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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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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郝晶 《兰州学刊》2013,(2):158-164
解雇保护制度在我国劳动法制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劳资利益的衡平与劳动者权益的维护是解雇保护制度的立法着眼点.通过对若干典型解雇纠纷案件的实证分析,发现我国解雇保护的相关立法规定仍存在一定的原则性和粗线条性,解雇保护的司法救济存在适用利益衡量原则的必要性.为防止利益衡量原则成为恣意适用法律、超越规范的任意行为,法官应在遵循必要的规范和程序的基础上,在利益冲突的格局中实现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权益衡平,以弥补立法的缺漏,最终实现个案的实质正义与社会的公平稳定.  相似文献   

2.
朱良好 《兰州学刊》2008,(8):109-110
利益衡量日渐受到学界的重视,应当实现方法论的转化。法律适用本质上是诠释文本的过程。在诠释学的视域下,利益衡量的基本方法首先是通过调适规范与事实,进而贯通二者;其次是利益衡量也可以通过比较当下的案件事实与法律毫无疑问所拟规整的典型事实,以确定二者是否属于同一“类型”。  相似文献   

3.
夫妻双方的利益与债权人的利益始终是夫妻财产立法上重点要平衡的两种利益。新《婚姻法》施行以来,尤其是《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确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在实践中遇到了诸多质疑。本文就夫妻双方利益与交易安全保护两种价值展开,对现行的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我国婚姻法的进一步修改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4.
刘萍 《学术论坛》2006,(6):140-143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各种经济活动中去,民事交易非常频繁。夫妻为了各自或共同的目的从事生产、经营、理财、负债消费等活动,负债现象十分普遍且复杂多样。我国《婚姻法》在夫妻财产制度中较多关注夫妻财产的静态权属,长期以来忽略了夫妻财产的动态规范,未能为夫妻债务问题的处理提供基本行为规则,造成了涉及婚姻财产的民事交易往往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无形中也阻碍了交易的发展。文章围绕对夫妻债务制度的理性思考,着重结合我国法律适用中的实际情况,对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债务的规范进行价值定位分析和制度探究,以期对我国未来夫妻债务制度的完善尽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5.
周寓先 《天府新论》2022,(5):102-112
“夫妻共同债务”,原本用于描述夫妻之间如何分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外部债务。然而,司法实践却将其扩展到债法领域,试图调节未举债配偶和债权人的利益平衡;理论研究花费了大量精力确定其认定标准、清偿规则,以回应实践需求。但是,兼具婚姻家庭和债法双重内容的“夫妻共同债务”,既不能因为合意也不能因为共享举债利益而产生,其在债法意义上是一个伪法学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由夫或妻一方取得后经转化而成,结合债权人代位权或撤销权,适用证明妨碍规则,在夫妻财产状况极为失衡的情况下,将财产取得证明责任分配于未举债配偶。依照举证结果,有区别地确定未举债配偶以一定财产为限的责任,才是“夫妻共同债务”蕴含问题、利益相对平衡的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6.
夫妻双方的利益与债权人的利益始终是夫妻财产立法上重点要平衡的两种利益.新<婚姻法>施行以来,尤其是<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确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在实践中遇到了诸多质疑.本文就夫妻双方利益与交易安全保护两种价值展开,对现行的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我国婚姻法的进一步修改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7.
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财产关系中的重要内容。夫妻共同债务能否清楚界定对于债权人与婚姻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保护具有重大的意义。就夫妻共同债务而言,现实生活中一般存在两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形:一种是夫妻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另一种是夫妻一方与第三入串通损害对方配偶的利益。防止这两种违法情形的发生。应实行夫妻共同债务的“双重推定规则”。  相似文献   

8.
宪法对环境公共利益的确认是通过将生态利益上升为法益而实现的。我国《宪法》中的"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实质上就是保护和改善环境中具有天然公共性的生态利益。在保护和改善环境公共利益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利益冲突的衡量,通过环境法上各类义务规范的设立,确定利益保护的边界。在环境公共利益的保护中,国家环境公权力发挥着主导作用,公众环境保护权则扮演参与和监督的角色。  相似文献   

9.
环境司法中利益衡量的目标,主要是平衡协调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要达成这一目标,必须对个体利益、区域利益、社会利益等主体性利益进行协调。因此,有必要将环境司法中需要衡量的利益采用“主客二分”的方法分为客体性利益与主体性利益。对客体性利益的衡量以“紧迫利益优先保护”、“容忍限度”为基本原则;对主体性利益的衡量以私益服从公益为一般原则,以比例原则的适用为例外。总体而言,环境司法中利益衡量的基本思路是,先对客体性利益进行横向的比较与权衡,再对主体性利益进行纵向的比较与权衡,通过对冲突利益进行纵横交错的立体化比较,做出最优的选择。  相似文献   

