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建设法治乡村,需要不断完善乡村振兴立法和乡村治理结构,通过推行家庭文明诚信档案制度、促进“三治”有效融合,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生态保护、农民权益保护等四条红线,正确处理自治与他治的关系、公法与私法的融合治理、法律法规授权或课责农村自治组织等问题,不断提高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质量与效力,依法赋予行政机关以附带民事争议的裁决权,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夯实乡村法治之基,从而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相似文献   

2.
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乡村发展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关系是乡村振兴促进法要调解的关系,由此决定了这部法律是发展促进法,以规划和干预促进农业农村农民振兴,依法促进农民发展权的实现,依法调整城乡、工农关系,依法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依法促进共同富裕;实施关键是依法保障农民主体地位,依法促进人口与人才振兴协同发展,依法保障城乡融合发展,依法促进乡村特色发展,依法进行乡村治理。  相似文献   

3.
学术研究、政策话语、基层干部均强调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但在关于“谁是乡村振兴的主体”的讨论中,鲜有农民的声音。本文尝试将这一问题分解为“谁的乡村振兴”和“谁来振兴乡村”,从“受益主体”和“行动主体”两个维度剖析农民对乡村振兴主体角色的认知。分析发现,农民对受益主体的理解是综合其角色认知和现实感知的结果,农民认为他们自身在乡村振兴中并非确定的受益主体,也并非当然的核心行动主体,而更多认为自己是乡村振兴行动中的配角。本文认为,乡村留居人口结构与可行能力、相关政策和项目的执行偏差以及农民对其主体角色的解构等共同形塑了农民对乡村振兴主体角色的认知,造成在乡村振兴行动层面农民主体性不足的现实。因此,从农民视角出发,充分保障农民的主体利益,培育和激发农民主体意识,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格局是乡村振兴的核心命题。  相似文献   

4.
乡村振兴实现阶段的村庄主体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发挥村庄主体性是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的机制保障。基于一个中西部亮点村的个案考察,发现激活村庄主体性需要乡村建设实现从行政本位向村庄本位的逻辑转换。行政本位下,政府以呈现政绩为目标主导乡村建设,通过制度内激励、利益让渡、利益交换等策略整合村级组织、市场和社会资源打造政绩亮点,乡村建设因村庄参与形式化和回应农民需求能力弱化陷入供需错位、村际差距扩大化困境。村庄本位的发展逻辑则从“过程-结果”双重维度确立了村庄社会在乡村建设中的主体性地位,村庄、政府和市场主体基于优势互补结成“治理共同体”,通过需求表达机制、资源供给机制、民主协商机制实现协同参与和共建共治共享,既保障了村庄主体的参与权和受益权,也提高了乡村建设对乡村振兴的回应能力。  相似文献   

5.
乡村振兴需要法治保驾护航,法治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实现。在目标逻辑上,法治乡村与乡村振兴在现代化、乡风文明、治理有效与生活美好层面的价值耦合是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前提;在实践逻辑上,乡村法治建设中的法治思维意识淡薄、法治体制构建滞后、法律运行机制不畅、法律服务供给不足的困局构设着要增强农民主体性、筑牢政治基础、提升治理效能和强化民生保障的乡村振兴行动方向;在策略逻辑上,探索多途径法治教育、加强权力规范化建设、强化法律有效实施和创新多元法律服务供给模式明确了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6.
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力、是农村生活的主人、是乡村事务的主角,理应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主体和主要力量。充分激活农民主体性和内生发展动力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要求,也是贯彻和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决策的力量源泉,是马克思主体性思想中国化、现实化和时代化的新发展和新要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必须依靠广大农民的自力更生和主体力量,但是现实生活中农民主体性激活所面临的困难不能忽视。必须让马克思主体性思想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实践中闪耀理性的光辉,让农民实现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致富”的观念转变,在保障农民合理权益中赋能农民在乡村振兴全过程的主体性激活和创造力激发,发展和提升农民的价值创造伟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让农民主体地位和利益在下乡资本的治理和人文环境建设中得以保护和发挥,保障和落实农民对乡村振兴政策的知情权和受益权,让党的好政策转化为农民自觉奉献乡村振兴的实践效能。  相似文献   

