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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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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既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内容,也是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和地方性事务的主要标志。但目前我国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实现还面临着法律体系不完善、法律内容不健全、法律实效不强、法律结构不合理、法律体系内部不协调等问题。新时期要真正实现民族地方自治权,首先要形成民族地方自治权的法意识,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民族自治法规体系,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相似文献   

2.
民族区域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以实施的配套法律法规,是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得以发展繁荣的法律保障,本文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规的实践成效进行了调查,分析了其运行状况并提出民族自治法规在创制和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民族区域自治法>修改通过,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幸事.民族法制建设,不仅要求有较为完备的民族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重要的是应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应重视相关问题的解决必须充分认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重要性和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必要性;应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保障措施和实施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执法观念,严格执法制度,维护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深入宣传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充分重视<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民族工作中的作用;各多民族省应充分行使制定地方法规的权利,制定贯彻<自治法>的地方性法规及有关规章;民族自治地方应充分行使自治权,用足用活和用好自治权尤其是立法自治权.  相似文献   

4.
现行《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等宪法性文件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为一项基本的宪法原则,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国策、基本国家制度和政治制度。在我国以《宪法》为龙头、以《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将要出台的《城市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为主干,并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有关民族问题的法律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规定》,各部委制定的相关的规章为基本内容,特别是有立法权的地方立法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在内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正在趋于完备,它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发展的标志。也是实现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的政治基础和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5.
在世界格局转换的今天,为促进民族发展、西部地区和谐发展、完善宪政民主,必须充实民族自治地方与中央和谐关系法治保障。本文分析了民族自治地方与中央关系法治保障现实困境,从究政保障模式构建、民族自治地方与中央关系法治保证途径、实现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的方式(财权、事权自理)三个方面提出观点。  相似文献   

6.
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以来,对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效果不尽理想。应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制度:健全立法,促进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强化执法观念,严格执法制度,维护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赋予和强化司法机关的监督权利,切实保护民族自治地方的合法权利;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的执法检查监督,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7.
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律保障。要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教育,加强配套法规建设,加强对贯彻实施的监督,保证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相似文献   

8.
论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探讨了有关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五个重要问题,即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涵义、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性质、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法律地位、自治法规制定主体的系属、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重点选择。在此基础上着重指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是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具体行使国家立法权的一种治国活动;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是原创立法与地方立法、一般立法与特殊立法的统一;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只能在本辖区内有效;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以自治法规的制定权,实行经济立法和文化立法并重,既是民族自治地方完善立法体制的需要,也是民族自治地方适应全面建设小康和谐社会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立法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为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奋斗目标。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经济较为落后且发展不平衡的现状 ,使之比其他地区更加需要用法律手段对经济活动加以引导、调控和保障。因此 ,充分重视和正确行使经济自治权 ,做好立法调研和规划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立法 ,并对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调整是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得以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条件。  相似文献   

10.
阐述了民族自治地方自然资源自治权的内涵,认为自然资源自治权的实现有利于从根本上协调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和解决新时期的民族问题;为此提出,中国应完善自然资源立法变通权和规范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权的相关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一定范围内的自然资源行政特许权;同时,应健全中国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国家对民族地方的经济扶持制度,加强国家对自然资源自治权行使过程的监督,从根本上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11.
[摘要]“多民族背景”是民族自治地方在法治建设中不能忽视的重要因素。通过行使法律变通权,将民族关系问题纳入法治轨道,为各民族之间的交往提供一个正当有效的制度平台和维护机制,推动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局面的形成和发展,进而为具有不同民族身份的公民平等实现其法律权利营造良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环境,是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立法法赋予民族自治地方法律变通权的根本目的。完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协商决策机制,建构协商司法模式,妥善处理不同民族习惯法之关系、国家法与习惯法之关系,有效开展民族自治地方法律变通工作,是改善民族自治地方法治现状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简称自治法)1984年10月1日起实行,中央和地方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从中央到地方都有一些同志认为自治法“只同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有关”,不考虑自治法规定的“支持”,“帮助”、“照顾”少数民族的法律责任;民族自治地方的上级国家机关,特别是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涉及民族地区的改革措施“一刀切”,同自治法条文有时相抵触;上级国家机关隶属的在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事业单位,尊重当地自治机关的自治权不够;民族自治地方的各族人民群众、自治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缺乏自治意识,有的不知、有的不敢、有的不善依照自治法行使自治权或履行义务;监督机制作用没有很好地发挥,一些违反自治法的行为未能得到追究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原因复杂,有管理体制的,有受经济规律制约的,也有自治法本身不完备的,但必须承认,这与自治法观念的培养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同各民族公民中特别是国家干部的自治法观念薄弱有关;而自治法规观念尚未普遍树立的状况,又是同对自治法的宣传教育不够有联系的。  相似文献   

