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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论民事再审与既判力的平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再审程序作为一种特殊救济程序,在追求实体公正和司法本质上起着重要作用。它有着纠错、救济、保障和监督等多项功能。而我国民事再审制度存在的缺陷和不完善则严重影响生效裁判的既判力。既判力和再审的发动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承认并采取正确的制度来平衡两者的冲突,进而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法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民事再审程序进行了修改,但仍有一些内容值得商榷。应以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为指导,结合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从再审事由、申请再审的期限、审查方式以及再审案件的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再审程序。  相似文献   

3.
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涉及调解、再审、执行、证据、检察监督、公益诉讼、小额程序、司法确认等若干重要课题。笔者通过调研,就其中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概要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修法建言,供立法参考,并试图对相应的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提供引导。  相似文献   

4.
随着民事审判方式的深入改革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既判力的引入与明确适用势在必行,基于既判力理论的影响,现行民事再审制度已经严重影响了生效裁判的稳定性,也动摇了社会司法权威的应有尊重;但是,既判力的引入与明确适用并非是绝对排斥民事再审的,而是相对适用,允许有条件提起民事再审有其合理性,并是既判力适用的应用之义。将提起再审的制度置于既判力适用的前提之下,才能科学地审视和改革之。  相似文献   

5.
我国民事再审程序改革既要维护司法裁判的终局性,又要通过纠正错误裁判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并在两者之间达到一种平衡.从我国的历史传统、现实国情等约束条件出发,在三审终审制下设置民事再审程序不是最佳的选择,而在两审终审制下设置民事再审程序并进行再审之诉的改革更具有可操作性,应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改革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的刑事再审司法实践表明,现行审判监督程序制度设计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比如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设计不合理,提起再审程序的事由与程序要求不具体,提起再审程序的时效及次数未做限制,等等。基于刑事诉讼程序一般原理以及利益衡量原则,结合司法实践中暴露出的现行刑事再审程序之问题和不足,改革和完善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制度设计应坚持以下价值取向:努力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合理衡平,突出程序公正前提下兼顾实体公正,优先满足诉讼公正的同时不可偏废诉讼效率,坚持以法律事实支持司法裁判。在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制度完善过程中,要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的申诉权的同时,取消法院刑事再审提起权;明确和具体界定刑事再审提起事由;限制刑事再审提起期间及次数;严格遵循"疑罪从无"原则,排除"疑罪从轻"裁判。  相似文献   

7.
已生效的民事裁判应当具有权威性和稳定性,现阶段由于种种原因,已生效的民事裁判存在错误的情况是存在的,民事再审程序就是为纠正错误的民事裁判而设计的一种纠错程序,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程序的规定存在一定不妥之处,从分析现行法的缺陷入手,对完善民事再审程序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8.
民事再审程序是对民事纠纷提供救济的特殊程序。它在于提供补偿性救济途径,弥补常规程序的不足或错误。然而,由于对再审程序的过分依赖,导致了再审程序的滥用,严重影响了司法的终局性和司法权威。再审程序的进一步完善,必须放弃全面纠错思想,以程序功能有限性为基础,将正义的实现和秩序的维护有机统一起来,平衡不同价值之间的冲突,为诉讼当事人提供程序性救济。  相似文献   

9.
作为中国司法实践的一项制度创新,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现代民法的“帝王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确立为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不仅完善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体系,也从立法上保证了民事诉讼实践的公正、高效和权威.但该原则及相关程序的规定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完善空间.  相似文献   

10.
司法公正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民事诉讼的价值追求之一。司法公正由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部分构成,两者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民事保全程序是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维护司法判决权威具有重要意义,民事保全程序必须满足司法公正的相关要求。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于民事保全程序的规定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本文以司法公正为视角,分析了民事保全程序的基本理论,以及司法公正与民事保全程序的关系,在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视角下探讨了民事保全程序的完善。  相似文献   

11.
民事抗诉学说中废除说、限制说、加强说是不全面的,完善说符合我国国情和法制建设的需要。民事抗诉属公权力行为,抗诉过程充分体现当事人地位平等和诉讼平等,检察机关只发挥程序性启动再审的作用,实体判断仍由法院完成。协调民事抗诉与当事人处分权之间的关键是,涉及私人利益时应充分尊重当事人处分权;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时,则以职权主动抗诉。由于我国民事抗诉制度立法粗糙和原则抽象,迫切需要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12.
侦查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一个独立的、重要的诉讼阶段,是刑事诉讼整修大厦的基石,如果没有科学合理的建构,之后的诉讼程序将很难公正的进行。由于其活动涉及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等最基本的人权,因此使侦查程序纳入司法审查和诉讼的轨道,在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就显得至关重要。而法国的预审制度则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相似文献   

13.
文章反思了法院系统目前正在进行的普通程序简便审改革,认为这项改革违背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使查明事实真相和保障被告人基本人权的刑事诉讼目的受到侵损,而且这种改革亦不能达到预期,因此是不足取的。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城市规划程序基于“行政主导”观念而建构,导致在政绩、腐败等利益驱动下,土地和房屋权利人难以通过法定程序保护个体财产权,尤以控制性详细规划变更问题为最。而程序性失权和外部监督缺位又是造成控制性详细规划随意变更的症结所在。控制规划裁量的关键是改进程序性治理机制,通过引入正当程序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与修改程序进行改造,增强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的实效性。此外,强化人大和法院对规划权的监督制约亦不可或缺。  相似文献   

15.
当前 ,我国再审改革应遵循如下基本思路 :从“客观真实”到“法律真实”、从“有错必纠”到“有错慎纠”、从“不告也理”到“不告不理”、从“公正至上”到“兼顾效率”、从“第三者插足”到“有限监督”、从“再审无限”到“再审有限”、从“主从论”到“并重论”。  相似文献   

16.
初论司法权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司法公正和高效的必要条件,是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司法权威的结构就是具有权威性的法律原则及规则、司法主体、司法程序、司法场景、司法裁判等要素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所构成的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司法权威对于现代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价值。从司法制度设计上应对司法权成提供必要的保障。  相似文献   

17.
现代司法理念与法律文明的发展赋予司法公正新的涵义--以实体与程序的和谐统一实现法律所追求的公平与正义。为实现司法公正,亟待构建制度保障体系,即以法律自治与司法独立为基础实现公正、以实体与程序的公开为形式促进公正、以司法效率的提高为目标保障公正,以合理的制度设计保障司法的真正意义上的"公平"与"正义"。  相似文献   

18.
依据诉讼法原理,民庭对涉案行政行为只享有程序性审查权,并不享有实体性审查权。应当类型化处理民事诉讼过程中的行政行为,划分案件类型的依据应当是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之间的诉讼系属关系而不应是实体法规则。尤其要分别处理行政行为作为先决问题的案件、需要考虑主管权限划分的案件以及仅需要协调判决效力的案件。要求得民事诉讼程序中行政行为的妥善处理,也应当通过完善相关诉讼程序制度来完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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