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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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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仲裁当事人协议扩大司法审查范围是美国仲裁实践中的新问题.对此,美国司法界和理论界有赞同和反对两种不同的做法和观点.赞同的主要理由是尊重意思自治,反对的主要理由是保持仲裁的制度优势.美国仲裁实践的新发展给我国仲裁法的修改带来启示原则上只应对仲裁裁决进行程序性审查,但允许当事人以明示的方式约定审查实体性事项.  相似文献   

2.
由于有限司法审查制度与当事人的公平价值追求相背离,实践中出现了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扩大司法审查范围的协议,但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和司法实践都否定此等协议的效力。为实现其公平价值追求,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订立仲裁内部上诉条款,由上诉仲裁庭审查纠正包含实体错误的仲裁裁决。  相似文献   

3.
国内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设立国内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有其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国内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的范围应包括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以是否违背公平、公正和当事人意思自治为标准;国内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应参照适用特别程序,仲裁庭应为"法定证人",应允许当事人对司法审查所作出的裁定上诉。  相似文献   

4.
仲裁作为一种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有效方式,由于具有意思自治性和效率性等特点和优势,在现代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仲裁权的不当行使势必会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甚至会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基于对仲裁权进行制约和监督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促进仲裁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有必要对仲裁进行司法审查.在仲裁司法审查的范围方面,应实行全面审查模式.在仲裁司法审查的内容和形式方面,一要更加重视仲裁协议的司法审查;二要健全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三要更加重视重新仲裁.  相似文献   

5.
仲裁司法审查程序是司法权、诉权和仲裁权共同作用的过程,它是以保障当事人权利、促进仲裁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为其最终目的,而这些目的的实现有赖于制度上的精心设计和构筑。  相似文献   

6.
1995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借鉴了国际仲裁和外国仲裁制度的通行做法,标志着我国仲裁制度的建设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是,笔者以为,在处理仲裁自治与法院监督的冲突方面,仲裁法仍有一些缺陷,需要进二步的完善。仲裁自治是指仲裁活动具有自主性和独立性。仲裁的自治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当事人自主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只要当事人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就属仲裁机构管辖,可以排除法院管辖。第二,当事人自主选择仲裁组织和仲裁规则。当事人通过仲裁协议同意将其争议提交某个仲裁机构…  相似文献   

7.
商事仲裁以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契约自由作为基础,缺乏司法活动所具有的强制力,为了保障仲裁协议与仲裁裁决能顺利执行,法院既应对仲裁给予必要的支持与协助,亦应施以必要的监督和司法审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中的仲裁司法审查新规定,以支持仲裁作为基本方向,区分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就法院对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请求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等案件的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范.  相似文献   

8.
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在规定法院对违反仲裁程序、仲裁员的不正当行为及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仲裁实施监督的同时 ,还确认了法院有权对仲裁认定的事实及其证据、法律的适用等实体内容进行全方位的司法审查。这样的规定既对当事人逃避仲裁裁决的效力制造了一个法律借口 ,也为对仲裁的不当的司法干预提供了制度上的漏洞。因此 ,修改现行法律 ,将司法对仲裁的监督由实体审查改为程序审查 ,既符合国际惯例 ,也有助于促进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法院对仲裁进行司法监督是世界各国仲裁立法中所普遍采用的制度,如何调整发源于仲裁的关系,法院在多大范围、何种程度对仲裁进行监督是理论和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的问题。法院监督仲裁裁决的范围不应局限于“全面监督”还是“程序监督”的讨论,应当采取以当事人扩大司法审查协议为基础的法院监督仲裁实体模式。  相似文献   

