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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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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检察机关内部设立检察委员会(以下简称检委会),是中国检察制度的一大特色。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基层检委会的主要作用就是断案,但其断案程序却存在着不足:因办事机构虚设导致检委会审议的案件前置,审查程序不科学;案件的讨论不能充分体现集体智慧,案件的议决程序行政化色彩较浓,致使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充分贯彻实行;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决策的公信力受到质疑。因此,必须以司法规律的内在要求为路径,从规范案件的提请程序、完善办事机构的设置、实行主持人轮换制度、推行阳光检务等方面来完善基层检委会的运行程序,提高其断案质量,这已成为深化司法改革的迫切需要。  相似文献   

2.
司法建议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集中体现了司法机关的司法外职能.广义的司法建议包括法院的司法建议和检察院的司法建议(即检察建议).就性质而言,司法建议只是一种建议,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当前司法建议适用范围、建议对象、建议参与主体的自行扩张,印证了当下中国的司法属于"建议型司法"的模式.从长期来看,法院的司法建议应当废止,法院对外发出的唯一具有司法权威的文书只能是裁判文书.但对于短期而言,司法建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法院与党政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能在促进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一定的作用.因此,可根据当下所面临的问题对其予以改进,即严格限制司法建议的适用,规范适用对象、制作和发出程序,以保证法院文书的权威性,提升司法权威.针对法院的检察建议是一种非对抗性的诉讼监督,客观上有助于在保持法检良好关系的前提下发挥更好的监督效果,在短期内可以进一步完善和适用,而从中长期来看.根本无需针对法院的检察建议.针对其他单位的检察建议则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外职能.检察机关可以拥有此类司法外职能.  相似文献   

3.
论日本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的救济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救济制度,在原来的行政不服审查制度基础上,又规定了必须向审查会咨询的制度:审查会设置法规定了审查会的性质、设置、组织、权限、程序等。司法救济制度除行政案件诉讼法的一般规定外,又规定特别的管辖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审查会作为咨询机关、审查会及法院的不公开审理以及诉讼案件的移送等制度的优点和缺点,有待于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相似文献   

4.
卢青峰 《社科纵横》2010,25(9):63-67
证人证言作为中国民事诉讼中的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其真实性对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完成诉讼目的、实现司法公正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应通过确立证人宣誓制度,改革和完善质证模式,加强对证人伪证的制裁以确保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相似文献   

5.
刑事预审是庭前审查准备程序中的重要活动,主要是对案件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进行司法审查。完备的预审制度有利于保障庭审的高效进行,也有利于被控告一方对是否起诉的审查行使参与权。预审权既不是侦查权,也不是检察监督权,它本质上是司法审判权。预审应从侦查和审判阶段分离出来,独立地作为两者的中间程序。考察国外并结合我国的司法现状,在构建我国刑事预审制度中,预审的起诉决定对预审法官来说是一种相对决定权,检察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报上级检察机关审议,最终由上级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  相似文献   

6.
涉外民事诉讼文书送述是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过程中必然会遇到的一个程序问题。文书送达对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具有重要影响。本文介绍了国际公约关于涉外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法律规范及送达方式,就我国法律有关涉外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规定与司法实践作了较为具体的概述,最后提出了关于健全与完善我国涉外民事诉讼文书送达制度的设想与建议。  相似文献   

7.
吴如巧  宋东  向治冰 《探求》2015,(6):64-71
"司法去行政化"是此次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而"法官会议制度"的设立与实施,所追求的恰恰是法院的"去行政化"。本文透过对珠海横琴法院和重庆法院系统"法官会议制度"两种不同实践方式的观察,指出了我国法院在实现"去行政化"方面所面临的种种困境。这些困境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我国法院内部结构的官僚化,二是我国法官主体地位的缺失。要破解前述困境,实现我国法院的"去行政化",应在如下方面加以努力:一是要实现司法裁判事务与司法行政事务的分离;二是要对法官角色进行重新定位,在此基础上建立法官的任职保障机制,与此同时,要严格限定法院内部行政权力的边界。  相似文献   

