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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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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董淑霞  熊艳  周章 《学术论坛》2005,(5):102-104
针对我国"其他权利"的规定、权利入质在法律上留下的空间,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对于哪些"其他权利"可以入质产生困惑,并在实际执行中大打折扣,文章探讨了权利入质的条件、"其他权利"入质的范围及能否入质等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2.
期后背书系指背书人在一定的期限后或在票据权利行使受阻后所为之背书。期后背书并不等同于一般债权转让,仍然能够产生票据法上的法律效力,但存在权利移转效力、权利证明效力、权利担保效力和票据抗辩限制等特殊性。我国《票据法》禁止性立法规定与票据关系实践不符;我国《票据法》明令期后之背书人承担票据责任,与期后背书的法律效力产生矛盾,却又不能达到预期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3.
试论票据无因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试论票据无因性张家勇票据是一种特殊的设权有价证券,在现代社会中它具有多种且重要的经济功能。”’作为信用工具,其效用的实现关键在于流通,“助长流通”就成为法律对票据所采取的最高原则,票据法的一切制度,无不以此为出发点。”’票据无因性便是实现这一原则的多...  相似文献   

4.
方芳 《理论界》2005,(8):65-65
本文阐述了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有关问题,主要有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理论基础、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5.
留置和优先受偿构成质权的两大根本效力,质权的受偿效力使质权人对质物取得优先权,即质权人得较其他债权人就质物之变价之价金优先受偿,但该优先权并不是绝对优先的,在其与同样具有优先性的法定优先权和担保物权并存时,其优先受偿权之顺序应作具体分析.另一方面,质权优先受偿效力之实现,并不完全依赖质权之实行,预先变价亦是其实现途径之一.  相似文献   

6.
票据法理论认为 ,票据法上票据权利的转让可以通过两种方式 ,即背书转让和单纯交付转让。我国票据法只认可背书转让是唯一的票据法上转让方式 ,而单纯的票据交付行为不能形成有效的票据转让。但是 ,按照国际立法通例 ,无记名票据和空白票据可以以交付为主要的转让方式。笔者认为 ,我国应当承认单纯交付是票据法上的转让方式 ,并就单纯交付对背书连续影响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7.
动产质权是以动产为标的物的质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有权依法就债务人或第三人设质的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本文将就动产质权的成立条件、客体、善意取得以及转质权等几个实践问题进行分析探讨,说明动产质权的成立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其客体是受限制的一定范围的动产、动产质权可以善意取得以及动产质权人享有依法转质的权利。  相似文献   

8.
典当是我国一项古老的行业,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我国不断发展壮大,但法律规范的缺失限制了这个古老行业的发展。首先界定营业质权的概念,然后分析营业质权的特征以及现阶段我国营业质权的立法现状,最后针对我国营业质权法律规范的不足提出完善我国营业质权的路径。  相似文献   

9.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在社会财富中的比重日益提高。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自身价值的同时,如何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担保价值成了各国法律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知识产权质权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应运而生,在日本、欧美等国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并逐渐成为重要的融资手段,相关制度亦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0.
票据空白背书效力及相关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空白背书是与记名背书相对应的一种背书方式。随着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颁布,司法上开始有条件承认其效力。立法上承认空白背书的效力,有利于体现票据的效率价值,维护票据的交易安全。同时,本文还从实务的角度,对如何认定空白背书的连续性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宋代是中国古代担保制度的辉煌、丰富与完善的时期,担保质权在当时发生了中国古代动产典质史上历史性的转型.宋代官府是当时质当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较之前代,宋代对人质标的禁止更严、质物品种繁多.宋代官府、佛教寺院和民间财富力量都成为质当业经营主体,促使担保质权的专营化发展.宋代质当业与信贷业的紧密结合,进一步促使质当业成为独立的行业.宋朝关于动产质权的法制逐渐完善,并已涵盖收质、赎质、死质三个业务程序,是中国古代典质业法制走向成熟的重要发展时期.  相似文献   

12.
汤潇潇 《理论界》2010,(1):79-80
本文总结了目前学界关于票据权利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之诸种学说,进而阐述笔者主张的四要件说并作出详尽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   

13.
传统的票据行为理论对票据行为诸理论采取了一元的构成模式,因此,无法将作成行为的完成对善意持票人的法律意义,以及交付的欠缺对票据作成人的法律意义同时纳入自身理论的逻辑框架内加以解释.票据行为二阶段说将票据的作成和票据的交付均作为独立的考察对象,区分票据上的债务负担层面和权利移转层面,赋予票据债务负担行为和票据权利移转行为以独立的法律意义,从而可以明确票据行为的构造及票据抗辩理论,可以合理地解决各种票据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4.
《新学术》2007,(3)
本文对票据法中一个富于争议性的问题——票据保证人能否援用仅由被保证人享有的抗辩权--进行了分析。在对票据保证的从属性和独立性的理论及其争论进行理论回顾与反思、对票据保证的抗辩权的各种情形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依据票据法的票据流通和交易安全的立法目的,运用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公平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对适用援用抗辩权的每一种情形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得出了能否适用的较为合理的确定结论。  相似文献   

15.
16.
应收账款质权融资在我国金融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现行应收账款质权制度存在以下风险:设立应收账款质权之债权存在的风险和应收账款质权合同当事人存在的风险,前者包括设立应收账款质权之债权的合法性风险、设立应收账款质权之债权的可让渡性风险、设立应收账款质权之债权的权利瑕疵风险、设立应收账款质权之债权的价值被高估风险、设立应收账款质权之债权的诉讼时效风险,后者包括应收账款质权的基础合同交易主体存在关联关系、基于第三债务人的原因导致优先权丧失等风险。我国应通过完善现行应收账款质权登记公示系统,优化现行应收账款质权制度。  相似文献   

17.
应收账款质权的标的包括非证券化的金钱债权与不动产收费权。各种应收账款是否都宜于设质,应作具体分析。应收账款质权的当事人是否订立书面质权合同,不应影响质权的成立,登记为应收账款质权的公示方式和成立要件。应收账款质权具有一般质权不具有的特别效力。应收账款质权人有权直接收取出质的应收账款以受偿,为应收账款质权的主要效力,但在权利行使上依出质债权的清偿期与所担保的债权清偿期的情形的不同而有不同。  相似文献   

18.
为了保证票据流通 ,保护票据交易的安全进行 ,特别是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票据法都普遍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我国票据法也对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作了相关规定。票据权利取得具有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 ,票据权利取得制度在善意第三人和原票据权利人权利之间产生了实际的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19.
证券质权的设定,在质权合意之外尚须交付入质证券,但交付证券不是也不应当是证券质权设定的客观要件,入质债权准占有之移转才是,交付证券仅仅是转移入质债权准占有的外在表现形式;另一方面,质权合意与入质债权准占有之移转仅构成证券质权的成立要件,在证券上背书记载"质押"字样是证券质权的对抗要件.既然所有证券质权之设定均遵循此三要件,则物权法统一规范证券质权的成立和对抗要件,就是妥当的和正确的.  相似文献   

20.
彭娜  黄文 《天府新论》2005,(Z1):238-239
商品经济催生了票据及其相关制度,票据变造作为副产物,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必须加以规制.根据票据制度中票据行为的抽象性、文义性、独立性三大原则,可确定票据变造责任分配的指导原则,并由此分析票据变造人、变造前签章人、变造后签章人、其他签章人、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分别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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