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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超期羁押是审前羁押制度不完善的集中体现,主要原因在于我国侦查权行使缺乏司法控权。借鉴西方国家司法审查制度中的优秀经验,建立我国对审前羁押的司法审查制度,包括对强制措施的审查和对羁押期限的审查。  相似文献   

2.
我国审前羁押体制改革的方案与论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关于我国目前审前羁押体制的改革 ,学者们提出司法审查式、检察监督式和独立式等几种改革方案。对第三种方案 ,应进行进一步的实施设计 ,如目前的看守所应逐步地剥离出来归司法行政部门 ,应加强检察机关的审查职能及相应的羁押登记和讯问监督制度。这样的改革从羁押制度本身的发展规律、司法行政机关本身的发展以及我国目前的司法环境等方面考虑应当说是可行的。这种改革将可以进一步促进整个羁押活动的合理化与专业化 ,将进一步优化国家权力配置 ,将会进一步提高刑事诉讼的效率 ,也必将极大程度上保障被羁押者的人权。  相似文献   

3.
以我国宪法规定为基础的法检权力配置关系,在法律解释上失之模糊,在制度实践中对于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多有窒碍:检察院依抗诉权启动再审制度削弱司法终局性原则;检察官“监督者”角色打破法院中立的“三方结构”;宪制设计中的“两院”关系引发法检双方角色认知冲突;审前羁押审查制度分割法院司法审查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权有碍法制统一。要推进实质性改革,应考虑重构法检双方的权力配置关系。通过修宪取消检察院“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回归公诉机关的专门化职能,检讨并清理因“法律监督机关”定位而衍生的相关制度,将审前羁押的司法审查权赋予法院,扩大公诉权范围以强化检察机关的“公益代表人”职能。  相似文献   

4.
检察机关有权审查羁押的必要性,向办案机关提出建议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对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整个过程进行法律监督,是刑诉法修改后对于检察权配置的优化与完善,是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适当减少监禁刑适用的新要求,也是强化对审前羁押措施的监督以及切实保障人权的客观需要。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实践检视现状分析,我国立法尚未明确规定该制度的具体操作程序、标准、适用范围等,导致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因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而无章可循,从而迫切需要逐步完善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程序规则和探索健全审查机制,以利于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的审判前程序中,没有羁押这一强制措施,而是由拘留和逮捕强制措施的适用所带来的持续剥夺、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必然结果和当然状态,是依附于逮捕的法律后果。逮捕羁押是剥夺人身自由的最为严厉的措施,应当设立司法审查制度,保障被羁押人的基本人权,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审前羁押司法审查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6.
现行刑诉法使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权向着司法化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但实践中存在着提捕审查义务被搁置、证据审查意识淡薄、羁押必要性审查被遗忘,以及"构罪即捕""以捕代侦""不当羁押"与"逮捕绑架"等病理,此举有违审查逮捕权本应具有的司法化功能特质。须将此项权力与追诉权剥离,将审查逮捕案件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构建犯罪嫌疑人对逮捕案件申请复核的程序及防范不当羁押的机制,铸就此项权力的司法品格以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7.
审前羁押定期审查是新《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一项内容,该项制度设立的背景有二:审前羁押比例高、期限长;超期羁押、不当羁押等审前羁押救济原则缺失。该项制度也有其设立的必要性: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实现控辩双方平等对抗的原则;实现对公权力的制衡;贯彻和实现无罪推定原则;贯彻诉讼迅速原则。针对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前羁押定期审查制度,应从审查原则和审查程序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羁押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必须运用得当。对待羁押制度必须持谦抑、慎重的态度,需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全面审查,以尊重和保障其人权和合法权益。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从条件和程序两个方面对审前羁押制度作了原则性规定,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尊重保障人权原则,防止不应当或不必要的羁押。因此,为了维护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必须对我国现行审前羁押制度进行改革,以实现其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职能之间的平衡,推进我国司法现代化进程。  相似文献   

9.
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被界定为均衡的审前羁押价值理念,其有助于剔除审前羁押程序的行政化、诉讼构造的流水线化及羁押功能异化等问题,而选择的路径便是对审前羁押程序进行司法化改造,使审前羁押决定部门处于中立地位裁判侦查机关与嫌疑人的纠纷,重拾该程序应具备的参与性、结果的确定性及可救济性,通过审前羁押程序司法化的改造寄望于还原审前羁押的预防功能。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刑事诉讼审前司法审查机制的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首先从比较法角度此较分析当代主要法治国家刑事诉讼中审前司法审查机制的类型与内容;其次 分析当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审前程序现状及其弊端;最后结合我国司法体制现状和司法改革要求,提出了建 构我国刑事诉讼审前司法审查机制的渐进性改革方案。  相似文献   

