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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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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鑫 《中国劳动》2002,(5):46-47
案情简介 1999年7月5日,原告蔡某与案外人上海市对外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外服公司)签订1999年7月1日至2000年6月30日止的<全员合同制雇用劳动合同书>,约定:"甲方(外服公司)因对外服务的需要,派遣乙方(蔡某)到某有限公司工作.一旦某有限公司不需要乙方为其工作,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终止",规定外服公司在该合同有效期间,保证蔡某应享受的各项待遇.  相似文献   

2.
案情简介申诉人汪某诉称其于2007年3月27日应聘到某工厂从事压床工作,同日下午在工作车间受伤,被诉人将其送往医院住院治疗25天,医药费由厂方支付。汪某出院后没有回厂上班。并诉至劳动仲裁委要求确认与某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3.
<正>案情简介2015年4月23日,孙某在家休息时突然出现呕血、头昏等症状,当时其并没有就诊治疗。24日中午11时30分,孙某上班过程中再次出现呕血、头昏症状,即刻向单位请假回去休息,次日早上因病情加重由妻子刘某护送到医院治疗。26日凌晨5时35分,孙某因上消化道出血等死亡。刘某称孙某23日即出现呕血、头昏。另,孙某的死亡病历摘要以及24小时入院死亡记录等均记载孙某入院治疗前已"呕血、头昏、乏力2天"。孙某死亡后,刘某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  相似文献   

4.
<正>案情简介■李某于2011年2月19日进入某公司从事木工工作,并以满一个月后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参加工伤保险。2011年3月2日15时许,李某在工作时不慎锯伤左手食指和中指末节。受伤后,公司即派人送其到医院住院治疗15天。2011年4月2日,李某最后一次到医院接受治疗,当日医院出具了建议休息一个月的证明,后李某未再继续治疗。公司从3月17日(出院当天)开始,多次通知其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调换轻松岗位上班。2011年3月15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李某属于工伤。2012年9月12日,经  相似文献   

5.
<正>案情简介2011年2月16日,原告黄某到被告高某、袁某所设立的乐山某除尘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上班。双方并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仅是口头约定,原告每天的工资为120元。2011年3月13日,原告在抬铁管的过程中不慎摔倒并造成左腿受伤,受伤后原告先在附近诊所简单包扎,次日由于疼痛加剧转到四川省武装警察部总队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左胫腓骨骨折。住院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原告出院后即于2011年9月2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1年9月27日认定原告所遭受的事故伤害为工伤。10月24日,原告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乐山市劳  相似文献   

6.
张礼全与妻子钟德书同在重庆市璧山福胜机械厂做工。1995年4月5日,妻子钟德书运送产品时,被机械加工后剩余的铁块砸伤右脚跟,当即送往马坊医院治疗,20多天后伤势基本治愈,厂方报销了钟德书住院的全部医药费,随后安排钟德书看守大门,几天后又上冲床工作。6月9日,钟德书旧伤复发,张礼全送钟德书到璧山县医院住院治疗,住院15天,共用去医疗费831.70元。钟德书多次要求报销医疗费,但厂方认为,钟的旧伤复发是由于马坊医院疏忽大意,没有动好手术造成的医疗事  相似文献   

7.
案情简介某市建筑工程公司抹灰工蔡某,2012年7月25日14时在施工作业中倒地昏迷不醒,工友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医疗救治费用共计6000余元)。蔡某要求建筑工程公司报销医疗费用,发放误工工资等待遇无结果,向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主张自已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权益。  相似文献   

8.
去年8月2日,小何在建筑工地作业时不慎受伤,被用工单位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于当年9月2日伤愈出院。出院后,双方就伤残赔偿事宜进行了协商,因分歧过大未能形成  相似文献   

9.
案情简介 王某(女)在某餐饮厅担任传菜员,并与餐饮厅签订了劳动合同.2012年1月20日晚20时30分左右,王某在餐厅工作,当其把餐具放在二楼的电梯里后走下楼,由于脚踩滑从楼梯上摔下,后由同事罗某及钟某看见后将其扶起至厕所旁休息至下班.王某下班后没去医院就诊而是去药店买药自行医治.直至一个月后,2012年2月20日晚21时左右,王某在上班拿餐具时感觉腰部疼痛无法站立.当晚,王某去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腰椎骨折. 事后,王某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则不认可王某受伤事故属于工伤.  相似文献   

10.
<正>案情简介雷某生前与一建设公司有劳动关系。2009年3月12日上午,雷某在该建设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工作时突发疾病,于同日7时35分送到当地县医院急诊,经门诊医生诊断,结论为脑血管意外可能性大,7时45分交纳治疗费用,同日8时入院住院治疗,诊断为脑干出血、原发性高血压、肺部感染。雷某亲属要求转院,雷某在转院途中于2009年3月14日7时50分死亡。2009年9月13日,雷某之子向市人  相似文献   

