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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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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离婚不仅是个人的问题,而且它还会产生极大的社会影响,具有深刻的社会性.因此,离婚制度一直是一项普遍而重要的法律制度。作为离婚的后果之一──未成年子女的保护问题得到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随着我国近年来离婚率的上升,有必要尽快地完善我国的离婚法制制度,从司法制度上有效地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以利于其成长。  相似文献   

2.
离婚自由是婚姻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制度,反对轻率离婚是婚姻家庭领域的一项道德要求和规范。既要防止因反对轻率离婚而限制、剥夺当事人离婚自主权,又要防止无成本离婚而引起的滥用离婚自由。  相似文献   

3.
离婚法作为指引和规制当事人离婚行为的制度性规范,其离婚立法原则不同,所产生的离婚成本与收益亦有分别,人们的离婚行为及当时社会整体离婚水平相应地也存在不同.当前我国破裂主义诉讼离婚标准以及相对简化的协议离婚程序,使离婚的法律成本降低,溢出效应反而增强,存在“自由充分,限制不足”之缺憾.我国离婚法的改革,应以保障离婚自由为前提,减少和避免轻率离婚为目标,实现离婚边际效用最大化.在分居与离婚关系结构定位问题上,无论登记离婚抑或裁判离婚,原则上需经过一定期间之分居,但在夫妻一方严重违背法定婚姻义务,他方不愿与其继续共同生活时,亦可不必受分居前置程序之拘束,而径自诉请离婚.  相似文献   

4.
以西部一个乡镇1978-2012年的离婚情况为分析对象,总体分析显示该镇的离婚率呈快速增长态势。依据个体离婚行为产生的主导因素将离婚分为身心缺陷型、性格志趣差异型、性行为越轨型与经济贫乏型,其中经济贫乏离婚,因男性经济条件无法满足女性的消费需求而引起的妇女提出离婚成为主要类型。打工经济背景下婚姻价值的嬗变、城乡消费圈的一体化、妇女在再婚市场的优势地位以及妇女离婚的社会支持网络共同推涨了妇女基于物质因素提出离婚的比例上升。经济贫乏型离婚的上升形塑了农村离婚区域分布的梯度效应与低洼地带,造成了经济困难家庭的弱势累积与心理焦虑,对其可能诱致的社会风险与道德风险需要引起反思与警醒。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由于《婚姻登记条例》在制定时只注重了对离婚登记程序的简化而忽视了相关配套措施的设立,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被滥用的情况。本文通过对国外协议离婚的介绍、对我国协议离婚立法历程的回顾,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协议离婚制度的缺失及导致这种缺失的原因,并提出了完善的立法对策。  相似文献   

6.
本文针对当今社会在离婚自由问题上存在的错误观点,通过对离婚制度发展过程及有关问题的阐述,明确指出,完整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婚姻自由原则,必然包含离婚自由。而离婚自由,则要以反对轻率离婚为前提。  相似文献   

7.
唐代是我国封建王朝的繁盛时期,这一时期经济、文化发达,并形成了较为开放的社会风气,但唐代妇女的命运并不像人们想象中的那般幸运。在婚姻关系中,无论是上层还是下层,妇女虽然都存在离婚再嫁的现象,法律也给予了妇女一定的婚嫁自由,但就总体而言,整个唐代社会妇女依然处于"男尊女卑"的束缚之中,有较少的人身自由,其社会地位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改观。  相似文献   

8.
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办理登记离婚要求当事人提供单位、村委会、居委会介绍信的规定,当年采取登记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就激增,再创历史新高,且登记离婚后又生新问题。这促使作者对完善我国现行登记离婚制度进行思考,并且提出修正登记离婚制度的方案。其一为,将法院作为登记机关,由其承担审查当事人离婚协议的责任,确保当事人、子女的权益;其二为,不改变现状,但是增加当事人登记离婚的限制条件,同时明确法院亦受理登记离婚。  相似文献   

9.
中国传统社会离婚政策的主要特点,涉及离婚政策的理论形态、原则、目标、作用机制及其效果等几个方面。在中国传统社会,制定离婚政策与法律的理论形态是儒学;其原则是限制离婚和性别不平等;目标旨在维护封建父权制及家庭团结;伦理道德与礼教共同调整离婚及两性关系,法律只起到次要和辅助的作用;这种离婚政策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女性低下的地位以及很低的社会离婚率。  相似文献   

10.
离婚现象在中世纪西欧与同期中国皆有存在,离婚原因大相径庭。中国古代男女离婚多偏重于世俗伦理道德问题,以维护宗法家族秩序为目的,且男性主体地位突出;而西欧离婚宗教伦理问题居多,以稳定基督教神权秩序为目标,但男女关系相对平等。中西方离婚原因的差异,实质上是两种不同观念文化在婚姻问题上的折射。  相似文献   

