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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曾言 《社科纵横》2007,22(11):76-79
经济法意义上的政府经济行为是政府作为经济法主体而进行的旨在设立、变更或终止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的行为。合法的政府经济行为自成立起对相对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相对人非经法律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经济法对政府经济行为的规制,是为了确保政府经济行为遵循"凡未授权即禁止"的原则,旨在解决个体私利性与社会公益性、公平与效率之间的矛盾,确保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实现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
定价权是集中反映经济法所追求的有效发展、实质公平和平衡协调等诸项法益的重要视角.定价权的运行机制对经济法制度的形成与经济法理论的演变影响显著.市场与政府作为配置资源的两种基本方式,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的制定权,由经营者与政府分享.不同经济体制下.定价权呈现差异有序的分立结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折射出市场经济体制下,以经营者正当行使定价权为主、辅之以政府谦抑行使定价权的制衡逻辑:其一,市场定价领域,经营者制定价格的权利源于其自主经营的自然权利,遵循"法无禁止即为允许"的私权逻辑,规制与调控经营者行使定价权失当行为的制度因此确立;其二,政府定价领域,政府制定价格的权力来自准予其干预市场的法律授权,秉持"法未允许即属禁止"的公权逻辑,约限政府谦抑行使定价权的制度藉此构建.  相似文献   

3.
汤玉枢 《求是学刊》2013,40(5):85-93
市场经济催生了国家经济调节职能,以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逻辑为起点,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必须通过法律授权政府或非政府组织依法实施。政府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行为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的设定和限制,以达成政府干预市场的本质是弥补市场缺陷,防止和克服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越权、怠权和过度干预的现象发生。  相似文献   

4.
李剑 《学习与探索》2012,(1):106-109
经济法学界的通说认为,市场失灵理论是经济法存在的重要理论根据。但通过对经济学市场失灵理论进行探讨并对经济法中的市场规制法律制度进行实证考察可知,这种观点既混淆了经济法和经济学在价值观上的基本区别,也造成了经济法理论内部的紧张和矛盾。市场失灵不是指市场机制未能解决经济效率降低的问题,而是指那种盲目迷信市场,相信仅凭市场机制就能创造公平、自由的社会经济秩序的理想价值观的破灭;这就必然呼唤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价值取向的经济法及作为这一法律代表的市场规制法的出台。  相似文献   

5.
论当代中国政府经济职能的战略性重构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政府经济职能战略性重构的内涵是 :防止、纠补“政府失灵”和克服、弥补“市场失灵”。相应的对策 :一是限制和约束政府权力和职能 ,包括以政企分开为突破口 ,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规范政府干预职能及行为 ;加强对政府调控行为的监督 ;在政府经济职能重构的基础上 ,精简政府机构等。二是提升政府能力特别是宏观调控能力 ,包括财政宏观调控能力、金融宏观调控能力和行政组织调控能力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程度 ;将成本—效益观念和竞争机制引入政府调控的某些领域等 ,从而积极、适度、有效地行使政府对市场运作的宏观调控职能 ,充分发挥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二元机制的优势互补作用  相似文献   

6.
以法律视角看待“以人为本”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人的发展不能脱离社会经济运行机制的支撑,然而日益扩展的市场却不能有效实现人权,尤其是经济自由、生存权和发展权,因此需要国家的适度干预予以必要矫正.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其明确界定市场环境内相互冲突的人权界限,以及国家为尊重、保护和履行人权义务时可以运用的工具和程序.  相似文献   

7.
张驰 《社科纵横》2006,21(1):67-68
本文通过对经济法学界有关社会经济团体的研究成果的综述,总结了当前学界对社会经济团体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指出学界对社会经济团体的研究,突破了以往经济法主体研究中以“企业———政府”二元范式为基础的研究框架,建立起了“市场(企业)———社会经济团体———政府”三元范式的研究框架。阐明了社会经济团体是中国经济法主体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着自己独特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国际政治经济学是一门以国际政治与国际经济的相互影响为分析目标的新型学科,其各种理论范式对于主要调整公法关系的国际经济法提供有意义的解释功能,“霸权稳定论”即为典型。立足于“结构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理论框架,“霸权稳定论”对于当代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构建与运作、遵守与维护,及合法性等问题,提供了一种来自国际政治经济学视角的诠释路径。当然,“霸权稳定论”对国际经济法诠释张力的局限性也必须引起我们的注意。  相似文献   

9.
日本是一个属于后发展类型的市场经济国家,在战后经济发展中,形成了一种不同于欧美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日本型市场经济体制的最大特点是政府主导型。首先,日本政府根据经济技术落后于欧美的现实,采取了“生产至上”、“经济增长第一”的路线,以达到赶超欧美国家的目标;其次,根据国内市场狭小、资源匮乏以及国际经济自由化的趋势,采取了“贸易立国”、“出口第一”的发展战略,以此作为赶超目标的手段。为了保证经济高速增长和社会稳定,日本政府充分发挥干预和调节作用,从未把经济发展推诿给市场价格机制的自发力量。濑户内海经济带的振兴与…  相似文献   

