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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老年人》1997,(10)
编辑同志:我和老伴都是退休教师。今年春节前,邻居丁某买摩托车,向我们借去5000元,说好半年为期,月息2%。因为是邻居,碍于情面,我当时没有要他立字据,谁知岔头就出在这里。到了还款期,我去找丁索款,没想到他只肯偿付本金,却否认借款时双方曾有利息的约定。请问这该怎么办?乃文乃文老师:您把自己的钱借给邻居的行为属于民间借贷。我国法律允许民间无偿借贷和有限制的有偿借贷。也就是说,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借贷双方可以约定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当初,您借款给丁某,既未签订借贷合同(或称协议),也未立下任何字…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 :1996年 ,丁某向我借款2万元做买卖。借贷协议约定1年后归还本息。至今已两年多了 ,丁某外出不归 ,我不知其下落 ,他家里的人又不肯代他还债。请问在这种情况下 ,我该怎么讨债?春田春田同志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债权人追讨借款有以下两条法律途径 ,可供选择 :一是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债款。债权人起诉时 ,应当到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借贷关系存在 ,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受理条件 ,人民法院就会立案受理。债务人下落不明的 ,法院受理后一般用公告送达的…  相似文献   

3.
《老年人》1994,(10)
这种私人借贷受法律保护吗?问:我是一名退休干部。去年6月,应李某要求将自己多年的积蓄1.2万元借给李某做生意。经双方反复协商签订的《借款合同书》规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期满时按月息3分8厘的利率一次性偿还本息。到期后,我多次向李某催收,他总是以无钱偿...  相似文献   

4.
《老年人》2004,(12)
问:一年前,我向康某借款3万元,约定利息为银行同期利息的3倍,借款期限为1年。可是,借款期满后,我找康某还钱,却怎么也找不到他。我担心时间拖得越长,要负担的利息会越多,请问该怎么办?艾光春答:你提出的问题,涉及到我国《合同法》的提存制度。所谓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付给提存部门而使合同终止的制度,它能产生与合同履行一样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效力。《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相似文献   

5.
刘红 《老年人》2004,(11):43-43
首先"出借人要弄清借款人的借款用途#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可见法律是不保护非法借贷关系的&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为了从事赌博'走私'贩卖毒品等非法活动$仍将财物借给借款人$那么$借款人拒绝偿还$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利息$连本金也不受法律保护&根据责任程度$出借人还可能受到民事'行政制裁$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出借人要与借款人办理完备的借款手续#)!*双方意什么('要订立书面协议$协议中要注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姓名'借款金额和还款日期$如果是有息借款$还要约定利率&)"*出借人在出借金额较大或存在…  相似文献   

6.
编辑同志:   不久前,我父亲乘小公共汽车外出办事。当车行至一施工路段时,由于司机徐某不减速,反而加速,致使车子剧烈颠簸,我父亲被颠出座位,造成腿骨骨折,需住院治疗。我找到徐某,要求其支付医疗等费用,可是他说自己没有责任。请问,我应该找谁承担赔偿责任 ?读者 孟星 孟星同志:   司机徐某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遇到本条例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  相似文献   

7.
问: 我与鲁先生2011年相识并恋爱,期间鲁先生因支付房租向我借款8000元,为表明此款项为借款,鲁先生向我出具借据一份.后来我们二人恋情发展迅速,并于2013年登记结婚.今年1月,我们双方因互相猜疑导致感情不和,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我要求鲁先生偿还婚前所借债务8000元及利息,但遭到他的拒绝.请问:他是否该偿还我这笔债务和利息呢?  相似文献   

8.
《老年人》1996,(5)
中奖彩电该归谁编辑同志:我是退休职员。儿子结婚后分居另过,开店经营家用电器。去年秋,他进货缺钱,向个体户丁某借款1万元,约定年底偿还本息。这笔借贷未启用担保人,儿子用了我的20张和他自己的30张面值100元的有息奖券作抵押,把奖券交给丁某时,我们记下...  相似文献   

9.
正民间借贷(此处只谈基于亲戚、朋友、同学等熟人关系发生,形式一般表现为借条或欠条的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中的出借人应该及时要债。如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会产生借款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不利后果,这就是通常说的借款过期情形。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便享有抗辩权,从而导致权利人无法胜诉的法律制度。《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相似文献   

10.
《老年人》2004,(10)
问:我同现在的丈夫再婚时,约定 双方 婚前 婚后 的财 产归 各自所有 ,发生 债务也各 自承 担,并到公证处办理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前年底,丈夫借款1万元做生意,结果血本无归,债务人便向我提出了还款要求,请问我要不要为丈夫偿还债务? 王 兰 芳 答 :我 国《婚 姻 法》第 19  相似文献   

