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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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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的核心:利益选择与协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利益的选择与协调是转型时期的中国立法无法回避的核心问题.从法与利益关系的视角而言,立法是对社会多元主体的利益进行确认、选择和协调的利益综合过程.对农业保险主体间利益冲突的认识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的起点,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就是为了协调这种利益冲突而通过法律制度的供给对农业保险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重新定位,即通过确认国家的政策性扶持和规范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主导作用来平衡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关系.从而实现农业保险主体在各自微观利益基础上的宏观整体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2.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度设计——以相互制农业保险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互制农业保险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一种模式,特别适用于农业领域,也是符合我国现实国情的一种农业保险模式。通过对国内外相互制农业保险的客观分析,设计出符合我国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度。建立合理的组织制度和经营制度,形成自下而上的管理体系和经营模式;通过合理的财政补贴制度调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通过发展农业金融信贷,盘活金融资本在农村的市场化运作,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能力;建立以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和农业再保险为核心的风险分散转移制度,增加农业保险公司抵抗巨灾的能力,保证相互制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3.
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现状、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也是较早启动农业保险的9个试点省份之一。2008年首次被纳入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得到国家财政给予的农险保费补贴,使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得到快速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有效需求与有效供给不足、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不完善、财政补贴制度不合理、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和专业农险从业人员匮乏等诸多困难和问题。必须加大对农险的宣传力度,刺激农民对农险的有效需求;构筑多层次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财税政策,加大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扶持力度;加快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建设;加强农业保险人才培养。  相似文献   

4.
影响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需求的因素很多,而且各个影响因素之间存在错综复杂的关系.从微观角度来看,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认知、收入特征、人口特征、风险意识和跟潮效应等因素,给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需求带来很大影响.经过在黑龙江省的实地调查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农业政策性保险跟潮效应极大,周边人群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行为,对农户是否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起到最为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社科纵横》2019,(12):59-63
本文利用入户调查数据,从农户、政府、保险公司层面微观评价政策性农业保险情况。提出了加强农业保险政策宣传、进一步优化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的分摊比例、优化保费补贴资金的运行机制、简化赔付手续等优化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农业保险是保障受灾农民利益的金融产品,相比受限于每年财政收入的农业灾后救助更符合市场需求。然而保险学原理指出,农业保险可能存在较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可能存在补贴福利耗散。文章结合定性与定量方法,将财政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业灾后补贴进行对比,分析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作用机制,及相对于农业灾后补贴的支农效率。另外,通过博弈分析农业保险投资的资金需求,以便规划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责任分摊。  相似文献   

7.
农业保险作为一种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和经济补偿制度,对推动农业防灾减灾以及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甘肃作为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地区,开展农业保险的推广对区域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从甘肃农业保险的现状入手,探讨了甘肃农业保险目前仍然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法律制度、财政支持、农民思想认识、收入水平以及保障机制等方面分析了阻碍农业保险发展的诸多因素,为甘肃农业保险的长期持续发展提供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模式优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那娜 《学术交流》2008,(1):85-88
农业保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农业发展的四大支柱之一,在稳定农业生产和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是现阶段我国的农业保险还不成熟,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在我国实现纯粹的商业保险有难度,可以实施各级政府扶持、政策性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补充、利益共同互济、农民广泛参保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  相似文献   

9.
黑龙江垦区相互制农业保险模式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黑龙江垦区相互制农业保险模式是中国农业保险的新生事物.该模式自运行以来,实现了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的创新,在规范管理制度、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该模式的运行也存在着法律制度保障缺失、经营组织形式单一、服务对象参保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完善相互制农业保险模式的对策选择,应从农业保险的立法路径、政府责任、垦区在农业保险发展中主导作用的发挥、商业保险机构拓展、农业保险业务、配套产业政策支持等环节入手,从而促进中国农业保险又好又快发展.  相似文献   

10.
刘文忠 《唐都学刊》2006,22(3):67-72
中国农业在进入市场经济与加入WTO后,面临着制度建设的严峻挑战。我国的农业建设很长时间内主要是依赖政策来调整,与国家法律和外部制度环境存在差别,如何依法治农,确立中国农业经济立法价值,对新的历史时期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在农业立法中,首先要解决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实现增长与公平兼顾,克服农业经济领域中的法律拒斥现象。  相似文献   

11.
论政策性农业保险中政府的地位和职能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政府职能的合理界定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农业保险的理论研究表明,政府在农业保险发展中应居于主导地位.在明确政府角色定位的基础上,政府应进一步发挥其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配套扶持、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为农业保险的发展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12.
《社科纵横》2019,(11):61-65
为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以甘肃省13个市州(剔除嘉峪关市)2009—2017年的面板数据,采用长期的固定效应模型和短期的误差修整模型分别进行分析,得出结论是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对农民的纯收入具有显著正向作用,但长期的效应比短期的效应更加显著,所以应该长期坚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稳定增加农民收入。  相似文献   

