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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保密义务对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至关重要,新《律师法》确立了律师保密义务但并未上升到律师免证特权进行设计。现行法律关于律师保密义务的规定存在包括主体不清、范围不明、保护时间过短及例外规定不完善等诸多缺陷。立法应该在立足现实的基础上实现从保密义务向免证特权的重心转变,从而设立完整的律师免证特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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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法律关系的理论研究,是研究和制定舆论监督法的总体框架的基础和必由路径,也是深入探讨我国舆论监督法治化的基石。我国舆论监督法律关系即我国舆论监督法在调整新闻媒体与政府、公民、法人之间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新闻媒体、新闻记者、政府、公民和法人是其主体;物、行为和智力成果是其客体;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其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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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属性决定着法的功能,对法之属性的错误认识,必然使法的功能不能正常的发挥,社会关系颠倒,社会秩序混乱。法的社会性决定着法律必然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发挥着其管理功能。既然公平的法律是公共意志的体现,那么国家管理机构必须依照法律而产生,其权力也必须源于法律的规定;同样,公平的法律既然是大多数人意志的体现,那么法律也必然保护体现这种意志的主体的权利,这是法律的根本目的。因此,法的管理功能本质上就是对权力的赋予与约束和对权利的确认与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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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道德与权利·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权·道德属于社会伦理范畴 ,权利·义务属于政治法律范畴。当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 ,为了更好的保护人权和使社会秩序有效运转 ,促使人权转化为法律中的权利 ,道德转化为法律中的义务。在这个转化过程中 ,最重要的问题是确定哪些人权和道德需转化 ,最基本的原则是应努力促使基础性的人权·道德向权利·义务的转化 ,同时考虑各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相信在这个转化过程中 ,我们的人权状况会大大改善 ,我们的社会运转也会更加高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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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察法律权利问题时,实体和程序应该也必须为我们看作是同一问题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权利的实体乃是一定的利益,利益在转化为权利的过程中所遵循的不同原则在根本上导致权利主体在利益占有上的差异。社会利益的分配规则总是依靠一定的法律制度来加以推行的;权利的法律规定体现着统治者的意志;权利的物质保障比权利行使的书面可能性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当侵权事件发生时,当事人的诉权和国家裁判权的共同作用,对权利主体实体权益的真正实现有着极端的重要性。裁判机关既有义务保证当事人的合法诉权行为产生法定效果,又不应容忍当事人滥用诉权的行为,法庭也应该进行必要的创造性司法,但是,裁判者没有权力滥用裁判权。总之,实体权的实现是程序权行使的目的,程序权是实体权实行的重要手段。当我们不仅仅能在理论上,而且在立法和执法的实践方面充分地注意落实权利的双重法律保障时,我们就有可能有效地提高法律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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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以权利观念为本体的商品经济型的法权体系不同,是以义务本位为特点的自然经济型的法律文化体系。它把权利与义务的分配作为巩固君主专制制度和强化宗法等级结构的重要手段。这里,个人的权利来之于主体的特定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身份,来之于对某种职责和义务的充分履行,来之于主体对伦理纲常名教的认同。因此,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义务是首要的、神圣的、绝对的;权利则随着某种社会境遇的改变而不断变化,它缺乏应有的独立性。作者从礼、道德和土地财产关系三方面揭示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这一内在意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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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事人主义模式下 ,“谁主张 ,谁举证” ,当事人的举证义务日益繁重 ,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处处受限。因此 ,民事诉讼法从权利义务平衡的角度出发 ,赋予当事人取证权利 ,从而帮助当事人顺利完成举证义务 ,保护他们的实体权利 ,这也是证据制度的应有之义。本文简单回溯了当事人取证权利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发展并分析了存在的主要缺陷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的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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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从多种视角认识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钱福臣,孙育玮“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①马克思的这句名言精辟地道破了法律权利义务结构上的相关关系和数量上的等值关系。然而我们不能满足这一前提性的结论。当然,对于法律权利义务的具体关系,我国法理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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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今在借款合同上采用的是依主体而区分不同借款并适用不同法律规定,此种立法限制了民间借款当事人的部分权利。不利于借款合同整体发展。借款合同应分为经营性借款和生活性借款,依照不同的目的设置不同的法律调整规范,以取代目前的金融机构借款和民间借贷的区别。从借款的主体、效力等方面对经营性借款和生活性借款做区分,并设置合理的制度维护借款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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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义务设定的失衡及价值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主体义务设定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为相对一方当事人确定禁止规则或强加负担的行为 ,它是行政权的延伸。