11.
未决羁押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反映出不同的性质,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也有不同的意义,基本上已经成为一种制度化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分析西方各国未决羁押制度的现状可以总结出各国未决羁押的特点。从这种比较中可以更好地理解我国未决羁押的现状和特点,也可以看到我国学术界对未决羁押性质的模糊认识所带来的问题。如欲解决这些问题,我国需要确定未决羁押的法定化,建立未决羁押的司法审查机制,未决羁押的司法救济机制,使未决羁押成为一个较封闭的司法控制系统。  相似文献   

12.
未决羁押与对已决罪犯的行刑性质完全不同.文章从刑事政策目的合理性之立场出发,通过对未决羁押的社会效果的考量,提出了未决羁押制度的合理化内涵.在此基础上,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分析了我国未决羁押的制度性缺陷及其所导致的实践中未决羁押的扩大化问题,认为科学合理地规定我国未决羁押的条件,建立相应的司法审查与救济机制,同时采用有效的羁押替代措施,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3.
在我国,扣押是一种常规的对物的侦查手段。在启动程序、决定程序、配套程序、程序救济与制裁等方面,我国扣押制度存在一系列问题,影响了它在域外资产追回中应有的作用。当前,我国可在坚持司法主权的原则下,将扣押界定为刑事强制处分、明确其所有权归属、坚持司法救济原则、完善司法协助中异议与裁决机制。  相似文献   

14.
中国目前能够行使逮捕决定权的主体是检察院和法院,但在司法职权的配置中并未有集中或分别设置制约机制,缺乏对检察院、法院两机关逮捕决定权的制约和监督,影响了公民基本人权的司法性保障。逮捕决定权的行使涉及报请批捕、决定逮捕和捕后未决羁押三个阶段,据此分别设计制约机制,有助于实现逮捕决定权机制的完整性,统一检察院和法院在不同阶段的制约要求,增强司法应用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5.
基于分权制衡理论和人权保障理念,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均确立了逮捕羁押司法审查制度.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提出构建逮捕羁押司法审查模式的理论已经具备、条件业已成熟.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文章着重从司法审查的参与主体、逮捕要件的证明以及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救济等方面进行了探索性分析.  相似文献   

16.
传统观念上,普通程序的庭审阶段一直作为诉讼程序的母体和核心,其对纠纷的解决始终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随着纠纷的日益繁杂,亟需多元化的解纷机制。审前程序因其各项主要内容之间形成的别致构造而产生了纠纷解决功能。不过,囿于立法、司法及观念等,学者在讨论审前程序的纠纷解决时,大多只关注调解,对和解及仲裁程序的重新选择等鲜有讨论。基于完善立法与充实司法实践考虑,探讨审前程序中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掘审前程序的纠纷解决功能,有着现实的必要性和理论上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7.
羁押替代性措施可以更好地实现诉讼保障和人权保障的双重作用,具有适用上的正当性和优先性。适用羁押替代性措施时,应当遵守无罪推定、程序法定、司法审查、比例性和程序参与的原则。从与羁押的关系而言,羁押替代性措施旨在通过非羁押措施来实现对羁押的有效控制,因而羁押替代性措施的原则,也就构成对羁押进行控制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的人权保障有特别重要价值。本文通过比较研究,得出世界一些国家或地区在刑事审前程序中接受正当程序观念,引入或采纳弹劾式侦查模式,赋予犯罪嫌疑人较多的诉讼权利和实质性的诉讼主体地位。普遍确立了人身保护令制度以及对逮捕、搜查、扣押等与公民基本权益有关的强制措施的司法审查与控制制度,对其具体规定和作法予以介绍。考察世界一些国家或地区的人身保护令制度和对于刑事羁押的司法审查与控制,对我国的刑事诉讼立法不无启示。  相似文献   

19.
庭前程序承担着为法庭审判准备审判对象和裁判依据的重要功能。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庭前程序新的内涵,但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庭前程序自身存在的一些弊端也日益显现。分析我国刑事庭前程序改革的内容,指出庭前程序在司法运行中所存在的弊端,建议引入预审法官制度以实现其在维护程序的公正、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和实现权力的划分和限制的价值,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司法实践需要的公正透明的庭前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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