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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4 毫秒
1.
现行法已经明确了竞价排名的法律性质是广告,但对竞价排名服务提供者的法律性质尚未明确,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也存在争议.主流观点认为竞价排名服务提供者的法律性质为广告发布者,文章对此观点存疑.通过对《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法教义学分析,对欧美相关立法和司法判决的解读,以及将竞价排名服务提供者与类似的网络平台——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比较,可以证立竞价排名服务提供者是网络广告平台,其法律性质是《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相似文献   

2.
广告代言人是广告活动中的重要主体,虚假广告代言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作为宣传、推荐商品或服务的广告代言人没有理由超脱于法律责任之外。我国《广告法》应当弥补对广告代言人法律责任的这一制度缺失,对广告代言行为进行规制;尤其应当明确广告代言人对消费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规定广告代言人在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3.
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为互联网的“公地悲剧”事件,暗示了依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特点创新发展其规制模式十分必要。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规制主要涉及政府、行业协会、社会公众三类主体。现行的以政府为绝对主导、其他主体予以配合的自上而下的规制模式已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包括缺乏多方利害关系人的沟通协商、制定法本身存在缺陷、行业协会无法发挥作用、社会公众参与不足等。基于“多中心治理”等理论,应构建以平等信任、开放兼容、多向互动为特点的多中心协同规制网络服务提供者模式:政府放权给社会自组织进行公私协作;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规制以发展个体需求并承担社会责任;拓宽社会公众的参与渠道,利用制度性安排与网络服务平台达到信息公开互通。  相似文献   

4.
网络广告的政府监管是广告活动政府监管的新领域.利用国际互联网这种载体发布盈利性的商业广告即网络广告活动,属于广告市场的经济活动.对网络广告的政府监管源于网络广告活动的市场失灵,网络广告活动市场失灵的原因在于网络广告活动主体所拥有的注意力资源的产权界定不清.政府应通过制定《网络广告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条例,对网络广告注意力资源的产权加以界定和保护,并建立以国家行政执法机构为主,委托代理的社会监测机构为辅的网络广告监管体制和实施机制,实现网络广告市场注意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相似文献   

5.
广告代言人因违法代言行为造成消费者利益损害的①,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广告法》并未规定,广告代言人因此而逍遥法外。这对于消费者而言,显属不公平。根据公平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广告代言人应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6.
在“互联网+”平台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着诸多挑战,高校应该与时俱进地将网络与思想政治教育巧妙融合,转变过去传统的单一模式为混合模式。这既是创造良好教育生态环境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思想政治教育时效性的必然选择。探讨“互联网+”形式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挑战,从丰富网络载体、创新话语体系、创造健康校园网络环境三个方面探讨“互联网+”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新生态的构建路径。  相似文献   

7.
春秋时期传世的比较典型的诫勉诗,主要有《诗·邶风·谷风》、《卫风·氓》、《齐风·鸡鸣》、《秦风·终南》、《大雅·抑》及逸诗《暇豫歌》、《祝辞》(二首)。就诫勉对象而言,可分为他诫与自诫两大类;就诫勉内容而言,关注点聚焦在天子、诸侯、卿士、大夫、士等不同社会阶层贵族之“德”上,这是因为是否有“德”,是关系到国家存亡与个人祸福的重要因素。由于自西周初期开始,“德”观念逐步完成了由“天德”向“人德”的转变,“敬德”思想观念相伴而生,成为诫勉诗创作动机生发的思想根基。而作为实现“敬德”基本途径的“诰教”与“慎独”方法,则分别对他诫类诗歌与自诫类诗歌创作动机的生发产生了直接影响。    相似文献   

8.
网络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公共性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互联网时代下信息网络安全问题日益严峻,网络服务提供者因其在整个网络系统中所处的独特地位,应对所有用户承担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然而侵权法为加强对私人用户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保护,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他人利用网络实施侵权行为的后果承担侵权责任,极大的窄化了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同时也无法适应目前网络侵权的客观现实。为此我们应立足于公共领域,重新审视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对所有网络用户承担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内涵及价值取向,即维护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进而概括出该义务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9.
《广告法》中有关广告经营者的民事责任条款形同虚设,其主要原因在于没有认清广告经营者责任的本质——专家鉴证责任。鉴证责任面临克服合同相对性和因果关系证明的障碍。鉴证责任的本质是广告经营者等专家向第三人出售了有瑕疵的鉴证服务,从而在他们之间建立起直接的法律关系。广告经营者的专家责任可以变经营者的形式审查义务为实质审查义务,从而提高经营者的注意义务。广告经营者有过错时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无过错时也应当承担适当的担保责任。  相似文献   

