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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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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述了我国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的整个过程中涉及到行政管理、政府职能、《物权法》、《行政法》等众多领域,如何真正落实好这项工作,需要认清相关立法和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指出提倡政府部门加大对被征收者的提供合理的保护和补偿,出台适合本地征收实际状况的政策,对房屋征收补偿中涉及的各方主体之间的关系做好协调工作,妥善解决矛盾,从而使得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活动能顺利进行,最终促进城市建设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研究西方征收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可知,城市房屋类型化征收的出现有着历史必然性。对域外的一般征收制度、区段征收制度、扩张征收制度、保留征收制度以及香港地区的强制售卖等制度进行深入分析,对我国房屋征收制度的完善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房屋征收评估是当前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房屋征收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然而因为委托合同难以及时签订、实地查看难以顺利完成、基础资料难以完整收集、现场解释难以有效开展以及评估收费难以按时到位等问题,房屋征收评估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对此评估机构应寻求突破,在房屋征收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下,有效应对实践中的难点和问题,确保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维护社会稳定与发展。  相似文献   

4.
基于房屋与国有土地的密切关联,房屋征收必然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及重新安排。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房屋所有人的一项重要财产权利,房屋所有人在购买房屋时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费用。《宪法》、《物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对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补偿,因此,房屋被征收时,房屋所有人有权获得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正、合理补偿。  相似文献   

5.
2010牟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宣告倍受非议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使命即将终结,"拆迁"一词也随即被"擞迁"取而代之,但原有拆迁补偿机制内在的价值缺陷、制度缺失、救济虚设等痼疾并没有因此而彻底根除,从价值重构、制度安排与救济完善三重层面探寻适合我国现阶段的城市房屋...  相似文献   

6.
在城市化进程中,青岛市现行的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法律制度存在着诸多缺陷。制度建设应当处理好三个关系,在此基础上做到:根据拆迁目的的不同,确定相应的拆迁程序、原则及执行制度;明确被拆迁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在内的财产权利,合理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建立正当的拆迁补偿程序。  相似文献   

7.
公民参与是解决城市房屋征收补偿问题的关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屡屡上演的"暴力拆迁"与"钉子户"们的"暴力抗法"事件,以唐福珍的"凤凰涅槃"式的自焚,终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修订问题抬到了桌面上来。目前,对房屋拆迁制度是否得当的很多判断都误入歧途,"暴力"只是个表象,类似唐福珍悲剧事件产生的真正病灶是什么?房屋拆迁制度完善的根本路径是什么?该笔谈对此提出了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8.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实施,确实推动了土地制度发展,但是目前中国法律没有对商业拆迁进行专门的区别和立法,使得现实中的拆迁出现了很多问题,例如强制拆迁和抗拆迁的案例,更严重的是出现了二者利益矛盾。本应该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征收已经演变成商业拆迁获得土地的主要途径。针对条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应采取相应的对策:一是扩大公众参与;二是明确补偿内容。  相似文献   

9.
城市房屋拆迁的实质为房屋征收(或称不动产征收),是公权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私权的合法剥夺,是政治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市民社会的干预。基于人权、自由、秩序诸价值的考量和公权与私权、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利益平衡之需要,以私权保障理念为基点对现行失范的补偿法律制度予以重构,对于构建一套合理的保障被拆迁人利益的拆迁法律、法规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0.
房屋征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前收回本质上是对财产权的征收。虽然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房屋征收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给予补偿和如何进行补偿,但财产征收补偿制度本身既有充分的法理依据和宪法依据,也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房屋征收中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时,除了应退还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偿范围还应包括土地使用者的投资开发利益和该土地的预期增值利益;补偿标准应根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不同方式,即出让方式与划拨方式分别确定:对于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应当综合考虑该土地的用途、地理位置、剩余使用年限和基准地价等因素;对于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应当考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的土地开发成本等因素。  相似文献   

