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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民事诉讼目的的流变看我国诉讼调解的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东楚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1(2):204-210
不同的民事诉讼目的决定了不同的民事审判模式,长期以来决定我国"调解型"民事审判模式的观念基础就是不同时期的民事诉讼目的."程序保障"和"保护当事人实体和程序利益"的现代民事诉讼目的,要求我国现行的诉讼调解制度进行结构性的变革.民事诉讼法修改时,应当将民事诉讼目的、诉讼调解和诉讼和解三者进行统合考虑,建议在取消调解原则的基础上,将诉讼调解与和解进行整合,并专章规定"调解与和解". 相似文献
2.
刘敏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3(5):512-518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不存在诉前调解程序,这种状况无法满足纠纷类型的多元化和当事人的价值追求多元化对纠纷解决机制提出的新要求,不利于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的实现,不利于司法效率的提高,不利于当事人的系争外利益的保护,不利于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我国有必要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诉前调解程序,诉前调解制度的构建应当遵循程序基本权保障原理、程序相称原理、程序选择权原理等基本原理。在构建这一制度时,应当明确规定诉前强制调解事项的范围、调解的组织、调解的程序、调解与民事诉讼的关系等问题。 相似文献
3.
李旻 《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4(6):111-116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和解与法院调解及诉讼上和解均属于合意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在形式上或名称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容易混淆视听,应予以辨析区别。尽管民事诉讼和解属私法行为,并且在当前强调调解的司法语境下,和解存在的制度空间被极度挤压,但民事诉讼法还应对其加以规定。因为从保障当事人权利角度出发,应赋予当事人更多的程序选择权,现代民事诉讼程序也应保障当事人更多没有被纳入法律保护体系的利益需求的实现。 相似文献
4.
胡浩飞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7(5)
民间调解和诉讼是现代社会纠纷解决的两个主要手段,但二者在解纷方式、社会效果等方面却有较大不同.如何看待当代中国的民间调解和诉讼,以及它们的发展方向,已成为法制实现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5.
民事诉讼目的理论是民事诉讼法学最重要的基本理论之 ,数代学人对此进行的深入、持久而有效的研究形成了几种颇具代表性的学说。本文试图通过对现有学说的分析和评价,探索民事诉讼目的理论的规律性认识,并结合民事诉讼的本质特征和我国的现实国情,着眼于实践性和政策性,构筑更有建设性的、多元化、多层次的我国民事诉讼目的理论。 相似文献
6.
民事诉讼调解,又称法院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就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和结案方式.调解协议,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其争议即实体权引义务所达成的,并经人民法院批准通过的协议. 相似文献
7.
陈果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7(6):57-60
在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后,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再一次被提倡和推广。但是,现行立法规定的诉讼调解模式在实践中却产生了诸多弊端,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要求,它不仅没有发挥调解的优势,反而在扭曲调解制度本来面目的同时破坏了审判的公正性。文章通过阐述和谐社会语境下诉讼调解的本质,剖析了现行调审合一模式的弊端,主张建立以当事人合意为指针、以调审分离、审前调解为基本模式的诉讼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8.
杜卉卉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3):45-48
关于民事诉讼目的的诸多观点,如"权利保护说"、"私法秩序维持说"、"纠纷解决说"等等均有其不合理性。我国学界的主流观点即"民事诉讼多元目的说"事实上是无目的,不能作为我国民事诉讼的目的。而"利益保障说"的观点比较符合我国目前的需要,强调既要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利益,又要维护当事人实体利益,对构建符合我国特色的诉讼程序模式提供了理论指导。 相似文献
9.
在大陆法系,攻击防御方法是民事诉讼言辞辩论程序的核心内容。日本民事诉讼法为大陆法系德国支系之典型代表。攻击防御方法以辩论主义为根据,以程序保障、武器平等、适时提出主义和口头主义为原则,其有助于实现诉讼公正和效率。攻击防御方法集中于事实和证据两个方面,其实施和审理在日本民事诉讼法中有细致的规定。对于攻击防御方法,我国的理论研究缺失,立法和司法实践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 相似文献
10.
诉讼的价值定位也即是司法的价值定位。本文通过分析民事诉讼的性质和功能 ,提出民事诉讼的价值定位应从先前以适用法律为核心转变到以解决纷争为核心上来 ,从而为司法改革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相似文献
11.
