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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分类及基本原则的规定,即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解除作出了一些与《劳动法》不同的新规定:  相似文献   

2.
关于劳动合同订立《劳动法》对劳动合同订立进行了原则性规定,给地方立法留有较大空间,但也造成各地法规的较大差异。事实劳动关系问题我国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识长期存在分歧。《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将书面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惟一合法  相似文献   

3.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包括两类,一类是法定终止,即劳动合同因期满而终止;另一类是约定终止,即劳动合同因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在《劳动法》的实施中,一些用人单位随意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并据此终止劳动合同,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前消灭,不能真正起到维护劳动者就业稳定权益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劳动法》对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满后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即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作规定,形成一个法律漏洞。理论上对这一问题存在争议,一种意见认为,劳动法对此未作规定,所以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另一种意见认为,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会鼓励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签订劳动合同反而可以…  相似文献   

5.
刘俊 《中国劳动》2007,(5):17-19
事实劳动关系在我国的产生,与《劳动法》第19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规定密切相关。尽管《劳动法》对此未明确规定,但随着学界将法条中的“应当”理解为“必须”、将书面形式理解为成立或生效要件,及原劳动部若干规范性文件对此概念的不断重复,事实劳动关系成为劳动法中常见概念之一。然而,迄今为止不仅没有任何劳动  相似文献   

6.
来信照登     
拜读了《中国劳动》2005年第10期有问有答栏目的第一问:此案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是否应该受理?笔者认为浙江省潘哲峰同志的观点值得商椎。第一,此案从劳动法的角度看就是竞业限制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该受理。根据《劳动法》第22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第102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5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  相似文献   

7.
辞职权是劳动合同立法规定的一项旨在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重要制度安排。对《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辞职权性质的不同理解与适用,是学界与实务界争论的一个焦点。基于对劳动合同目的之透视,《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辞职权既是实体性规定,又是程序性规定,这是处理辞职权相关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8.
“劳动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被认为是“终身制”,因此造成大量劳动合同短期化和企业在职工接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前辞退职工或不再续签等现象。在劳动合同立法中,关于劳动合同期限制度设计,比较一致的观点认为,在《劳动合同法》中应当将不定期劳动合同确定为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同时限制定期劳动合同的使用,并降低定期劳动合同转为不定期劳动合同的条件。意见的分歧主要集中于:在劳动合同期限问题上,是采取一种激进态度,强制性地严格限制使用,还是采取一种温和的改良主义的态度,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弥补现行制度实施过程中的瑕疵和漏洞,引导当事人采取不定期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9.
《劳动合同法》应全力扭转合同短期化趋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劳动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被认为是“终身制”,因此造成大量劳动合同短期化和企业在职工接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前辞退职工或不再续签等现象。在劳动合同立法中,关于劳动合同期限制度设计,比较一致的观点认为,在《劳动合同法》中应当将不定期劳动合同确定为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同时限制定期劳动合同的使用,并降低定期劳动合同转为不定期劳动合同的条件。意见的分歧主要集中于:在劳动合同期限问题上,是采取一种激进态度,强制性地严格限制使用,还是采取一种温和的改良主义的态度,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弥补现行制度实施过程中的瑕疵和漏洞,引导当事人采取不定期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0.
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定义重构   总被引:9,自引:1,他引:8  
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大量事实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其权益如何保护,已经成为劳动合同立法必须关注的现实问题。因此,我们邀请了部分专家,围绕是否应进一步完善《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制度,以及目前制定中的《劳动合同法》是否应将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纳入其中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限制固定期限合同的应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劳动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被认为是“终身制”,因此造成大量劳动合同短期化和企业在职工接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前辞退职工或不再续签等现象。在劳动合同立法中,关于劳动合同期限制度设计,比较一致的观点认为,在《劳动合同法》中应当将不定期劳动合同确定为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同时限制定期劳动合同的使用,并降低定期劳动合同转为不定期劳动合同的条件。意见的分歧主要集中于:在劳动合同期限问题上,是采取一种激进态度,强制性地严格限制使用,还是采取一种温和的改良主义的态度,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弥补现行制度实施过程中的瑕疵和漏洞,引导当事人采取不定期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2.
为了明确劳动合同当事人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我们制定了《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现予发布,请按照执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一条为明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相似文献   