7.
乡村数字化建设是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主要包括技术维度的“数字下乡”、主体维度的“数字农民”以及情境维度的“数字乡村”。但技术应用、主体变革以及社会变迁所引发的多重不确定性因素也渗透在乡村数字化建设之中,从而可能导致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乡村社会发展进入一种新的“不确定性情境”。因此,当下的中国乡村数字化建设将迎来巨大的情境挑战,亟需树立“不确定性”的发展思维,从技术应用、主体赋能和情境治理等维度共同深化乡村社会的数字化转型实践。  相似文献   

8.
数字乡村建设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也是数字中国建设的有机组成,利用技术赋能释放出均等化的市场机会,重新统筹城乡关系,并使得多元化、大众化的主体共同参与乡村振兴,可有效提升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发挥信息惠农的作用。要实现数字乡村有效赋能乡村振兴,应从数字乡村对“乡村经济、乡村生态、乡村文化、乡村政治、乡村主体”五个维度的赋能机理出发,明晰数字乡村赋能乡村振兴的理论逻辑,直面影响数字乡村建设的“内源性阻碍、要素支撑不足、发展机制有待完善”等方面的现实困境,构建“产业优先机制、协同联动机制、要素支持机制”等机制并进行优化,构建与数字技术相匹配的高效平台与能有效激发农民主体内生动力的体制机制,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实现数字技术对于乡村振兴的精准赋能。  相似文献   

9.
伏晓 《宿州学院学报》2006,21(6):10-12,20
农民权益包括政治权益、经济权益和社会权益。构建有效的农民权益保护机制是建设和谐新农村的关键。当前构建农民权益保护机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产权保护机制、法律保护机制、组织创新机制、改革户籍制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农民权益表达机制等。  相似文献   

10.
作为乡村振兴的实践主体,农民的主体性表达状况直接关乎乡村振兴的成败。依据马克思主义人的主体性思想和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基于系统性分析框架的研究发现:农民主体性表达基本遵循“自主性表达→自觉性表达→能动性表达→创造性表达”的递进式逻辑,每个表达环节的表现分别在于明确主体地位、激发主体意识、施展主体能力、发挥主体价值。受治理结构短板、价值认知局限、发展条件限制、社会环境障碍的共同影响,不少农民的主体性表达仍然在不同阶段处于不同程度的“被遮蔽”状态。通过明确主体边界、思想观念引导、完善要素供给、优化行动空间,真正实现“增权于农民、感化于农民、赋能于农民、服务于农民”,能够最大程度促进农民主体性的表达,进而对乡村振兴产生主体性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1.
农民主体性的普遍提升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显著特征,但乡村文化迷失诱发的农民“精神贫困”已严重制约农民主体性的生发。要在新时代的中国乡村有效解答“人民之问”和“时代之问”,就必须坚持乡村文化振兴内生性原则,赋权乡村文化农民办,不断加强农民主体性的教育引导,以实现在乡村文化重构中重塑农民主体性。同时,通过确保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得到满足、精神面貌不断得到提升、主体能力不断得到增强,从而在乡村文化价值再造中不断彰显农民主体性。  相似文献   

12.
超大城市郊区作为一种重要的乡村类型,其振兴路径尤其是产业振兴的经验对于广大乡村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启示意义。本文聚焦地方国企参与超大城市乡村振兴的合作机制,以上海市F区“百村”模式为例进行个案研究。研究发现,该模式突破了传统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政府一元主体结构,以股权为纽带,构建起政府、地方国企、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等多元主体并存的合作组织机制,形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但“百村”模式作为将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的载体,其治理在实践中仍表现为一种“作为管治的治理”。由于缺乏合作治理理念的价值引领,各主体之间的冲突与搭便车问题使得地方国企尚未完全发挥其在市场中的比较优势。“走向合作治理”可以被视作在众多不同利益共同体发挥作用的领域建立一致、取得认同、达成集体行动的过程。在此理念下,需从组织机制、制度机制、价值机制三个维度着手进行全面优化,真正将政府、市场、社会有机结合,从而激发多元主体尤其是地方国企的活力,实现乡村产业更有效、更全面、更充分的合作治理。  相似文献   