13.
保险代位权是具有损害填补性质的保险的专有制度,它为被保险人的保险给付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发生重合时的利益归属提供了法律依据,防止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获得利益,有效地减少了道德风险的发生。保险代位权是依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一项法定权利,不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也有一定的适用空间,健康险、意外伤害险等人身保险也具有损害填补性质,与约定给付性质的人寿保险具有明显的不同,可以适用代位权制度。保险代位权制度的核心是禁止不当得利,民法中的债权人代位权和请求权让与制度为其提供了理论,保险法中的公平原则和损害填补原则是其得以构建的基础。  相似文献   

14.
交涉能力不平衡、交易信息不对称以及格式合同的运用,使得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强调投保人利益至上,即给予投保人以倾斜性保护,不仅为现实所需,且应成为保险合同法的价值取向,这是对投保人弱势地位的法律回应,更是正义价值对保险合同法的必然要求。通过对现行保险合同成立制度的反思,进一步提出投保人利益至上原则在保险合同成立方面的立法要求:明确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确立强制答复主义及建立临时保险。  相似文献   

15.
行政合同的基本理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合同是现代公法和私法相互渗透和融合的产物,是国家行政机关运用私法合同手段进行行政管理、实现行政目的的法律制度和合同行为。行政合同的基本价值取向及其法律机制是:公共利益优位与合同相对人权益保障相统一。缔结和履行行政合同应当坚持三个基本原则,即行政目的实现与私人权利维护相统一的原则、行政管理的强制性与契约自由相统一的原则和当事人在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不平等性与合同关系的平等性相统一的原则。  相似文献   

16.
夏广秀 《社科纵横》2013,(1):120-121
复效制度是人身保险合同领域一项特殊的制度。复效制度的立法价值在于,充分满足保险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利益需求,确保各自利益的充分实现。但复效制度在实践中却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拟从我国保险法律对复效制度的规定入手,提出、分析并解决理论与实务中产生的问题,从另一个视角解决投保人暂时无力交纳保险费的问题,以期达到定争止纷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求是学刊》2018,(2):109-119
行为能力制度以法的平等价值为基准,并与其他法律制度一样承载着法的自由价值、秩序价值等法律应当承载的价值。针对无行为能力人与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效力,我国现行法秉持绝对无效主义的立法态度,不仅遏制了行为能力欠缺者的自由意志,与《民法总则》确立的尊重被监护人自由意志的原则相悖,而且,为交易秩序的稳定埋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严重阻碍了法的自由价值和秩序价值的实现。对于以欺诈、胁迫等手段实施的法律行为,立法态度从《民法通则》的绝对无效主义,到《合同法》的折中主义,再到《民法总则》的相对无效主义的转变,提示我们,以相对无效主义矫正行为能力制度中绝对无效主义弊端不失为最佳方案。  相似文献   

18.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适用法律存在缺失.<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其是否是劳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能否适用劳动合同法存在争议,仅从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看,不仅规定不明确,而且存在明显冲突.从劳动法律性质看,起源于工厂法的劳动法律,适用在明显有别于工厂的文教、卫生、科研机构等社会服务组织时有极大难度.事业单位的特殊性要求其人事关系调整,理应有一部有别于企业劳动法律制度的法律,以致力于满足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政策性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特殊制度设计,实现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提供的公平、便捷与高效.事业单位聘用关系法律制度与公务员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并存,分别调整不同领域的、各具特点的用人关系.  相似文献   

19.
日本渔船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先后经历了《渔船保险法》、《渔船损害补偿法》以及《渔船损害等补偿法》等阶段,不断得以完善,成为其渔业生产经营的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渔船保险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设立渔船保险组合、组合的渔船保险事业、渔船保险中央会及其普通再保险事业、政府的特殊保险再保险事业、保险费的负担和补助金的发放。我国应确立渔船保险制度,须制定专门的渔船保险立法,发挥保险合作组织在渔船保险中的作用,国家应为渔船保险提供财政支持与税收激励,应建立渔船保险再保险机制。  相似文献   

20.
农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鲁宁 《学术交流》2008,(2):99-102
农业保险具有分散农业经营风险和对农业风险损失实行经济补偿的职能.农民收入低和我国商业化经营模式是农业保险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针对农业保险中道德风险的特点我国应加强保险立法,建立完善的保险法律体系.加强农业保险业务的技术管理,由国家专业保险公司负责业务技术指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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