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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以末致财,用本守之”新探景振基《史记·货殖列传》关于汉代商人经营术有这样的论述:“以东致财,用本守之。”此句概括地总结了汉代商人资本的运动轨迹及其经营之道。考之史册也能窥其端倪,《汉书·食货志》载晁错云:“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  相似文献   

2.
《诗经》里的“馌彼南亩”是往地里送饭的意思。谁送?《甫田》和《大田》两首诗里都说:“曾孙来止,以其妇子,馌彼南亩”。“曾孙”就是《楚茨》里提到的“孝孙”,是作为宗子的贵族。正是“曾孙”的“妇子”馌彼南亩”,这个意思,明如观火。可是朱熹认为,贵族太太和公子哥儿去给农夫送饭成何体统,他便拐了一个弯子解释说:“曾孙之来适见农夫之妇子来馌耘者,于是与之皆至。”(《诗集传》卷十三)我们的有些研究者也断定贵妇人绝无给农夫送饭的善心。其实,《甫田》里说得很明白:“倬彼甫田,岁取十千,我取其陈,食我农人”给来干活的农夫送顿饭不正是“食我农人”的注脚吗?拿出些陈粮食旧粟又何尝不可?《七月》说:“采茶薪樗,食我农夫。”陈粮拌  相似文献   

3.
王安石不但是中国古代一位大政治家,而且是蜚声卓然的文学家、经学家和文字学家。在人才问题上,王安石的见解也同样是至为精当的。 首先,王安石高度重视人才,认为人才是“国之栋梁”,“得之则安以荣,失之则亡以辱”,“任贤使能而兴,弃贤专己而亡”。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上时政疏》、《知人》、《材论》、《兴贤》等许多奏摺和文章中,他援引了上自尧舜、下至隋唐朝代更替的大量史实,雄辩地论证了人才得失和国家兴衰密切相关的道理,有力地批驳了恃权势傲贤、人才可用可弃等种种渺视、埋没人才的愚见和错举。他认为,不用贤能,不纳良策,也可侥幸偷安于一时,但决不能维持长久。  相似文献   

4.
《社会科学辑刊》八一年一期载晁福林同志《关于“鎑彼南亩”》,读后对其送饭给农夫吃的解释,有疑义。《甫田》、《大田》反映的是西周农事,当时在大面积土地上耕作的奴隶,多者如《噫嘻》所写的“十千维耦”,即近万人;少者也不会如后世的小农经济,只有几个人。一个贵族宗子带着老婆孩子去给众多的“农夫”送饭,是不可能的。此其一; 其二,《甫田》、《大田》、《七月》等诗在写到“同我妇子,馌彼南亩”总是紧接着有“田吱至喜”一句。“喜”,郑玄以为“读为喜,酒食也。”从上下文看,所馌的对象当为田畯。田畯为何人?《诗经》注家都解为田大夫。但在《周礼》中并无田畯这一官职,仅在春官下有“籥章,掌土鼓豳籥……凡国祈年于田祖,龡,豳雅击土鼓以乐田畯。”郑司农云:“田畯,古之先教田者。”又《国语·周语》韦注:“农正,后稷之佐田畯也。”田畯是后稷的助手,又是最先教人从事耕耘的人。后稷本是弃的官职,  相似文献   

5.
刚刚立春,中央就出台了被海内外媒体誉为“重农一号文件“的<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相信这对“收入长期上不去“的九亿农民而言,无疑会有一种“久旱逢甘霖“的感觉.   自从2000年李昌平以“向总理说实话“的惊人之举,使从人们视野中消失很久的三农问题浮出水面以来,至少在宣传上,我们对三农问题的解决还是非常重视的.然而,三农问题就在一片重视声逐渐变得日趋严重,甚至出现了类似晁错在<论贵粟疏>所说的“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的局面,这是非常令人扼腕的.……  相似文献   

6.
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发展到宋代,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逐渐衰落,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开始居于主导地位。宋朝的官户在这一变化过程中,通过不断兼并土地,从而扩大了土地经营,这成为官户一项极为重要的收入。 一、抑制兼并政策 宋代从建国初,采取了一系列“不立田制”、“不抑兼并”等政策,这就引起了土地兼并。宋人极为重视包括土地在内的常产的观念,例如:“人生不可无田,……有田方为福,盖福字从田、从衣。”①“果置得一两好庄及第宅,兔于茫然,此最良图。”②认为田是幸福之根源,拥有土地才是保取富贵的上策。苏武在详定役法时,…  相似文献   

7.
史记货殖列传引计然之言曰「夫,二十病农,九十病末。上不过八十,下不过三十,则农末俱利。」汉书志载李悝尽地力之教曰:「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馀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馀有四十五石,石三十,为钱千三百五十。除社闾旧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馀千五十。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此农夫所以常困,有不观耕之心,而令(?)至于甚贵者也。」案计然言(?),以三十为最下之价。而李悝农家之人,以石三十为率。盖籴(?)之利尽归商贾,农夫所得,廑此区区而已。假使取三十、八十之中,石得五十,则四十五石之(?),可多得九百钱,反赢四百五十,足勉支疾病死丧之费矣。故知农夫之困,商贾实为之也。李悝言食人月一石半,是日五升也。赵充国屯田奏:「愿留万二百八十一人,用壳月二万七千三百六十三斗。」则日八  相似文献   