11.
案情简介周某系上海某塑胶制品公司员工。2007年10月25日,周某工作时从扶梯上摔下致头部外伤,后鉴定为因工致残程度七级。周某伤后至多家医院住院治疗,某塑胶制品公司为其垫付医疗费计133843.46元。经理赔,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报销了上述医疗费中的67476.77元。双方劳动合同于2008年10月14日到期后未再续签。2008年10月22  相似文献   

12.
正【案例】:2007年2月17日,原告李菲与丈夫朱某某在日杂公司所属门市部营业。次日零时许,相邻同样经营烟花爆竹的门市部突然着火并蔓延到原告经营的门市部,致原告门市部燃烧爆炸,造成正在经营的原告及丈夫朱某某烧伤。经医院抢救,原告住院9天后出院,丈夫朱某某住院45天,经医治无效于同年4月1日死亡。2007年10月26日,人社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朱某某为工伤  相似文献   

13.
[案例]:戴某系江苏省沭阳县路事达公路仪器有限公司车工,2004年7月20日晚上约9时30分,戴某在加班工作期间,手拿钢筋在车床前工作时突然晕倒受伤,经医院诊断其为蛛网膜下腔出血,颈部C5-6锥体压缩性骨折,顶枕部头皮下血肿,虽经医院治疗但仍造成戴某残疾。戴某受伤后,其子于2004年9月,以其父受伤是因车床漏电电击为由向沭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受理后委托沭阳县医疗专家组对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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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2014年5月15日,原、被告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被告安排原告在被告公司工作,合同期从2014年5月15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60天,试用期内每天报酬80元,试用期满后每天报酬100元。被告为原告缴纳了工伤保险费。2014年6月29日,原告因工受伤,花费医疗费已由被告支付。2014年7月31日,原告出院(医嘱休息5个月),同日,原、被告签订解除《解除协议》,约定:因工伤事故原因,被告与原告解除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5.
聂辉  李盛荣 《中国劳动》2007,(10):54-55
案情简介彭某于2003年5月14日到某电气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彭某从事的是金属结构工作,工资每月900元。2004年11月3日彭某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住院治疗20天,住院期间医疗费由电气公司支付。彭某出院后继续治疗,其医药费由其垫付后找公司报销。治疗终结后,彭某与某电气公司于2005年4月14日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某电气公司一次性支付彭某5000元伤残赔偿金,彭某不得就此事再主张相关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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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农民工赵某系贵州省都匀市人。2010年2月,赵某经招聘进入江州某管桩有限公司工作,入职生产班任机修工岗位,实行计件工资,每月约1800元。公司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登记,同时也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2010年11月30日下午15时40分许,赵某在处理一条摔断的管模时,其用气割割断模具中的钢棒,由于钢棒割断后受力变化,引起管模下沉、扭转,本人躲闪不及被管模压倒,送江州市某医院治疗,经抢救无效于当日20时左右死亡。江州市某区劳动和社  相似文献   

17.
今年1月,名山县劳动争仪仲裁委员会审理了一起一职工两次因工受伤,大部分医疗费经司法书证鉴定企业不认可的劳动争议案件。申诉人伍明(化名)于2002年10月起在被诉人名山县某胶合板厂做装卸工。2004年12月15日,伍明上班锯松木时,不慎造成右手中指和无名指切割伤、中指断裂。此次受伤后伍明没有住院治疗,所有医疗费用企业全额支付,伤好后继续在该厂上班。2005年3月23日,伍明在厂里从汽车上往下卸木条,当开启车厢边门时再次受伤,被企业送往县中医院救治,诊断为头部外伤、面部血肿、高血压,住院24天用去医疗费几千元,后经医生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  相似文献   

18.
上班身体不适回家死亡,视同工伤【案例】:陈慧生前系九华建材公司职工。2008年3月5日10时许,正在上班的陈慧突感身体不适,出现头晕、胸闷、心慌。在他人陪同到医院就诊后,门诊初步诊断为冠心病,建议进一步检查。由于已近中午,陈慧决定下午再来。约14时,在家的陈慧突然  相似文献   

19.
案情简介 崔某系某五金公司(商业企业)正式职工.2002年,该公司实施第四轮承包经营,与崔某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期限为2002年3月1日至2004年2月28日,合同中没有约定医疗保险待遇问题.2003年11月,崔某因患心脏病入某军区总医院住院治疗11天,共花费医疗费8万多元.治疗终结后崔某要求单位按规定报销有关医疗费用.被诉人以申诉人属承包经营期间职工,单位不承担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为由,拒绝申诉人的请求.崔某不服,将某五金公司诉至山东省惠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  相似文献   

20.
咨询台     
员工私自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公司还要给予补偿吗。咨询台:我公司一员工于今年1月13日下午私自离岗外出.下午5时30分,该员工骑摩托车在远离我公司约35公里处的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长达6个月的住院治疗后.司法鉴定为8级伤残。交警认定此起交通事故由肇事方(对方)负全责,经法院判决由肇事方支付该员工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财产损失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98000余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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