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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销售职能对企业经营战略的支持,也为吸引、激励和保留优秀的销售人员,必须设计科学合理的销售薪酬方案。薪酬方案设计在实践中,必须遵守严格的程序,销售人员的薪酬设计也不例外。然而许多企业的销售薪酬方案设计没有基本的流程和章法可循,结果方案要么过分简单,没有反映销售工作、销售人员和企业本身的特点,起不到应有的激励作用;要么非常繁杂,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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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有效的销售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许多企业经营失败的主要原因不是产品和市场问题,而是由于企业自身销售制度的简单和粗放。笔者所在公司是一家ISP类企业,自2000年8月成立到去年上半年,一直不能摆脱经营亏损的局面。究其原因,除互联网行业宏观经济环境、中国电信市场改革状况和公司初期发展思路的影响因素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其中销售人员管理制度部分最明显的缺陷是以前的销售考核奖励办法对销售人员缺乏有效的激励。笔者自去年7月份开始着手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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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加强。社区就业已成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主要渠道。社区服务目前的状况究竟如何?如何进一步促进社区再就业?为此。我们对西安市社区中参与社区服务的从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访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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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人力资源市场人才竞争的激烈和日趋高企的物价水平,年度调薪工作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敏感而棘手的话题。调多少?怎么调?如何在一定的支付能力下既让员工满意,还要赢得老板的认可?如何实现科学性、公平性、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差异性,综合体现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的价值?■科学制定有效的调薪策略年度调薪是人力资源管理者每年必须要面对的重要课题。通过年度调薪可以让员工分享到公司的经营成果,增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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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溯及力,也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规定:“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这里明确规定了《条例》是有条件的溯及既往,即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已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工伤认定仍在受理认定中,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尚未作出工伤认定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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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就业问题已经成为广大劳动者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大事。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行为准则。因此,大力促进就业,解决好就业问题,也成为维护和巩固党群关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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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权利,但同时《劳动合同法》也为其设定了相应的限制条件和相关义务,一是对竞业限制的主体范围进行限定,即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二是对竞业限制的适用范围进行限制,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不得到与原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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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制度。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应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把其作为政府和部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正确处理好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要在发展经济的前提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在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社会保障与就业的关系,如果劳动者能够充分就业,且其收入都能达到或超过自身的基本生活水平,那么社会保障的压力就小,反之社会保障的压力就大。要正确处理好社会保障制度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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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重要凭证,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依据。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劳动用工很不规范而劳动执法监察又往往难以到位的现实环境下,劳动合同的立法引起了法学界和社会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2005年10月21至23日,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年会暨劳动合同立法理论研讨会在上海举办,来自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企联等部门机构的专家和全国30多所院校的劳动法学学者参加了会议。会议代表们就劳动合同立法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会议主要探讨了九个方面问题: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与原则、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效力、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劳动合同的期限研究、解雇保护制度研究、劳动派遣的法律规制、非全日制就业的法律制度探讨、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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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7年2月16日,某县制衣厂47名职工集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反映该厂经营者拖欠他们工资达48万多元,并提供了劳动者单方制作的拖欠工资清单。接到投诉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即时组织人员到该厂进行调查取证,该厂经营者亲戚提供的有关账簿显示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是30万元左右。由于该厂经营者已去向不明,劳动关系双方无法核对确实的拖欠工资数额,致使调查程序无法实质性继续开展。为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过合法程序向该厂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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