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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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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都都 《南都学坛》2011,31(5):18-20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中"中傅"是长信宫属官;"二千石尉丞"实际意为"二千石官的尉官或丞官";黄乡邑系从小黄县划出而专作昭灵后陵邑,万年邑是陵邑而非陵县;从《秩律》的职官记载特点中可以一定程度上见到惠帝、吕后时期政权运转的部分特征。  相似文献   

2.
根据汉代侯国职官制度,海昏侯国职官制度相对完善。在行政职官中,设置相1人,官秩400石;丞1人,秩200石;尉2人,秩200石;又设乡有秩、令史、狱史、官啬夫、乡啬夫、游徼、牢监、尉史、官佐、乡佐、邮佐、亭长若干人,皆为百石以下斗食少吏:分别主管海昏侯国的吏治、民政、赋税、诉讼、治安等行政事务。在侯国家臣职官中,设置家丞1人,官秩比300石;仆、行人、门大夫各1人,庶子1人,先马、中庶子14人。此外,海昏侯国家臣中还可能有傅、主簿、舍人、私府长、食官等职官。  相似文献   

3.
尹湾出土的西汉东海郡《集簿》、《吏员簿》表明,内郡郡级机构吏员为太守、都尉、丞、年史、属、书佐、啬夫。丞以上为长吏,年史以下为少吏。其中卒史与属为秩百石。书佐、啬夫不及百石。县级长吏为令(长、相)、丞、尉,其余为少吏。官有秩、乡有秩以及侯国的侯家仆、行人、门大大为百石吏。令史、狱史、官啬夫、乡啬夫与游徼为“斗食”。牢监、尉史、官佐、邮佐、乡佐,通称为“佐使”。佐使与亭长皆低于斗食。乡、里为同一系统。邮、亭为独立于乡里之夕卜的另一系统。邮亭机构规模比乡大,但其吏员数却比乡级机构少。乡有秩(或乡啬夫)时或缺置,游徽、啬夫常缺置,亭长则罕见缺置者。乡辖里,“大率十里一乡”。亭只设于交通线上,成点、线分布,负责维持治安,“率十里一亭”。郡县少吏多选用本那人,然太守文学年史则多选用他郡人。时有长吏不在一那久任之惯例。  相似文献   

4.
《史记·陈涉世家》:“攻陈,陈守令皆不在,独守丞与战谯门中。”《汉书·陈胜传》文同。其中“守令”、“守丞”二语词,义蕴为何?自来说者纷纭。前曾获见陈直先生《汉书新证》,据宋刘贡父之说,以奏无陈郡,不当有“守”,且“守者非正官,权守者耳”、“皆不在”之“皆”字乃误衍,而云“本文之陈守令及陈守丞,皆试署之官”。在云梦秦简的讨论中,有些学者也持此说(如高敏《云梦秦简初探》)以  相似文献   

5.
通过里耶秦简纪年文书的全面梳理和人名分类,可以发现"守""守丞"职称的正确含义以及县吏调动的取向。通过"迁陵吏志",可以看到迁陵县官啬夫及长吏不在署或出缺人数过半,反映了当时迁陵县里频繁出现代理职称是一种常态。秦代县级吏员的升转体系,其中的关键在于无秩(令史)与有秩(啬夫)间的转换、少吏(啬夫)与长吏(丞)间的转换,最后丞、尉升转为县令,成为600石以上的"显大夫",就获得与此下县吏不同层次的地位。这一升转体系的运用中,代理职务体系会成为重要环节,是不可忽略的普遍行政之一。  相似文献   

6.
中华书局所出标点本《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上)有关“长吏”的一段,作如下之标点: “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全文用了四个句号,将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总叙县令、长,句号在“掌治其县”后。第二、三部分分别指明县令与县长各自所辖户口和秩禄之多少,句号在各自秩禄若干石之后。第四部分则指明县丞与县尉之秩禄,但在其“秩四百石至二百石”之  相似文献   

