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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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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审前程序指从刑事诉讼启动到法院审理前的程序,具体包括侦查和起诉两个诉讼阶段.与审判程序相比,审前程序具有追诉性、启动程序的主动性、强制性、秘密性和非终局性等特点.在刑事诉讼中,审前程序具有重要的地位,既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权利保障,也制约甚至决定着审判程序的进行.审前程序的形成主要缘于国家权力对追诉活动的积极介入及诉讼职能的分化.  相似文献   

2.
规则与实效:刑事速裁程序运行的初步检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速裁程序的试点改革是当下刑事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相比于现行简易程序,正在试行的速裁程序具有适用条件更严、审理程序更简、强调审前程序的配合和衔接、更加重视被追诉人的诉讼权利等特点。其发展趋势应当是独立于普通程序和现行简易程序的第三类审判程序。目前速裁程序的运行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存在适用率较低、适用的案件范围有限、程序缺乏实质性的简化、法律援助质量低下等问题,接下来的改革应当通过进一步完善实施细节、增设书面审理方式和完善配套措施解决上述问题,进而规范和完善速裁程序。  相似文献   

3.
正义的表达方式有正当程序和简易程序之分。提倡简易程序有利于减轻被追诉人的负累,尊重其程序选择权,具有正当性。司法裁判者运用"二八定理",采用"简化简单多数和优化复杂少数"的方法符合司法规律。提倡简易程序是"以审判为中心"的保障,具有全局性。应当针对我国刑事简易程序存在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给予选择简易程序的被追诉人以量刑优惠;对法官队伍进行专业化、职业化改革;进一步简化刑事简易程序的审前和审判程序。  相似文献   

4.
审前程序是带有追诉性质的活动,虽然它并非典型的“诉讼”活动,但其中却包含了一系列的“诉讼问题”。审前程序是整个诉讼中最重要的部分,对审前程序进行规范,才能更好的发挥诉讼的作用,提高审判的质量和效率。  相似文献   

5.
被追诉人权利保护体系由被追诉人诉讼权利的宪法保障、诉权保障和程序性辩护权保障这高、中、低三个位阶的内容组成。这三个位阶的保障措施和制度相互联系。其中,诉讼权利的宪法规定是法理依据,刑事诉权是权利依据,最终围绕程序性辩护展开。诉讼权利的宪法保障一方面要求基本权利入宪,另一方面要求基本权利具有可诉性。通过行使程序性诉权,被追诉人一方面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提起司法审查之诉,使程序性违法行为被宣告无效。而程序性辩护则通过显著加强辩护权在审前阶段的力量强化被追诉人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6.
刑事缺席审判程序是应对因涉嫌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无法进行刑事追诉难题的程序创新,其创设具有对外宣示和对内回应双重价值。这一程序与判决前财产没收程序存在适用范围的竞合。刑事缺席审判程序覆盖事项全面、规范解释优先和裁判效力权威的优势,决定了其效力位阶高于判决前财产没收程序。但在具体适用中,当二者存在适用空间模糊时,由于判决前财产没收程序在裁判稳定性和可执行性方面的优势,应当优先适用判决前财产没收程序。  相似文献   

7.
论刑事程序对被追诉者的权利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程序虽以追究与惩罚犯罪,实现国家刑罚权为其形成原因和基本功能,但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程序价值的日益彰显,现代刑事程序具有越来越多的保障权利的功能。由于被追诉者是诉讼的核心和关键人物,现代各国的刑事程序均以被追诉者的权利为重点,设置了较为完备的保障体系,体现了刑事程序对被追诉者的主体地位和法律权利的尊重和关怀。  相似文献   

8.
被告人缺席审判制度是2018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诉讼程序,在追究贪污腐败犯罪大环境下得以确立。刑事缺席审判程序从应然意义上既包括被告人缺席审判程序,也包括公诉人缺席审判程序,现有立法对前者作出了规定。被告人缺席审判程序涉及案件关系、被告人辩护权行使、救济程序设置等问题。现有立法在形式上看似对被告人诉讼权利具有不利影响,带来了诉讼风险,但深入研究可知缺席审判并未对被告人权利造成影响,具有确立的必要性。我国被告人缺席审判制度要明确缺席审判程序,从缺席审判的送达程序、执行方式和预防冤假错案等角度,对其进行全面完善。  相似文献   