10.
法律解释方法之社会学解释方法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琳 《山东社会科学》2012,(Z1):200-203
社会学解释方法是运用社会学方法对案件的社会效果进行预测,对可能的判决结果进行利益衡量的法律解释方法。社会学解释方法的运用应当遵循文义解释优先的准则,在社会实证资料详实、程序合法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利益衡量,要对解释结论充分地论证说理。社会学解释方法运用的直接意义在于增加裁判结论的信服力,而法官在裁判过程中也更加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实证研究方法的运用也对法官队伍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11.
在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上,理论及实务界大多关注夫妻之间内部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往往忽视夫妻与第三人之间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正确把握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的空间及时间范围,不仅是科学进行法律适用分析的内在要求,而且有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的范围并不扩及于夫妻对外债权债务问题,在处理与第三人债权债务相关的夫妻财产纠纷时应根据该债权债务关系自身的性质确定准据法。  相似文献   

12.
《江西社会科学》2014,(8):173-178
权利冲突特别是同一位阶的权利冲突,如何进行利益衡量并在此基础上动态抉择,是一个立法、司法层面均令人棘手的难题。罗伊诉韦德案提供了很好的研究范本,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成功地运用利益衡量的方法,在生命孕育的三阶段具体分析了妇女隐私权与胎儿生命权的消长,妥善解决了两者的内在冲突。随着社会发展和民意变化,生命权和隐私权的平衡点在动态中微调和修正,但"凯西案"等动态调整主要限于堕胎程序等技术性规定方面,罗伊案所确立的分析框架很难被推翻,该利益衡量方法对立法及司法中同一位阶权利冲突的解决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规范表达简练、种类概括简易。为确保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适用吻合立法本意,应对其规范内涵、适用规则进行检视。认定合意型夫妻共同债务,应以保护配偶方的“同意权”为原则,若将其“知情”推定为“夫妻合意”,并以此推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既有违意思自治原则,也欠缺逻辑推理的严谨性,导致债务性质认定欠缺正当性。认定生活型夫妻共同债务,应注重分析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适当性,并要求债权人承担所借债务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证明义务。认定生产经营型夫妻共同债务,应同时关注夫妻共同参与生产经营以及夫妻一方经营、另一方共享经营收益的情形,原因在于其均具有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意志。谨慎适用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有助于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14.
卢纯昕 《学术研究》2023,(10):73-77
利益衡量法为认定数字经济时代的不正当竞争提供了新的视角。利益衡量法契合现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制法属性,亦符合不正当竞争的客观认定标准。在零和型竞争纠纷中展开利益衡量,要坚持多元利益的整体权衡,并以良好竞争秩序的制度利益作为最终衡量标准;在非零和型竞争纠纷中展开利益衡量,应借助比例原则实现受损利益与正当抵消利益等多重利益冲突的协调。  相似文献   

15.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简称《婚姻法解释(三)》)中有关夫妻财产关系的部分规定体现了现代婚姻家庭法平等、自由、公平、安全与效率价值取向。但其婚姻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定事由范围较窄;双方父母赠与夫妻的不动产由夫妻双方按份共有;养老金期待利益及夫妻一方的工作单位为该个人补充缴付相应部分的养老金未纳入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未区分个人婚前财产婚后所生孳息是否包含夫妻一方或双方劳动而一律规定为个人所有;未优先保护婚姻家庭的住房权而否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家庭共同生活居住用房行为效力等,不符合现代婚姻家庭法的价值取向,应当予以修正。  相似文献   

16.
利益衡量论研究的回顾与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伴随着加藤一郎的<民法的解释与利益衡量>被译介到中国,利益衡量成了我国法学研究中频频出现的词汇,大量与之相关的知识产品被产出.然而,在这虚假繁荣的背后,却是学界对这一理论因第一手资料的欠缺所导致的对何为利益衡量论、如何进行利益衡量等基本问题的大量误解.  相似文献   

17.
夫妻财产制立法原则及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陈苇 《东南学术》2001,(2):31-36
本文通过考察现代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宗旨,指出现代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原则有四:约定先于法定原则;夫妻双方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平等原则:保障弱者利益原则;保护夫妻合法财产权益与维护第三人利益相兼顾原则。以此为指导,研究我国夫妻财产制修改中的若干问题,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外国立法经验,提出立法建议并分析其理由,以供我国立法机关参考。  相似文献   

18.
官玉琴 《东南学术》2007,(3):143-149
身份是民事主体在特定社会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并由此产生的与该身份地位密不可分的身份利益.从婚姻目的入手分析配偶权客体,即配偶的身份利益,其主要内容包括:夫妻同居生活、夫妻共同生育子女以及夫妻相互陪伴、钟爱和帮助.配偶身份利益具有绝对性,受法律保护.任何第三人侵害配偶身份利益都应受法律制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9.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夫妻离婚时涉及债务问题成为一个普遍现象,能否正确处理,关系到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及社会的稳定。为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利益,夫妻共同债务清偿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夫妻共同债务优于个人债务清偿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或判决清偿的原则。清偿夫妻债务时应遵循发布债权人公告、征求债权人意见、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及夫妻双方应连带承担债务等程序。  相似文献   

20.
权利主体的利益表达、利益主体的对话与协商和决策者的利益选择与整合构成了行政决策听证的利益基础。行政决策适用听证应进行成本与收效的衡量,听证主持人的确定应遵循利益中立原则或利益无涉原则,听证代表的确定应遵循利益多元化原则和代表性原则,而行政决策听证的实施要充分体现利益辩论和决策权的分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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