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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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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功利主义是用快乐和痛苦的心理体验来解释人的行为动机的思想理论,也是一门极其精致的道德学说。作为功利主义的奠基人,边沁首次系统地阐述了诸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等一系列思想主张,从而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明确的原则性界定和崭新的价值标准。密尔则将功利主义发挥到极致,在修正与超越边沁功利主义原有理论框架的基础上,继而提出了快乐有质的不同、幸福即快乐的最大化、公共幸福与自我牺牲的一致性等批判性主张,功利主义也由此步入了其发展历程的巅峰阶段。  相似文献   

2.
边沁和密尔的功利主义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俊丽 《兰州学刊》2008,(3):158-160
文章概述了古典功利主义的形成过程,在此基础上对边沁和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进行比较,主要从密尔对边沁功利主义的修正,即快乐主义向幸福主义的转换、功利原则和“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道德制裁”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同时,简述了密尔在自由和正义两方面对于边沁功利主义的补充,试图通过整个分析比较的方法,更深入了解功利主义。  相似文献   

3.
19世纪以来,以边沁、密尔为代表的古典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在英美国家占支配性地位,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功利主义正义观的主旨是满足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尽管功利主义得到了休谟、亚当·斯密、边沁、密尔、西季维克等著名学者的支持,但其存在的缺陷是深刻的。其缺陷主要表现在:功利主义幸福人生目的的不确定性;功利主义社会道德原则对个人权利存在侵犯;功利主义的个人原则向社会原则扩展具有任意性。  相似文献   

4.
在边沁、密尔的功利主义与罗尔斯正义论两种立场迥异的分配正义观中,两个社会群体分别成为各自伦理判断的基础,即最大多数人与最少受惠者。然而,两者都未能确定无疑地界定谁是真正的最大多数人或最少受惠者,导致两种分配伦理原则在实践中面临诸多困难。功利主义用最大多数人替代全体人,致使其界定的最大幸福含义模糊不清,据此,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很难准确判断特定的受惠对象,最终以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换取最大多数人的幸福。罗尔斯则将正义原则建立在最少受惠者利益基础之上,克服了功利主义最大多数人的不确定性,以收入指标确定最少受惠者地位,但对个人标准的表述却又过于具体与特殊,以至于无法给出一个清晰的标准,同样给决策者以模棱两可的信息。由于两种正义观的理论矛盾并非通过其自身的理论修正可以克服,因而需要在冲突中相互吸收与融合才能得以消解。  相似文献   

5.
李梅 《兰州学刊》2012,(5):11-15
在密尔看来,功利主义幸福不涉及某些具体的个人快乐和实质性的道德品性,它探求的是一种对待个人与多数人利益(幸福)的态度和衡量决断的标准。密尔功利主义幸福观强调,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相较于个人利益(幸福)而言的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幸福),惟有如此社会才会是和谐良善的,公民才能拥有良善幸福的生活。功利主义幸福观所提供的以整体为导向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对以往古希腊以来关于幸福践行的问题上所存在的困扰和担忧可谓是做出了恰当的回答,在当代应用伦理学的理论与实践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6.
一、合理功利意识与功利主义1.功利主义的基本内容功利主义思想的主要代表人是英国的边沁和约翰·穆勒。边沁在1768年对牛津大学的访问中首次提出功利原则,即“每个人的行为所遵循的道德规则应该为每一个有关者带来最大的好处或幸福。”后来又在其著作《道德与立法原理绪论》一书中提出“当我们对于一个行为予以赞成或不赞成的时候,我们看该行为增多还是减少当事者幸福。”而所谓幸福就是获得利益和快乐,这条功利原则也被称为最大幸福原则或最大福利原则。简单地说,边沁的功利主义是“从人性出发,凡是能减轻痛苦,增加快乐的,在道德上就是善,…  相似文献   

