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融资难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破解融资难的路径是以农地产权的资本化、担保化为手段构建农地产权制度。农地产权融资担保的实质就是使农地由原来的社会保障属性向资本属性转化,并使之真正成为农民自主支配的资产和创业经营的资本。激励型的农地担保立法将催生优化的农地融资担保制度。该制度必然成为解决农村资金匮乏难题的法律保障,从而实现农民增收、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
农地产权制度创新与农村城镇化互为条件。新中国建立后的四次农地制度变迁与城镇化的起步阶段、停滞阶段和稳定发展阶段相对应。承包制促进农村城镇化的制度效率已释放,其负面影响日益显露,农地产权创新势所必然。长期而有保障的农地产权是适应城镇化的制度供给。  相似文献   

3.
我国台湾地区历经四次农地改革,通过淡化所有权能、强化使用与收益权能促进农地流转,实现农民增收.具体经验为政策引领、立法规制、交互共进;弱化所有、强化使用,理顺收益;市场主导、组织协调、政府推动.大陆可借鉴台湾经验,探索农地改革的顶层设计,适时调整与完善农地基本法律规范;“弱所有,强用益,理收益”,“让产权流动起来”;“弱集体,强个体”,构筑新型营农体制,适时调整完善土地法规制度;有序推进土地股份、证券、信托等新型营农机制创新.  相似文献   

4.
农地产权流转的主体和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地产权流转是城市化以及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农地产权流转中,需要解决一些基本问题,如土地流转中的各种参与主体以及如何平衡各种关系.笔者试图运用各种资料就农村土地产权流转的主体进行分析,解释不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对土地流转中需要坚持的一些原则,提出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5.
立足于吉林省廉租房政策实施效果的全面调查数据,概述了吉林省廉租房政策实施效果,以独特的视角深入分析了廉租房政策推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亟需解决的共性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6.
所有权层面的农地产权归属研究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所有权层面对中国农地产权归属进行梳理和分析,得出如下主要结论:国家或农民或共同持有农地产权的观点几乎占据了主要优势;持农地集体所有的观点中,虽然都对产权主体进行了明确,但仍然是不明晰的;无论采取何种所有权形式,都一致肯定清晰产权对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7.
农村土地承载的生存保障功能并不是农村社会保障本身。农地保障严重削弱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功能,阻碍了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不利于农地经营效率的提高,还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政府对农民的社会保障责任意识。同时,当前的土地产权制度又导致农民参与社会保障的物质基础甚为薄弱,村集体也无力提供社会保障的资金支持。农地产权制度的变革应积极的适应并参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为其提供资金积累,为其提供衔接的便利。  相似文献   

8.
农地产权科层包括三个层次,即国家层次、集体层次、农户层次。国家层次规定整个农地的制度框架,集体层次负责当地农地的经营管理,农户层次具体实施承包土地的占用。三个层次组成了一个完整的产权科层系统,其效率取决于各个层次产权内容的静态安排,也取决于系统的动态演化。运用农地产权科层模型对我国现行农地制度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三个层次都存在问题,整个科层系统的动态演化功能也严重弱化。解决方法是提高农户层次的产权质量,约束集体层次的产权边界,提升国家层次的规则等级。  相似文献   

9.
农地产权结构的变迁对农地经营规模产生影响,而农地经营规模又会对农业环境效率产生影响。首先从理论上梳理了农地产权结构通过农地经营规模影响农业环境效率的机制,然后利用1983—2015年全国28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了这一机制。结果表明,农地使用权、农地收益权和农地处置权的排他性的增强对农地经营规模均有显著促进作用,而农地经营规模的扩大对农业环境效率的提高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并且农地使用权、农地收益权和农地处置权对农业环境效率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因此,农地产权结构中农地使用权、农地收益权和农地的处置权对农业环境效率具有直接作用,同时通过农地经营规模对农业环境效率产生间接效应。此外,不同区域农地产权结构通过农地经营规模对农业环境效率的影响机制存在差异。  相似文献   

10.
对中国现行住房供应体系的建立和发展进行了研究,认为现行住房供应体系存在无法有效解决特定历史阶段,个体保障对象支付能力动态变动与保障群体总量相对稳定之间的矛盾;没有有效衔接保障与市场间的关系等问题。共有产权住房作为一种运行机制,可以在需求导向型理念下实现保障对象支付能力与实物型保障房供给之间的内在统一,又使得实物型保障房与商品房的互相转化更加顺畅,进而逐步实现住房保障的市场化运行。所谓住房保障市场化运行主要指实物型保障房获取土地、开发建设、销售方式以及保障房的租金与售价的市场化。在产权共有期间,保障对象是保障房的实际使用者,因此,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和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1.
劳动力产权中的收益权,是劳动力产权的实质性内容、实际存在和最终实现;劳动力收益权就是劳动者对企业剩余劳动成果的分享权。劳动力产权的实现条件,就是劳动者在是自己劳动力所有者的同时,还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即必须同时握有生产资料产权;劳动力产权的实现条件,必须通过一项制度安排来构建,这种制度安排,只能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相似文献   

