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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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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代社会中,有一些相互冲突着的社会现象和权利要求,法治的任务就在于寻找解决这些相互冲突着的现象的办法和各种冲突着的权利之间的平衡点.信息公开、知情权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就是一个需要我们对此予以高度关注的冲突现象和法律问题.以目前普遍存在的新闻采访中的"暗拍"现象为案例,对证据规则、言论自由、新闻自由诸问题加以分析,可能有助于对这一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2.
龙晓林 《探求》2003,(5):48-50
隐私权与知情权是公民的两项基本权利。但在现实生活中,隐私权与知情权的行使却存在矛盾与冲突。这 不仅是司法实践中法官们所遇到的难题,同时,也是法学界关注的焦点。本文试就此冲突作一些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3.
隐私权民法保护的制度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隐私权是自然人所应具有的一项基本人权,应当构建完整法律体系实现对隐私权有效、合理保护。司法实践中对隐私权保护存在人格利益非权利化、利益维护间接化和具体侵权行为界定不明确等缺憾。对隐私权的保护应使隐私利益具体权利化;科学界定隐私权;厘清隐私权与其他人格权利界限;以列举方式明确规定具体侵权行为形态。  相似文献   

4.
韩国隐私权的宪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国在1980年宪法修改中首次将隐私权确立为宪法上的基本权。依照宪法规定,韩国隐私权主要是私生活的秘密和自由,即个人的私生活不向自己以外的外部世界公开或不受外部干涉的权利。但必须指出的是,宪法所规范的隐私权决不是纯个人的绝对的权利,按照宪法第37条基本权限制条款,为国家安全和公共福利等需要,个人的隐私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韩国的宪法裁判所通过比例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等具体确定隐私权的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5.
日本隐私权的宪法保护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魏晓阳 《浙江学刊》2012,(1):124-129
在日本,隐私权经历了从私法权利到宪法权利的发展过程。在此过程中,为了适应信息社会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日本隐私权的客体内容从私生活自由扩展为包括个人信息自决权;同时,隐私权的权能属性也从消极扩展为积极。日本隐私权的宪法保护及其发展过程有诸多成功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6.
侯书平 《社科纵横》2014,(11):86-90
宪政视域中,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都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基于公众知情权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绝不应当以牺牲其人格尊严为代价。因此,强调公众人物与普通民众的同质性,重视少数群体基本权利的保护,有利于纠正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过分限制,推动宪政秩序的建构。目前国内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理论观点大致可归纳为"特别限制说"和"一并保护说"两种。我们认为,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可以采用法律方法和逻辑方法,应当正确理解公共利益原则、实质恶意原则,同时根据具体场合衡量限制的限度,从而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问题作出合理的解决。  相似文献   

7.
公众人物隐私权是一种受公共利益和群体利益制约的,公众人物应有的其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的个人私事和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的权利。公众人物受社会交往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及民族传统等因素的限制.在我国,立法尚未确认隐私权的概念,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司法保护,是要靠全社会来共同努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一种权利制约观念,这种权利制约意识要求我们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与自由时以不侵犯他人的权利和自由为限。  相似文献   

8.
浅析股东知情权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治理结构的出现,使得公司管理层凭借信息优势侵犯股东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若想恢复经营和管理信息在管理层和普通股东间的对称和平衡,构建和完善股东知情权制度显得尤为必要.股东知情权的确立是基于股东平等原则、公司履行对社会的责任等法理基础之上;股东知情权具有固有权利、基础性权利等性质.我国的股东知情权的完善要从以下方面着手:扩大股东查阅的范围,允许股东选任代理人,隐名股东被确认有股东资格的情况下具有知情权,而隐名股东资格的认定可以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记载、实际出资及工商机关的登记内容等方面来加以认定;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是否剥夺其知情权要视股东未履行出资的主观恶性及客观后果综合认定.  相似文献   

9.
网络隐私权保护模式的构建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赵秋雁 《求是学刊》2005,32(3):79-82
信息时代,网络技术的发展在给人们带来高效便捷的同时,也对个人信息资料的隐秘性和安全性构成了前所未有的威胁。其中,网络隐私权保护应当秉承何种原则,选择何种保护模式,成为网络隐私权保护中的首要问题。文章以实现网络隐私权市场———用户权益、行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双赢为契入点,探讨了我国网络隐私权综合保护模式的构建,即三道防线的构建(用户的自我保护、行业自律与政府管理的基础保护和司法最终解决) ,以期对网络隐私权保护制度的创新有所促进  相似文献   

10.
深圳“电子眼事件”引发了人们对宪法保护公民隐私权利的思考。考察公民隐私权利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美国和以德国、法国为代表的欧洲国家高度重视公民隐私权利保护工作,立法和司法实践都对隐私权利作出了具体规定:宪政发达的国家将隐私权利作为公民实现自我、发展自我的一项重要权利,将隐私权等同于自由、基本人格和人的尊严,视隐私权为一项基本人权:相比之下,我国宪法在保护公民隐私权利方面从基本内容到程序保障均亟待完善:因此,改革现行宪法,保护公民隐私权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1.
张阳 《社科纵横》2014,(3):79-83
公民网络隐私权是传统隐私权在网络传播领域内的延伸,网络传播媒介快速发展的同时,使得侵犯公民网络隐私权案件具有空间上的随意性。公民网络隐私权的跨国界流通,各主权国家的重视,表明在国际私法层面来研究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具有必要性,特别是以国际民事管辖权这样一个新的视角,以期提供一种更好的方式来保护公民网络隐私权。对协调国际民事管辖权冲突的一般原则和管辖权理论作了探析,随之进行管辖权的分类,在比较国际私法上考察,提出了对中国有益的启示问题。  相似文献   

