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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轰轰烈烈的打击网络谣言的运动背后凸显的是法律的障碍。“两高”的司法解释配合性地打开了方便之门,却与我们刑法理论存在巨大冲突。如第二条第一项实质上突破了司法的权限,第三条第一项将“群体性事件”入刑,加剧了司法的地方化,第五条第二款又一次拉大了寻衅滋事罪的“口袋”。从法解释论的角度出发,司法解释须做出妥当的解释结论,以谋求法律的稳定性与正义性的平衡。 相似文献
2.
刑法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凌剑 《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3,23(1):69-71,83
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的最核心的争论在于运用的位阶上。而在逻辑上的争论又不断上升到对罪刑法定原则理解的争论。刑法价值理念的争论。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存在着张力,二者之间的争论似乎永远存在。学者力求寻找二者之间的平衡点.但又因为社会的变化而显得难以把握。法律一方面要在公众的可预测范围内显现出一种刚性的法律结构,另一方面又要在正义与公平的价值观下富于柔性的人性关怀。然而,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的争论在刚性与柔性中相互掺杂.但二者的争论目的都是为了得以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3.
张馨文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7(6):679-688
按照刑法规范文本的不同,可以将网络犯罪分为网络化的传统犯罪与专门的网络犯罪,这种网络犯罪二分法在刑法解释问题上呈现出种种差异。网络化的传统犯罪更倾向于法益侵害说、实质解释、客观解释、扩张解释,而专门的网络犯罪则更倾向于规范违反说、形式解释、主观解释、限缩解释。在解释的误区上,网络化的传统犯罪极易架空构成要件要素,因此需要采用形式解释的方法进行出罪;而专门的网络犯罪则易忽略法益侵害程度,因此需要借助实质解释的方式进行解释出罪。在对这两类网络犯罪进行刑法解释时要警惕“刑法万能论”的误区,采取多种手段治理网络危害行为。 相似文献
4.
张祥宇 《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6,(1):7-13
法律解释是对法律规则的应有含义进行解读,其目的是为了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实质解释作为一种刑法解释方法,是一种追寻立法原意的、具有正当性的解释方法。实质解释以法益保护的正当性为依据,其不仅仅从刑法条文的文字进行解释,而且以条文背后的法律精神为依据进行解释,从而确定刑法规制的合理范围。通过对实质解释概念、存在的必要性等问题的研究,可知实质解释是进行刑法解释必不可少的一种方法,它是一种能动的、合理的刑法解释方法。 相似文献
5.
张江娜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20-26
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和匿名性,产生了诸如网络谣言、网络诽谤等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和社会的安宁。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诽谤侵权责任应当根据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扮演的角色进行区分。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商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和一般出版者责任类似。网络中介服务提供商分为接入、平台服务两种类型,其一般都是间接帮助侵权,负有事后被通知即制止侵权义务,另外在明知的情形下亦担责。 相似文献
6.
苏彩霞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40(2):174-186
在刑法解释的立场上,存在着形式的解释论与实质的解释论之争。对我国当前九个刑法立法解释进行实证考察后发现,我国刑法立法解释均采取了实质的解释立场。这一立场具有两个积极功能 :合理入罪,促进刑法的规范正义;适当出罪,实质地保障人权。这一实质的解释立场值得继续坚持与维护。 相似文献
7.
张道许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83-89
网络成为大众的舆论场,网络诽谤行为日渐增多,对现有法律制度形成了挑战。但由于其涉及到个人权利,应谨慎处之。信息化是网络诽谤行为泛化的背景,国外对网络诽谤行为并非一味放纵。界定好网络诽谤的刑法边界是关键问题,同时也应注意到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两高治理网络有关司法解释近期出台,显为应时之举,仍有完善空间。 相似文献
8.
孙琳琳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58-59
网络诽谤犯罪的公诉化,虽然有利于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网络诽谤犯罪行为,但预防此类犯罪的不当公诉化,同时也是十分必要的。防止网络诽谤的不当入罪,提高网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以及开启网络服务系统对信息的鉴别功能,无疑是抑制此类犯罪不当公诉化发展趋势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9.
网络诽谤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诽谤犯罪作为传统诽谤罪在网络空间内一种异化的表现,对其应当以新的眼光进行审视。在对网络诽谤行为进行认定时,应注意正确区分事实和意见,注意准确理解诽谤行为的主观目的,对于未捏造而仅散布诽谤信息的行为不宜认定为诽谤行为。诽谤罪中情节严重的判断关系到罪与非罪的界限,以相关统计数字为依据对其进行认定时,应结合形式层面和实质层面进行双重判断并排除适用传播性理论的情形。将造成被害人的近亲属的相关伤害情形认定为情节严重时应从严把握。此外,本解释所规定的公共秩序不应包括网络空间秩序。对于网络诽谤自诉案件自诉人收集有罪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相似文献
10.
