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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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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算法的广泛商用在提升经济效率的同时也降低了经营者实施合谋的门槛,增加了合谋成功的风险和概率,因而逐渐成为反垄断法的关注重点。算法共谋可以使得合谋者通过信息技术的传递更为便捷地进行意思交流,甚至超越了垄断协议对于寡头垄断市场结构的限制,从而成为反垄断法规制、适用的一大挑战。无论是垄断协议还是共同市场支配地位都难以直接应用到算法共谋的场景。但算法默示共谋本质上不是“新型合谋”,并未超出现行反垄断法的约束框架。通过梳理司法实践可以发现,协同行为是应对形态复杂、行为隐蔽的算法默示共谋最有效率的制度选择。因此,秉持着“有效竞争与有为政府”的建设目标,优化协同行为制度成为规制算法默示共谋的首选,在现有分析框架中增加对技术要素的考量可以最大化发挥制度的效率优势以化解技术发展带来的社会“负效率”。  相似文献   

2.
宽恕制度利用违法者之间的紧张利益关系,诱使其竞相告密从而促使垄断协议瓦解。该制度最终旨在威慑垄断违法行为,而这种威慑效果的形成是基于对于违法行为的惩罚而实现的。由于纵向垄断协议不是竞争者间合作关系,其本质上可视为单方行为,且行为危害性和隐蔽程度较弱,加上宽恕制度适用于纵向垄断协议的实施效果不佳,所以反垄断法宽恕制度不宜适用于纵向垄断协议。  相似文献   

3.
中国银行业的垄断格局由来已久,导致国民经济积弊重生。200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为破除中国金融市场的行业垄断带来了新的契机,但是由于银行业竞争机制的长期缺乏,新法的适用仍然步履维艰。中国反垄断法在银行业的适用障碍主要表现在理论层面和实施层面。建议在反垄断法的实施细则中确立协同行为的主观要件和行为要件,在行政垄断的责任制度上着重强调公务员的个人责任,在执法机构层面应明确银行业监管部门与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权力配置。  相似文献   

4.
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属于行政垄断,它严重地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党和国家强调要加强对行政垄断的规制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意在从法律层面上予以根除。但该法在实践过程中,却逐渐暴露出对行政垄断责任追究的执法权限配置不科学等问题,同时,学界针对完善行政垄断规制制度的研究与建议,又大多自限在反垄断法法域中,讨论热烈却没能解决问题。有鉴于此,为突破我国行政垄断规制建设的局限,完善其不科学的配置,本文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适用来规制我国行政垄断的主张,分析了规制法理、规制思路、规制动力,分析了政务处分法的主体、行为、责任等具体规制制度对行政垄断的适用性,指出政务处分法承接了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行政规制思路,完成了纪律责任向法律责任的具体转变,整合党纪、监察、行政,形成合力,为规制行政垄断提供了有力的法律适用基础与条件,并极具现实的生命力,从而阐明政务处分法在规制我国行政垄断方面具有特定的适用性。  相似文献   

5.
卡特尔协议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企业间达成卡特尔协议是市场经济中一种重要的限制竞争的行为,为各国竞争政策所规制。中国的反垄断法草案也明确规定了对垄断协议的禁止。在中国未来的反垄断执法中,对卡特尔协议行为的规制将可能面临一些问题。为此,应加强对反垄断法的宣传,加强对有关垄断问题的经济学分析,以及加强对反垄断理论与实践方面人才的培养。  相似文献   

6.
反垄断法是垄断行为规制的制度性工具,其实施效果取决于责任体系的合理设置;《反垄断法》针对垄断行为已经设置民事和行政责任但并没有刑事责任的规定,因而是否应将垄断行为入罪化,一直是中国反垄断立法和执法中的争议点,责任设置应与法益保护需求相应适应;通过对《反垄断法》责任机制进行评估发现,既有的责任规范能够形成有效的威慑力,并对垄断行为予以有效规制,因而没有必要导入刑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7.
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要求我国尽快制定反垄断法,对市场竞争领域的有关问题做出规定。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制定反垄断法,应该以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为指导思想;反垄断法中应当对行政性垄断进行规制,但不应将其作为重点,重点应在经济性垄断;对知识产权领域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制作出一般性规定,并在一定程度上确认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效力;在全国设置统一的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  相似文献   

8.
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是国家根据属地管辖或保护性管辖的原则,对境外的垄断行为根据本国的法律加以规制,这一制度既为各国的反垄断法普遍接受,我国于《反垄断法》中确立了域外适用制度。借鉴美国和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实践,对于我国确立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制度的必要性、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导致的法律冲突进行了分析,并就我国应采取的对策提出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9.
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要求我国健全经济法制,尽快制定反垄断法,对竞争领域的有关问题做出规定。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反垄断法制定的宗旨,应该以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为该法制定的指导思想;在全国设置统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反垄断法中应当对行政性垄断进行规制,但不应将其作为该法规制的重点,重点应在经济性垄断;我国的反垄断法应该在一定程度上确认域外适用效力,并针对知识产权领域限制竞争行为进行反垄断法的规制。  相似文献   

10.
反垄断法的宗旨在于维持一个自由与公平的竞争环境;反垄断法应以垄断和其他限制竞争行为作为规制对象;为使反垄断法得以有效地实施,反垄断法的执行机构在组织上应独立于政府其他部门,并同时享有一定的竞争政策的参与制定权,以便于控制行政垄断行为。在具体条款的规定上,反垄断法应保持足够的弹性.采用定性的方式来规定那些须由法官具体认定的问题比采用列举的方式更能发挥反垄断法的效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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