13.
农村“文化小康”是实现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与必然选择。以农村“文化小康”体现的农民主体性、农村进步性、国家发展性三重价值维度为基础,深入剖析当前我国农村文化建设中存在的农民主体性缺乏、政府主导性缺失、社会关怀度不够的突出问题。提出以切实转变农民的思想观念、激发文化建设内生动力来加强农民的主体性与本位性;以保护与发展农村传统文化、特色文化、优势文化,努力推动农村的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来促进乡村文化繁荣复兴;以坚决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来保证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农民,是农村“文化小康”视域下打破农村发展困境、助力实现新时代乡村振兴的路径依据与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14.
在综述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分析农民权益保护的现实状况,认为农民权益存在3个维度的缺失,即经济权益缺失、政治权益缺失、社会权益缺失.探讨我国农民权益缺失的成因,指出制度、市场、政府三重失灵的困境致使农民权益缺失.对“第三部门”理论进行反思,从公民主体性社会和社会治理二者之间的相会关系出发,构建新型的农村社区保障模式,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区经济快速发展,并将农村社区治理结构进行优化,以公民社会与社会治理相互间的依存关系为出发点,提出构建社区保障模式,加强农民权益保护,加快农村社区经济发展,优化农村社区治理结构,以发展促规范,以发展促保障的路径.  相似文献   

15.
乡村旅游业是解决民族地区“三农”问题的一剂良药,也是重要的民生产业.因村民主体地位不受尊重、旅游资源产权主体不清、旅游业发展方向上的偏失等多方因素影响,民族地区乡村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如环境破坏、文化失范、权益失衡等“不民生”行为.民族地区政府需要深度审视乡村旅游业发展的民生需求问题,从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构建民生保障机制、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角度规避其负外部效应,以期达到旅游开发、村寨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相一致的民生目标.  相似文献   

16.
农民权益特别是经济权益保护的缺位事实上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瓶颈。虽然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保护农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但是要想将农民经济权益保护落到实处,必须明确其内涵并将其加以具体化和体系化,同时应将经济权益中的部分重要权益上升为权利。因此,分析农民经济权益的特殊性、找到一条符合中国农村"村情"的农民经济权益法律救济之路显得非常重要。为此,本文选择三个关键性的问题进行分析:厘清和重构农民经济权益的内涵和体系,对农民经济权益的特殊性加以概括,通过立法安排和制度设计建立起对农民经济权益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系统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7.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旅游被视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重要抓手。现有研究主要强调乡村旅游与乡村振兴的耦合性,忽略了发展过程中实际主体互动,造成了乡村社会重构。研究发现,乡村社会作为农民生产、生活的权利空间,因受政府力量及资本力量的介入被重塑,造成旅游空间与乡村社会权利空间之间的结构性张力。从而导致农民的基础生产生活空间使用权、旅游经济分配权及公共资源享有权被资本主体吸纳,造成农民权利空间的挤压。而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实践,关键是要“目中有人”,保护农民的权利空间,应基于“平等”和“共享”的权利保障原则,探索出既能推动产业发展又能维护农民乡村权利的协调包容发展路径,从而促使产业发展有效契合乡村振兴目标。  相似文献   

18.
农地流转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农地制度的创新形式,但在农地流转过程中,农民土地权益受到侵害,实际权益缺失成为了实现乡村振兴的绊脚石,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成为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和重要环节。强化政府职能、完善法律制度、加大国家对农村金融财政的支持力度、改革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土地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机构、健全信息平台、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水平等措施可以有序推进土地流转,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9.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在于农民权益的保护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农民权益得不到充分有效保护的根源就在于法律制度上的缺位。文章从传统文化、多元化的价值理念、非讼机制与民间纠纷的契合性以及和谐观念等四重维度视阈,具体考量与剖析我国民间非讼机制对农民权益保护的正当性、合理性与现实性。并从立法保障、主体制度、权利配置、人格培养等多维角度进行完善,力求为农民权益保护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20.
作为后现代公共行政话语理论的主流范式,福克斯和米勒提出的“公共能量场”对我国乡村治理转型具有借鉴意义。在对其概念及内涵解读的基础上认为乡村公共能量场建构是村社善治的基本面向,也是乡村振兴背景下极具创新性的学术命题。借助赋权理论,尝试建构“话语+技术+法律”的逻辑分析框架。其中,话语赋权是乡村公共能量场建构的“主体变量”,旨在打破基层政府“话语霸权”和草根农民“政治冷漠”的结构性困境,强调农户的话语权回归;技术赋权是乡村公共能量场建构的“工具变量”,亦是理解基层社会治理中政社关系的新视角,强调网络信息平台的搭建;法律赋权是乡村公共能量场建构的“制度变量”,作为弥补行政赋权失灵的有效策略,强调农村法治建设的推进。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