7.
《辞源》札记十则马振亚[枭首]《辞源》于“枭首”条释云:“旧时酷刑,斩头而悬挂木上。《史记·秦始皇纪》九年:‘卫尉竭、内史肆、佐弋竭、中大夫令齐等二十人皆枭首。’《集解》:‘悬首于木上曰枭。’《后汉书·崔传》附崔《政论》:‘昔高祖令萧何作九章之律,有...  相似文献   

8.
汉代列侯分为功臣侯、王子侯和外戚侯三种。汉初 ,列侯“掌治其国”,得以“自置吏 ,得赋敛”。武帝时 ,“改所食国令长曰相”,侯国别属汉郡。西汉侯国官制由此发生了质变。侯国存在着以相 (令长 )为核心的地方行政系统和以侯家丞为中心的家吏系统。汉初两个系统的设官 ,除侯国令长外 ,余皆归列侯任免。西汉中后期 ,侯国官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侯国系统中二百石及其以上的相、丞、尉和家吏系统中比三百石的侯家丞 ,按汉法当由中央任命 ;侯国系统中相、丞、尉之佐吏和家吏中的仆、行人、门大夫当为百石吏 ,由郡一级统一调配无疑。这从《尹湾汉简》等出土的相关考古资料中可以得到印证  相似文献   

9.
西汉实行“更戍”之法,以征兵制作为主要集兵制度。西汉征兵制的基本内容,见之于《续汉书·百官志》注引《汉官仪》: 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以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阵。八月, 太守、都尉、令、长、相、丞、尉会都试,课殿最。水家为楼船,亦习战射行船……材 官、楼船年五十六老衰,乃得免为民就田。以征发民众的方式集兵自古有之,并不具有特别的意义。西汉征兵制的特点,突出表现在制度的规范化上。西汉王朝正是依靠这种稳定、规范的集兵制度,组建并维持了一支强大的国家  相似文献   

10.
主典是《唐律》官吏职务犯罪的特殊主体之一,也是唐代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中负责处理公文的胥吏,主要包括令史、书令史与府、佐、史等,在《唐律》中主典属于主守官。《唐律》中有一些职务犯罪以主典为特殊主体。主典作为主守官与监临官一样承担更为严厉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1.
云梦睡虎地秦简之中关于"都官"的简文达14处之多,而在所知的秦朝时期的史料并没有关于"都官"的记载。秦简中的"都官"并不是中央京师诸卿部门直接下派的部属机构,而是中央政府直接统属。不仅京师有"都官",地方基层政权也有"都官",但二者是有区别的:地方"都官"秩级虽然不高,但可以与"县"共同行使经济管理的职权;在京师的"都官"秩级有别,职权也不尽相同。  相似文献   

12.
通典载唐开元二十五年官品令的流外官制是研究唐代流外官的重要史料,但其中有不少错误,我已在《通典载唐开元二十五年官品令流外官制校释》(中华书局编《文史》第36辑)一文中详加校勘,读者可参看。在这篇文章里,我根据上述史料和其它有关史料,对唐代流外官入流和入流后的迁转以及流外官的作用提出下列意见。一、流外官品秩高低的分析通典四○职官二二秩品五所载唐开元二十五年官品令流外官制,其文颇长,但下面的分析要时时征引,只能全文迻录。其文云:  相似文献   

13.
《汉书·贡禹传》:“方今……三工官费五千万,东西织室亦然。”颜师古注:“三工官,谓少府之属考工室也,右工室也,东园匠也。”这是最早提出三工官这一名称和最早解释三工官的记载。其后诸史家多沿颜注,唯陈直先生疑三工官为考工令、尚方令、上林令,因其三官署内皆设有工官,颜注似有未妥。然而看来,考工为三工官之一,已无争议。  相似文献   