8.
《求是学刊》2014,(4):88-94
审判公开是司法公开的核心内容,法院、法官与媒体在审判公开中扮演着主要角色,而对审判公开内容的审查和限制又是法院、法官与媒体关系的枢纽。文章选择以司法公开的审查和限制为研究视角,研判法院、法官与媒体在审判公开中的角色及其权利义务关系,剖析我国审判公开原则在实践运行中的问题及其原因,考察域外法上的可鉴规范,立足我国司法制度现实,提出司法公开审查和限制制度构建方案。  相似文献   

9.
在目前的中国刑事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权与制约权存在矛盾.而解决审判监督权与制约权矛盾的最佳途径只能是强化检察机关的公诉职能,淡化、甚至取消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职能,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的角色由监督者转换为制约者.取消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权,实质上取消的是检察机关行政化、非诉讼化的监督模式,代之以正当化、诉讼化的程序模式.这种制约模式不仅可以克服传统审判监督乏力的境况,并且由于具有程序效力而能更好地发挥对审判机关的监督作用.同时,还应该赋予审判机关以同等的监督检察机关的职能,最终实现法院、检察院两个司法权力机关的有效制衡.  相似文献   

10.
潘牧天 《学术交流》2004,2(8):42-46
刑事追诉权和法律监督权构成我国现行检察制度的基本功能体系。制约我国检察制度应有功能发挥的因素包括:新型的检察制度的相关理论尚未形成体系、相关立法规定过于粗糙、领导与人事管理体制及检察机关司法工作职能与其行政化工作方式的畸形结合。完善的对策是:强化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保障手段、建立新型人事管理体制、健全对检察权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调整检察机关的职权,对检察制度的功能应重新定位。  相似文献   

11.
赵俊 《学习与探索》2023,(3):80-85+182
我国环境诉讼的司法实践表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机制并不顺畅,主要存在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权力受限、行政机关履职认定标准不统一、诉讼请求与检察建议存在出入、检察机关举证责任偏重等问题。要建立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机制,必须强化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确立“类型化”行政不作为认定标准;第二,提升检察机关调查取证能力;第三,明确检察建议与诉讼请求内容衔接转换的界限;第四,合理配置检察机关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2.
欧卫安  ;曾惠明 《探求》2013,(Z1):95-100
2012年3月刑事诉讼法修正后,批准逮捕机制有从司法行政化转向司法程序化的制度变迁需要。尽管这种程序化的变迁在立法层面仍然未能提供细致操作的清晰样本,但结合现代刑事程序法治理论仍然可以发现,批准逮捕程序的正当化已经是指引、评价逮捕制度、羁押制度乃至刑事诉讼整体制度的价值主轴;检察机关也一改纯粹的程序发动者角色而兼具程序监督者与程序仲裁者之双重身份,并逐渐具备中国法制度框架下或者中国法语境中  相似文献   

13.
本文认为,加强刑事司法协助的理论研究及相应的国内法的健全、完善工作是世界性的趋势,也是我国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我们应参考、借鉴外国关于这方面立法及司法实践的有益成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基本利益,将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的体例和内容构思、设计为三大类:(一)调查收集证据、代送司法文书的司法协助,包括这一形式的范围、执行方式及程序等问题;(二)引渡制度,包括引渡之罪的范围、“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适用、本国公民和可处死刑罪犯的引渡问题等;(三)对外国法院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包括执行的范围、必备条件、方式和程序等问题。  相似文献   

14.
《社科纵横》2019,(4):88-93
现行破产债权确认制度相比,俄罗斯破产债权确认制度程序设计相对完善,具有诸多制度优势。中国应借鉴俄罗斯破产债权确认制度的先进立法经验,分阶段设置债权确认程序,确立法院在破产债权确认程序的司法能动地位,完善破产债权确认审判程序,增设不服破产债权裁定的上诉程序。  相似文献   

