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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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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审判与行政审判之间的权限划分与协调问题相当复杂,关涉主管权限划分、审理顺序、判决效力之间的协调以及权限冲突四大方面。对此,不仅国外没有统一的制度模式,而且在理论界也存在着较大争议。因此,加强对该问题的基础理论研究并加强相关立法建设实有必要。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民事与行政争议交叉案件的协调处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相互交织是一种十分常见的法现象,对其如何协调处理是诉讼法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认为,对这类交叉案件的处理,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分别采取两种不同的方式:一种是在民事诉讼中解决行政附属问题;一种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3.
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使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交叉在一起的纠纷日益剧增,理性地构建其解决机制实为必要,分析该类交叉案件域外处理的利弊,给我们如下启示:对民事与行政争议的交叉案件处理机制的设计不可简单划一,应对交叉案件作出类型划分,适用不同程序,以实现纠纷解决的效率化。同时应完善相应的法律与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4.
民事争议交织着行政争议的案件大量存在,界分诉讼性质,择选法律适用,进而付诸不同的诉讼救济途径.该问题之与当事人而言是十分棘手的;即便对审判机关法院来说,识别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也是诉讼程序启动的前提.诉讼实践中,往往存在一个案件无数个判决,既浪费了我国有限的司法资源,又增加了当事人的讼累,究其原因在于相关法律规范的缺失.  相似文献   

5.
一个案件的审理结果构成另一案件的审判前提,这是行政民事交叉问题中的基础法律关系问题,其一般性特征包括问题确实困难和问题必须先行处理两个方面。《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关于行政诉讼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规定,仅适用于以民事争议为基础的行政民事交叉案件,理论上还需要构建民事诉讼一并解决行政争议制度、权限争议处理制度等制度群。基础法律关系的一般性判断标准是“谁为前提谁优先”,但具体到行政登记、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处罚等领域中,又表现出不同的复杂特征。同时,基于因果关系的特殊性,基础法律关系在实践中还呈现出相对性、直接性和复杂性等特征。  相似文献   

6.
民事审判行为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元素之一。本文旨在通过剖析民事审判行为的概念、本质、成立与效力、性质和系统 ,为民事审判改革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7.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抑或行政公益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专家修改建议稿均提出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立法建议,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之处。检察机关提起民事抑或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大部分是相同的,因为公益诉讼保护的利益是公共利益,但有的案件的固有属性是"民事",行政行为违法侵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则属于"行政"的范畴;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是实施民事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被告是实施违法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程序构建方面有较多相似之处,但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程序,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属于行政诉讼程序,二者在行政前置程序和举证责任的分配两个方面有重大区别。  相似文献   

8.
行政管辖略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管辖是行政机关之间就某一类行政事务的首次处理所作的权限划分。行政机关基于行政管辖的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力就是行政管辖权。行政管辖可分为一般管辖与特殊管辖。就对某一事务何者享有管辖权,行政机关之间所发生的冲突即为行政管辖的争议。依据争议的不同类型,对其可采取不同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9.
对民事与行政争议交叉案件的审理,各地法院司法实务上处理不一,方式多种多样,其原因可归结为立法规定的缺失与理论研究的不足两个方面;各自为政的处理方式,带来了诸多弊端。公正、高效地审理好该类案件,既要借鉴他国的经验,又需要做好立法、司法、执法、当事人方面的工作,构建符合中国法文化传统的交叉案件处理机制。  相似文献   

10.
民事审判权和民事审判管理权这两种权力在法院审判领域共同存在,两者的共同目标是为实现法院的审判职能.民事审判权和民事审判管理权之间存在着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两种基本情形,冲突产生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遵循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权力制衡、以法官为中心、以程序管理为中心这四个基本原则,在以下几个方面促进民事审判权与民事审判管理权良性互动:民事审判管理权着重在民事审判权的外部运作;限制民事审判管理权的行使范围与行使方式;建立科学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民事审判权有效运行保障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民事审判权和民事审判管理权运行系统;因地制宜,尊重各地区、各法院的实际情况,采用多元化的操作方式等.  相似文献   

11.
通过归纳司法实务中涉及房产登记行为的纠纷种类,分析房产登记行为本身性质,借鉴域内外对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交叉问题处理的主要方式与原则,解决所涉案件的民事和行政问题。提出"除少数起诉登记不作为、登记行政赔偿等类型案件外,其余绝大多数涉及当事人之间私权利的案件均可通过民事诉讼予以解决"的观点,并就此解决方式的必要性、现实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粗浅的论证。  相似文献   

