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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大学生的精神生活既是整个中国社会精神生活的缩影,同时又是影响中国今后精神生活方式的重要因素。大学生精神生活中的问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代中国社会精神生活层面的缺陷。如何看待大学生精神生活中的问题,文章对大学生的精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与分析。  相似文献   

2.
《龙须山》是包含历史与生命、人性与心灵的宏大叙事,其核心意识是在历史与生命中保存和延伸红色中国世纪的激情生存意识,表达了既国家化又民间化的中国生活风格与精神命运,力图对现代中国历史、生活、文学三方面都发生意义,而且隐含着在这个时代怎么面对历史和生命、怎么面对生活和写作的问题,表达一种每个人都无法躲避的、任何时代都存在的历史以及生命与生命相连的命运。  相似文献   

3.
当代中国城市贫困问题日趋严重,已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关注。失业问题、贫富差距、社会保障不足、通货问题和教育问题是引起城市贫困的原因。从居民生活、居民生活安全和公平、宏观经济及人口状况角度论证了中国城市贫困对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影响,提出了要加大就业与再就业工程力度、调节社会分配、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等对策。  相似文献   

4.
伴随环境问题的日益紧迫,居民家庭生活中的能耗与碳排放问题逐渐成为今后社会关注的重要方面,通过将居民消费研究领域的习惯形成模型引入到居民生活能耗的分析框架中,计算中国居民生活能耗中的习惯量,研究中国居民生活能耗增长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显示,中国居民生活能耗中存在较大的习惯性成分。通过将居民生活能耗中的习惯因素扣除后,基于协整方程,发现生活能耗中非习惯性成分与中国经济增长和城市化之间是同向变动关系,与工业化是反向变动关系。从降低生活能耗的角度提出了节能减排的相关政策建议,认为:居民的节能消费行为习惯的形成以及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在抑制居民生活能耗过快增长中的地位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5.
与作家们喜欢写自己熟悉的生活有关,香港女性作家特别地关怀她们所熟悉的女性生活。由于香港在中国的独特性,香港女性作家笔下的那些女性人生对我们或许是有启发性的。香港女性作家首先向我们展示的是,香港女性在追求自己的生活和爱情的时候,无可奈何地陷于中国情感和传统与西方现代文明挑战的文化漩涡之中的人生图景。面对着女性人生的坎坷和困惑,香港女性作家以艺术的方式仿佛作出这样的回答:使女性成为女强人或把爱情作为商品。但这些没有使他们从生活和情感困境中真正地摆脱出来,归根到底,这是一个两种文化的冲突与融合的问题,是一个是否能够建立一种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商业文化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义”与“利”的关系问题,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义”是指道德原则规范,“利”是指物质利益。义与利的关系,涉及到道德原则规范与物质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关系问题。在中国伦理思想发展史上,儒家、法家、墨家对这个问题都作了许多精辟的论述,有着极其丰富的内容和许多宝贵的积极合理因素。其中尤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对这个问题的论述最为全面、深刻,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总结研究儒家义利观的基本内容,批判继承它的…  相似文献   

7.
陈鹤琴幼儿园生活化课程思想作为中国化新教育的独特创造,既是对现代教育理论原则的吸收和借鉴,更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离异与回归、对近代我国学前教育现实问题强烈关切的结果,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陈鹤琴认为,课程应以儿童生活为主要素材,通过儿童的生活来帮助儿童适应目前生活需要,进而不断创造幸福美好的生活,同时课程还应进行调整来适应生活的变化,呈现出与日常生活紧密结合的现实性、儿童作为课程活动主人的主体性、整体联系与灵活变通的兼顾性等实践品性。当前我们应积极借鉴陈鹤琴幼儿园生活化课程思想,加强课程活动中对幼儿生活世界的关注关怀、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生活化方式的融入水平、注重幼儿园生活化课程的积极建构与整体引领等,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8.
随着中国城市人口的增长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的排放量越来越大,已严重影响了中国城市化的进程.对其治理问题已成为困扰中国各级政府的一大难题.资源化是解决垃圾问题的有效途径.根据中国国情,提出了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9.
现代西方哲学中的"生活世界"概念为中国的教育理论与实践提供了崭新的视角和话语方式,同时也面临了被教育界曲解和误用的危险。胡塞尔、海德格尔"、日常生活"学派的观点作为参照系对中国教育具有积极意义,而作为解决中国教育问题的坐标系则是一种理论的僭越。回归马克思哲学意义上的"现实——生活世界"是通达本真教育的基本前提与历史性境遇。  相似文献   

10.
《婚姻法》第3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父母离婚后子女与父或母共同生活的规定存在不足之处,在司法实践中导致了一定的问题。中国婚姻家庭法中应当明确规定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同时将子女本位的立法思想渗透到亲子关系的各项制度中。结合儿童最佳利益原则的细化标准与中国现有经验,确定离婚后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时,应当根据个案事实综合考量各项相关因素。相关法律术语应当由“抚养”改为“共同生活”。基于此,在立法论层面,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编纂时应当对现行法律规范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正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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