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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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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犯罪的唯一主体.在现实中,诸如党政机关人员、村级基层组织人员、假国家工作人员等能否构成受贿罪主体的问题,既是界定受贿罪主体范围的疑难问题,也是有效打击受贿罪必须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犯罪的唯一主体。在现实中,诸如党政机关人员、村级基层组织人员、假国家工作人员等能否构成受贿罪主体的问题,既是界定受贿罪主体范围的疑难问题,也是有效打击受贿罪必须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刑法理论界和司法界,长期以来一直认为,受贿罪的主体必须是特殊主体,只有法律规定的特殊主体的受贿行为,才构成受贿罪,并且将受贿罪归于渎职罪的范畴,这就更加强化了受贿罪主体的特殊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大量新情况不断出现,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今天,传统的“受贿罪特殊主体论”开始受到了实践的冲击。笔者根据理论和实践的新发展,认为受贿罪主体已不再是特殊主体,并且对此进行探讨,以求教于刑法界同仁。最近10年来,我国刑法体系中有关受贿罪的规定大致有以下几种:  相似文献   

4.
受贿行为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严重影响国家机关正常活动的行为,其危害极其广泛。因此,打击行贿、受贿犯罪是我国当前乃至长期反腐败斗争的重中之重。但是,这种犯罪在目前打击的效果并不是十分理想,究其原因,有诸多因素,刑法中规定的受贿罪主体单一化,和贿赂行为内涵范围不清,也影响着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5.
受贿罪的法律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我国1979年刑法是这样规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1982年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犯罪的决定》对受贿罪的法律主体也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此后在1988年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扩大了受贿罪的法律主体范围,到1995年的《惩治违反公司法的决定》又限制了受贿罪的主体范围。到1997年修改过后的新刑法对受贿罪的法律主体同样规定得相当清楚明白,即国家工作人员。看来在认定受贿  相似文献   

6.
杜文勇  付捍东 《理论界》2009,(12):60-61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受贿行为明显增多,如何确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受贿罪主体,是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相关司法解释,提出了认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受贿罪主体的一些思路和建议,以供司法认定时的参考。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破产法存在着很多的缺陷,对其进行修订与完善成为必然.其中,如何确定破产主体的范围和破产界限问题是破产法律制度的极其重要的两个方面.关于它们的思考和分析对破产法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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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破产法存在着很多的缺陷,对其进行修订与完善成为必然。其中,如何确定破产主体的范围和破产界限问题是破产法律制度的极其重要的两个方面。关于它们的思考和分析对破产法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江西社会科学》2018,(1):168-176
国家工作人员在将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实施完毕之前,知道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可以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故意,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构成共同受贿,特定关系人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将涉及请托人利益的履职行为实施完毕之后,知道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未退还或者上交的,不能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因具有受贿故意而构成受贿罪,此时,特定关系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相似文献   

10.
张成法 《理论界》2007,(2):81-84,244
本文对受贿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法律特征、罪间界限及刑事司法机关处理受贿犯罪案件时应注意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细致的探讨。  相似文献   

11.
张成法 《理论界》2007,1(5):78-81,112
本文对我国受贿罪的立法沿革、外国刑法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关于受贿罪的刑事立法进行了粗浅的探讨,旨在使人们更全面地了解受贿罪,从而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同受贿犯罪做斗争。  相似文献   

12.
张成法 《理论界》2009,(7):71-72
当前出现了个别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赌博实施受贿犯罪的现象,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为了能够使司法机关更好地查处这种新类型的受贿案件,本文仅就赌博型受贿的主要表现形式及一些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3.
受贿罪是我国现阶段易发高发的典型职务犯罪行为。作为打击受贿犯罪的主要法律依据,我国的受贿罪立法尚存有诸多缺陷,主要表现在:受贿罪主体规定有欠缺,对贿赂对象的规定过于狭窄,将"为他人谋利益"作为构成要件的规定扭曲了受贿罪本质,受贿罪罪名体系和刑罚设置缺乏科学性等。  相似文献   

14.
唐代惩治受贿罪研究刘毅然所谓受贿罪,一般说来,是指公职人员因职务关系,非法受取他人财物或其他财产性利益的犯罪行为。由于受贿罪有损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直接影响到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是一种危害严重的渎职行为,因而,历代较为明智的统治者对此...  相似文献   

15.
张成法  张硕  王贯一 《理论界》2007,(10):78-80
受贿罪的犯罪对象是受贿罪中极其重要的问题之一,如何界定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范围涉及罪与非罪的问题。因此,倍受广大刑法理论者及司法实务部门的广泛关注。本文对此做了较为全面、深入的探析,并提。出受贿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财物,也包括财产性利益,同时还包括非财产性利益。  相似文献   

16.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鉴于当前受贿犯罪的多发性、复杂性和特殊性,针对我国在受贿罪立法方面尚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从受贿罪犯罪主体、贿赂内容、刑罚种类等方面提出一些立法建议,逐步完善我国受贿罪的刑事立法,为反腐倡廉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7.
受贿罪侵犯的客体应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但包括利用本人当前的职务便利 ,还应包括利用将来的职务便利 ;贿赂的范围仅限制为财物是不适当的还应包括财物和其他非法利益 ;“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应作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而应作为一个量刑情节。  相似文献   

18.
受贿罪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腐败犯罪。我国现行《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存在缺陷,不利于有效预防、严厉打击腐败犯罪。《刑法》将受贿罪的主体仅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无法彰显我国法律在国际上的威严,也不适应国际社会联合打击腐败犯罪的需要,因而应将外国公职人员和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纳入受贿罪的主体范围。在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上,应当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将其规定为量刑情节。在受贿罪的刑罚体系上,由于受贿罪具有贪利性特点,所以应当增设罚金刑,以国家工作人员的平均年收入数额作为起刑点;取消受贿罪的死刑设置,有助于追究外逃贪官的法律责任,挽回流失的大量公共资产。由于受贿罪和贪污罪都属于职务犯罪,二者侵害的法益相同且《刑法》对二者规定了相同的量刑标准,所以对贪污罪的规定也应进行相应的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19.
满静 《天府新论》2004,3(Z2):136-138
受贿罪侵犯的客体应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但包括利用本人当前的职务便利,还应包括利用将来的职务便利;贿赂的范围仅限制为财物是不适当的还应包括财物和其他非法利益;"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应作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而应作为一个量刑情节.  相似文献   

20.
中日刑法受贿罪概要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贿赂犯罪是中日两国较严重的社会问题,也是两国刑法所面临的艰巨任务之一。由于社会政治、经济、法制发展变化的复杂原因,使两国刑法在打击和规制受贿犯罪方面既有相同之处,又存在较大差异。在不断完善对受贿犯罪的规定、增强打击力度的宏观方面,二者较为一致。而在受贿罪的名称设置、犯罪构成、量刑等方面又有较大区别。其中,在罪名设置、受贿的内容、受贿罪的构成条件方面,日本刑法的规定较为完善,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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