13.
200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进行了重大修改,使民族区域自治法更好地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但要加速实现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发展、缩小民族自治地方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促进各民族共同富裕繁荣的目标,民族区域自治法仍有待进一步完善:要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可操作性;进一步落实并扩大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机制和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4.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实现中国梦的坚强政治保障,不容动摇。坚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信在于:它符合中国国情,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指导下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和国情族情的结合;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既不是"民族自治",也不是民族一体化;它拥有符合现代国家建构要求的政治优势,既充分保证国家主权统一,又符合现代社会正义与公正的价值理念。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需要从培育公民身份认同和中华民族国族认同、建立健全民族利益协调机制和积极推进协商民主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5.
金融是现代经济制度的核心,而我国民族自治地方金融发展较为落后,阻碍了其经济政治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以法律制度保障差别性支持民族地区金融的发展。现行法律政策等对民族地区金融发展支持力度较弱,应从普惠金融法的价值如“安全、效率、普惠、共享”等以及民族团结与共同繁荣发展入手,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创新、完善民族自治地方金融法制,促进民族地区金融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6.
《民族区域自治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以保障少数民族权益的基本规范,推动民族地区各方面事业发展的制度保障,多元一体的新型国家结构形式的制度标杆。为实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在自身完善、下位法完善、体系完善和实施完善等方面狠抓落实。  相似文献   

17.
上级国家机关的民族法职责就是指《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确立的上级国家机关对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尊重和保障、支持和帮助的职责。在现实中,上级国家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存在尊重和保障自治权不够、民族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以及对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等问题。因此应提高上级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健全上级国家机关履责的监督机制并督促相关部门完善配套立法或政策,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以保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随着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一些自治州、自治县面临着撤(州)县建市和行政区划调整的问题。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和政治架构之中,民族区域自治形式只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除此之外的其他行政区划单位都不能构成民族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地方撤(州)县建市及区划调整导致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流失、虚化与偏离,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形式制约了民族地区城市化的步伐。在城市化进程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应该创新自治形式,增设"自治市",明确城市民族区的法律地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制度和法制确认和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创新,切实保障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  相似文献   

19.
民族法制建设是构建民族自治地方和谐发展的必备要件,而民族法律规范是民族法规中所占比重最大,且最能体现法的规范作用的要素,因此,民族法律规范制定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民族法制的实效.然而,我国的民族法律规范具有政策化倾向,这是不利于法的实现的.文章从法理学的视角分析了民族法律规范政策化的表现、后果、成因和对策,以期对民族法制的完善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和谐发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0.
以往研究公务人员的腐败问题,主要领域囿于贪财,而忽略了贪色。公务人员因其自身的特殊性,滥用性权利极容易滋生腐败,所以有必要对这一主体的性权利予以一定的限制。从民法立场出发保护公民的性权利与从刑法立场出发限制公务人员性权利相结合的立法路径既保护了公民的权利,又可以预防公务人员的腐败,是完善现行法的合理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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