15.
陪审制度是司法机关吸收非法官职业的社会成员作为司法活动的参与者,参加到案件审判中来共同对案件做出事实判断、法律评价的一种诉讼制度.陪审制度的发展有利于实现看得见的司法公正、增强司法透明度、实现司法独立、预防司法腐败、推进普法教育进程等方面的发展.为更好地发挥陪审制度的作用,优化陪审体制,我国陪审制度应从下列两个方面予以完善:一方面.立法上的完善,尤其是尽快在宪法中对陪审制度作出规定,恢复陪审制度的宪法原则地位,为其专门立法提供宪法依据.另一方面.具体制度的完善:第一,不断细化我国陪审制度的适用范围;第二,降低陪审员资格的学历限制,从而扩大陪审员的范围,同时,为摆脱任职程序官员化、任职期限固定化的现象,可采用陪审员随机挑选和"一案一选"机制;第三,充分完善陪审员的权利.通过改革,回归我国陪审制度的合理本位.  相似文献   

16.
司法自由裁量权既是司法权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司法活动中的一种权力运作方式.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既涉及相应的制度建构与机制建立,也涉及制度、机制与法官日常活动相结合并产生良性互动的问题:既要实现司法裁判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又要保障司法裁判的积极性和适应性,从而调动法官的积极性,有效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要从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入手,外部制约包括立法制约、程序制约和责任机制的建立;内部制约包括优化审判组织结构、完善审判公开制度、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功能、健全案例指导制度.  相似文献   

17.
黄旭东  邓娟 《探求》2012,(6):46-54
在当前的司法环境下,检察机关对不符合抗诉条件或没必要抗诉的民事申诉案件促成当事人和解,能动地解决纠纷,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基础。不过,民事检察和解只是一种检察实践创新形式,尚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检察和解过程潜伏司法行政化倾向,和解协议的效力有限。因此,为避免民事检察和解陷入“内卷化”危机,应将和解与抗诉相结合,促进检法合作,建立和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规范检察和解的具体程序,从而实现民事检察和解机制的整体化构建。  相似文献   

18.
张茂元 《社会》2005,5(3):148-172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司法案件审理的基本原则,不过在实践中法官的审理逻辑更复杂。以我国西南地区的基层环境侵权案件为例,我国的基层法院一方面按照法律程序对环境侵权案件进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判中“坚持服务大局”,因此,法官在“自由心证”的过程中“做文章”是一项不得已的实践策略。自由心证制度起源于17世纪英国的普通法法院,以新教革命之后“良心必须是自己形成的”原则为伦理动机。自由心证原则在当代中国的命运如何,不仅取决于法治的顶层设计是否完善,还取决于中国社会能否实现“生活之道的伦理理性化”。  相似文献   

19.
刘正强 《社会》2014,34(5):147-173
由于中国乡村社会在日常生活中充满了诸多伦理性、道德性的内容,致使司法体制与乡村现实之间存在着深深的抵牾。本文借由一起诉讼揭示了乡村司法的运行逻辑--“甩干”机制。基层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会按照形式理性的要求,以洁净化、纯粹化为目标,甩掉道德、习惯等诸多非法律的元素,实现对案件事实的重新建构,以一种生硬、执拗的方式对案件进行权威性的裁决。“甩干”机制源自民事诉讼程序中关于案件“受理”与“审理”的特殊制度设计,同时也是基于法律形式化要求的无奈之举,更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中国式司法的“无知之幕”特色。“甩干”机制揭示了乡村社会中法律的实际运行状态及内在张力。  相似文献   

20.
郑仁敬 《创新》2009,3(11):84-87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我国刑事法律领域的一种全新理念,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及整个刑事法领域一体化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思路,体现了我国目前所实行的"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而在检察机关审查逮捕阶段,检察机关直接参与刑事案件的审查办理,刑事和解制度在这一阶段也应有适用的空间,但须完善相关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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