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发展家庭农场首先需要解决"地从哪里来"的问题,其所需土地应满足三个基本要件:集中成片、长期稳定、规模适度。在农地权利交易市场上,家庭农场实现土地适度规模集中的路径一般是先获得众多农户流转和退出的分散的、零碎的承包地,然后进行地块归并与权利整合。传统的高度兼业化的分散型小农经营模式在向家庭农场土地适度规模集中模式转变过程中可能会遭遇瓶颈和障碍,为此,需要构建农地权利市场化配置下家庭农场土地适度规模集中的实现机制的理论框架,具体包括利益共享机制、权利均衡机制、冲突解决机制和配套政策机制。  相似文献   

2.
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方式因其技术、制度及组织路径的便利性正成为我国土地集体所有制下推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一个探索热点,因而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文章通过探讨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方式的特点,分析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发展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的措施建议。  相似文献   

3.
家庭农场的规模化土地是通过众多土地流转合同构建起来的"契约式合并",存在着地权的不稳定性、收益分配的复杂性、生产经营的低可持续性等问题。应通过农民土地退出这一桥梁和纽带,逐步扩大家庭农场享有完全支配权和控制权的承包地规模,进而实现由土地租赁型家庭农场向土地产权型家庭农场的转变。然而,这一转变过程可能面临土地退出对价补偿水平以及补偿方式的确定、家庭农场主支付土地退出对价补偿的资金来源、退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应科学界定土地退出对价补偿标准,设计多元化的退地对价补偿方式;拓展家庭农场筹资渠道,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完善退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创新退地方式,降低农民退地风险。  相似文献   

4.
农地流转不同于一般的经济问题.农业劳动力转移问题与农户迁移问题等外延性约束和农地产权问题与经济发展问题等内涵性约束,使农地流转成为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的矛盾汇集点.突破农地流转困境需要构建家庭农场、坚持市场方向、加强政府调节、细化使用权配置、发展精细农业.  相似文献   

5.
家庭农场是一种新型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和生产经营形式,我国对此尚无统一立法,相关研究亟须深化。家庭农场的组织形态可以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带有合伙企业或公司的色彩,但不可以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我国立法应当将家庭农场确认为一种独立的法律主体。家庭农场的市场准入包括民商法意义上的工商登记和经济法意义上的农业部门认定。目前农业部门的认定标准不尽合理,其中关于雇工数量应少于家庭务农人员数量的硬性规定人为阻碍了家庭农场的发展。只要家庭农场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主要由一个家庭控制,家庭务农人员数量和雇工多少就不会影响家庭农场的性质。立法在确定家庭农场的市场准入条件时,不应考虑此两种因素。  相似文献   

6.
家庭承包制作为我国地权市场的发端和基本的要素组合形式,从经营性地权的层面提升了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优化了利益分配结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以资产性地权为主导的土地需求成为地权交易和要素组合模式的新特征.而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的体制创新,使得逐步市场化的地权市场和多样化的要素组合模式正在推动要素配置效率和利益结构的合理化.  相似文献   

7.
家庭农场是不同于种田能手、大户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从种田能手、大户到家庭农场,是经营规模和资本投入不断增加,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升级的过程。以松江楠村的经验看,家庭农场需要的支撑条件有: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应的城市适度规模需求;活跃的在地非农就业;发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地方政府和农村集体组织在农业功能区划、田间管理和服务方面的积极作为;村集体所有权、小农承包权和家庭农场经营权的制约平衡。这一系列条件的背后,映射着从“三个集中”到“四化同步”等政策框架的渐变。家庭农场的地方性实践启示人们,经营的适度规模需要政府在完善服务、统筹管理、财政支农、地权配置等方面有适度作为。  相似文献   

8.
《江西社会科学》2015,(1):205-210
在家庭农场快速涌现的背景下,进一步阐明中央鼓励其发展的战略意图,并对其发展实践中存在的实际偏差进行分析和矫正,这对于中国式家庭农场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切实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问题是发展家庭农场的核心战略意图,其构成要件具体体现在对农场主、劳动力、经营种类、经营规模、机械化水平、收入来源等方面的要求上。根据对中部地区某县的实地调查,发现家庭农场存在经营者职业素质偏低、劳动力来源结构失衡、"弃粮从经"倾向严重、经营规模差异明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等实际问题,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法律界定不明确、生产要素市场不成熟、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如果政府能采取科学界定注册认证标准、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切实完善土地流转机制、着力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完善政府支持政策等举措予以矫正,将会使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9.
家庭农场优势与农地规模化的路径选择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家庭农场式的规模经营有助于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易于制定、执行较为严密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易于发挥农民的勤劳本色。对西方发达国家及东亚国家和地区的农地规模化经验及我国的实际情况的分析表明.家庭农场经营是我国农地规模化的正确选择。  相似文献   

10.
《江西社会科学》2017,(7):59-66
家庭农场是政府选择中国农业未来发展的方向以及激活农村经济基础的有效形式,但是家庭农场的生存与发展存在多重限制。应破除家庭农场进入的身份障碍,赋予农户家庭选择的自主权;破除家庭农场发展的规模限制和政策限制,明确家庭农场发展导向;破除农地分散细碎化束缚,让家庭农场发展张弛有度;破除错位的农业补贴政策限制,弥补政策对家庭农场公共政策的缺位。  相似文献   

