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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东辉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5):7-10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破坏婚姻关系行为是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行为。建立侵害配偶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婚姻义务的内在要求;是配偶身份权之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是完善婚姻家庭法、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必要内容。离婚损害赔偿具有三方面的功能:填补损害;精神慰抚;制裁、预防违法行为。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须同时具备有法定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仅限于无过错配偶,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只能是实施法定违法行为并导致离婚的过错配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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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函修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3(4)
发表权是权利人是否进行发表行为及如何进行发表行为的自主决定权。违背权利人的意愿,将作品公之于众将构成对权利人发表权的侵犯。作为著作人身权的发表权被侵犯,一定情况下将会给权利人造成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失,其不但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遭受严重精神损害的权利人还有权请求并获得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4.
刘宏渭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1(5):91-94
本文从民事权利构成要素的角度对配偶权作了学理上的说明.文章认为,配偶权系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夫对妻或妻对夫享有的特定化的身份权.侵害配偶权,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侵害配偶权的民事责任中,作者主要探讨了学界争论激烈的“第三者插足”的民事责任问题. 相似文献
5.
配偶权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洁珍 《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3):136-138
联系配偶权的有关研究学说和立法实践,分析了配偶权的涵义及法律特征、配偶权的主要内容以及侵犯配偶权的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等问题。 相似文献
6.
通过对与“配偶权”概念联系最密切的“家庭功能”、“婚姻本质”两个方面的分析,得出当前我国两性生活形式为一夫一妻制、家庭的社会责任正在弱化、婚姻是一种特殊的人身契约的结论,并以此为前提讨论了配偶权的内容、性质和法律保护。笔者认为配偶权是一种来源于婚姻契约的兼具绝对权、相对权双重性质的人身权,其项下具有多项子权利,对它的保护视侵权人为配偶或第三人而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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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信息及时披露,对有效防控疫情具有重要意义。医务人员作为较早接触疫情的群体,法律以各种形式赋予其充分的疫情信息披露权,不受其他主体干涉与妨碍。法理上,确立医务人员疫情信息披露权是实现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必然要求;事理上,医疗行为具有一定程度的开放性,疫情信息属特定领域中的公共信息资源,医务人员披露疫情信息是现代协作式医疗模式的客观要求;情理上,医务人员自身的社会性决定了他们可以自行决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疫情信息披露。法理、事理、情理相互支持、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是临床医学规律、社会生活人情常理使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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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海商法独具特色的法律制度,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在传统理论上被认为有违民事损害赔偿规则,但运用价值理论对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量化后发现,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实质上是民法公平原则在海事领域的具体体现。而随着海陆相对风险的弱化、替代性风险分摊机制的普及以及航运市场的相对饱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正当性基础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海陆损害赔偿制度具有同源性,应立足于民事损害赔偿体系,通过责任限制权利主体的扩张和责任限额的提高,重塑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10.
张卫英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3(4):75-78
《婚姻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施行,为侵犯配偶权案件中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提供了更多的选择途径,如何选择最佳途径使受害人得到有效补偿,是颇值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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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艳红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2(4):40-44
狭义的职务侵权仅指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职务侵权责任具有责任主体的特定性、赔偿原因的职权性、可归责的违法性以及权益的实际受损害性几个方面的法律特征。职务侵权因侵害民事权利,违反民事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我国立法和法理上考察,职务侵权责任是自己责任而非替代责任。应在未来立法中作出系统、全面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吴名 《盐城师范学院学报》2009,29(5):26-29
知识产权侵权应采取何种归责原则,是近年来知识产权理论界与实务界讨论的热点问题。知识产权相对于民法一般权利的特殊性,导致了理论研究上的众说纷纭,直至今日仍无定论。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所持观点的巨大差异,很容易引起人们对知识产权侵权归责问题认识的偏差。因此,应当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完善相关立法,以期更好地指导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实践和执法实践。 相似文献
13.
公司社会责任的正当性及其提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邢培泉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5(4):171-173
公司营利性的一元目标正日渐受到公司社会责任的挑战,但公司社会责任的正当性何在,却是一个关注不多的领域。厘清这个问题,必须循公司社会责任起源这一思路,从国家干预经济的角度给出公司社会责任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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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的侵害版权责任——透视两起判决的异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搜索引擎网站为终端用户提供链接服务,属于网络服务中间提供商的典型代表.由于搜索引擎服务并不涉及侵权文件的上传下载,因此搜索引擎网站不应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在中国法下,认定搜索引擎网站是否承担间接侵权责任应当适用"帮助侵权"规则判断."帮助侵权"成立的重要条件是行为人知悉或应当知悉第三人所进行的直接侵权行为.近期国内两起涉及著名搜索引擎网站的判决反映了法院审理网络侵权案件的思路,并在某种程度上对"知悉"条件和范围做出了修正,以"默示告知规则"取代"明示告知规则". 相似文献
15.
侵权补充责任是二人以上共同承担侵权责任的一种新型的、独立的责任形态,其是一种过错责任,也即一种终局责任.侵权补充责任的本质特征在于其补充性.我国《侵权责任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此种侵权责任分担机制,然而其在立法上却存在着诸多问题:侵权补充责任概念缺失、类型模糊、效力规定不够明确等.立法上的缺陷必然引起司法上的困境.因此,应从法解释论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完善侵权补充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6.
论配偶权的立法完善及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邦铺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6(1):33-37
配偶权是指法律赋予的夫妻互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身份权,其他任何人均不得侵犯.我国现行<婚姻法>对配偶权的规定过于简单、笼统,尤其是漠视夫妻关系的自然属性,并对配偶权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因而有待完善.完善配偶权,主要应充实配偶权的具体内容,并设计相应的救济方法. 相似文献
17.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106-110
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著作权间接侵权的明确表述,这造成了理论与实践、立法与司法的脱节。间接侵权应和直接侵权、共同侵权严格区分。在过错认定中应当首先考察视频分享网站是否已经意识到了涉案视频的存在,即采用主观标准。但在判断相关事实是否构成红旗规则时,宜采用客观标准。在免责条件中,要改造通知—删除规则,将免责条件变为归责要件,逐步强化视频分享网站的注意义务。 相似文献
18.
刘有东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31(4)
保护作品完整权对于作者维持自己的思想、观点与作品的同一性提供了法律保障,从而维护了作品所体现的作者的价值、尊严和个性.由于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一项防御型权利,只能消极地行使,故只能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来考察该权利所规制的范围.笔者从该权利的保护目的出发,结合世界各国立法和理论上存在的各个要件进行分析,认为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须有歪曲篡改之行为,并且该歪曲篡改足以造成公众对该作品的误解,但无须有损于作者的名誉和声望. 相似文献
19.
唐勇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
体育权利自从人类社会诞生伊始就已存在,其所蕴含或追求的终极价值是人的全面发展,参与并从事体育运动的欲求得到各个国家以及国际社会的制度性认可.体育权利超越“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二元划分,在主体上包含个人、民族和国家,在客体上意味着体育利益不被任何其他主体克减或剥夺,在实现上获得国家和社会的支持.因此,体育权利是人的个人和集体享有免于体育领域的外界侵害,参与、促进并享受体育事业发展成果的权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