10.
文章考察了我国仲裁立法的历史进程,较深入地探讨了国内仲裁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仲裁实践的影响。作者认为,我国仲裁立法在仲裁委员会的民间性、仲裁的种类、仲裁员的国籍、仲裁员与指定方的关系、仲裁裁决的理由、仲裁裁决的审查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弊端或不足,因此,尽快就这些问题对我国仲裁法进行适当修改,乃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国内仲裁制度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1.
仲裁机关依法做出的裁决具有既定效力,是法院执行的依据之一。在仲裁裁决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基于法定事由或当事人的申请追加仲裁案件的案外人为被执行人。仲裁程序更加关注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被执行人权利救济的特殊性可能导致个案中被追加执行人权利救济困境。基于方法论的视角,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当事人”的含义进行界定,在虚假仲裁难以避免的情况下,将该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界定为仲裁当事人,赋予被追加执行人和案外人同样的救济权利,有利于维护被追加执行人的合法权利,更好地彰显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12.
综观我国《仲裁法》的规定 ,人民法院对仲裁的终局性裁决加上了双重制约 ,一是不予执行 ,二是撤销裁决。其目的在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减少仲裁工作中的失误。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许多国家都有这样的司法监督程序。但是 ,毋庸讳言 ,比较国际仲裁制度 ,我国人民法院对仲裁的监督程序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兼之一些司法人员对制定这项监督程序的理论依据和立法目的不甚了解或者缺乏正确的理解 ,法院在行使这项司法审查权时容易走偏。所以 ,冷静、理智地反思六年来的仲裁实践 ,认真研究外国立法体制、立法内容以及仲裁历史发展 ,结合中国实践 ,对仲裁裁决监督程序进行立法修改和完善 ,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3.
美国证券交易仲裁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在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美国最高法院对于证券交易仲裁持消极态度。直到80年代,证券交易仲裁才最终得到最高法院的支持。证券交易纠纷仲裁主要涉及纠纷的可仲裁性、公平性、司法审查等问题。作为一种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美国证券交易仲裁制度对我国证券仲裁制度的构建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4.
论仲裁权的实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论仲裁权的实现乔欣(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一、仲裁权实现的基础任何权力的实现都需要一定的基础条件,仲裁权的实现也不例外。仲裁权是以当事人授权和法律授权作为其实现的基础的。(一)当事人授权——仲裁权实现的先决条件当事人授权是仲裁权实现的先决条件。根据仲裁...  相似文献   

15.
国际民商事仲裁的主要特征是当事人以合意确定适用于他们之间纠纷的程序和实体法律框架。在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的情况下,仲裁员可以直接适用适当的法律。由此可见,当事人选择和仲裁员的直接适用是民间法进入仲裁的途径。但是民间法在国际民商事仲裁中的适用不能违背所在国的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规避所在国的强制性法律。  相似文献   

16.
相较于《布鲁塞尔公约》和《布鲁塞尔条例Ⅰ》,《布鲁塞尔条例Ⅰ(重订)》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仲裁除外条款适用范围的有限性给仲裁独立性带来的挑战。重塑仲裁的独立性有助于支撑其在跨国商事纠纷解决领域发挥重要作用,这对于“一带一路”仲裁合作有着重大意义。“一带一路”商事仲裁合作需要处理好仲裁庭自裁管辖权与法院司法审查权之间的“拉锯”问题,强化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国际礼让原则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影响力,并逐步建立统一的仲裁协议法律适用法。  相似文献   

17.
对多方当事人争议采用何种适当的仲裁程序予以解决是仲裁领域中的一大难题。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仲裁规则(LMAA terms)规定仲裁庭有权对多方当事人争议进行合并仲裁,伦敦海事仲裁实践和1996年英国仲裁法均坚持进行合并仲裁须以当事人的明确协议为前提,但当事人对LMAA仲裁规则的选择适用亦属此类协议的范围,伦敦海事仲裁中的这一难题由此灵活而巧妙地得到了较为妥善的解决。  相似文献   

18.
司法概念的现代诠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概念的现代诠释杨一平俞静尧本文认为,在严格的传统意义上,司法仅指与立法、行政相对应的法院审判活动。而在现代意义上,司法是指包括基本功能与法院相同的仲裁、调解、行政裁判、司法审查、国际审判等解纷机制在内,以法院为核心并以当事人的合意为基础和国家强制...  相似文献   

19.
WTO原则对我国涉外仲裁产生深远影响,要求我国涉外仲裁程序应当具备独立性、透明性、效益性等程序品格。然而,我国涉外仲裁制度在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都面临着重大挑战和诸多问题,如:与仲裁相关的执法环境令人堪忧,人们对仲裁制度还比较陌生,仲裁机构之间竞争激烈、仲裁机构管理人才结构不合理,临时仲裁制度缺失,仲裁协议的规定过于专业化、司法对仲裁的审查过于随意等。作者提出完善我国涉外仲裁制度的基本构想,即建立临时仲裁制度,以商人视角重新设置仲裁协议要件,逐步拓宽当事人选择仲裁员的自由度,对撤销和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应予立法规定。   相似文献   

20.
意思自治是指社会成员依理性判断管理自己的事情。其真谛是尊重选择、自主参与和后果自负,并受公序良俗和强行法规定的限制。意思自治原则最初是指当事人经协商一致有权决定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后被发展为合同自由原则,再后又被扩张使用到合同领域外其他具有契约性内容的领域中,如仲裁。意思自治原则是仲裁制度中最根本的原则,表现为当事人、仲裁庭、仲裁机构的三种意思自治形式,并在仲裁原则、仲裁实体制度、仲裁程序、仲裁庭内部以及仲裁庭或仲裁机构与法院的关系上均有体现。要求当事人、仲裁庭、仲裁机构主体独立,三者自由行使自治权,他者不得随意干涉;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核心,最大限度地满足当事人的意愿;当事人地位和权利平等;不违背公序良俗和强行法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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