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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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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号)发布后,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执行中遇到一些具体问题。为此,经研究,我们制定了《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下简称《规定》)确定的原则,现就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补充规定:一、《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所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因劳动合同制度尚处于推进的过程中,按上述条款规定执行确有困难的,地方或行业劳动行政部门可在不违反《规定》所确定的总的原则基础上,制定过渡  相似文献   

2.
信息港     
山东:企业工资支付有新规定为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依法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该规定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包括工资分配制度:(一)工资确  相似文献   

3.
为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府函[2005]150号)关于“从2005年7月1日起,将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原由企业支付的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统一纳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标准按我省现行规定执行”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一、从2005年7月1日起,凡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由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的因病、非因工死亡的下列人员,其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下同)由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一)企业离休人员:(二)企业退休人员;(三)企业退职人员(按《四川省劳动厅关…  相似文献   

4.
《劳动者》2004,(10):i016-i016
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5.
简讯     
<正>温岭:扩大工资支付保证金范围自今年2月份开始,浙江省温岭市在建筑、交通以及租赁厂房经营企业中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基础上推出商品促销员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规范各类超市、商场、市场工资支付行为。根据该制度要求,所有招聘并派驻员工在该市辖区内超市(商场、市场)从事产品销售及租赁柜台经营的供应商,必须在超市(商场、市场)指定账户内预存工资支付保证金,金额不低于促销员月工资总额2倍,一旦发生  相似文献   

6.
近期,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部分企业停产倒闭。拖欠职工工资甚至欠薪逃匿问题突出。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当前经济形势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依法保障职工劳有所得.维护社会稳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预防产生工资拖欠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的主体责任,  相似文献   

7.
研究工资,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工资定义及工资构成的认定问题。我国工资概念之劳动立法建构应区别于统计、税收口径工资总额构成与用人单位内部个别工资构成,采取工资定义加工资构成的形式,将抽象性规定与列举性规定相结合,将认定工资的标准引入到工资定义中,以涵摄及排除性规定明确工资构成。可考虑将工资概念定义为,是由用人单位定期直接向劳动者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固定性劳动报酬,一般由基本工资、工作工资、其他工资三部分构成。除现行立法中所做的工资构成的例外性规定外,还应将以下几项排除于工资构成:支付周期多于一个月的奖金;以购物卡形式发放的福利;劳动者直接受自顾客的服务费。  相似文献   

8.
最近一些单位来函反映,退休人员在受聘于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办、联办集体企业,承包、租赁经济实体以及从事国家政策准许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有关退休人员保险待遇规定如何执行的问题。现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精神,重申和补充规定如下:一、企业退休人员被聘用或自办、联办集体企业,承包、租赁经济实体以及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因工伤残、亡的,其医疗费(含工伤复发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金等均由聘用单位或承包、租赁人负担。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的,在合同期内(包括合同期满后仍在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由聘用单位或承包、租货人负担;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在合同期内(包括合同期满后住院治疗),其医疗费、一次性救济金由聘用单位或承包、租赁人负担;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  相似文献   

9.
川劳社函[2006]64号为深入贯彻劳动法,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第八条规定,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法制办、四川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和检查时间检查范围: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加工制造等使用农民工密集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检查时间:200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  相似文献   

10.
最近有的单位来信询问:退休职工从事个体、集体经营期间退休费如何补发?川劳险〔1993〕62号文件就此专门作了如下回答。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精神,对退休人口贝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后的退休待遇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处理:①因病、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国发〔1981〕164号、国发〔1984〕26号和省政府川府发〔1991〕179号文件规定的精神,一  相似文献   

11.
<正>近两年来,随着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型非公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工资支付迟延、内部组织架构撤并调整以及变换经营场所等成为企业化解困局的手段,由此导致部分劳动者以企业拖欠工资、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等为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等规定提出被迫辞职,致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12.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有关文件精神,岁末年初,我省安排部署并全面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建设施工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切实完善建筑施工企业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13.
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下称《条例》)和四川省的实施力、法中关于"企业工资、奖金的分配应当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有条件的可以由登记注册并经政府有关部门特别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审核"的规定,以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审计监督规定》(以下称《审计监督规定》(川审办[1993]111号文转发)中关于"审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条例》的规定、承办企业生产性建设投资验证、工资和奖金分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等审核事项"的规定,省劳动厅发出了《关于做好我省一九九二年度企业工资总额检查监督工作的通知》(川劳资[1993]22号),并委托四川省劳动审  相似文献   

14.
工资储备金是指企业按政策规定提取的工资总额较多,使用时留有余地,结存适当部分作为储备金,以达到以丰补欠的目的。最早提出工资储备金概念是1991年,劳动部在"关于进一步搞好全民所有制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的意见"中规定:所有企业都要建立工资储备金制度。工资储备金应专项存储,用于以丰补欠和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工资储备金的多少应根据企业当年新增效益工资或奖励  相似文献   

15.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企业工资总额有关口径的请示》(沪人社综字[2009]109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将企业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收入纳入工资管理,有利于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推进职工收入工资化、货币化、透明化。在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中,应按照《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的规定。将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给职工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  相似文献   

16.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实践中,因工资支付而产生的争议在劳动争议中占据着较大的比例,几乎每个劳动争议或多或少都与工资支付有着直接或者间接的联系。本文归纳了用人单位在工资支付中一些常见的、易忽视的理解误区,以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理清工资支付的有关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7.
部委传真     
四项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表示,为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劳动保障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国性的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项检查活动。同时,采取四大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一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  相似文献   

18.
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勾画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这标志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劳动管理体制转机问题也历史的提到日程上来了。劳动管理体制转轨,主要有4个问题。一、决策权的转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工资决策权高度集中,即通常说"劳动工资大权集中在中央",省以下各级政府和企业,只能按照上级规定执行,没有制定政策的权限。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要独立进行经营活动、劳动工资管理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份,劳动投入与工资支出应由企业自主决策。决策权的转变,就是从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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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相似文献   

20.
陈特  邢颖 《中国劳动》2006,(5):42-44
提成款的法律性质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工资的确定方式,工资可分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励工资、津贴工资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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