10.
《水云》是沈从文著作中一个最为特殊的文本, 它从哲理性、美学性高度,借助心灵独白或自我对白的方式, 对自己的审美追求作了重要表达。在生命中“偶然”向如虹如星的接触中, 激起“情感”的燃烧, 用“抽象抒情、绪体操”将这种燃烧化成作品--《水云》的这种“偶然+ 情感”模式正是沈从文的“人学”模式和“创作模式”, 认识这一模式, 是我们了解和研究沈从文创作的一把钥匙。  相似文献   

11.
责令行为规范普遍存在于现行法律中,责令行为规范可分为司法责令规范和行政责令规范。行政责令规范可进一步分为内部行政责令规范和外部行政责令规范。通过对行政责令行为内涵的考量,可以确立特定的界分基准,将外部责令行为中的处罚性责令行为与命令性责令行为进行明确区分。根据法律规范中“制裁”要素的结构,可将具有行政命令性的责令行为规范分为五种类型,不同结构类型体现出不同的法律规范功能。现行的行政责令行为规范存在词义界定不明确、结构选用不合理、行为配置不科学等诸多问题,有必要构建典型的行政责令行为规范模型,以推动行政责令法律规范的统一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相似文献   

12.
为了对不作为行政违法实施充分有效的救济 ,应扩大对不作为行政违法的司法救济范围 ,将损害公共利益的不作为行为、抽象的不作为行为和损害相对人权利的各项具体不作为行为 ,都纳入司法救济 ;同时应将行政内救济优先、司法救济最终、救济机构地位独立、社会干预、检察机关主动介入等原则 ,确立为对不作为行政违法的司法救济原则 ,并且 ,确定对不作为行政违法的司法救济方式应该是 :宣告不作为行为是行政违法、责令行政机关限期履行行政行为、责令行政机关赔偿损失、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法律对大众媒介的广告审查义务及违法责任的规定明显不足。强化大众媒介的广告审查义务、构建合理的大众媒介广告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大众媒介发布虚假广告行为的处罚力度是扼制虚假广告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4.
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内涵尚存学术争议,应采抽象概念抑或类型化的思维进行界定,仍有待研究。公报案件的实践运用显示,法官已经无意识地在采用类型化的思维方式,并将依据要素和解释要素作为判断的核心要素,而部分案件的归类问题则反映了抽象概念思维下的弊端。“适用错误”兼具实践依法行政原则及作为司法审查基准的双重功能,类型化的思维既可体现其独立内涵,亦未固化各撤销要件之间的界限,从而有助于整体把握“行政违法”概念和司法实践需求,进而实现其功能。在类型化视角下,应从对应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确立对“依据错误”的司法审查标准,而对“解释错误”的审查则需结合个案,并通过行政审判实践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5.
虚假广告的不断增长使得其已成为危害性最大也最为常见的一种广告违法行为。为此,各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打击广告主的做法来打击虚假广告的活动,然而效果不大。其实,除了广告主应为虚假广告负责外,作为中间“桥梁”作用的大众媒介也有不可推御的责任。  相似文献   

16.
行政执法不作为是指行政执法主体负有法定的作为义务且能够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的行政行为。其具有违法性、法定义务的作为性、行为方式的消极性以及单方性四个方面的特点。抽象行政执法不作为和具体行政执法不作为、申请行政之行政执法不作为和职权行政之行政执法不作为是行政执法不作为的两种基本组合分类。认定行政执法不作为必须坚持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相似文献   

17.
一个违法的广告,可能涉及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他们各自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不明确,势必影响到对违法广告的预防、监督与惩罚.本文即试图分析各广告主体在违法广告中所起的作用,明确归责原则,使各广告主体在广告活动中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相似文献   

18.
文章提出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接触的影视广告越来越多,受众的广告意识日益增强,而对广告的心态也越来越平和。要想在广告信息拥挤的环境中成功抓住观众的注意力,提高影视广告的审美价值就成为一个必然的要求。影视广告制作者必须对广告创意、视觉、语言、情节、配乐等方面的美学化加以考虑,以便从整体上提高广告片的审美价值。  相似文献   

19.
手机短信广告属于网络广告的一种.违法手机短信广告是指违反我国广告法律、法规的手机短信广告.本文通过对违法手机短信广告的概念、特征、种类进行分析,找出了我国部分地区违法手机短信广告泛滥的一些原因,并就如何从法律的角度治理违法手机短信广告提出了合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对行政诉讼再审程序的启动要严格限制和把关,要以再审事由的有限性、明晰性为标准,以存在错误的严重性为依据,以维护法院生效裁判的既判力为前提,来设计再审事由的内容。我国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对再审事由的规定存在标准不一、表述不一致等形式上的问题,以及再审事由的模糊性、不确定性与错误程度不够严重等内容上的问题。目前,要在保持新行政诉讼法稳定实施的前提下,对其规定的再审事由进行解释性改造,使其成为维护裁判既判力和纠正某些严重错误的有效武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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