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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权是绝对权,具有排他性,可以成为第三人侵权行为的客体。“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行为具体表现为重婚行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同居或通奸的行为,其民事责任构成应同时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故意四个构成要件。在归责原则上,应将“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行为视为特殊的侵权行为,采用过错推定原则。由于侵权行为的主体具有双重性,即“第三者”的行为必须与有配偶者的行为相结合,才能构成侵害配偶权的共同侵权主体,因而,应由“第三者”和有配偶者对受害配偶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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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配偶权及其立法完善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配偶权是男女两性依法结合为夫妻后,相互间基于配偶身份所享有的对配偶利益的专属支配权.配偶权是身份权的一种,是权利义务一体性的权利.我国现行《婚姻法》由于受历史条件的局限,对配偶权的规定过于简单、笼统,尤其是未规定配偶间的同居权和贞操保持权,漠视夫妻关系的自然属性,并对配偶权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因而有待完善.完善配偶权,主要应充实配偶权的具体内容,并依据不同的配偶身份利益,设计相应的救济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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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配偶权的性质及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配偶权之性质经历了由绝对权、支配权向相对权、请求权演变的过程。配偶权之相对权性质界定对于剔除理论障碍和完善其保护体系具有关键性作用 ,并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以其相对权性质为核心的配偶权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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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插足侵害配偶权的民事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一种包含着承诺和责任的严肃的社会关系。调整夫妻关系的配偶权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的利益、家庭中其他成员的利益,而且关系着全社会的利益。当配偶权遭遇第三者的恶意侵犯,法律应对合法婚姻中的弱势一方提供救济,保障婚姻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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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身份权是自然人基于婚姻、血缘等亲属关系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促使亲属身份权的性质发生根本意义上的改变:从对人的支配权转变为平等人格所派生的权利。亲属身份权主要包括配偶权、亲权以及其他亲属身份权。由于亲属身份权兼具绝对权与相对权的双重特征,因此其侵权法的保护具有特殊性。依据亲属身份权的价值与立法目的,亲权属于侵权法的保护范围,但配偶权并非侵权法的保护对象,其他亲属身份权原则上不受侵权法的保护。我国民法上的亲属身份权及其保护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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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征峰 《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1-7
配偶权分为人身性配偶权和经济性配偶权.它们在内涵上均指向婚姻的共同生活,在外延上则指向与婚姻共同生活相关的一切权利义务.平等合伙型夫妻关系既是配偶权的产生的基础,也是理解配偶权法律性质的前提.从法律结构来看,人身性配偶权对内指向类似自然之债的关系.配偶双方的意愿在人身性配偶权中具有绝对地位,并决定人身性配偶权在对外关系中是否具有绝对性.经济性配偶权对内指向请求权关系,但在对外关系中却具有绝对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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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配偶权的性质和内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配偶权是基于配偶身份而享有的一项综合性权利,包括配偶人身权和配偶财产权。配偶人身权是配偶权的主要内容,由配偶人格权和配偶身份权组成,而配偶身份权则可以分为身份利益支配权和身份利益请求权两大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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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娟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
2001年《婚姻法》的修订,引起了关于配偶权是否是《婚姻法》中第三者损害赔偿法律依据的争论,对于这一问题,我国的学理界和司法实践界都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从配偶权的本质出发,探讨配偶权在我国的法律适用,并从法律实践角度阐明第三者损害赔偿法律根据的不足及法律适用现实性的缺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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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引进“配偶权”并不必然引起放任“婚内强奸”行为的结果。反之 ,立法得当 ,可以两全其美 ,既保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 ,又能惩治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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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偶权含义的扩张 通说认为 ,“配偶权是指基于合法婚姻关系 ,而在夫妻之间产生的要求对方陪伴、钟爱和帮助的权利。”国外学界及立法也有持相似观点。据此说 ,配偶权也即可理解为“夫对妻以及妻对夫的身份权” ,为限制身份权。此所言“限制” ,即指权利、义务仅及于夫妻之间。笔者认为 ,配偶权不仅为配偶一方对另一方的权利或义务 ,及于第三人 ,则为配偶双方之共同权益 ,得主张排除第三人对该权益的非法侵害。第三人的行为如果造成该配偶一方或双方人身或精神的不利益 ,即为侵害配偶权。因此 ,配偶权的含义 ,应扩张为“基于合法婚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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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配偶在家庭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在法定继承关系中法律地位的增强,我们对各主要国家及中国四法域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考察,明晰其异同.并在比较基础上.借鉴他国立法经验,从配偶的法定继承顺位、法定继承份额以及配偶之"先取权"和"用益权"几点出发,完善我国的配偶法定继承权,以实现对配偶继承利益的保护,彰显法律在婚姻家庭领域的公平与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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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传播权刑法保护的强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加明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9(2):44-49
随着信息网络传播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时代也不断地升级变迁,日趋多变的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犯罪形势对刑法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提出了新的要求.强化刑法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不仅是打击侵犯网络传播犯罪的需要,也是网络时代发展的要求.面对新的网络时代,应选择适宜的刑事立法模式,以加强刑法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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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二十几年的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急剧变革,现行<继承法>日益显现出它的滞后性和片面性.我国现行的配偶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制度已不符合客观现实,既不能很好地保护配偶的继承权,也不能平衡配偶和血亲的利益冲突.建议对其作如下修改:配偶恒为法定继承人,但其继承顺序不固定;配偶对遗产中供家庭日常生活使用的物品,享有先取权;配偶对遗产中其居住的房屋享有终身用益权,在其生存期间,子女不得要求分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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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岌岌可危,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研究也越发重要,而关于该罪的法益属性存在诸多争议。本文认为,个人信息应该作为超个人法益进行保护。首先,从刑法教义学角度分析,不能得出该罪保护的法益为个人法益的结论,而是保护个人法益之上的超个人法益;其次,个人信息权是一种被“泛化”的权利,不宜作为刑法法益。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非个人控制性导致个人信息权的实现没有可行性基础,且个人信息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和公共管理价值,强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的成本过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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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卫东 《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4,4(2):52-56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了重婚罪,重婚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对"有配偶"应理解为不仅包括法律上的配偶,也包括事实上的配偶,即欠缺形式要件但已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中的事实丈夫和妻子.事实婚姻是是我国特有的法律概念,基于从我国的实情出发,前婚是法律婚,后婚是事实婚的自然构成重婚罪;前婚是事实婚,后婚是法律婚或事实婚的也构成重婚罪.在认定重婚罪时,要正确把握重婚罪的罪与非罪,才能在既有规范的限度内,更有效地保护婚姻关系.对重婚案件的审理中应注意审判管辖问题、职能管辖问题和证明责任的分担问题.重婚者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因重婚行为而产生的侵害配偶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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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侵权责任法编>,作为侵权行为法的官方草案,兼有一般化规定和类型化规定,也对于不同权利客体的侵害为分别不同的规定.因此,立法方向基本上值得肯定.草案的一大特点是对无过失责任规定比较多,而不规定引诱他人违约的侵权责任值得赞同.但是草案的部分条文规定有待厘清或斟酌,对惩罚性赔偿应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