12.
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集中在国家和企业的关系以及它们各自财产权的法律性质上.本文从所有权结构的历史考察入手,分析国家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法律性质,及其相互独立、相互依存的产权关系,明确所有权权能可以分离的理论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石,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连接提供了法律依据.企业法人财产权的界定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从此国有资产产权主体不再虚置,国家行使所有权的形式实现根本性转变.  相似文献   

13.
论公民受教育权及其法律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受教育权作为一项宪法权利,其产生与发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受教育权既具有自由权属性,排除国家权力之介入,要求尊重受教育者之受教育自由.同时亦具有社会权属性,要求国家积极作为,建立教育制度,完善教育法规,为受教育者提供教育条件。公民受教育权之内容主要包括公民接受义务教育权,获得公正评价权,取得学籍、学位权,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权,择优录取权,获得平等考试权等。受教育权得到法律保障,必须完善教育法律体系,提高公民守法意识,加强受教育权被侵害之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14.
具有独特属性的申请权是法律赋予律师进行刑辩工作时可以行使的一项重要权利。在我国刑事诉讼中 ,辩护律师申请权有着存在的理念基础及制度原因 ,有必要对于该权利的如何实现及怎样保障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 ,并提出完善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5.
城市化进程中房屋拆迁不断地侵犯公民的住房权,造成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冲突.治理这一问题的根本就在于建立起一整套完整的公民住房权法律保障体系.公民住房权具有基本人权属性,是一项宪法权利,而宪法的首要价值就在于保障人权.因此,应当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住房权,并建立起违宪审查制度,同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公民住房权的司法救济途径,使得城市房屋拆迁受到宪法与法律的限制,以充分保护公民的住房权.  相似文献   

16.
笔者借助产权学派提出的有效产权的四个特征,即排他性、可转让性、可行使性、可分割可剥离性,来具体分析我国现行的农地产权,指出我国农地产权结构中的农地所有权和农地使用权都是残缺的,残缺的产权给农地资源配置带来了负面影响,造成农地流失严重,农民权益受到侵害,农地违法现象多等问题。根据分析,笔者提出通过明晰农地所有权主体,加强土地立法,培育农地市场等措施来改进现行的农地产权结构的理论对策。  相似文献   

17.
1923年9月,上海大学团支部成立,迅速成为校园内外非常活跃的青年学生力量。上海大学团组织是当时上海地区青年团中最突出的基层组织,不仅在校内筹划举办各类活动,联谊争取各种青年社团,宣传党的方针,传播进步思想,注重自身组织建设,而且走向基层,走上街头,联系群众,动员工人,冲锋在反帝爱国运动的第一线。尤其在五卅运动中,上海大学团员青年多人流血、被捕、牺牲。由于团组织的出色表现,上海大学成为上海青年运动的中心和许多活动的策源地,使许多青年人才紧紧团结在党和青年团的周围,同时也锻炼和成就了施存统、邓中夏、张太雷、任弼时、关向应、恽代英、张秋人、贺昌等一大批党团核心和英雄人物。“大革命”时期,中国青年运动卓有成效,青年团作出了独特贡献。上海大学团组织的成长和发展,离不开时代氛围,离不开其所在“红色学府”的熏陶,它的所作所为,完全符合党在革命运动中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办学要求。1927年国共分裂,上海大学团组织不得不转入地下。  相似文献   

18.
19.
基于政治民主、权利本位的本质要求,网民对于公权话题的批评监督言论面对刑事指控时,必须阻止地方权力意志支配的刑事惩处行为。以刑事惩治行政化、私人化、利益化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偏刑主义地方政策,将直接影响到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核心内容的网民舆论监督权的实现。从适度倾斜保护公民政治表达权考虑,应严格刑事侵犯行为所致后果的认证与证明程序,强化相对人举证指控内容的法定责任,完善刑事诉讼程序,优化刑事制裁体系,明细刑事实体法条款,多途径遏制地方公权机构滥用刑事政策,最大限度收缩刑事制裁范围,力戒权力造罪。  相似文献   

20.
物权关系的法律调整不等于《物权法》对物权关系的调整,物权关系需要整个法律体系及其各法律部门协同调整。从历史来看,民法及其物权法并不能调整各种性质和类型的物权关系;从发展趋势看,经济、社会的社会化是物权关系需要各部门法协同调整的根本原因;从实践看,各部门法协同调整物权关系是经济、社会的客观要求。例如,民法及其物权法在调整投资经营公司或企业法人条件下形成的物权关系、国家和地方物权关系、合作制集体物权关系时存在着固有的劣势与不足,因此需要企业和公司法、国有财产法、合作社法等与民法及其物权法的功能组合,才能实现对这些物权关系的有效调整。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