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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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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现代中西离婚伦理的发展趋势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现代社会,中西离婚伦理有共同的发展趋势。它表现为:离婚自由是人们的追求;离婚率上升是一种世界性的现象;对离婚的宽容度提高;离婚的社会调控有所增强。  相似文献   

2.
离婚法作为指引和规制当事人离婚行为的制度性规范,其离婚立法原则不同,所产生的离婚成本与收益亦有分别,人们的离婚行为及当时社会整体离婚水平相应地也存在不同.当前我国破裂主义诉讼离婚标准以及相对简化的协议离婚程序,使离婚的法律成本降低,溢出效应反而增强,存在“自由充分,限制不足”之缺憾.我国离婚法的改革,应以保障离婚自由为前提,减少和避免轻率离婚为目标,实现离婚边际效用最大化.在分居与离婚关系结构定位问题上,无论登记离婚抑或裁判离婚,原则上需经过一定期间之分居,但在夫妻一方严重违背法定婚姻义务,他方不愿与其继续共同生活时,亦可不必受分居前置程序之拘束,而径自诉请离婚.  相似文献   

3.
离婚原因、后果及社会支持--深圳离婚女性的实证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社会转型和社会结构的变迁导致我国离婚率迅速提高,深圳由于其特定的人口、经济和文化特征,女性的离婚更具差异性.通过问卷调查,分析深圳女性的离婚原因、离婚后果及其离婚后所得到的社会支持,我们可以发现,女性的离婚多由于男方的过错引起;离婚对女性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既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女性在离婚后所得到的社会支持非常有限.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促进家庭的稳定,增加离婚女性的社会支持.  相似文献   

4.
法院调解在离婚诉讼中是一个必经程序,但我国婚姻法、民事诉讼法对这一制度的立法不够完善,应当在离婚诉讼中建立专门的离婚调解规则:规定离婚调解中的和解制度;对参与离婚调解案件的法官的综合能力应有具体要求,并特别注重对其法律工作以外的社会经验的培养;实行离婚调解和离婚判决的分离,加强我国离婚诉讼中调解的功能,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及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相似文献   

5.
析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着缺陷,这种缺陷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损害赔偿情形较少;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享有和行使,仅以离婚为原因和前提;损害赔偿仅限于诉讼离婚,而不适用于协议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仅限于有过错配偶,不涉及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  相似文献   

6.
离婚领域问题频出,其根本源于制度设计疏漏与行为主体错误.而离婚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变异表现,有碍离婚个案的公正追求且制约离婚正义的价值实现.只有通过立法反思,找准原则定位——保障离婚自由、维护离婚权益、正视社会分层、追求实质正义,才能完善制度设计和实现公正抉择.即通过离婚条件的界定、离婚效力的保障、离婚救济的实现,完成《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关离婚制度的科学架构.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理论上,离婚损害包括单纯的离婚损害和离因损害,以此为依据可以得出结论:我国现有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实际上仅是离因损害赔偿.本文系统分析了该项制度的构成要件,指出了其中的不足之处.此外,本文比较了瑞士、法国和台湾地区民法有关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并提出了完善离因损害赔偿和构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试析离婚道德原则——以道德悖论为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离婚率上升,并出现"闪婚闪离"现象,实际生活中有些离婚缺乏最基本的道德底线,违背一定的道德原则。婚姻关系的稳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离婚中的道德问题关系到我国的道德建设。离婚问题存在着道德"两难",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是一种道德困境,应正确看待离婚问题。离婚要遵循一定的道德原则,如:即使关系破裂,也要尊重对方;离婚后双方也要负起应有的道德责任;慎重对待离婚,文明离婚。  相似文献   

9.
离婚衡平机制研究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离婚制度是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争议最多、问题最多的部分.对离婚的条件、离婚的程序、离婚的效力等等在各国始终都有不同的声音,但归根到底是人们对自由与正义的追问.在无过错离婚浪潮席卷全球之后,对离婚自由是否需要限制以及在实现离婚自由的同时如何体现法律的正义是我们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因此,应在我国建立离婚衡平机制,以更好地保护在离婚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妇女的权利.  相似文献   

