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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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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刑法的“和谐”道德理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和谐"作为一种道德理念与事物的完美状态,千百年来为人类所孜孜以求。和谐强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诸层次系统所达到之良好状态。作者认为"和谐"理念在刑法中,内在地表现为刑法主要价值要素之间关系的和谐统一,而外在体现于刑法运行过程之中,并认为良善刑法必然体现并追求"和谐"之道德理念,也惟有"和谐"之刑法方能真正促进并实现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2.
院晓苗 《南都学坛》2005,25(5):87-90
公正是刑法的核心价值目标。罪刑法定在价值选择上体现了形式公正,刑法解释的最高价值目标是最终实现实体公正。罪刑法定与刑法解释在价值选择上的偏一性使二者在刑事司法中出现了一定的冲突。但通过对法治原则在刑法自身的价值目标下进行综合研究就会发现二者所追求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牺牲最小的实体公正以换取形式公正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的最高理念。由于刑法价值选择的历史性特点,确立当前我国的罪刑法定和刑法解释的价值取向在我国刑事法治进程中显得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3.
刑法与道德是有内在联系的,通过分析刑法的伦理品性,可以看到"惩恶扬善"的道德理念是刑法与道德的共同价值追求,这表明了刑法与伦理学"相遇"的必然性.这为追问刑法与伦理学"相遇"何以可能,为"刑法伦理学"这一交叉学科的建立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4.
中国传统刑法文化的基本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传统刑法文化的发生学形态隐含了权力本位和人治主义的价值取向和注重实质合理性的形式特征 ,并造就了刑法刑罚化、伦理化的契机。儒家的德治与法家的以刑去刑在试图实现无讼的社会理想上是一致的 ,二者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刑法文化对超稳定秩序追求的内在要素。刑法的渗透性、包容性和以礼入刑集中表现了中国传统刑法文化的形式特征。此外 ,我国传统刑法文化体现了社会控制中的泛道德主义 ,由德治到人治导致独裁专制 ,使法律规范淹没于外在强制的权力秩序中 ,阻却了法律的形式化和形式理性的成长 ,从而阻延了法律的进化。在刑法现代化的进程中 ,必须引入现代司法理念 ,将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权当作刑法文化并重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中的洗钱罪并非目的犯。由于洗钱罪行为对象的特定性,使得作为行为犯的本罪存在了间接故意成立的空间。刑法将本罪直接故意的意志追求要素直接规定于法条中,导致成立本罪必须具有一种特殊的目的要素,从根本上导致了我国刑法中的洗钱罪排除了间接故意成立的可能,进而限制了实践中对本罪的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6.
采用事实--价值分离的二元论思维方式,从犯罪原形与犯罪模型的两个不同层面,将"行为"分为"自然行为"、"犯罪行为"和"刑法上的行为"三个概念.从规范层面来认识和理解"刑法上的行为"的内涵是立法者基于一定原则下作的法律拟制,是对某种法益的保护为核心所人为设置出的规范要素的集合体.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受贿罪罪刑规范所规定的构成要件要素,作为受贿罪构成要件的基本组成部分,对受贿罪罪刑规范的犯罪规制能力具有直接的影响作用。通过对现行刑法受贿罪罪刑规范之"犯罪主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贿赂"、"主观"等构成要件要素立法运行效果的考察,可以发现我国受贿罪构成要件要素在犯罪规制能力方面存在明显不足。为扩大中国刑法受贿罪罪刑法规范的犯罪规制能力,有必要对受贿罪罪刑规范进行五个方面的立法完善:一是简化犯罪主体的认定标准,二是明确职务行为的内涵,三是删除"为他人谋取利益"要素,四是扩大受贿罪行为对象的范围,五是明确受贿罪犯罪主观要件的内涵,以整体提高我国刑法受贿罪罪刑规范的犯罪规制能力。  相似文献   

