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刘畅  江山  杨杰 《中国劳动》2007,(9):37-38
《劳动合同法》已经公布,新法在很多方面对现行《劳动法》都进行了完善甚至突破。其中,针对实践中普遍存在的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作出了一系列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较长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加大了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力度,这势必要求企业在用工管理上作出调整。本期圆桌我们就这一话题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2.
田耘 《中国劳动》2007,(9):30-31
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如果违反了反歧视、反欺诈、反强迫劳动这三项用工原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有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在这方面作了大量新的规定,用人单位的招聘制度必须适应新的法律环境。  相似文献   

3.
正网络招聘、手机招聘等新型招聘方式的发展,为基层就业部门开展日常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站在新的起点,就业管理部门需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劳动者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全方位服务。受技术发展和网络普及程度影响,国内的网络招聘发展迅速。方便、快捷、低成本与海量信息等特点赋予了网络招聘得天独厚的优势,受到越来越多的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青睐。近日,赶集网宣布在线招聘业务简历量超过1亿份,可见网络招聘前景不可估量。  相似文献   

4.
不久后,厦门的人力资源市场可看到来自泉州、漳州、龙岩、三明的企业招聘、人员求职信息。近日,闽西南五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签订《闽西南五市劳动保障合作协议书》。根据协议,闽西南五市将进一步加强劳动就业合作,消除对市外劳动力的就业限制;将探索社会  相似文献   

5.
为维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的合法权益,加强用人单位及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的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6号令发布了《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现就我省贯彻实施《规定》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申请(一)用人单位拟聘雇或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并提交下列材料:1、《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申请表》;2、拟聘雇或被派遣人员的个人…  相似文献   

6.
江山 《中国劳动》2008,(4):44-45
为了帮助用人单位更好地理解《劳动合同法》,本刊邀请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人力资源与咨询部法务中心以专题形式,就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管理过程中应当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   

7.
正咨询台:我是某企业集团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2014年2月我们从社会招聘了一位分厂的副厂长。到2014年7月因发现该招聘人员所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均系造假,根据上述情况我们撤销了他的副厂长职务,并解除劳动关系。该人员被辞退后,却要求公司支付其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并为其补办在岗期间的社会保险。请问,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拒绝上述要求  相似文献   

8.
正尽管我国《劳动法》里明确规定,在招用员工时,用人单位不能因性别等因素产生歧视,但很多用人单位仍"打擦边球"——在招聘条件中不设明显的性别要求,却在选用人员时对性别很挑剔,"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或许很多求职的女性都曾遭遇这样的无奈:各项条件都符合招聘要求,甚至说优于其他竞争者,但总是与工作机会擦肩而过,因为在大多数条件下用人单位一般会优先考虑男性求职者。伍亿人才网2013年调查数据显示,  相似文献   

9.
《江西劳动保障》2001,(1):22-23
2001年1-2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和《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传活动。在这次清理整顿工作中,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将对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及其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严厉打击,对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劳动者的求职用工行为以及职业中介行为依法进行规范。如何界定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属查处、打击范围内的标准及依据是否符合劳动保障部部长张左已新近签发的部长令《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相似文献   

10.
<正>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