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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根据美国移民法有关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的规定,凡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学士学位并在本专业持续工作10年以上的申请人,如果能够证明其移民美国符合国家利益,则不必申请劳工证,也不必由雇主出面申请,即可直接申请绿卡。此即所谓“国家利益豁免”。  相似文献   

2.
马强 《21世纪》2006,(11):50-51
职业移民的类别与排期的确定根据美国移民法的规定,职业移民一共分为五个类别,其中第一优先,也就是特殊人才、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以及跨国公司经理,不必申请劳工证就可以直接申请绿卡。第二优先分为两类,一类是所谓的国家利益豁免,也不必提出劳工证申请。另一类是普通的硕士移民申请,则需提出劳工证申请。第三优先包括学士学位的申请,两年工作经验的技术工人申请和没有技术的工作申请,都需提出劳工证申请并在获得批准之后才能提出绿卡申请。另外,第四优先为宗教等特殊移民申请,第五优先为投资移民申请,都不必提出劳工证申请。根据美国国务院…  相似文献   

3.
《21世纪》2008,(2):43-43
获得美国雇主的雇用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外,即需雇主确认该项雇用。如果申请人已在美国境内,支持其申请职业移民的雇主可以是已经为之工作的雇主,也可以  相似文献   

4.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了解美国移民法的背景,然后再明确职业移民的类别与定义。 移民法规的背景 1990年移民法案通过之前,绝大部分职业移民申请人均需申请劳工证,这一申请手续复杂而冗长,不仅需要雇主公司公开征聘,以证明没有美国人符合条件;而且,一旦申请批准以后,申请人还需排队等待排期。对专业人士(移民局对此有  相似文献   

5.
改换雇主后非移民工作签证依然有效 移民局在最近的备忘录中指出,在改换雇主之后,非移民工作签证依然有效。比如说,有人以甲公司申请的H-IB签证进入美国,在为甲公司短暂的工作之后,转为乙公司工作。此人在这之后离开美国。如果他的护照上的H签证还有效,即此签证是以甲公司的H-1申请获得签发的,他依然可以用这一签证进入美国。  相似文献   

6.
马强 《华人时刊》2004,(2):39-39
在美国境内申请绿卡,法律术语叫做“境内调整身份”(Adustment ofStatus),与转换身份不同。前者是指非移民身份转为永久居民身份,而后者是指从一种非移民身份转为另外一种非移民身份,如从F-1转为H-1。 根据美国移民法,如果要在境内调整身份,首先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申请人必须人在美国 申请人必须人在美国才能提出绿卡申请。虽然在申请时不必提出人在美国境内的证据,但应保存有关证据,如1-94表、护照与签证的复印件以备移民局查证。  相似文献   

7.
如果你已申办绿卡,正在等待面谈,这期间你若离美旅行,可免申请事先入境许可。对于这一问题,《世界日报》报道甚详,或许读者会感兴趣。 联邦移民局允许在美国持有临时工作签证H-1、L-1的持有人,在申请永久居留的审核等待期间中,其所持的非移民工作签证自动保持有效,以免非移民签证持有人中断了合法身份。 由于这类的人士非移民签证的持续自动有效,所以在等待永久居留面谈期间,到国外旅行也不必再先行申请“事先入境许可”。  相似文献   

8.
关于雇主信息提供义务的规定在我国劳动法上迄今尚未完善。对这一问题的真正解决,有赖于对雇主信息提供义务的性质、范围和判断基准的完整理解。基于这种方法论上的考虑,本文从雇主提供信息义务的正当依据——“实质有用性”和“相关性”标准,以及雇主的抗辩理由——“秘密性”标准两个角度入手,透过对美国劳动法上雇主信息提供义务法制的的比较观察,勾勒出雇主信息提供义务程序结构的完整轮廓。在实际中,需要对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利益,以及因信息披露而遭受侵害的雇主合法权益二者进行利益衡量,才能最终确定雇主是否具有提供信息的义务。  相似文献   

9.
美国移民法规定,凡属第二、第三优先的职业移民申请(第二优先为硕士学位的申请人,第三优先包括学士学位、两年经验的技术劳工和非技术劳工),均需先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以证明除申请人外没有其他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符合条件并愿意从事雇主的工作。由于申请人众多,加上劳工部处理劳工证的人手短缺,又一再减员,劳工证申请所需时间越来越长。以加州为例,整个过程常常超  相似文献   