14.
岳麓书院藏秦简《质日》的四枚漏简的归属原来不清,现在透过分析简背划线等物质因素,可以确定它们应附于《廿七年质日》的末尾,是一位名叫"爽"的小吏的履历。综合履历和三卷《质日》的内容,可知"爽"极有可能是《质日》拥有者的下属;另外,《质日》的拥有者很可能曾任江陵县丞。又因岳麓秦简很有可能出自墓葬,所以拥有者应该就是墓主。  相似文献   

15.
奉常是西汉掌管宗庙礼仪的中央职官,其地位十分重要。长期以来,学者在研究西汉奉常,主要依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的记载。但《汉书·百官公卿表》所反映的大约是西汉中后期的情况,难以证明汉初职官设置的实际。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的出土为研究汉初的奉常提供了宝贵资料。从《二年律令·秩律》所载来看,汉初奉常与太常的名称变化要比传世文献记载的更为复杂;外乐、太卜、太祝、祠祀等奉常属官的实际情况与传世文献的记载也有不少差异。  相似文献   

16.
略论汉代官营盐铁业的利和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早在战国时期,秦国就实行了官营盐铁手工业的制度。《华阳国志》·卷3《蜀志》谓秦惠王时,营建成都城,在其“内城营广府舍,置盐铁市官并长丞,修整里阓,市张列肆,”专为盐铁业置“市官并长  相似文献   

17.
九为殿中待御史和太常丞时间考王建所任京官,除太府丞、秘书郎、秘书丞外,又先后任过殿中侍御史和太常寺丞两职。辛文房《唐才子传》将王建所任之“殿中侍御史”误作“侍御史”,云:“诸司历荐,迁太府寺丞、秘书丞、侍御史。”实则,王建所任为“殿中侍御史”,而非“侍御史”。王建曾任殿中侍御史。张籍有《寄王六侍御》、《赠王侍御》诗,“王六侍御”和“王侍  相似文献   

18.
一、秦丞相制的确立秦朝在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官僚组织中,一个重大的措施就是在中央政府内确立了丞相制度。虽然秦以前就有辅佐君主的官;但是,丞相这个名称,及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的特殊地位(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众人之上)却是秦朝确立的。先从名称说起。《汉书·百官公卿表》说:“相国、丞相,皆秦官。”这就引起了古往今来许多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相国、丞相皆六国时官”(《汉官仪》);有的又说“始皇始置相国”(《通典》);有的还断定,丞相和相国为两个官名,并且“相国在丞相之上”(《历代职官表》)。究竟怎样看待这个问题? 我们认为:丞相,是正式的官名,而且是从秦国开始,在秦朝确立的;相国,是人们对丞相、也是对其它名称的宰辅(如楚之令尹)的尊称(有如后世之称国老、阁老);相,既  相似文献   

19.
1993年出土于连云港市东海县尹湾村汉墓中的简牍,具有重大史料价值,其中尤以“吏员定簿”简的史料价值最为突出。它不仅可以印证、补充和订正《汉书·地理志》和《续汉书·百官志》的有关记载,而且有助于认识汉代“亭”级机构的性质、“有秩”的“官”“乡”之分、县尉的左右之别以及汉代有无“官啬夫”等重要的官制问题,值得史学界重视。  相似文献   

20.
《隋书经籍志》系点对贞观见存书,参酌损益"旧录"而成,"旧录"可分作两类:一是官修的秘书目录,一是王俭《七志》、阮孝绪《七录》等私撰的解题、叙录型目录。官修目录自荀勗《中经新簿》起就有据藏书写卷过录篇目的特点;而《七志》《七录》叙录则每就史书为撰人立一小传。与过去一般的认识不同,《隋志》著录撰人衔名以终官故衔(含赠官、征召官)为主,与解题、叙录关系更为密切,更基础的来源则为史书传记;同时《隋志》也存在题著书时官的情形,与直接或间接从写本过录结衔这一来源关系更为密切。区分《隋志》著录撰人衔名题终官故衔或题著书时官,可为补证撰人官阀仕履、推定著书时间提供文献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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