12.
权利冲突不可避免,化解权利冲突最理想的办法就是进行权利限制.权利限制是法律为权利冲突预设的纠偏机制,不能无限扩张,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遵守一定的原则.特殊情形的财产交易中,为了让那些具有公共利益性质或者更需法律特殊保护的权利得以优先实现,法律以优先购买权的方式限制了出卖人和其他竞买人的权利行使,但是这种限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只能赋予特殊群体;二是只能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行使;三是不得损害其他当事人的利益.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房屋承租人的弱势群体状况发生变化,并且该制度还存在着法律漏洞太多,法律效果并不明显等问题,已经没有继续保留的价值,应当予以废除.  相似文献   

13.
作为人格权的类型之一,肖像权在日本法中具有格外重要的地位,它不但保护肖像的使用权,还保护肖像的制作权.后者在美国是隐私权的对象,但作为隐私权的肖像保护远不及肖像权来得广泛.当然肖像权也不是绝对不可侵犯的,为了保护其他重要的权利,未经本人允许也可以制作和使用他人肖像.这些权利被称为肖像权的"阻却要件",包括犯罪调查、犯罪预防、新闻自由等六大因素.当肖像权遭遇阻却要件时,法院需要综合考虑被拍摄者的社会地位、活动内容和拍摄的地点、目的、方法和必要性等要素,最终决定是否允许擅自拍摄和使用他人肖像.  相似文献   

14.
随着信用经济的发展,在个人信用征信过程中,个人信用数据被不当使用、侵害个人权益的现象较为严重,而目前我国尚无较全面的保护体系。个人信用数据法律保护以征信正当性、隐私权之证成性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有限性为价值理念支撑。在探究价值理念的基础上,相应具体法律规则设定呼之欲出,设置旨在保护被征信人的信用数据支配权、知情权以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规则尤为重要,同时应当规定信用征信机构以及信用数据使用者履行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相似文献   

15.
行政执法中高科技手段运用,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趋势。但如果有关法律制度不完备、技术存在缺陷以及行政相对方和行政执法人员条件不完备等,将会引发行政权力与相对方合法权利冲突,包括与相对方实体权利冲突和程序权利冲突。加强相对方权利保护措施应考虑采取完善技术、依法行政、完善立法等措施。在立法上应采取完善程序权利、不增加相对方费用、与行政利益分离、多渠道通知、及时反馈、强制措施法定、事前预防、及时救济等原则。  相似文献   

16.
《社科纵横》2021,36(1):120-128
大数据时代存在雇主滥用或操纵雇员个人信息的风险。实践中,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着劳动关系"知情同意规则"异化、劳动者知情权行使障碍和算法偏见设置等特殊困境。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框架应是以雇员之参与(雇员知情权)为核心,以雇员之"同意"为前提,以雇员之修改权为延伸进行架构。基于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的特殊性,其保护体系的构建应遵循以下原则:1.比例原则:雇主知情权之行使应以必要性为限;2.知情及选择原则:雇主或管理层处理雇员之个人数据应通知权利人,且雇员其可选择处理范围;3.披露原则:未经雇员同意雇主不得披露个人数据,除非是为了其本身正当目的;4.安全原则:雇主或管理层必须保证数据不丢失、不被滥用、不被修改、不被破坏、不被意外访问。  相似文献   

17.
肖永红 《创新》2011,5(1):90-94,128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征信制度由来已久。我国的个人征信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在个人征信中,信息个人享有充分的权益,如知情权、隐私权等。对此,应采取法律措施给予充分保护,并注意处理好私人权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矛盾,在尊重、维护私人权益的前提下,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持续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8.
隐私权是现代社会最为重要的新兴基本人权之一,而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对隐私权进行系统研究并且予以立法保护的国家,从美国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其条文数量来看,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难以望其项背.在隐私权刑法保护方面,美国也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经验,但由于美国通常在隐私权保护的单行立法中,分散性设置隐私犯罪及其刑事责任,因而其在隐私权刑法保护方面缺乏整体规划,具有就事论事的片面性,导致隐私刑法保护体系上的不协调.故此尽管美国隐私权刑法保护规范条文众多,但其效果却难尽人意.而中国在隐私权刑法保护立法方面,应当汲取美国隐私权刑法保护分散式立法模式所带来的教训,采取整体性隐私权刑事立法模式以切实满足打击隐私犯罪的需要.  相似文献   

19.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陈红 《浙江学刊》2008,(3):147-150
随着高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在世界范围内的进一步应用和普及,政府以及其他信息处理机构掌握和控制了大量的个人信息,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和公开都有可能导致个人信息的泄露、扭曲和错误使用,给个人的隐私权带来巨大的潜在危害.因此,信患社会背景下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日益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在进一步界定个人信息的内涵和性质的基础上,阐述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法律标准以及各国法律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原则.  相似文献   

20.
在实现法治的过程中,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并非总是和谐一致,而往往处于冲突之中,这一冲突在刑事司法领域表现尤为突出。如何合理界定冲突的平衡点?刑事赔偿国家免责的理论与实践为解决这一冲突模式,特别是在中国现实司法语境中合理界定二者之间的边界,提供了一个有益的进路。在法治社会中,刑事赔偿国家免责条款所界定的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的平衡点,绝不是中间点,而应当向保护公民权利倾斜,即在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应该优先保护个人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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