7.
糜海波 《学术论坛》2006,2(10):32-35
文章认为中西传统功利主义思想的理论共性是主张以利来规定义,德行为功利服务,把增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视为道德的最高理想,肯定了个体追求功利的合理性;它们的学术分歧是前者主张人我两利、社会功利本位,强调志功合一、义利并重以及节约论的功利主义思想;后者主张合理利己主义、个人功利本位,强调效果论、重利轻义以及幸福主义的功利主义思想。它给我们的启迪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以马克思主义的功利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的义利观为价值导向,确立人本理念,弘扬人本精神。  相似文献   

8.
功利主义提供的思想为人的主体性确立提供了世俗化和合理化的自我确立的前提和基础,从对神圣性的批判到对自然性的赞扬和推崇,标志着近代法律哲学的世俗化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心理因素成为功利主义的构成部分,快乐主义和人类幸福成为其理论核心,而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公式成为评判一切社会、政治以及法律制度的终极标准。  相似文献   

9.
在界定功利原则时,我们至少有三个选项,即最大幸福原则,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原则,以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要求人们的行为既要增进幸福的总量,又要顾及幸福的人数。增加幸福的总量与给尽可能多的人带来幸福有时确实可以为同一个行为满足,但有时则只能为不同的行为满足。当追求最大幸福与追求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出现冲突时,功利主义者必须要澄清自己的根本承诺究竟是什么。若必须在最大幸福原则与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原则之间进行抉择,它定然会是一个两难的抉择,因为无论最大幸福原则还是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原则都有很强的直觉上的力量,有比较深厚的人性或观念的基础。虽然很难选择,但功利主义者事实上的确作出了选择。他们选择的是最大幸福原则,这可以从功利主义者特别重视的加总排序或人际比较与不偏不倚或客观性的要求得到解释。可是,事实上的选择并不一定是应该的选择,也许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原则才是更好的选项。  相似文献   

10.
刘敏  孟庆涛 《学术探索》2013,(11):28-32
作为古典功利主义刑罚论的开创者,贝卡利亚以社会契约论为逻辑起点,在“最大多数人分享最大幸福”这一道德原理的基础上,以痛苦与快乐的模糊计算来分析犯罪与刑罚问题。边沁对古典功利主义刑罚论予以推进,以“自然”为根据,明确在快乐与痛苦主宰的功利原理基础上设计精细的快乐痛苦表。从现代性视角来看,他们从理论根据上放逐了上帝这一中世纪的神性基础,昭示了社会控制意象,体现了人类对于未来进行全面计算、预测和控制的企图,预示了以客观功利计算为主导的现代社会“科学”地位的上升。  相似文献   

11.
《理论界》2017,(12)
19世纪中后期,作为对蓬勃发展的现代工业文明的反思,约翰·密尔对边沁功利主义学说进行了修正。密尔准确切中了边沁学说的要害,他重新界定幸福的本质,挖掘道德的内在维度,为功利主义在现代文明中的存续提供了理论支点,具有显著的社会现实意义。然而,此番在英国自由主义内部进行的修正仍然未能突破"个性缺失"、"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矛盾"以及"资本与政治权力的共生关系"等诸困境,因而具有其明显的局限,难以通向真正的人的自由与解放。  相似文献   

12.
童中平 《兰州学刊》2005,(6):84-87,69
密尔的自由主义受早期功利主义的影响,并对其进行了不断地修正.功利主义的伦理观是其自由主义思想的伦理基础,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其最终的价值目标.他详尽地阐述了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利的性质与限度,划分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界限,突出了个性发展对社会福祉的重要性.代议制政府是自由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3.
边沁的功利主义理论自问世之日起就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赢得了众多拥护者,但同时也招致众多的批评与反对。J.S.密尔一开始是以这一理论的拥护者和捍卫者的身份出现的,并且终其一生都是功利主义的积极践行者,但同时也对边沁的理论进行了进一步的批评和修正。密尔对边沁理论的批评和修正标志着功利主义理论开始从初创时期走向鼎盛时期。功利主义伦理理论从18世纪向19世纪的形态转变是由密尔完成的。  相似文献   