8.
一班固不是汉代最伟大的作家,却是最正统的作家。在汉代文章的作者之间,班固的思想是最正统的,文风也是最“醇正”的。他的《汉书》以及赋颂杂文,都可称为大汉文章的正统作品。要看汉代文章的正统特征,典型的作家不是贾谊、晁错,也不是司马相如、司马迁,而是班固。贾谊、晁错、司马相如、司马迁诸家之文,或“疏直激切”、或“虚词滥说”、或“纵横变化”,大抵都带有先秦诸子的余风,都带有过渡的时代性质。思想固然“不正”,文风也并“不醇”。而班固,生当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一百几十年之后,风气移人,已经形成一套正统思想,所为文章,也就很富大汉王朝一统天下的时代气息和特征。  相似文献   

9.
“有亡荒阅”语出《左传》鲁昭公七年。杜预注:“荒,大也。阅,蒐也。有亡人当大蒐其众。”史学界多认为这是搜捕逃亡奴隶的法令,各种大学、中学教科书无不持此说。然证之以先秦史籍,似凿枘不合。 《左传》鲁昭公七年记楚人申无宇执逃亡阍人于章华之宫,而自辩于王前曰:“……周文王之法曰‘有亡荒阅’,所以得天下也。……昔武王数纣之罪以告诸侯曰:‘纣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故夫  相似文献   

10.
以苦吟出名的晚唐诗人贾岛,诗中颇多警句,其最为人所称道者,当推“独行潭底影,数息树边身”。对此二句,作者尝云:“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但也有人提出异议,以为这二句与全诗联系起来看,却算不得佳句。该诗题作《送无可上人》,诗云: 圭峰霁色新,送此草堂人。麈尾同离寺,蛩鸣暂别亲。独行潭底影,数息树边身。终有烟霞约,天合作近邻。 清人施闰章在《蠖斋诗话》里说:“余谓此语宜是山行野望,心目间偶得之;不作送人诗,当更胜。”今人潘述羊也说:“既是送人诗,而且似乎还是送别诗,就不该写和尚‘独行’与‘数息’。”(《写作掌故杂谈》) 《送无可上人》为送别诗,送别之作,说被送之人“独行”、“数息”当然欠妥。而问题在于这“独行”、“数息”是否如前之论者所言,是指无可上人。鄙见以为,这二句并非指无可,而是写送别无可上路后,作者自己独行野望、徙倚徘徊之情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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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运 《人文杂志》2003,(5):121-125
据史料考证 ,传统的“吴王蓄谋”、“强者必反”等论断难以自圆其说。笔者认为七国并非蓄意谋反 ,由于景帝相煎太急 ,吴楚逼上梁山 ,即景帝、晁错过激推出“削藩”之策 ,是导致这场叛乱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12.
“抱布贸丝”郭锡良等编《古代汉语》(以下称《古代汉语》)注:布:指布币。上古用布作货币。”各家注诗者多如此解,实为误解毛传。毛传:“布,币也”。“币”的本义是“布帛”,《说文》:“币帛也。”《左传·襄公八年》:“敬共币帛,以待来者,小国之道也”。“币”、“帛”同义连用。虽然汉代“币”已有“货币”义(参郭锡良等《古代汉语讲授纲要》(上)72—73页),但毛传用的是古本义,不是用的引申义。孔疏云:“此布币谓绵麻布帛之布,币者布帛之名。”可谓得之。其实,布帛在历史上并未充当过货币参杨琳《郭锡良等编〈古代汉语〉的释义问  相似文献   