11.
问: 我与王某2012年5月登记结婚后,主动将自己婚前的8万元存款连同工资卡都交给了王某,由她负责家庭一切开销.谁知,王某过日子不会精打细算,花钱大手大脚,我们为此经常吵架,感情越来越差,我现在想离婚.请问,离婚时我能否要求王某返还这8万元存款? 答: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似文献   

12.
《老年人》2000,(4)
编辑同志 :我父亲谢世后 ,亲朋好友送了丧礼 ,钱物约5000元。请问 :丧礼可否作为父亲的遗产来分割继承?辛祥辛祥同志 :首先 ,明确答复你 ,将丧礼作为死者的遗产进行分割是不合法的。《继承法》第三条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就是说 ,作为死者遗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 ,必须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 ;其二 ,必须是死者个人的合法财产。可见你父亲的遗产只能是他死亡时所遗下的属于他个人的那部分合法财产。而丧礼是你父亲谢世后亲友送的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条关于“公民从出生到死亡时止 ,具有民事权利能…  相似文献   

13.
《职业》2007,(28)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的原则。A.协商一致、诚实信用B.合法、公平、平等自愿C.自愿协商、诚实信用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A.书面劳动合同B.口头劳动合同C.书面或者口头劳动合同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是。A.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B.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  相似文献   

14.
编辑同志:2002年3月,我将自己的一套私房出租给刘某做理发店,约定租期2年,月租金1000元,不得转租。可到了2002年12月,刘某瞒着我将房子以每月1500元的租金转租给李某开饭店。我知道后,要求收回自己的房屋,刘某以租期未满为由不答应,我该怎么办?刘应元刘应元同志:你可以提前收回自己的房屋,因为刘某违背房屋不得转租的合同约定,已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你就有权收回出租的房屋,还可以要求刘某承担违约责任。至于因解除合同给李某带来…  相似文献   

15.
王景龙 《老年人》2003,(8):39-39
编辑同志:我和老王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再婚前我和老王立有协议,即老王的一栋楼房在再婚后归我们夫妻共同所有,为此还在公证处对协议进行了公证。不久前老王病逝,临终前老王却又表示楼房由他的儿子继承。请问:老王的临终遗嘱和我们的协议哪个有效?李秀李秀同志: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婚前、婚后的财产归属进行约定,是合法的。这种约定一经作出,即对夫妻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如需变更或撤销,…  相似文献   

16.
[案情简介]潘某系一个体工商户经营人员, 1997年2月潘某因生产经营需要,欲向朋友王某借款20万元。王某要求潘某用其私人所有的一套价值约25万元的房屋作抵押,于是双方签订了借款抵押合同。合同约定潘某应于1998年  相似文献   

17.
律师援助     
合同新规:违约金不能随便 定 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 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上海市结合实际制 定了《上海市聘用合同办法》。《办法》 规定,单位只有在以下两个条件下才能设 定违约金:受聘人员违反服务期约定;受 聘人员违反保守单位商业秘密约定。目前 绝大多数的违约金设定是建立在前一个条 件上。问题是,一些单位对服务期的规定 本身就是不对的。《办法》规定,单位只 能对出资招聘、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  相似文献   

18.
《伴侣(A版)》2014,(2):32-32
正问:我结婚前付四成首付,按揭贷款40万元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这房子后来成为我的新房,结婚后的房贷则用我的住房公积金和工资偿还。如今5年过去,我和妻子的婚姻走到尽头,正在协商离婚事宜。请问: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时房子怎么分?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  相似文献   

19.
《伴侣(A版)》2013,(5):33
问:我在婚前以全额付款的方式买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我个人的名下。我与妻子结婚生活了10年,不久前两人因感情不和闹起了离婚。其间,我将房子以80万元出售。请问:房子升值部分女方有份吗?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之间有约定的除外。再  相似文献   

20.
编辑同志:   我与儿子分家已 32年,他借资办厂我全不知情,也从未用过他一分钱。如今他因亏欠借款 5万元弃厂而走,有关部门发文要每月扣我的退休金来偿还,严重影响到我老两口的生活。请问,我应承担儿子所欠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吗 ?袁征凯 袁征凯同志:   如果您反映的情况属实,那么,你不应对您儿子所欠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理由如下:   (1)您儿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民法通则》第 11条规定:“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您与儿子分家 32年,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而应对自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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