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结合的诉讼模式——试评我国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应确定基本的方向。采用完全的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是不可取的。职权主义诉 讼模式虽有不足,但仍有其存在的价值。只有从国情出发,紧随世界各国民事审判方武改革的潮流,实行当事人主 义与职权主义相结合的诉讼模式,才能揭示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正确方向。 相似文献
12.
凉山彝族民事习惯法的民法适用现状呈现出腹心地区依然适用习惯法;过渡区优先适用习惯法;边缘区习惯法与国家法博弈和竞争的三种样态。前两种样态我们可以称之为错位,最后一种可以称之为断裂。这种错位和断裂的原因主要在于彝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因此,文章通过对这些样态和原因的深入分析,以期为找到一条适合于民族地区法治现代化的“路径”提供参照和依据,从而促进民族地区的国家统一法治建设进程。 相似文献
13.
司法的目的是要形成和谐秩序,并非对抗态势。调解之所以受到关注和重视,关键是它在解决社会纠纷中发挥着特殊的功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是和谐主义模式的诉讼机制中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纠纷和谐解决的重要方式。 相似文献
14.
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诉讼法》做出了修改,但仍然存在不足:民事诉讼法总则和分则部分关于民事检察监督的立法规定并不统一,民事诉讼法仍未明确检察机关在民事检察监督中的地位。完善民事诉讼立法,全面发挥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明确检察机关具体职权,有效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对于如何确定民法总则的结构主线,有法律关系、法律行为以及民事权利等立法模式可供选择。从权利关系的逻辑结构和发展顺序、民法总则的体系性和概括性以及权利理念的弘扬等方面考虑,应选择权利作为我国未来民法典总则编的结构主线。 相似文献
16.
胡海涵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4(2):61-63
市民社会是法治良性运行的社会基础,市民社会对法治具有孕育法律信仰、确保权利实现、确立理性规则等功能。由于市场经济尚不完善、社会结构不平衡、社会组织不独立、传统礼俗排斥理性社会关系等原因,导致我国市民社会发育还不成熟,为此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扩大中间阶层比重、推动文化世俗化、强化民间社会组织。 相似文献
17.
环境法与民法进行对话的实质,是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两种理论范式之间的对话。环境法与民法在问题意识、历史视阈、世界图景、思维方式以及价值规范上存有重大冲突,实际上是民法采取的个人主义理论范式与环境法采取整体主义理论范式之间的差异所导致。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必要性源自环境问题构成现代法学普遍面临的现实挑战,更深层次原因源自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自身的范式危机。环境法与民法进行对话涉及现有法律体系下,二者如何界分领域、分工;涉及面对同一现实问题时,如何对两种法律解决方案做出选择。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旨在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重构和范式整合;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有利于环境法学和民法学拓宽视阈、转换思路、价值重构、方法更新。在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双向互动的对话中,环境法学旨在借助民法的理论范式审视环境问题,为解决环境问题探寻新的出路;民法学的目的是研究环境问题如何影响了民法、民法学,而这恰是民法典立法急欲从环境法中获得的启示。界定环境法与民法,应尝试在新的法律部门划分理论下进行,应淡化“领域定性”观念而代之以“问题定性”观念;为解决环境问题,环境法与民法需要合作,以“公序良俗原则”为联结点,确立了二者在调整范围上的界分。 相似文献
18.
薛强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43-47
涉农民事案件的审判是基层法院工作的重点及难点。当前涉农民事案件类型具有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基层法院在审理涉农民事案件时,在法律适用、案件执行、案件调解、农民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此,基层法院对于涉农民事案件的审理,应渗透现代司法理念,转变工作方式,强化调解意识,优化农民诉讼环境,把司法为民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始终,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 相似文献
19.
李鹏风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3(2):126-128
经济法和民法作为规制市场交易和经济运行的互补互动的重要法律部门,是社会主义市场良性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逐步深化,经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理清我国经济法与民法之论争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焦点及其实质,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通过介绍国外经济法与民法之论争,再对比我国的情况来揭示问题的实质。 相似文献
20.
法的价值问题是所有部门法研究都不能规避的问题。从法的价值方面入手,将经济法与民法进行比较,把握二者之间的内在价值差异,有助于人们更加明确地了解经济法与民法的本质,有助于更好地创制、评价和完善法律。民法强调机会公平、交易自由,着眼于增进个体效益,维护微观交易秩序;经济法以社会利益为本位,强调竞争和发展的公平、自由,着眼于增进社会整体的效益,维护宏观秩序。二者价值取向的差异源于他们调整对象的不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