9.
刑事速裁程序价值的理论阐释与冲突衡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刑事速裁程序。价值问题是刑事速裁程序的理论基础问题。效率价值、程序公正价值及实体公正价值构成了刑事速裁程序的多元价值体系。审前程序的整合、审判程序的简化以及诉讼期限的缩短是效率价值的具体表现。被告人程序选择权的充分尊重以及诉讼当事人的实质参与是程序公正价值的具体表现。控辩双方不可围绕特定罪名进行协商以及量刑协商不可突破法定范围则是该程序实体公正价值的具体表现。然而,在多元的价值体系中,价值与价值之间难免会出现相互冲突的情况。为了实现刑事速裁程序的三种价值,尽量避免价值之间的冲突,应当树立效率价值优先原则以及保障最低限度公正价值原则,以保障该程序在新的立法体系中更为顺畅地运行。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程序包括刑事审前程序和刑事审判程序及执行,刑事审前程序包括刑事侦查程序和刑事起诉程序.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主要是指司法机关对侦查措施的事前审查.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的立法及实践的发展过程,反映了我国刑事程序法治发展的进程,体现了国家法治发展的水平.1979年制定的刑事诉讼法经1996年和2012年两次重大修改之后,虽然其他相关制度和程序均有显著修改、完善,但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变化却十分有限.深入研究我国刑事诉讼中对侦查措施的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问题,除了加强、完善关于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司法审查,还需要研究增加关于涉案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11.
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程序是一项由对物强制处分程序、先行处置程序、审前返还程序以及刑事涉案财物裁判程序构成的制度体系。以诉讼构造为视角,该程序存在着审前阶段裁判方缺位、审判阶段裁判程序附属化、第三人参与权虚化的构造缺陷,并由此引发了办案机关恣意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涉案财物的问题。为破除上述现象,实现财产权的有效保护、裁判公正性的维护以及通过程序的正当化,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应当走向诉讼化。同时,受限于办案机关的财政经费体制、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以及各专门机关的权力配置状态等因素,并基于合理有效使用诉讼资源的理念,权利人对程序性处置措施的同意、情势紧急以及当事人的自由处分可以成为刑事涉案财物处置诉讼化的例外情形。  相似文献   

12.
民事缺席判决制度历经了古希腊、古罗马和近现代的变迁过程。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缺席判决制度强调庭审的缺席判决,近现代的英美法系国家创建了审前程序的缺席判决制度。庭审的缺席判决制度由传唤程序、审判程序和救济程序这前后衔接的三个主要阶段构成,每个阶段分别体现了程序参与权、公正程序请求权和法定庭审请求权。审前的缺席判决与对抗主义的诉讼模式和程序时效规则的严格遵守有着密切的联系。  相似文献   

13.
随着《宪法》《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一系列法律的修改,检察机关的权力配置发生了较大的调整,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在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纵深化的背景下,检察机关进行了内设机构的重塑性改革,"诉讼监督、指控犯罪和权利保障"三位一体的新时代刑事检察格局基本形成。刑事监督的专业性整合、公诉职能的适应性调整和权利保障的阶段性提升,使重塑后的刑事检察成了刑事审前程序中最主要的权力形式。我国检察机关不仅可以通过调查核实权和审查逮捕权等对侦查机关进行监督,还可以通过审查起诉控制审前程序的流程。同时,其还肩负着保障诉讼权利的职责。毫无疑问,我国检察机关在刑事审前程序中占有主导地位。  相似文献   

14.
由于国家所有权主体的虚位性质和启动诉讼程序的直接利害原则,企业国有资产刑事司法保护程序启动机制存在欠缺,导致企业国有资产刑事司法保护陷于困境.反思我国司法管理模式,也许借鉴公益诉讼理念进行程序启动机制创新是走出这种困境的可能出路.针对国家所有权的主体虚位性质和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模式,只有突破传统诉讼模式和制度局限、建构刑事司法保护程序启动机制才能适应企业国有资产刑事司法保护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15.
国家的刑事追诉权必须有限行使,一事不再理原则不能仅仅是刑事审判的原则,它应是刑事诉讼的原则。刑事追诉权应有期限、有次限地行使,强制侦查手段一般不允许重复使用,撤销案件和不起诉决定后因同一事实对同一人再次侦查和起诉应原则上禁止,对例外情况下的重复追诉要有国家补偿。审前程序中的国家权力应受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制约。  相似文献   

16.
刑事审前程序是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重要阶段,关系到程序的正当性及其刑法目的的实现.对于公、检、法三机关的权力设定和规制都有较大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笔者对于我国刑事审前程序的重构提出如下思路:一是强化法律监督,明确检察机关在刑事审前程序中的主导地位;二是理顺检警关系,强化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监督;三是完善辩护制度,加强律师在审前程序中的地位和作用;四是完善起诉制度,扩大起诉裁量权;五是完善证据制度,建立证明标准和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17.
控辩平衡对于整个诉讼构造无疑是个根基性的问题.文章针对我国审前程序中和审判程序中控辩关系失衡的现状,在探讨控辩平衡法理的基础之上,解读控辩平衡,提出科学构建控辩关系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代化的刑事司法体制改革必须紧紧围绕作为审判程序的主导者法院和法官来进行,我国的刑事诉讼必将走向审判中心主义。为此,应当对三大诉讼职能的不平衡、审判权的虚化、证据调查程序的不规范及具体审判程序的不完善等进行研究,以期在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正中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19.
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改革和完善,是现代审判方式改革不可或缺的课题。笔者解析了我国现行审前程序的弊端,提出必须在集中审理主义下以及以当事人主义为主、职权主义为辅的模式下,借鉴美国特有的审前程序,实现审前传统程序的变革,构建具有可操作性和现实基础的我国独特的审前程序,才能彰显审前程序高效诉讼、程序正义、化解纠纷的功能价值。  相似文献   

20.
刑事审前程序分流对提高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有着重要的价值。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分流环节单一、适用案件范围窄、适用对象少。我国应结合具体国情,汲取国外先进的经验,在立案、侦查中合理适用程序分流,在审查起诉环节扩大适用程序分流案件和人群的范围;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分流的适用应附加条件,采取多样的分流方式,要加强监督,配套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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