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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大学生盗窃犯罪被害具有明显特征,大学生所具有的诱发性与易感性被害因素为盗窃发生提供了重要条件。强调大学生个体盗窃被害预防对增强大学生预防犯罪被害的主体意识,有效控制盗窃犯罪及强化大学生的责任意识,促使大学生主动调整自己的行为有重要意义。学校、社区、社会应努力强化大学生的防盗意识,而大学生个体则应采取改变不良习惯、调整生活方式等具体措施预防盗窃被害。  相似文献   

2.
被害及其相关因素历来是犯罪学特别是被害人学研究的重点.本次实证研究旨在分析与被害相关的人口特征和与犯罪现象接触的相关经历对被害的影响,其数据来源于2006年于广西南宁市进行的公众被害问卷调查.研究结果发现:在所有六项人口特征中,只有受访者的月均收入水平是预测被害的显著因素;而两项用来测量受访者与犯罪现象接触经历的因素,即目睹犯罪发生的频率和是否有亲友曾经遭受犯罪的侵扰,均对预测被害具有显著作用.  相似文献   

3.
在日本熏有关犯罪被害人的保护法制度一直是备受关注的。从2000年开始熏日本相继制定和修改了一系列有关犯罪被害的防止和犯罪被害人保护的法律,尤其是犯罪被害保护“二法”的出台,使日本在犯罪被害人保护法方面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二法”通过减轻被害人的心理和精神负担以及扩大被害人权利救济的各种措施,使被害人保护呈现出独立性、实效性、体系化以及对被害人和被告人进行平衡保护的制度特征。日本犯罪被害人保护法制度为我国构建被害人保护法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相似文献   

4.
在被害补偿法领域里,为防止有限的补偿金不被滥用,需要设定被害补偿的排除与限制条件,主要体现为被害人可归责事由和被害补偿的妥当性考量.被害人可归责事由指的是被害人行为实质性引发了犯罪加害行为或者是对于犯罪被害后果的发生具有促成作用,被害人对自己行为产生的结果承担自我责任因而不得或少得补偿金.被害补偿的妥当性考量指的是被害补偿之裁定要考察与被害人有关的各种事项,依一般社会观念对是否补偿以及补偿额度进行的有关妥当与公平的综合性判断.  相似文献   

5.
社区是人们生活的基本场所,也是被害的经常发生地。社区被害预防符合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控制和减少犯罪的主要途径,是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在被害前、被害中、被害后三个阶段,社区内采取各种被害预防措施,能够大大地减少居民被害的机率。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民众对刑事司法寄予了过度的期待,刑事司法与民意之间的关系较为紧张。弱势主体犯罪或被害的刑事个案,其生存状况、犯罪原因、被害原因等所折射出的社会问题是民众关注案件的重要原因。基于强势主体在社会现实生活中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民众更愿意通过对案件的关注、将案件事实的公开化来约束其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刑事个案中加害与被害双方的身份差异愈为明显,案件就愈易受到关注。民意表达易受涉案主体身份特征的影响,在相当程度上忽略了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本身,更多是对案外因素的关注,民意表达更多地呈现出社会问题司法化的特征。应加速推进社会改革,建立健全公平、平等的社会运行机制,进而改变身份不平等的社会现状,并进一步厘清司法本身的职能定位,区分社会问题与司法问题的解决路径。  相似文献   

7.
试论杀人罪与伤害罪的区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杀人罪和伤害罪,在司法实践中容易混淆。因为杀人与伤害这两类犯罪,有时在表现形式上,行为方式上,危害后果上,都具有某些相同的特征,而行为人往往又不会如实地供认犯罪目的,这就给正确区分犯罪性质带来困难,致使有的案件争论不休,久拖不决,或者把杀人当伤害处罚,或者把伤害当杀人处罚,造成重罪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事立法默认强奸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男子,犯罪对象只能是女子,隐藏着"性别假定".但是实践中客观存在女子强奸男子和同性强奸的情况,由于强奸行为对男性的伤害巨大,男子的性心理与性生理反应存在差异,法律需要平等保护男女两性性权利等原因,立法应当淡化隐藏在强奸罪立法中的"性别假定",使强奸罪的犯罪主体和犯罪对象中性化.  相似文献   

9.
传统社会全面“数字化”引发网络犯罪的全面爆发。黑恶势力犯罪借助网络的发展出现网络化和网络异化,由此形成网络黑恶势力犯罪。刑法确定性的特点决定了法教义学应成为网络黑恶势力犯罪刑法规制问题研究的基点。在法教义学类型化思维的视域下,网络黑社会与网络恶势力仅在非法控制特征方面存在区别。鉴于网络因素导致网络黑恶势力犯罪在组织形式、行为手段等方面与传统黑恶势力犯罪存在诸多差异,司法解释及时作出了相应调整,但这种象征性立法存在执法不足的功能不彰加之司法机关机械性释法,导致实践中处理网络黑恶势力犯罪方面存在芜乱。基于法教义学的立场,刑法理论应以规范的客观解释论重新检视网络黑恶势力犯罪刑法条文的关键词,对网络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特征的认定宜采取实质判断。在网络黑恶势力犯罪非法控制特征认定方面,应以该组织是否对网络秩序形成控制作为标准。鉴于网络黑恶势力犯罪手段多采取滋扰型软暴力的现实,针对软暴力的认定,宜作体系化思考,在结合主观特征、客观特征与心理强制特征的基础上综合判断,并坚守滋扰型软暴力只有在黑恶势力实施的情况下,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可罚性的政策调控底线。  相似文献   

10.
刘芳 《理论界》2008,(11):96-97
我国刑事立法默认强奸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男子,犯罪对象只能是女子,隐藏着“性别假定”。但是实践中客观存在女子强奸男子和同性强奸的情况,由于强奸行为对男性的伤害巨大,男子的性心理与性生理反应存在差异,法律需要平等保护男女两性性权利等原因,立法应当淡化隐藏在强奸罪立法中的“性别假定”,使强奸罪的犯罪主体和犯罪对象中性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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