8.
[提要]我国理论界通常对德国刑法教义学和日本刑法理论不加严格区分,经常在两个体系之下讨论不法的实质、实质违法性、违法性的实质等问题。这导致在研讨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时出现混乱。实质违法性的问题域所揭示的是刑法在实体上所追求的目的和任务;违法性的实质所研究的是行为与法秩序的关系,即如何确立行为的违法性;不法的实质是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如何证成不法的成立。以上三个理论的比较有助于更为清晰地界定“不法的实质”的范畴。  相似文献   

9.
自休谟始,事实与价值截然分离,一定意义上支持了长期处于通说地位的“刑法因果关系是客观事实”的论断。希拉里·普特南以“事实价值”为基础提出缠结理论,终结了事实与价值二分法的论断。刑法因果关系判断同样契合事实要素与价值要素缠结的现实。在内容上,刑法事实因果关系是扩展和延长因果事实要素的界定和分析;刑法价值因果关系是主体价值、客体价值及相互转化、限定。在本质上,刑法事实因果关系是行为支配关系、相关关系;刑法价值因果关系是刑法法律关系,一种是而又不限于结果导向主义的产物。刑法事实因果关系负担着确证案件事实、奠基法律因果关系的功能,而刑法价值因果关系具有拟制、确立两种功能。刑法因果关系是一种以事实价值为基础,基于发现的价值选择,通过发现、解构与重构,解释两条路径构建。  相似文献   

10.
社会整体经济效率最大化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经济法的根本价值目标。经济刑法是刑罚手段在经济法上的运用,是经济法中的刑法,既要体现刑法的基本理念与精神,也应体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与价值追求。当前,我国过分注重经济刑法的惩罚性,对经济刑法的经济性与社会性关注不够。经济刑法社会本位原则的确立,有助于经济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助于国家经济管理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有助于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1.
要把握违法性认识,必须理解什么是违法性。汉语中的"违法性"与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违法性"不同。将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违法性"中的"法"理解为抽象的、概括的法,取决于其刑法理论体系本身的逻辑。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逻辑中,证明行为"违法性"的方式与"构成要件该当性"的证明方式是不同的。德日刑法理论中"违法性"所代表的"法益侵害性"和我国刑法中"社会危害性"的意思应该是一致的。不应该将"违法性"混同于刑事违法性和法律认识错误。  相似文献   

12.
我因刑法学界对刑事责任的概念及其在刑法体系中的地位问题始终存在分歧,这根源于对刑事责任的本质的理解差异.在德、日刑法理论中,尽管存在道义责任论与社会责任论的争鸣,但其基本语境和犯罪论结构决定了"责任"表明的是一种由主观罪过引起的可谴责性,是否具备"责任"是犯罪成立评价中的重要阶段.立足于我国语境和刑法理论体系,我国刑法中的"刑事责任"是行为符合犯罪构成后,行为人应该承受刑罚惩罚的法律地位及价值评价.应受刑罚惩罚性是我国刑法中刑事责任的本质.  相似文献   

13.
犯罪定量是中外刑法研究的共性模式。在我国刑法中质量互变规律是犯罪定量因素存在的认识论前提;刑法的谦抑性是犯罪定量的价值基础;"二元的制裁模式"是犯罪定量的现实政治基础;重刑主义传统影响下的法不责众的法文化心理是犯罪定量的现实文化基础。一些学者提出我国的犯罪定量模式是"立法定性+立法定量"的看法,并没有较好地反映我国犯罪定量的真实场景。"立法定性与定量+司法定量"才是我国犯罪定量的真实模式,这种立法定量与司法定量的混合模式更具有中国语境中制度上的契合性和实践上的适应性。  相似文献   

14.
论正当防卫的刑法价值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价值选择是构筑刑法的基本理论,刑法实现其保障人权和保护社会的两大功能,所采用的手段是实施刑罚制裁犯罪。但刑罚制裁手段的不足与缺陷,是滞后性与消极性。出于对效率的选择,正当防卫弥补了刑罚适用的真空,反映了对功利价值的选择。但是单纯从功利出发的“无过当防卫”无法体现刑法价值公正与功利、事理与情理的统一,无法真正实现刑法机能。我国现代化发展中犯罪态势与刑法改革中的“重刑”与“强化防卫”仍是功利主义的选择;刑法的价值——尤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民刑法价值未获充分体现,在刑法适用方面,如何防治犯罪,实现刑法价值仍当从长计议。  相似文献   