与其它类型的行政权行使一样 ,义务设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同时又要符合行政合理原则 ,这也是行政法治、依法行政的要求。然而 ,行政法治实践中行政主体义务设定的失衡现象非常普遍 ,如对程序负责不对实体负责的失衡 ,以经济利益为重而以社会利益为轻的失衡等。因此 ,必须探讨义务设定中的合理价值选择 ,即有利于建立法律秩序、有利于实现公民权、有利于行政管理过程有效实现、充分体现行政伦理准则等四个方面的价值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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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型低温物流是我国低温物流产业的发展趋势,其内部关系错综复杂,合同法规则是梳理契约型低温物流法律关系的有效手段。设立契约型低温物流合同制度的价值取向是法的效率价值,低温物流合同的稳定性决定第三方对低温物流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以及契约型低温物流效率价值的最终实现。契约型低温物流合同并不是传统运输、加工、仓储、委托等合同的简单组合,需要构建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合同法规则加以调整,建构该法律制度的逻辑前提是界定契约型低温物流合同的性质,解决制度缺失的关键是在未来物流立法中明确界定物流第三方的主合同义务,并在此基础上合理分配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责任构成要件,最终通过法的规范作用引导低温物流各方当事人订立安全有效的低温物流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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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实践中,信用证交易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在法理论上论述其准据法更是件困难的事情。所幸日本学者石黑一宪辛勤耕耘,分析信用证交易中的诸多法现象、法律关系,结合日本法院的判例,论述了信用证交易中诸多法律关系的特征及其准据法。本文仅为对石黑一宪的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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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舆论监督是促进执法机关公正执法,保障行政权、司法权正常运行的特殊重要力量。因此,必须重视和加强对执法工作的舆论监督,至少要解决改善执法舆论监督的主体因素、实现社会主义舆论监督的法制化两个问题。首先,社会公众、新闻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必须正确认识和对待社会舆论的监督工作;其次,要明确执法舆论监督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确立执法舆论监督的基本原则,确定执法舆论监督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确定执法舆论监督中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措施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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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实证道德分析:现象与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者认为,对当代典型法治国家而言,法律除保留固有的强制力以外,更多地以道德规则的形式发挥作用;而充分反映“自然公正”要求的合理的立法令人诚服,使人们将法律行为化作“自愿行为”,法律因而道德化。但立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一旦落实,就会因种种因素的影响而导致权利的行使与他人利益、法律秩序相冲突,这就必须由真正能表达民意的权力机关规定权利的界域;而当立法没及时反映出价值观念的演进情势时,国家应给予权利主体以审判保护权,而且司法独立体现了一种权力制约的体制,从根本上为多元价值观留下了合法的生存空间,从而使社会差别缩小到最低限度。但是,权利主体的创造力解放还有赖于民主程度的“镜子”——言论自由得以切实地保障;而只有具备一整套完整体制保证反映人民的意志,并且使这种意志不仅约束社会成员,也约束它本身的国家,才能以其道德的权威有效地组织和领导人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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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法是资管产品的基本法,商事信托如何进入《民法典》取决于法律定位选择,其功能在于实现信托财产独立性与规范受托人信义义务,公平解决资管纠纷。目前,如将商事信托定位为权利客体,那么还存在着,财产权困境、物权障碍和契约局限性。为此,商事信托的法律定位有必要从权利客体转向权利主体。商事信托所具有的主体名称、独立财产、独立责任和内部机关的实践特征,与法人的理论框架相契合,存在着理论正当性。商事信托法人化有助于解决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塑造信托财产独立性,完善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此,“后《民法典》时代”,《信托法》应当对商事信托在资管产品实践中所表现出的法人化需求进行回应,以夯实资管产品的法律框架,维护金融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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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型法律是一种新兴的法律现象,其特点是较少甚至没有设置法律责任。它的理论背景包括立法妥协、理想追求和公共治理模式下的"软法"理论。促进型法律文本中的责任主要包括行政主体责任、其他主体责任以及援引其他法律等形式。过错责任原则是促进型法律的主要归责原则。政府责任包括法律责任以及道义责任、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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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是规定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相互关系的法律的通称。如土地法、森林法、公司法、保险法、外贸法等等都属于经济法。我国的经济法是根据宪法的基本原则制定的调整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即是为了处理经济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特殊关系而制定的一些法规。它的主体权利发生在全民之间和全民与集体之间以及全民或集体与个人之间,所调整的是生产领域中的商品关系,如原料的供应和产品的销售、物资的调拨、储运、运输、基建、信贷、结算等等关系。民法虽然也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与经济法有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各有各的作用,彼此不能代替。民法的主体权利发生在公民之间和公民与国家或集体之间,所调整的是消费领域里的商品关系。社会主义的经济法较符合客观的经济规律,体现了无产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