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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信息法学已是信息社会迫切需要的学问,实践中与此相关的信息立法、司法、学术研究与高校课程教学也有所展开。但是,由于其学科地位未得确立、学科归属不明,这不仅导致一些课程开设与学术研究的模糊与混乱,还阻碍了信息法学的纵深发展,不利于从信息法治的角度为我国的信息化进程提供有力保障。因此,应赋予信息法学独立的学科地位,并将其归属于法学学科、定位为新兴的二级分支学科。  相似文献   

2.
生命法学作为研究生命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知识体系,其产生与存在的法理依据在于拥有自身特定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并拥有从事本学科研究的学术共同体。而生物经济健康发展的现实需求、我国生命法制建设健全与完善的必然选择、应对传统部门法学理论研究之基点缺陷的需要、保护围绕人类生命问题而引生之权利的需要,以及促进各部门法学相互协同的潜在要求,则是生命法学得以存在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3.
建设“中国可持续发展法学”学科的构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环境保护、计划生育两项基本国策,以及国际社会和我国有关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大量立法,为建设可持续发展法学学科奠定了基础;以可持续发展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可持续发展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建设一个包括可持续发展法学原理、环境法、资源法、人口法等在内的可持续发展法学学科,是法学工作者的历史机遇和责任  相似文献   

4.
关于民族法学的性质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族法学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还是一门综合性的法学学科 ?弄清楚这一点对于研究尚未成熟的民族法学甚为重要。本文从对民族法学的法理思考出发 ,以法律部门的分类方法 ,法律部门与法学学科的关系为研究的重点 ,试图说明民族法学是一个法域范畴 ,是一门综合性的法学学科 ,而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相似文献   

5.
当代中国法学界将法学看作具有实践性的学问,并将实践性理解为经世致用的研究立场、具体问题的研究导向以及价值参与的研究态度,但这是对"实践性"这一术语的误用。同时,法学家对法学自身的性质也存在误解,包括夸大法学相对于其他学科而言的实践性、认为法学背离了自身原有的实践性以及主张通过实践检验法学知识的正确性。要准确理解法学的实践性,必须正确看待法学发展的不同阶段、法学内部的不同学科以及法学自身的知识性质。在法学语境中,实践性只能被理解为法学因其独特的研究对象而与实践有关,但法学作为一种知识并无特殊之处,法学与实践保持距离符合其内在发展规律,法学因其知识性质而不依赖实践检验。法学与实践之间呈现出一种后者自前者间接而非直接受益的关系。  相似文献   

6.
体育法学的学科发展之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笔者按照时间顺序总结我国体育法学的发展过程,以阶段性的成果展示体育法学的研究现状。根据体育法学的学科性质,论述了体育法学研究的理论基础。从研究对象出发,探讨了体育法学的学科归属,以及作为二级学科的发展之路,为更好地促进我国体育法学的发展,做出理论方面的指导。  相似文献   

7.
卫生法学研究对象的综合性、研究视角的多维性、研究方法的多样性,决定其并不完全隶属于某一学科,而属于独立的综合性法学学科。建立综合性卫生法学既是卫生法自身特点决定,也是持学科开放性、包容性的必然要求,这要求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与内容保持开放性,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实现学科之间的融合,最终形成具有自成一体的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8.
信息法学是以信息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现有文献与实证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的信息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在理论体系构建、研究方法采用以及教学开展等方面同时陷入了困境,而困境的根源在于该学科的定位和归属不明。立足于我国法科教育的传统并借鉴美俄等国信息法学的最新成果,将该学科定位为跨领域的独立法学门类,并据此提出应对困境的具体思路:构建独立与开放的理论体系,采用的研究方法以法学的概念分析与价值分析为主并兼采其他学科方法,在开展教学工作时注重多学科的知识结合与资源整合。  相似文献   

9.
 翻译研究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诞生与发展离不开传统中的四个方面:翻译实践、翻译批评、翻译教学以及20世纪中叶以来众多人文社会科学对翻译的关注与研究。翻译具有学科交叉的特性,但不能由此导致翻译研究这一学科的问题意识漫无边际,其学科体系也不能缺乏自己的特色。翻译研究学科应当在全球化、大数据等新时代特征中保持独立的学科意识,并且有必要在梳理传统翻译经验与理论的基础上,借鉴、吸收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与方法论,理清体系中的逻辑关系,明确自身的研究边际,不断完善自身的学科体系。    相似文献   

10.
医事法学研究对象的综合性、研究视角的多维性、研究方法的多样性,决定其并不完全隶属于某一学科,而属于相对独立的综合性的法学学科.建立综合性医事法学既是医事法自身特点所决定,也是保持学科开放性、包容性的必然要求.这就要求医事法学的研究对象与内容保持开放性,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实现学科之间的融合,最终形成具有自成一体的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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