15.
刑法立法效益是刑法立法机关制定刑法所产生的符合立法者主观预期的客观效果与收益,是刑法立法收益扣除刑法成本、刑法质量、公民法律意识等因素后的净收益。刑法立法质量、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都对刑法立法效益产生影响。刑法立法效益是以耗费立法成本为前提的效益,以刑法立法收益为价值追求。刑法立法效益与刑法立法效率、刑法立法收益、刑法立法质量是有区别的,刑法立法效益主要取决于刑法成本和刑法立法收益。刑法立法效益的内容包括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相似文献   

16.
法治国刑法文化应当以个人为本位,注重与强调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保护弱者应有之权利。因此,最大限度地保障包括犯罪人基本人权在内的全体公民的基本人权是刑法的价值所在。刑法解释是适用刑法进而实现刑法价值的一个能动的过程。在释法过程中,"刑法的谦抑性"、"有利于被告"以及"常理"是司法者应当遵循的规则和坚守的底线。只有如此,才能保证释法的结果符合普通公民的意志,也才能够最终实现刑法的价值。  相似文献   

17.
1979年刑法颁行后,我国刑法立法走上自主创制之路。刑法学研究形成了移植外来理论、对外来理论加以本土化改造与本土理论并驾齐驱的局面。犯罪及其成立条件由法律规定,原则上不能成为理论改造的对象。实质理性与规范理性不能绝对等同,维护实质理性是刑法理论的独立品格。犯罪定量是我国刑法特有规定,属于犯罪构成要件或要素。我国传统犯罪构成论体系的不足在于,未能将正当事由纳入其中,对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类型化也不尽合理。在进行体系化定位时,正当事由可纳入犯罪客体中评价。在阶层犯罪论体系本土化时,需要对犯罪定量加以体系定位,并区分有责性和刑事责任。对犯罪构成要件是否排序,主要取决于认知理念和思维模式。客观归责理论源自阶层犯罪论体系,不宜适用于平面犯罪论体系。中止犯的自动性认定应以对行为人无需任何特殊预防之必要为依据,其标准是人格实现由恶向善的实质性转化。对犯罪参与体系采取正犯与共犯体系违背我国刑法规定。  相似文献   

18.
林燕 《南都学坛》2007,27(6):90-94
关于犯罪既遂标准存在"目的说"、"结果说"、"法益损害说"、"构成要件说"等观点,前三种观点都存在着明显缺陷,无法将其贯彻于我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所有直接故意犯罪之中。"构成要件说"总体观点是合理的,但也存在问题。"构成要件要素充分说",将"行为对犯罪客体(法益)的侵害程度"的价值判断和"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行为与结果"的事实判断相结合,是区分犯罪既遂形态与未遂形态的标准。  相似文献   

19.
质疑“客观的超过要素”概念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著名刑法学者张明楷教授提倡的“客观的超过要素”概念 ,不仅存在自相矛盾之处 ,而且与我国刑法基本原则及现行刑法理论体系存在若干“不兼容”现象 ;此外 ,在价值趋向角度 ,该概念有客观归罪之嫌 ,不利于刑法保障人权功能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20.
对民意呼声和民生的最大关注和保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最大亮点之一。"民生"内涵及其具体内容的明确,必须以人权与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要求为基点。从人权的要求上来看,关系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都可纳入民生保护的范围之列;从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上来看,不仅包括社会权的相关要求,而且包括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保障的要求。综观我国刑法修改的实践可以看到,对于民生的关注和保障,一直是刑法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价值追求,并非此次刑法修改的独有现象。同时,基于民生保护的内涵及其具体要求,立足于刑法规范本身的特性,需要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探讨刑法保护民生的功能及其限度,这不仅是对刑法保护民生的正确定位,而且也关系到刑法修改理念的发展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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