13.
完善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立法构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劳动合同法律责任制度整体而言是可行的,但从另一方面看,现行规定仍存在着若干可考虑增补、修改或商榷之处。笔者在此拟作一些学理上的分析、讨论,并坦陈自己几点不成熟的看法和建议,恳望能对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制定略尽绵薄之力。完善立法的背景和基本思路完善立法的理论和现实背景从法理角度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总体上涉及到三项制度:(1)缔约过失责任;(2)无效或可撤销劳动合同的责任;(3)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或称违约责任)。我国《劳动法》仅规定了无效劳动合同的责任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两种制度,并未规定缔约过失责任,也未设置…  相似文献   

14.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强制缔约制度。强制缔约分为强制要约和强制承诺两类,我国劳动立法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仅仅规定了强制承诺制度,且只有用人单位拒绝承诺的情形才适用强制缔约。现行法并未规定强制要约制度,这导致过度地剥夺了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合同内容的自由,同时仅仅规定强制承诺制度,使得在劳动者提出新订劳动合同而非续订劳动合同时面临着劳动合同内容尚未确定的困境。通过在该项制度中增加用人单位的强制要约义务,能够同时兼顾用人单位应有的合同自由权利,与强制承诺制度互相配合,能够实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5.
<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劳动合同法》的首创,《劳动法》第20条就将劳动合同分为三类: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的基础上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在《劳动法》规定的"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标准之上,增加了"国企改制"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情形。《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无疑成为争  相似文献   

16.
咨询热线     
问:小王与某公司的劳动合同逾期后,某公司可以随时无条件辞退小王吗?答: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该合同即行失效。若双方当事人在该合同期满时均无终止,逾期后仍继续维系劳动关系,则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形成。也就是说上述问题中的小王与某公司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条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仍应适用《劳动法》。如果某公司要辞退小王,应当符合《劳动法》第24条至27条的规定,否则属于违法行为。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若辞退劳动者,必须依法办理,不能随时…  相似文献   

17.
作为劳动报酬主要表现形式的工资,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中最主要的内容之一。工资的标准都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劳动合同加以约定的,即便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也会就此作出口头的约定。无论是口头约定还是书面约定,依诚实信用原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对此作随意的变更。《劳动法》第17条第二款所作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这一规定,就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某服饰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内衣生产的公司,该公司是在原国有企业的基础上,通过将主要生产部门剥离并…  相似文献   

18.
我国劳动合同立法的基本取向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在法理上是处于不同位阶的单行法与基本法的关系,在法律上是处于同一位阶的新法与旧法的关系,因而,《劳动合同法》可以补充、细化并有选择地突破《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运行规则。为实现国家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社会等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劳动合同法》对《劳动法》的补充、细化和突破,应当坚持四个基本取向。偏重保护劳动者的基本取向在《劳动合同法》(草案)起草过程中,关于立法目的的表述有两种主张:一是“单保护”表述,即依照《劳动法》第1条的规定,表述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双保护”表述,…  相似文献   

19.
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劳动合同的,为法定解除。从性质上讲,法定解除权属于形成权,解除权人只需在具备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将解除合同的单方意思表示送达对方当事人,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法定解除是劳动合同最为重要的解除方式,对劳动关系双方尤其是对劳动关系中的弱者———劳动者一方影响甚大。然而,从我国现行立法规定看,尚留下不小的有待完善的空间;从实践中反映的情况看,因对劳动合同法定解除问题认识错误或者理解不一而产生的争议为数不少;从理论研究的状况看,对劳动合同解除制度尚缺乏较…  相似文献   

20.
随着我国《劳动法》的颁布实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正应用于企业的劳动工作之中。对于各用人单位、劳动者来讲,如何正确地理解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对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将产生较大的影响。为此,笔者谈点粗浅看法。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问题《劳动法》第20条将我国的劳动合同划分为三种类型,即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也是《劳动法》根据具体合同期限的长短不同,对劳动合同类型所作的一种基本划定。笔者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包括以下三层含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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