13.
陈来生 《社会科学》2004,(6):106-109
“《诗》亡而后《春秋》作” ,通常的解释是《诗经》因王者之迹熄而式微 ,《春秋》应运而继之代兴 ,世风大变。这种释义对文体递变和记史方式的演变未加注意。本文认为不但可以从政治义理上解读成“《诗》亡而后《春秋》作” ,更可以从记史方式的韵散嬗递上解读成“诗”亡而后“春秋”作。“诗”指“史诗”类记史记事韵文 ,而“春秋”则指散文体史书。《诗》亡而后《春秋》作是历史叙事方式的重大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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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西汉荒政角度考察了当时的抑商问题。文章认为西汉荒政与其抑商在时间与力度上有相当的对应关系;在荒政下,西汉财政陷入困境,而商贾“不佐国家之急”,成为西汉统治者抑商的直接原因。荒政引发的商人对土地、人口的兼并,在此时更为突出,同时荒政下的社会环境,也增加了其与官府对抗的危险性,这一切更促使西汉官府推行抑商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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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霸业考实董楚平关于“春秋五霸”,现在都指齐桓公、晋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庄王。这似乎已成常识。但是,这个常识是有问题的。“五霸”这个概念,始于东周。当时,“五霸”或称“五伯”。“伯”是本字,“霸”是借字。《左传》成公二年《疏》云:“伯者,长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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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田原型强调公与私的对立统一,通过对公的“控”与对私的“放”,实现依附在土地上生产关系的动态平衡,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宋朝对土地实行的基本政策是“田制不立,不抑兼并”,但是同一政策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宋朝的“兴”得益于在建朝之初能够很好地“控”好“公”、“放”好“私”,充分发挥了劳动人民的劳动积极性,广垦荒田,积极发展农业,并鼓励土地市场的繁荣发展,进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而“亡”于对“公”、“私”的“控放”失衡,贪污腐败盛行,国库空虚,土地赋税征收严重不足,贫富差距过大导致阶级矛盾对立,最终走向灭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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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诗正义》“疏不破注”考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毛诗正义》是孔颖达按照海太宗“疏不破注”的原则,以《毛诗传笺》为准绳,以隋刘焯、刘炫的义疏为稿本编撰而成。一般认为《毛传》、《郑笺》都是《孔疏》“疏而不破”的“注”,其实不然。所谓“疏不破注”,不是“疏不破传”,而是“疏不破笺”。举证有六:《笺》标新立异处,《疏》极力圆通之;《笺》泥于诗序处,《疏》极力附会之;《笺》以兴为赋处,《疏》极力敷衍之;《笺》援礼入诗处《疏》极力申述之;《笺》误说意旨处,《疏》极力弥缝之;《笺》考释欠妥处,《疏》极力曲全之。总之《郑笺》之阙失,亦《孔疏》之阙失。  相似文献   

18.
汉唐间的土地买卖,以及与此相连的封建土地所有权问题,历史上就有争议,至今仍然意见不一。较早的争论出现于马端临《文献通考》。该书评论唐朝均田制,引了叶适的一段言论:“要知田制所以坏,乃是唐世使民得自卖其田始。……唐世虽有公田之名,而有私田之实……民得自有其田而公卖之,天下纷纷遂相兼并”。马端临说:“水心言唐方使民得立券自卖其田,而田遂为私田。此说恐未深考”。他认为“秦开阡陌之后,田即为庶人所擅”,“民得以自买卖田土矣”。两人都把土地买卖与土地所有权联系起来,但在时间上看法不同。解放后,在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讨论中,再次碰到这个问题。一些同志指出:“根据经典著作的指示,结合中国封建社会的史实,土地买卖可以作为衡量土地所有权的标尺”。另一些同志则认为封建社会的土地买卖,不过是一种“诡诈的买卖”,它“不但不能证明‘自由的私有权’的建立,反而意味着在封建社会的农民是以土地所有权的丧失而换取使用权为其特征”。更有同志提出:“所谓经过买卖的私有,只是在封建法律下被承认的,而法律是统治者所订”,因而认为土地所有权“在专制封建主义的中世纪‘就是全国范围内集中的土地所有权’——封建的土地国有制”。这里的分歧就不仅涉及汉唐时期(乃至封建社会)土地买卖的性质、意义,而且关系到对封建土地所有权的理解了。本文试图结合汉唐间土地买卖的事实,对“封建式的私有”谈点粗浅意见,供讨论。  相似文献   

19.
“成化时代”,商业化之城镇及文化自觉中的市民,连同“灾区化”乡村社会及人心浮躁之民众,同体异质诸元素耦合变异,一并把明王朝拖进一个城乡对立、危机与生机并存的“灾害型社会”早期商业化之特殊时代.是时,明王朝未能因势利导以富民强国,而是因循苟且,漠视时代,反倒为了维护其“封建统治”而最终丧失其“政治统治”,为“时代”所否定.所以说,明之亡,非亡于万历,实亡于“成化时代”.  相似文献   

20.
“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见《诗经·豳风·七月》。解者或曰是采桑女“感事苦”而悲,如“毛传”;或曰是女为“思男”、“欲嫁”而悲,如“郑笺”;或折中以上二说,“疏不破注”,如“孔疏”;或曰是“贵家大族许嫁之女”因“远其父母”而悲,如朱熹。王力《古代汉语》认为这是采桑女“怕被公子强迫带回家去”而悲,则又是今天较有代表性的说法。笔者以为,上述诸说均未能尽解其意。在这句诗中有二个关键词语:“公子”、“归”。“公子”一词在先秦时代的含义,不仅包括公的儿子,也包括公的女儿。如《公羊传·庄公元年》:“群公子之舍则以卑矣”,孔颖达疏:“是诸侯之女称公子也。”近人吴闿生《诗义会通》云:“公子,谓公之女。”其说同。“殆及公子同归”中的“公子”,实指公之女而言。至于另一关键词“归”,许慎《说文解字》:“归、女嫁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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