11.
目前我国并未有专门就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全面规定的法律,过于分散、零乱的立法局面,不利于涉外离婚案件的处理。制定一部新的中国国际私法,将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问题纳入其中,单独作为一章来规定.是当前的立法趋势。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有利于离婚原则”作为确定涉外离婚准据法的立法原则,实现趋同化与民族化的结合,又能与各国国际私法相协调。  相似文献   

12.
香港和内地的立法背景、立法渊源和立法技术等存在着诸多的差异,这些差异决定了两地的离婚制度有所不同.探寻两地离婚制度的异同,既有助于法律界对两地离婚制度的整体把握和细致了解,又有助于为两地离婚制度的探讨与切磋奠定理性基础.  相似文献   

13.
《民法典》第1077条针对离婚登记设置了30日的冷静期。设立离婚冷静期,是立法对"闪婚闪离"社会现象的回应,对减少草率型、冲动型离婚,保障稳定完整融洽的婚姻关系,构建文明和谐美满的家庭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登记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以来,适用情况并不乐观。为了有效规避登记离婚冷静期,离婚双方当事人多选择到法院起诉快速调解离婚,造成登记离婚冷静期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形同虚设。为了推进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有效实施,可以通过设立诉讼离婚冷静期、构建登记离婚冷静期与诉讼离婚冷静期对接规则、区分设置离婚冷静期区间及适用条件等措施,不断探索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完善路径。  相似文献   

14.
为了将离婚自由的后果消除到最低限度,达到离婚利益协调的目标,我们除了要关注离婚制度本身的完善,同时还要关注相关社会公共政策的完善和道德的调控,从而构建一个相对完整的离婚自由调控体系.  相似文献   

15.
韩国的协议离婚立法规定了离婚的考虑期、法院的离婚确认制度、离婚的户籍申告制度及对离婚的无效和撤消制度,相对于中国法律规定的协议离婚立法,更加严格与完善。由于中国与韩国都属于东方文化的国家,因此韩国协议离婚立法的规定对我国立法更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离婚是婚姻破裂的必然结果,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离婚现象深深打上了时代的烙印。这其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因政治原因而离婚,也有因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因丈夫的贪淫好色而离婚,传统的因女性无子、不孝而离婚亦仍然存在。不仅男性有离婚的特权,女性也可以主动离婚。离婚对于男女双方的影响是久远的。  相似文献   

17.
对法院婚姻诉讼中二次起诉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法院对首次离婚诉讼一般不予离婚,体现了司法对于婚姻生活介入的节制性;在时间结构上,二次诉讼审理期间的时间结构特点,体现出司法对婚姻家庭中人身财产关系处理的审慎态度。司法的慎重和诉讼离婚中的高时间成本,有利于克制离婚的随意和冲动,反映出司法对离婚诉讼控制的态度。这既与目前婚姻法中离婚标准的价值相契合,也有利于维护家庭在经济社会中的安定、抚育等功能,体现了司法在离婚自由的前提下对离婚相对限制的态度,在公共政策上鼓励稳定长久的婚姻。  相似文献   

18.
我国正处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变革期,行进在全面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新中国成立以来,离婚的制度实践伴随着婚姻家庭立法的多次修改不断完善,在传统和现代的碰撞中生成的离婚法理也由于《民法典》的出台而沉淀下来。在现代化转型的大背景下,离婚法理表现在文明、制度和人的三重维度中,离婚自由和离婚权利是社会进步的文明表征,离婚是规范婚姻家庭关系、确认爱情消亡的法律制度,离婚是合法解除婚姻契约、正当调整社会关系的善治程序。  相似文献   

19.
法院调解在离婚诉讼中是一个必经程序,但我国婚姻法、民事诉讼法对这一制度的立法不够完善,应当在离婚诉讼中建立专门的离婚调解规则:规定离婚调解中的和解制度;对参与离婚调解案件的法官的综合能力应有具体要求,并特别注重对其法律工作以外的社会经验的培养;实行离婚调解和离婚判决的分离,加强我国离婚诉讼中调解的功能,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及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相似文献   

20.
宋代社会作为传统宗法社会的成熟期,女性的社会地位问题广受学人关注,论者多从宋代女子离婚、再嫁及贞节观问题切入,认为社会地位的高低与贞节观的宽紧、再嫁的数量成正比.本文认为这是一种表浅的看法,宋代社会女子再嫁往往与其私有权缺失相关,无论是贞还是淫,都体现了父权意识形态的要求,从女子再嫁的具体原因分析她们的处境无疑更接近历史的真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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