10.
众所周知,对家庭成员动辄施以虐待的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是不会为自己的亲属申请移民的,因为他们发现,这些亲属往往因为自己没有合法永久居留的身份而忍气吞声。199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防止暴力犯罪法案”,法案中规定,受到配偶或父母虐待的外籍人士可自行向移民局申请移民。 根据这一法案的规定,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子女如果受到其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或父母虐待,可自行申请移民。提出  相似文献   

11.
马强 《华人时刊》2004,(5):41-41
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最近提醒正在申请绿卡者务必取得“返美许可证”(Advanced Parole)再出国。许多人误以为这项移民旅行文件就是“回美证”(Reentry Permit),其实这两种文件适用对象并不相同。  相似文献   

12.
拒签的理由     
签证是你踏出国门的最后一关,事先对留学热门国家签证的申请程序、难易程度以及被拒签的常见原因进行一次大概的了解,将有助于你选择适合自己条件的留学国家,在申请签证时做到胸有成竹。虽然申请去美国学习的难度最大,但是美国却一直是我国学生留学的首选之地,每年大约有2/3的人选择了美国。而根据美国使领馆的统计,上海、北京等地留学申请人员被拒签的比例大约是45%,那么,这部分人是因为什么原因被淘汰掉的呢?一个真正想去美国留学的人通常被拒签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1. 有明显的移民倾向美国是移民国家,但是不欢迎非法移民,…  相似文献   

13.
美国以每年100多万的数量吸收来自世界各国的移民,历来被人们看成是移民国家。美国移民签证类型分为:1、美国亲属移民(IR1、F1、F2A、F2B、F3、F4)2、美国公民配偶移民(CR1)3、美国公民长期居住中国,申请中国配偶移民(CR1)4、美国未婚夫妻签证(K1)5、美国杰出人才职业移民,包括  相似文献   

14.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但美国的签证政策却使多少签证申请人望而却步。究其原因,都是以下两个法律原则作祟。 首先,美国移民法认定,所有申请美国签证的人,都有移民美国的意图。因此,申请人必须提供有关文件,证明自己  相似文献   

15.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移民国家,其移民政策的变迁经历了"开放-收紧-松动"的历史过程,并在近年出现了再次收紧的趋势.移民政策的变迁背后的动因是美国"实用主义"的政治逻辑,符合利益则允许进入,不符合利益则拒之门外,这一逻辑贯穿移民政策变迁的始终,并将影响未来美国的移民政策.移民政策变迁的影响因素并不仅是移民问题本身,而涉及到...  相似文献   

16.
从99年6月15目联邦登录册中的移民局计划中可以看出,移民局现在第一次正式区分各种非移民类别,并给予优惠于某些F身份和J身份的学生或学者(J-1身份人士须是不需回国服务两年者)。移民局将F-1(身份到期后有60天宽慰期)和J-1身份学生或学者(身份到期从有30天宽慰期)的身份有效期,延长至不仅包括他们的宽慰期,而且也包括他们办理H-1B申请所需时间,只要雇主“及时递入”了为之转换为H-1B身份的申请件。所谓及时递入,是指雇主递入H-1B申请件时,受益人仍有合法身份,即身份尚未过期。  相似文献   

17.
“美国移民法律基金会”在最新发表的一份报告中指出,移民对美国劳动力以及经济增长有相当大的贡献,抑制移民会使美国丧失来自外国的专业人才,损害美国在全球的竞争力和领导地位。不过,反对移民的人认为,“9·11”事件之后,美国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国家安全。移民对美国贡献大向来  相似文献   

18.
在美国境内申请绿卡,法律术语叫做“境内调整身份”(Adustment ofstatus),与转换身份不同。前者是指非移民身份转为永久居民身份,而后者是指从一种非移民身份转为另一种非移民身份,如从F-1转为H-1。 根据美国移民法,如果要在境内调整身份,首先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相似文献   

19.
《21世纪》2004,(7)
澳洲技术移民大体上可分为:一般技术移民(General SkilledMigration) 和雇主担保移民(EmployerSponsored Migration) ,这里只对一般技术移民进行介绍。在申请一般技术移民所有类别之前,要求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在递交申请时必须未满45周岁;必须有职业英语水准,能有效的  相似文献   

20.
申请加入美国国籍需要满足几项条件,其中之一是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品行”。“良好品行”一语涵义很广,美国移民与国籍法第101节列出了哪些行为构成不好的品行。如果申请人在申请入籍之前,在作为绿卡持有者的规定时间里,犯下了第101节所包含的行为,那么,移民局官员便会否决入籍申请。移民与国籍法列出下列行为构成不良品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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