李冠煜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9(1):95-101
我国刑法解释论目前还有若干争议问题没有得到圆满解决,应当紧紧围绕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深入研究。刑事政策可以为司法实践导入价值理念和规范标准,填补法律漏洞和明确规范意义。刑事指导性案例有助于明确裁判尺度,但要科学评价其效力和内容。习惯不能单独作为构成要件事实,只能作为某一构成要件的判断资料,或与其他构成要件一起,从某一方面表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司法机关应以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价值并重,根据主观的客观说明确罪刑规范的保护目的。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不是关于刑法解释理念(立场)的对立,而是关于刑法解释方法(技术)的对称。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与刑法解释方法的位阶之争是表里关系,为了获取最让人接受的结论,需要遵守特定的解释规则并灵活运用各种解释方法。 相似文献
11.
王炜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0(1):39-45
随着罪刑法定原则的演变,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已不再被禁止,但对于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刑法学界却持一致的否定态度。不过不容否认的是,我国颁布的相当一部分刑法司法解释中却着实存在着类推解释现象。同修改刑法和法官造法相比,刑法司法解释中的类推解释在填补法律漏洞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笔者认为应当正视类推解释在刑事司法解释中的客观存在及其积极作用,承认其合法地位,并完善其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2.
崔明逊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1):48-53,59
法律解释由解释的任务、标的和主体三项要素构成,它与审判活动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逻辑联系。“司法解释”的概念,应是对这种紧密联系的回应和强调。法律解释的平意方法以及解释中避免混入价值判断,并非保证法律适用客观性的关键所在。确立法官的解释权主体地位,使司法解释显性化,既具有必然性又具有必要性,这才是推进司法独立的当务之急。以最大限度保全或最小程度丧失法律的确定性为标准,在配置法律解释权的多种方案中选择最优的来保障解释客观性,最终获选的是由法官进行法律解释。 相似文献
13.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二元一级司法解释体制,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对法院审判工作中和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规的问题具有解释权。本文从司法资源、司法效益及公正、法制统一及检察机关职能等角度出发,认为应取消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权,并提出建立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一元二级司法解释体制的设想。 相似文献
14.
黎志慧 《上海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6(4):57-59
本文对刑法司法解释的溯及力所涉及的三个方面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剖析,即:(一)刑法司法解释对所解释的刑法规范颁布以前的案件是否有溯及力;(二)刑法司法解释对所解释的刑法规范实施以后自身颁布以前的案件是否有溯及力;(三)刑法司法解释对解释的刑法规定实施以后自身实行以前。已有的生效司法解释正在实施,新的司法解释是否有溯及力。笔者主张,在这三种情况里都应该坚决贯彻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并提出了立论依据。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司法解释存在解释权力的异化、解释主体的泛化、解释内容的分散化、解释效力的矛盾化等问题。目前,"两高"发布具有普遍效力的刑法司法解释具有其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但从应然性的角度看,刑法司法解释最终将还原成为一种司法技术。 相似文献
16.
宫宝芝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2):33-35
司法解释与成文法之间存在一种微妙的关系:一方面司法解释的价值在于弥补成文法自身不能克服的缺陷;另一方面司法解释在一定程度上又削弱了制定法的权威地位,某些司法解释甚至有侵犯立法权的嫌疑。司法解释的发布必须遵循如下规则:以法律文本的存在为前提;与具体案件相结合;遵循法律文本的最根本原则;选择适当的解释方法。 相似文献
17.
郝东辉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6(4):63-66
行政解释、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都属于我国的有权解释,但在司法实践和行政管理权的运用过程中存在着行政解释与司法解释相冲突的现象。要解决两者之间的冲突适用问题,就要采取以下措施: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构建和谐一致的法律体系;人民法院在尊重行政解释的前提下进行司法审查;强化司法审判的终局效力,保证司法独立;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限。 相似文献
18.
贾平 《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3)
本文介绍了司法解释的含义及功能,认为传统的学术观念应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归纳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司法解释的特点,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张振亮 《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3):15-21
司法解释体制的建立是司法解释规范化的重要标志,但不合理的司法解释体制会成为司法解释规范化的内生性障碍。在对司法解释界定的基础上,从制度、体制的层面上就现行司法解释的运作方式和过程进行反思,探讨了现行司法解释体制存在的弊端及原因,对我国司法解释的规范化与科学、理性的司法解释体制的建构等提出了改革与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吕汇 《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1):9-11
刑法司法解释是我国司法机关就刑法规范的适用问题所作的阐明,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在不少司法实践中,尚存在违背立法意图、超越立法权的越权解释现象,对此进行分析讨论,充分肯定其作用,并提出对解释主体进行必要的制度限制和体现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精神,以解决其超越立法权和越权解释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