12.
为了合理引导改革的走向和回应当前现实的需要,应当将提高审判的正当性确立为我国民事审判制度改革现实目标.我国传统的民事审判正当化途径即"通过结果的正当化"途径存在无法克服的结构性功能缺陷,仅凭这一途径无法有效提高民事审判的正当性.这正是传统诉讼体制下审判正当性水平不高的症结所在.正当程序对于民事审判正当化有着特殊而重要的作用,通过对正当程序的建设和完善可以开辟民事审判正当化的另一条途径,即"通过程序的正当化"途径.因此,实现我国民事审判制度改革现实目标的整体思路应当是:在保留和完善"通过结果的正当化"这一传统途径的同时,通过观念转换和制度改革打通和拓宽"通过程序的正当化"这一新的途径.  相似文献   

13.
民事案件中的事实认定应当以案件的庭审为中心,但是,现实审判中各种轻庭审程序重庭外因素的现象却是不争的事实。如果不能解决好民事诉讼中事实认定结构和机制的问题,就不能提高民事案件的裁判质量,真正实现司法公正。文章从庭审在民事案件事实认定的重要性方面入手,就构建民事审判事实认定机制提出若干意见和建议,以期对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改进和提升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依据诉讼法原理,民庭对涉案行政行为只享有程序性审查权,并不享有实体性审查权。应当类型化处理民事诉讼过程中的行政行为,划分案件类型的依据应当是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之间的诉讼系属关系而不应是实体法规则。尤其要分别处理行政行为作为先决问题的案件、需要考虑主管权限划分的案件以及仅需要协调判决效力的案件。要求得民事诉讼程序中行政行为的妥善处理,也应当通过完善相关诉讼程序制度来完成。  相似文献   

15.
行政主体调处一定范围的民事纠纷,在世界各国已成通例.在我国,行政附带民事调处的法律依据,已包括在现行许多法律、法规之中.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复议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应以行政复议案件的成立为前提;两个不同性质的请求之间具有内在关联性;有关联的民事请求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提起.对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进行司法审查不仅有客观现实性,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主要途径是由人民法院行政庭作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处理;此外,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受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决定的申请,在执行前对相关行为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16.
国际商事活动当事人的多元因素,使其争议的解决方法多样化.世界范围内民事诉讼形式特征有基本的相似性,使国际商事争议当事人可知其然.诉讼的方式可沿依诉讼法则对整体程序予以全面规范,并能凸现出执行效果的强制力.国际民事诉讼针对国际民事争议而设定的特殊准则,以含有国际因素的商事诉讼关系为调整对象,尽管有多种方式可选择,但国际商事当事人选择法院救济实质是直接使用了最终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17.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间的衔接问题由来已久。虽然《民法典》正式确立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相关制度规则,但如何协调与平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之间的关系这一难题仍未解决。以行政机关在"两诉"中的重新定位为突破口,可以厘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理论与实践层面的混乱局面。随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内涵应逐步限缩。以是否已造成生态环境受损的结果作为限缩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内涵的标准和依据:对于尚未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后果的,应纳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范畴之内,诉讼请求类型以预防性的行为给付型为主;而对于已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后果的,则不属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而应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为主导型诉讼,诉讼请求类型限于以财产给付型为主的赔偿性诉讼。而行政机关应由以预防性为主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舞台逐步向以救济性为主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舞台过渡。  相似文献   

18.
司法独立是当前研究的热点问题,笔者在本文中从行政审判的角度探讨中国行政审判独立的不足与完善构想。  相似文献   

19.
我国行政审判体制存在着地方化、行政化、专业性缺失等现实问题,有深度改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在人权保障和监督行政双重目标的引领下,我国行政审判体制改革的具体路径为:撤销基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提高行政案件初审的人民法院级别;从人、财、物上确保行政审判权独立行使;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从行政审判中剥离;根本的解决之道是设立独立的行政法院.  相似文献   

20.
司法实践中,有些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经常交织在一起,出现了如何区分争议的性质并选择解决途径的问题.行政争议作为行政救济制度的核心概念,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与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依据公法可以解决的争议.判断某一争议是否为行政争议,应当把握主体、公权力、权利(权力)义务关系的特殊性、公共利益等多种因素.我国铁道部行政复议范围的确定也应当牢牢把握这些行政争议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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