10.
经济立法误区评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济立法误区评判蒋大兴自八届全国人大倡导尽快建立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以来,我国经济立法出现空前“繁荣”景象,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资格及市场交易行为的部门经济法接踵出台。但是,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也日渐明朗:我国经济立法从价值目标的定位到立法班...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民法和经济法关系的讨论中,有一种看法认为:资本主义国家的民法是维护私有制的,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已经建立了公有制,民法就不再适用,而应代之以经济法。王河同志在《社会科学》杂志今年第一期上发表《经济立法体系与经济法学》一文,就持这种观点。文中说: “我国当前各种经济成分的财产关系,基本上有四种情况……只有公民个人的财产关系,才归民法去调整。这样,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范围很小,民法和经济法的界限,也不好划分。“要解决好这个矛盾,我认为,应该抛弃民法的旧名称和形式,把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不附属于任何其他法律部门。另外制定‘人民权利法’(或仍叫民  相似文献   

12.
政府干预经济的负外部效应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世贤 《探求》2005,(1):43-45
政府作为市场外在的控制力量,干预经济同样可能产生负外部效应,政府干预经济的非客观性以及政府干预经济的信息不完全性必然形成负外部性。消除政府干预外部性的关键仍在界定政府职能。  相似文献   

13.
刘胜题  赵芸 《浙江学刊》2007,152(1):147-151
主权经历了主权观念—主权概念—主权理论的历史逻辑嬗变,主权原则在国际法上仍富有强大的生命力,经济主权原则是国际经济法的首要原则。国际银团贷款涉及的主权是一种经济主权。国际银团贷款中的主权风险包括国家行为理论风险、主权豁免风险、“卡尔沃主义”风险、主权债务的独特风险、国家和政府的继承以及承认风险等。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要结合发展中国家的主权价值取向,系统控制国际银团贷款中的主权借款人引起的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14.
二战后,日本逐步建立起了一个完整的经济法体系,经济立法已成为国家对经济关系进行宏观控制的有力工具,为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法律动力。那么日本经济立法对战后日本经济的恢复、发展起了什么作用?以下略作粗浅论述。一、维护资本主义经济体制和秩序战后,日本建立了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干预为辅的体制。一方面是市场的自发调节,另一方面是包括法律在内的有意识的宏观调整。这两个方面互相配合,互为补充,  相似文献   

15.
90年代以来 ,随着冷战的结束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 ,跨国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 ,经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 ,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经济全球化不仅对各国及各国间的国际经济关系的影响是巨大的和深远的 ,而且不断地冲击着旧的国际经济秩序。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 ,对全球经济发展既有有利的一面 ,又有不利的一面。为了减少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建立新的国际经济关系秩序 ,就应不断完善国际经济法体系。国际经济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必将会为经济全球化创造一个更好的法律环境 ,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6.
张雪强 《社科纵横》2010,25(12):64-67,74
经济法一直以来因其所涵盖的部门法律分散而被认为缺乏统一的法律制度体系,所以招致对其法律独立性的异议。而经济法规范缺乏系统性的重要原因就在于各个具体法律之间没有形成完整的责任制度。没有责任制度保障的法律必然难以通过法律途径对法律关系的责任人进行追究并实现权利的法律救济。通过对经济法的责任制度进行深入分析,消除对经济法的法律系统性的争议,为经济法的法律独立性提供足够的支撑。  相似文献   

17.
行政垄断行为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危害极大,应制定相关的法律进行规范。但通过对经济垄断与行政垄断的比较分析,我们认为行政垄断应属于行政行为,而不是经济行为,不属于反垄断法的调整范围。对此,行政垄断应由行政法来规制,而不应该在反垄断法中把行政垄断行为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18.
宋保振 《求是学刊》2023,(1):129-139
数字经济时代,不同公民之间面临的信息公平失衡不仅源于主体的技术获取和运用能力不足,而且和社会信息分化、算法参差赋权以及信息监管缺位直接相关,需要我们在技术性保障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制度性法律保障。在此法律保障中“,数字人权”可构成重要的理论基础依据“。数字人权”以数字人格与利益为依托,反映“数字弱势群体”对信息公平的诉求,并针对当下法律保障之不足,提供可操作的问题化解逻辑。具体实施中“,数字人权”一方面确立了公民信息公平权益保障的“设权保护模式”;另一方面借助道德权利、法律权利和现实权利样态,建构和完善保障该权益实现的权利体系。  相似文献   

19.
论经济法的基本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增毅 《浙江学刊》2001,(5):158-161
经济法的作用主要在于构建自由、平等的市场竞争法律秩序以及良好的宏观经济法律环境,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据此,经济法的价值表现为经济安全、实质正义、社会整体效益、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和谐.  相似文献   

20.
在黑龙江省的招商引资中,政府有角色错位、越位、缺位的表现,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应准确定位、转变观念、让政府淡出招商引资主体地位;变“政府招商”为“中介招商”或“企业招商”;变“政府行政干预”为“政府运用经济、法律和政策手段的调控”;变“全能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优化投资软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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