11.
庄维民 《东岳论丛》2012,(3):190-191
<正>明清以来,中国传统地权形态的发育及其交易形式的多样化,使土地流转趋向活跃,促进了生产要素的组合和优化配置。当前,"三农"问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更深层面的学理探求和历史追索就成为学术界不容回避的研究课题,众多学科和学者纷纷关注传统乡村地权,将其置于历史进程中加以重新审视。不过,学界对传统中国农村地权分配和地权交易的研究多集中于民国时期和前近代社会。近些年的研究主要针对当前我国农地制度的弊端,多集中于提出各种农地制度理论模式的预设。至于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流转和交易问题的研究却尚未有专门的探讨。令人欣喜的是,湖北社会科学院张静新著《建国初期长江中下游地区乡村地权市场探微》(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一书独辟蹊径,给人耳目一新之感。  相似文献   

12.
家庭农场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作用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能提升要素配置效率,在实践中生命力较强。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家庭农场的作用是其他农业组织形式不可替代的,应确立其基础地位。家庭农场的一系列特征,决定了其具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枢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农业科技推广、耕地保护、传承农耕文明等重要作用。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不少瓶颈,制约了其作用发挥。应通过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强化农场主教育培训,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措施,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3.
王波 《东岳论丛》2019,40(5):129-137
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农业生产现代化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从产业组织视角看,家庭农场下一步的发展应从追求适度规模转向追求产品细分和市场势力,从而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收益和形成持久的发展动力;还应寻求家庭农场与现在发展迅速的双边平台的进一步融合,加大现代化管理要素的注入,从而提高家庭农场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以期取得更大发展。而作为整合要素利用的一种有效形式,土地股份合作则可以成为培育家庭农场的重要机制设计与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14.
农地资源非农化配置实质是土地资源在各产业间的再分配,是农地资源在非农建设利用和农业利用两种用途之间竞争配置的过程。由于农地资源的多功能性,农地资源使用中的外部性无法自动在市场价格中得到体现,因此必须借助有效的政策,使农地资源的多功能性能够在市场价格中得到合理体现;在此前提下,就有可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来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农地制度存在着明显弊端 ,农村地权问题受到普遍关注。在农地国有、集体所有、私有、复合所有等思路下 ,农经理论界和各地在实践中建构了多种地权创新目标模式。本文拟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这些模式加以综述。一、土地国有化思路下的农地模式  土地国有 ,农民永佃 ,国家征收统一的土地税。杨经伦提出 :在现存的以家庭经营为主体的土地承包经营基础上 ,取消土地集体所有权 ,转归国家 ,用永佃制形式把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土地承包关系制度化和法律化。[1] 安希亻及对上述模式进行了补充 :实施农地国有永佃制 ,国家只征收统一的地…  相似文献   

16.
在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及农村土地使用权长期化、市场化的制度架构与政策背景下,农村妇女土地权流失问题逐渐凸现出来.与农村男性相比,妇女地权更不安全或缺乏保障,并体现在家庭继承、村集体分配和市场交易等三种获得土地途径中.现阶段妇女地权保障是有限的,因为保障妇女土地权利制度之间存在冲突.在妇女地权的界定上,法律赋予了妇女土地权利,并倾向于保障其在原居住地的土地权利,而习俗却是要求妇女在新居住地获得土地,这不仅降低了法律的可操作性,也减弱了法律对妇女权利保护力度.妇女土地产权界定的特殊性及产权保护的有限性,共同决定了妇女地权的不安全性.  相似文献   

17.
作为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的信阳市,在改革过程中积极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体制,并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四大经验。即稳步推进土地流转,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打下坚实基础;确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融资功能,为家庭农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金融支持;积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家庭农场提供综合服务;成立"土地银行",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实现农户与家庭农场的双赢。四种具有地方特色的做法,使信阳市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体制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  相似文献   

18.
傅晨 《学术研究》2006,(1):47-52
本文综合考察了研究俄罗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俄罗斯农地制度私有化改革包括土地私有化和建立私人农场。土地私有化的主要手段是股份化,目的是建立私人农场。本文认为,俄罗斯农地私有化的进展和绩效不佳,不应夸大土地私有化改革的作用,这对我国农地制度改革所有启示。  相似文献   

19.
家庭农场的本质是扩大的农户家庭经营模式,它既具有传统农户家庭经营的所有优势,又克服了农户家庭经营存在的弊端;既可以激发农民对新技术、新知识的需求与推广,又有利于农村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实现规模经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为家庭农场建设提供了新的契机,但家庭农场的发展在土地、人才、资金等方面面临诸多困境,必须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构建土地保障新机制;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创新人才支撑体系;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创新金融支撑体系,以促进我国家庭农场发展。  相似文献   

20.
董建波 《浙江社会科学》2023,(6):149-155+161
20世纪上半期,地权变更造成土地所有权在业户之间的频繁转移。受分家析产及土地继承关系的制约,地权配置结构呈现出一定的延续性,而比重较高的公堂土地因其配置不均,也对地权结构产生了直接影响。土地产权既没有向富农阶层单向集中,导致更为严重的贫富分化,也未明显转向中农阶层,引发整个社会阶层结构的“中农化”。相反,土地产权整体上向贫农阶层倾斜,但由于贫农户数及比重增加,浙江新登社会阶层结构出现“贫农化”趋势。同时,由于户均土地面积下降,贫农阶层趋于“穷困化”。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