10.
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的被告如提出离婚请求一般会因其诉讼请求与原告诉讼请求相同而被认为离婚反诉不能成立。实际上,在《婚姻法》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之后,允许被告提出离婚反诉已成为保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时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诉权的必要制度。基于离婚诉讼的特殊性以及我国现有法律对离婚诉权的规定,离婚诉讼的被告不论有无与原告不同的离婚理由,均应有权提出离婚反诉而不受"一事不再理"的限制。但被告反诉离婚应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否则无受理的必要;法院对于离婚反诉应与离婚本诉合并审理,合一裁判。  相似文献   

11.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增设的离婚冷静期条款,拉开了我国立法层面构建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帷幕.离婚冷静期制度对于防止轻率型离婚、冲动型离婚等非理性离婚现象的发生具有积极意义,有助于实现降低离婚率的立法目的.但在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中呈现出了婚姻神圣与婚姻持久、婚姻私人性与公共性以及离婚自由与婚姻秩序等价值之间较为激烈的冲突.为有效解决和化解该制度实施中的价值冲突,实现各价值之间的衡平,应进一步探索以立法目的为指引、以类型化区分为导向,并以完善相应配套制度为支撑的价值平衡机制.  相似文献   

12.
中国传统社会离婚政策的主要特点,涉及离婚政策的理论形态、原则、目标、作用机制及其效果等几个方面。在中国传统社会,制定离婚政策与法律的理论形态是儒学;其原则是限制离婚和性别不平等;目标旨在维护封建父权制及家庭团结;伦理道德与礼教共同调整离婚及两性关系,法律只起到次要和辅助的作用;这种离婚政策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女性低下的地位以及很低的社会离婚率。  相似文献   

13.
《社区》2022,(8):62-62
案例:小张和小李在国外留学期间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二人在国外离婚,持有国外的离婚证书。问题:持有国外的离婚证书,回到国内后需要国内法院承认吗?分析:民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规定: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领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入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相似文献   

14.
郝萍 《社区》2003,(10)
律师同志: 我与李某经人介绍认识,不久就结了婚。婚后感情不 和,经常发生争吵。我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申请,在法院主 持下经过艰苦的调解,终于达成离婚协议,我和她都在协 议上签了字,并按下手印。几天后,我签收了盖有人民法 院大印的离婚调解书。可不久,法院又通知我由于李某拒 绝签收离婚调解书,我和她的离婚调解书无效,要继续依 法审理。请问离婚调解协议已经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一方 还能反悔吗? 张小峰 ;  相似文献   

15.
文章认为修改现行<婚姻法>时应正确处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使之协调统一,形成良性互动;认为建立无效婚姻制度势在必行;设立配偶权无可厚非;"第三者"行为的违法性需要明确;离婚理由应更合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不可缺少.  相似文献   

16.
《婚姻法》第2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由此可见,"感情确巳彼裂"与否,是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予当事人离婚的事实根据;"感情确巳玻裂"的认定,是人民法院审判离婚案件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7.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是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的一大进步 ,但该制度在理论、立法及司法上仍存在不少问题。文章在借鉴相关法制的基础上 ,针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 ,提出 :应承认婚姻的契约属性以及确认侵害夫妻关系构成侵权 ,以解决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基础问题 ;应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明确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应明确第三者在特定情况下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应确立有针对性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相似文献   

18.
我国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旨在为配偶中的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有效规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违法侵权行为,以达到维护家庭稳定与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但由于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适用范围狭小、举证难度大、赔偿义务主体与索赔主体过于单一导致无过错配偶的合法权益无法充分得到保障,过错方配偶的违法行为不能得到有力制裁,无法充分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鉴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着缺陷,必须加以改进、逐步完善,具体途径包括:一是通过法律程序增加离婚赔偿法定情节和兜底条款;二是将破坏婚姻的第三者纳入离婚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范畴;三是扩展无过错方举证的法律边界,法院可依无过错方申请调查取证,也可依职权主动取证。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节;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就是说,夫妻感情的破裂与否,是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或不准离婚的法定的原则界限。 离婚的原则界限问题,过去由于封建传统观念和极左思想作祟,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忽视婚姻当事人的感情,片面地强调“正当理由”,主张“多合少离”,把资产阶级  相似文献   

20.
在离婚案件的诉讼和非诉讼解决过程中,对离婚财产纠纷的处理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更关系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由于我国目前对离婚财产纠纷解决的途径单一、立法与实践脱节、相关专业技术落后,往往导致不公平的处理结果.离婚财产纠纷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是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以及调查隐匿财产,美国法务会计方法在离婚财产纠纷解决中运用的成功经验和方法,为我国离婚财产纠纷解决的司法实践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借鉴和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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