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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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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在羁押状态下参与诉讼是司法常态,审前羁押量大、羁押率高、羁押期长、被羁押人权利救济困难等问题突出。一个重要原因是审前羁押融合于拘留、逮捕当中,没有形成专门的制度,造成羁押标准不明确、适用程序行政化、司法属性不足。参照逮捕与羁押分离以及审前羁押需要司法授权、审查、救济的现代通行司法原则,在坚持检察机关作为主要审查主体的前提下,通过细化逮捕适用标准、增强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属性、丰富羁押替代措施、完善羁押救济程序,以此严格限制审前羁押适用,是我国现有法律制度框架内实现犯罪嫌疑人在未羁押状态下参与诉讼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2.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为了限制刑事审前羁押措施中国家追诉机关的羁押权,保护被羁押人的人身自由权,实现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平衡,我国有必要引进国际上通行的司法授权、司法审查和司法救济制度,以填补我国刑事审前羁押措施司法控制的空白.本文通过对联合国司法文件中有关审前羁押措施司法控制的最低标准和国外审前羁押措施的比较分析,针对我国审前羁押措施的现状、弊端,对我国未来的审前羁押措施的构建提出了设想.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未决羁押制度不符合国际人权公约所要求的有限羁押原则,导致看守所羁押人数过多、不堪重负,这与看守所积弊存在紧密关联性;而实施羁捕分离并不能解决当前看守所的问题,只有对未决羁押制度进行改革,在相对合理原则下构建由人民检察院行使司法审查权的未决羁押制度,并大量使用其他替代性措施来取代审前羁押,大量减少审前羁押人数,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看守所的积弊。  相似文献   

4.
从我国审前羁押体制的历史看其发展趋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只有尊重过去我们才能理解现在。我国审前羁押体制从过去的混押、混管逐步走向分押混管再到分押分管,这样的历史发展过程对我们现今的体制设置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其总体进步性非常明显:审前羁押活动逐步的与审后羁押分离;审前羁押体制逐步的从司法体制中独立了出来;审前羁押体制的中立性在逐步增强。透过这样一个个规律,我们大致能够预测到我们国家审前羁押体制的未来发展趋向。  相似文献   

5.
审前羁押替代措施的适用,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实现诉讼经济.鉴于诉讼理念方面的差异,各国于审前羁押替代措施的选择方面存在区别.我国在构建审前羁押替代制度时应结合国外的成功经验,并依据本国的传统文化及司法实际作出抉择.  相似文献   

6.
房国宾 《兰州学刊》2009,(12):138-142
审前羁押定期复查信息披露制度,利于维护被羁押人包括知情权在内的基本权益。鉴于我国实务当中超期羁押问题较为突出,实有必要建立该项制度,明确定期复查主体应当履行的告知义务。笔者分析了该项制度的价值基础,探讨了其适用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阐述了有关国家于此问题的具体做法,并进而提出构建我国审前羁押信息披露制度的具体设想,冀益于我国审前羁押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7.
郑妮 《重庆社会科学》2005,(5):68-72,84
本文从探讨审前羁押的涵义和性质出发,参考西方各国关于审前羁押司法程序的规定,对我国现行审前羁押司法程序进行反思,从实体原则和程序原则上以及分权理论的角度提出控制审前羁押的整体思路,力求完善我国的审前羁押司法程序。  相似文献   

8.
随着经济的发展,一系列社会问题的背后反映的是深刻的法律弊端。尤其在我国的刑事侦查程序中,出现了许多侵犯嫌疑人基本人权的情况,拘传、监视居住异化为变相羁押,羁押已成为原则而非例外的适用。为了保障受刑事追诉者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人权,抑制国家权力的行使。本文就审前羁押所产生的影响和弊端及我国在审前羁押上采取的态度,针对现存审前羁押中的缺陷找出根源并探寻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  相似文献   

9.
知悉权既是被羁押人应当享有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亦是正当法律程序的基本要求.赋予并保障被羁押人的知悉权是实现诉讼民主、程序法治及保障被羁押人基本人权的重要前提.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尽管被羁押人在一定范围内享有知悉权,但无论是立法规定,抑或司法实践均存在明显不足.进一步拓宽被羁押人的知悉范围,规范其行使该项权利的相关程序及保障机制,是实现我国审前羁押程序正义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0.
《江西社会科学》2016,(7):155-162
鉴于侦查羁押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产生的不利影响,新《刑事诉讼法》在羁押场所、羁押必要性审查、当事人权利救济等方面对侦查羁押制度作了规定。尽管如此,实践中存在的逮捕与羁押一体化、羁押期限依附于办案期限、羁押场所非中立、超期羁押,以及非错案条件下错误羁押免于国家赔偿等问题,表明该制度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以完善人权司法保障为目标,通过借鉴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侦查羁押制度,实现逮捕行为与羁押行为、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羁押场所与办案机关彼此分离,进而将非错案条件下的错误羁押列入国家赔偿范围,应当成为我国侦查羁押制度改革的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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