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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诉讼法学界关于刑事审判证明标准的理论学说当中,“客观真实”说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该学说把“发现事实真相”作为刑事审判证明的核心任务。然而,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笼统、操作性差、与法治的精神根本不相容。“客观真实”标准作为运用证据一种价值指导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刑事诉讼是一种操作性很强的司法活动,主持和参加这一活动的是有认识局限性的人,而这一标准却把理想与现实,理论研究与实践操作相混淆,从而使得这一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实现。在研究刑事审判证明标准时,迫在眉睫的问题是要把案件发生的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联系与区别耙梳清楚,从而转向法律事实观,而不是客观事实观,建立“法律真实”证明标准,而不是“客观真实标准”。  相似文献   

2.
事实的客观标准一直存在争议,客观真实让步法律真实,法律真实又有被交流共识标准取代的趋势。然而,从中国现实的司法诉讼模式出发,三种标准并不是互相取代的关系,事实的客观标准需要重新安置。客观真实存在现实的操作困难,只能促进证明制度的完善;为了维护法治,需要树立法律真实标准的绝对地位,这在以职权主义为主的诉讼模式中具有更大的价值;交流共识的标准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将可能更好地实现,是一种降低司法成本的方式。总之,事实的客观标准是语境化的,而不是依靠一种标准“包打天下”。  相似文献   

3.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过程是追求程序正义,发挥程序正义功能的过程,程序正义构成了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主旋律,其他的制度设计都依此进行。在证明模式方面,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相比更直接地体现了对程序正义的追求,而证据制度的完善是有效实施法律真实模式的制度基础。法院职权的弱化与强化则映射出国家与诉讼当事人在程序正义追求方面的冲突与衡平。  相似文献   

4.
刑讯逼供的产生原因很复杂 ,究其根本原因是在于 :刑事立法所确立的犯罪构成理论使得自白必要主义成为可能 ;现有的犯罪研究理论对刑事司法的导引功能较为不足 ;刑事诉讼立法价值取向只注重当事人权利的存在 ,而忽略了权利的保障和实现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强调客观真实使保障人权的程序价值衰退。从现实的期待可能性出发 ,对刑讯逼供的控制只能采取临时性的改良措施  相似文献   

5.
论案件事实信息的法律属性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诉讼证据中蕴涵的案件事实信息的收集、运用、识别和认定都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诉讼中要突出案件事实信息的法律属性,必须强化民事诉讼中的原被告双方或者刑事诉讼中的控辩双方的具有对抗性的举证和质证、分析和反驳,同时,法官应着重审查原被告或控辩双方举示的证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对诉讼证据中蕴涵或留存的案件事实信息是否真实,以及这些案件事实信息是否就是证据事实,这些证据事实是否能够足以证明(即恢复或还原)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根据等进行识别和认定。  相似文献   

6.
民事程序选择权是指当事人在审判过程中依照自己的意志对有关程序事项的选择权.民事程序选择权源于各国法律对程序主体原则的承认,是为了切实保障国民平等运用诉讼法和接近司法活动的机会所赋予当事人的基本程序性权利.确立民事程序选择权有助于保证程序的公正性和提高程序效益,有利于提升民事司法的公信度和接纳度.  相似文献   

7.
[主持人语]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中不断曝光的刑事冤错案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公正审判,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树立司法公信力的关键。而要做到这些,重要的是正确认识与科学理顺侦查、公诉与审判之间的关系。我国立法上确立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关系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但实践中三者之间往往是配合有余、制约不足,一个案件的侦查证据材料形成后,甚至是“带病”起诉,直至审判,使得公诉和审判的监督制约功能缺失。这种流于形式的“流水线式”的诉讼模式,是酿成刑事冤错案的重要原因。要防止刑事冤错案发生,就要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厘清刑事司法规律,有效配置司法权力,优化侦查、起诉和审判三者之间的关系,“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8.
刑事和解制度自20世纪70年代在英美等国司法实践中适用以来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这种纠纷处理方式节省了被害人、加害人的诉讼成本和国家的司法资源,目前已被许多国家和地区所接受。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引入刑事和解制度是实现刑罚目的、推进刑事民主化、改革重刑化的刑罚体系以及实现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9.
刑事诉讼各阶段案件终结要求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达到一定的证明标准.刑事起诉证明标准不应等同于审判证明标准,而应遵守客观认识规律和刑事犯罪基本理论,结合司法实践,分类建立相应的起诉证明标准.即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特点,建立认罪轻微刑事案件、重罪案件和死刑案件等几类具体起诉证明标准,以便合理行使好公诉权,维护法律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0.
我国三大诉讼法均将诉讼的证明标准规定为“证据确实充分” ,确立的是“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 ,而这种证明标准具有法哲学认识论上的缺陷及不可操作性 ,只有将“法律真实”确立为诉讼证明的标准才为可行。作为民事诉讼的“法律真实”的证明标准应确定为“盖然性占优势”或“优势证据”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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