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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预售商品房转让行为的法律性质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 ,预售商品房转让 ,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现实中 ,大量存在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纠纷。通过探讨预售商品房转让行为的法律性质 ,得出预售商品房转让行为为债权行为 ,旨在解决一些复杂的房地产纠纷 相似文献
2.
高媛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0):92-94
在我国住房制度商品化的进程中,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以及不可再生性、商品房投资等原因,造成我国商品房价格水平不断提高,国民想居者有其屋已变得越来越困难,随之产生了单位组织职工团体购买商品房这一单位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新型模式。本文拟就商品房团购这一购房新型模式的法律关系进行如下分析,以期能够为目前大量存在的实践启迪思维。 相似文献
3.
论商品房预售的几个法律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制度予以了确认,但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本文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性质和特征及主要条款内容、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条件和范围及抵押权的实现等问题作了较详细的阐述。 相似文献
4.
曾言 《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4(3):51-56
目前国内外学界对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法律属性缺乏统一认识.虽然我国的商品房预售登记在实践中对维护交易秩序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在实践中往往片面强调登记的行政管理功能,忽略了登记的物权效力,以致于预购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所以我们有必要借鉴国外成熟的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制度,将其定性为预告登记,以达到保护消费者权益之目的. 相似文献
5.
商品房预售制度在我国大陆已经实行了十几年,其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繁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其也产生了很多问题.实践中,对该制度的存废争论甚为激烈.文章立足于保留该制度的立场对商品房预售制度进行分析,认为商品房预售制度所带来的问题,不是制度本身所造成的,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完善来解决. 相似文献
6.
周海婷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2):31-35
降低商品房生产性费用,改革土地出让方式,降低土地使用费,改革商品房收费制度,降低管理费用等措施,能有效控制商品房成本。 相似文献
7.
索好丽 《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3):57-59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商品房质量问题也日益突出,逐渐成为新的投诉热点,为了解决商品房质量投诉难以解决的问题,应明确商品房质量纠纷的解决机构、房屋质量鉴定问题以及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赔偿范围,并提出完善我国现有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彭华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3):122-124
商品房有使用价值和商品价值决定的特殊性,这深深影响着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商品房预售因其交易方式,交付期限,以及标的物本身特征,使市场透明度不够,市场失灵,普通消费者在房地产市场处于劣势。而市场本身对这种这一切无能为力,需要法律规制来制衡。仿照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建立开发商信息披露制度,作为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补充,以更好地尊重和反映事物规律。 相似文献
9.
期房买卖的特殊风险起因于作为标的物的商品房的不确定性。在目前房地产纠纷案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商品房预售制度相对于融资成本高、资金周转期长的现房销售模式,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为使楼市能保持健康发展,现行预售制度应该重新架构:加强实名制购房管理,在预售中限制商业炒作;建立房屋预售的市场准入制度、信用制度及风险基金;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制度。 相似文献
10.
居民个人购买商品房的数量在快速增加,但由于购买者普遍缺乏应有的法律知识,开发商在预售经营中存在诸多缺乏规范的问题,致使商品房在预售过程中经常出现纠纷。针对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出现的几个热点问题,如不可抗力的确认,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确认,商品房预售之预告登记手续的办理等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规范商品房预售经营,消除预售商品房纠纷的相关建议和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1.
通过分析司法和谐的含义,进一步阐述司法和谐既是司法与外部环境及诸多因素的和谐,又是司法内部的运行机制的和谐。在当前的司法改革的背景之下,探讨司法和谐有其必要性。 相似文献
12.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二元一级司法解释体制,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对法院审判工作中和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规的问题具有解释权。本文从司法资源、司法效益及公正、法制统一及检察机关职能等角度出发,认为应取消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权,并提出建立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一元二级司法解释体制的设想。 相似文献
13.
承保周期源于保险供给与需求的周期性波动,它以承保利润、保险费率的周期性变化为主要特征。选取中国1980年~2006年的年度数据,采用二阶自回归模型和谱分析法两种方法来 检验中国整个非寿险市场是否存在承保周期现象。经检验发现,中国非寿险市场确实存在承保周期,且存在12.5年~ 16.7年的长承保周期和5.6年左右的中周期。该结果与亚洲非寿险市场的承保周期基本类似。 相似文献
14.
郝东辉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6(4):63-66
行政解释、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都属于我国的有权解释,但在司法实践和行政管理权的运用过程中存在着行政解释与司法解释相冲突的现象。要解决两者之间的冲突适用问题,就要采取以下措施: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构建和谐一致的法律体系;人民法院在尊重行政解释的前提下进行司法审查;强化司法审判的终局效力,保证司法独立;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限。 相似文献
15.
论独有商业技术信息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独有商业技术信息的保护,信息持有人可以选择或综合采用公开和保密两种方式。公开的方式即是采用专利保护及著作权保护的方法,保密的方式即是采用商业保密的方法。介绍了我国保护商业秘密的立法概况,提出了加强对独有商业技术信息保护的对策。 相似文献
16.
试析中国法律解释体制下的司法解释制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刘晴辉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3):116-121
作为中国法律解释体制下的一种重要制度,尽管司法解释得到逐渐改革和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弊端,需要加强立法,理顺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的关系.司法改革的方向不应以判例法取代司法解释,而是要建立司法解释与判例解释相结合的解释体系. 相似文献
17.
利子平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40(5)
我国刑法学界对刑法司法解释的概念众说纷纭,主要有最高司法机关说、司法机关说、法院说、法官说和折衷说等观点。从实然的角度看,刑法司法解释的概念应采最高司法机关说;从应然的角度看,则宜采法官说。我国现行刑法司法解释具有解释主体的法定性、解释对象的特定性、解释形式的规范性、解释内容的司法性和解释效力的普适性等特征。 相似文献
18.
崔明逊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1):48-53,59
法律解释由解释的任务、标的和主体三项要素构成,它与审判活动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逻辑联系。“司法解释”的概念,应是对这种紧密联系的回应和强调。法律解释的平意方法以及解释中避免混入价值判断,并非保证法律适用客观性的关键所在。确立法官的解释权主体地位,使司法解释显性化,既具有必然性又具有必要性,这才是推进司法独立的当务之急。以最大限度保全或最小程度丧失法律的确定性为标准,在配置法律解释权的多种方案中选择最优的来保障解释客观性,最终获选的是由法官进行法律解释。 相似文献
19.
杨家友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25(6):5-10
实践与实践美学到底是"新"是"后"不应该成为争论的焦点,当代社会实践中精神的缺乏应该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实践进行精神现象学解读。精神的本质是实体的自由,是实践中的人向实体的皈依与同一。实践决定和推动着精神由伦理阶段到教化阶段到道德阶段的发展。人的实践有没有精神取决于实践有没有实体的皈依。用实践的精神现象学原理对实践和实践美学中的善("目的")、自由、主体性进行反思,很容易看出当代实践和实践美学存在的诸多问题,同时也为实践和实践美学提供了一个可能的突破口。 相似文献
20.
曾令健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1):75-81
隐性代理是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即指不具有诉讼身份的人员却对司法活动产生类似于代理人的功能的现象。狭义的隐性代理损害司法公正。隐性代理的产生与社会文化、利益追逐、诉讼制度架构、法治权威缺失诸因素相关。规制隐性代理应坚持预防与惩戒相结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