11.
我国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立法是继续沿用城乡分立的思路还是实行城乡一体的新模式,在认识上存在分歧.从我国宪法文本来看,国家征收城乡房屋的宪法依据是一致的,并且对宅基地使用权予以补偿的机理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亦无不同.从我国土地制度变革的方向看,放开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大势所趋,因而对集体土地上房屋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予以补偿也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因此,长远来看,城乡房屋征收补偿立法应当统一.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之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法对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性质的定位存在着误区,表现在将补偿问题定位为民事法律关系.这种误区是导致补偿问题复杂难解的深层法律原因.拆迁补偿关系应该属于行政法律关系,拆迁补偿性质为行政征收补偿,政府才是真正的补偿义务主体,政府应直接对被拆迁人承担补偿义务.拆迁补偿应以公正合理补偿为基本原则,尽可能全面弥补当事人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仅就补偿标准而言,公正补偿应体现民法精神,但不可将其与民事赔偿简单等同.  相似文献   

13.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实施,但是野蛮强拆和暴力抗法事件还是不断出现,在房屋征收行为中,政府、被征收人的利益始终是双方在征收中矛盾的焦点。在这场利益博弈中,谁获得的利益最大,谁又是利益的最终的受害者呢?本文试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方面分析,在各种利益博弈的作用下,新的《条例》和司法权的介入方式能否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的矛盾问题。  相似文献   

14.
"房屋中心主义"和"土地中心主义"作为不动产征收立法的两种取向,呈现出不同的价值导引和规范机理。揆诸两大法系不动产征收较为完备国家的立法,"土地中心主义"立法取向贯穿于具体制度的建构和展开中,成为规范逻辑体系之主线。鉴于域外先进经验、土地的特殊属性以及土地与建筑物间关系等因素的考量,我国不动产征收立法应摒弃"房屋中心主义"而践行"土地中心主义"的立法取向,并以此为导引进行方法论维度的展开。  相似文献   

15.
中国土地所有权性质的不同使得房屋征收形成了特有的二元制结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在实践中以《物权法》《土管法》等法律作为主要依据已不能满足现实需要。文章通过对2011-2015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180件二审行政案件的案由、特点、裁判理由和结果进行分析,归纳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中存在的不足,指出行政机关征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法治化建构中立法完善、规范执法、强化司法的路径和重点。  相似文献   

16.
房屋征收引发的冲突是当前中国社会面临的严峻问题。在农村房屋的征收博弈中,地方政府和被征农民都具有理性行动的策略,从而具有各自的行动逻辑。在房屋征收中,既有权力对权利的压制,也有权利对权力的抗争。非市场化的补偿使得农民的“禀赋效应”与政府的“公正补偿”存在价值观的冲突,而强制交易的征收逻辑致使冲突发生、矛盾升级并产生“合作者亏损”的博弈结局。因此,房屋征收制度的改革与调整不仅应朝着市场化的方向迈进,还要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对征收博弈中的各方进行必要的规制。  相似文献   

17.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补偿的实体方面,仍有待完善之处。在补偿原则上,不应当采公平补偿原则而宜采完全补偿原则。在补偿范围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违章建筑、预期利益、无形损失的规定有待商榷。在补偿标准上,当权属证书中标明的用途和实际用途不一致时,应当根据房屋的实际用途进行补偿。  相似文献   

18.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了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的征收主体为政府。为保证政府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征收工作的优质高效,将房屋征收中的房屋调查、谈判签约、水电销户、房屋拆除等具体事项委托劳务合作单位,具有实践中的合理性和法律上的合法性。目前政府在对房屋征收劳务合作单位的监管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须从提高准入门槛、公开招投标择选、收取风险抵押金、严格奖惩机制等方面对其加强监管,从而确保房屋征收的有序推进,保障被征收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19.
论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房屋征收的核心问题是公共利益的界定.在这一问题上,理论界和实务界长期的思路是试图通过各种方式对公共利益的内涵予以明确.但公共利益的本质决定了公共利益的内涵具有不确定性.实践也表明这一思路对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泛化或虚化问题的解决成效并不大.有鉴于此,我们不妨从方法论的角度,从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界定标准的确定和程序的控制角度,对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界定问题进行重新思考.法律上应当确定公众受益性标准、用途效果标准和可持续发展标准三个标准对公共利益予以界定,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公示程序、听证程序和司法审查程序对公共利益的适用予以保障.  相似文献   

20.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和实施,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了实质性进步,其表现为政府的立法理念明显转变,房屋征收和拆迁活动得到进一步规范化,征收及补偿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但是,该条例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其包括补偿款规定过于原则性,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没有明确规定,以及如何保障司法裁决的公正性等,这些问题需该立法日后逐步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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