14.
利益法学是在批判自然法学和概念法学的基础上,适应法律社会化的时代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利益法学否认自然法学主观权利的独立存在;同时反对概念法学只注重空洞的概念;进而提出法律是利益的产物。利益法学的源头是边沁的功利主义法学,经过耶林目的法学的奠基,黑克创立了利益法学,而庞德可以说是利益法学的集大成者,经济分析法学也受到了利益法学的很大影响。利益法学对利益划分和利益衡量的研究,对我国立法工作具有借鉴意义,应该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作为立法的根本原则。  相似文献   

15.
田广兰 《北方论丛》2007,(2):110-113
功利主义的幸福论主张,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最大幸福是所有情况下人类行动的正确适当的目的,而且是唯一正确适当的并普遍期望的目的。然而,这一人本主义的道德原则的背后却隐藏了诸多的悖论与矛盾。首先,由于幸福内涵的歧义性和多元性使得这一目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相对性和一定的非道德性;其次,最大幸福的诉求必然无法兼顾幸福在个体间的公正分配,而坚持公正优先在大多数情况下又会影响最大幸福的实现;第三,以最大幸福为目的尽管要求给行为主体享有更多的公民自由和社会自由,但却会使他们陷入自然法则和情感、秉好的双重役使,没有真正的自由。  相似文献   

16.
注重民生和改善民生并以民生幸福为主要关怀的当代社会伦理,为我们认识效率与公平及其关系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效率从深层次讲是人的生命成本付出与人生幸福实现之比值.人们真正需要的效率是促进人生幸福而不只是财富最大化的效率.公平从深层次讲是立于"公"的视域而追求"平"的待遇和利益分配.人们真正需要的公平是能够促使最大多数人利益都能得到保障并因此提升幸福和尊严的公平.当代意义上的效率和公平都应当接受民生幸福的检测并以促进民生幸福和提升民生幸福为圭泉.只有这样,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才能解开先后轻重的纠结进到新的境界和水平.民生幸福才是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基本精神和应有维度.  相似文献   

17.
《理论界》2016,(3)
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目标的功利主义既是一种公共选择、社会选择的理论,也是一种个体选择的理论,它在其产生时代就具有重大的政治伦理意义。功利主义主张平等对待每一个体,尤其是处于弱势多数中的每一个体,注重以是否实现幸福最大化的后果来评价政府的决策行为,这一方面为我们全面理解功利主义开始了一个新的维度,另一方面对于我国政府的决策具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8.
功利主义思想,应当说发展变化到18、19世纪之交,具体而言就是到了英国近代思想家杰米里·边沁(1748—1832)时已基本成为一种完整的理论,并日益成为资本主义的精神伦理和价值标准的核心。过去,我们常常将功利主义理解为一个伦理学上的概念,而事实上,杰米里·边沁把这一观点从伦理学中引发出来,并广泛地运用于法理学和政治学方面。作为一个著名的伦理学家和法理学家,边沁也许为较多的人所熟悉,而作为一个政治学家,边沁的观点却鲜为人知。因此,本文拟从篇幅浩繁的边沁著作中选取一些有价值的功利主义政治观点,进行评析。一、边沁功利主义政治观产生的社会背景  相似文献   

19.
王法硕 《理论界》2011,(2):34-35
功利主义伦理学从趋乐避苦的人类本性出发,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最高原则,试图将个人利益加总成共同利益,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长期以来,功利主义成为公共政策的指导原则,其后果导向、效用计算被应用到公共政策评价之中。应该看到的是,这种追求片面功利原则的公共政策存在各种弊端,影响社会公正,使公共政策价值失范。本文着眼于分析以功利主义为伦理导向的公共政策所存在的困境和新功利主义对古典功利主义的修复。  相似文献   

20.
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历史进路与理论困境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功利主义是伦理学的重要理论,其特征是追求"最大幸福".以边沁和密尔为代表的古典功利主义面临何谓"幸福"以及如何测量"幸福"等理论困难,现代新功利主义放弃快乐、幸福等功利价值观念,代之以福利主义的功利价值观念.但是新功利主义依然面临一系列困难,如,如何将功利原则贯彻实施,如何论证"最大化"原则的正义性,如何实现功利价值即在人们之间实施正义分配等等.功利主义的困难其实也是伦理学的核心问题,即如何从"是"推出"应该"的问题,这首先要求对何谓价值作出实质性回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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