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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真理是客观的,这是我国哲学界长期流行的传统观点。这一观点用以下两个论据来证明:第一,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因此真理是客观的。第二,真理的检验标准实践是客观的,所以真理是客观的。笔者认为,传统观点用作证明真理是客观的两个论据是值得研究的。首先,真理的内容不是客观的而是主观的,因此用真理的内容(主观的)不能证明真理是客观的。其次,真理的检验标准实践虽是客观的,然而实践和真理是两个各自异体独立存在、不能等同的范畴,实践的客观性不能证明真理是客观的。最后,传统观点提出的真理是客观的两个论据,不符合列宁关于真理问题的思想。  相似文献   

2.
阐明认识的任务是要达到真理性的认识,通过实践发现真理,证实真理,发展真理,并通过真理性认识改造世界。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对真理的认识是一个发展过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一、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内容是客观的 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这是因为真理属于认识范畴,属于意识的范围。只有人们的主观认识才有正确和错误之分,而客观事物本身无正确和错误之分;真理的内容又是客观的,这是因为人们的正确认识不是主观自生的,而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真理的客观性,表明它包含着不依任何个人、集团、阶级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真理就是客观真理。唯物论承认不依赖于人们的意识而存在客观物质世界。承认真理内容的客观性是唯物主义思想路线的必然结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反对形形色色的主观真理论。  相似文献   

3.
真理新探     
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这是迄今为止我国哲学界一致首肯的真理定义,它表明了真理本质上是主客观之间的一种关系。关于主观和客观的关系,以往人们在理解上存在着一种机械倾向,即把它们之间的关系看作犹如尚未架桥梁之前就已经对峙而在的两岸,相应地实践则被视作架于其间起着连通两岸之作用的桥梁。正是基于这种机械论的看法,人们在论证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时,遂肯定不仅主观不能检验真理,客观也同样不能检验真理。其所以说客观也不能检验真理,是由于其把同主观相对的客观看作外在于实践的自在世界了。其实,这样的…  相似文献   

4.
看了吴家麟同志的《真理能有阶级性吗?》一文(见人民大学《教学与研究》八○年第二期),觉得有些观点不能苟同,下面仅就"真理究竟是主观范畴还是客观范畴"问题,谈淡自己的看法,与吴同志商榷.吴家麟同志认为,"真理属于客观范畴".我的看法与此完全相反.我认为,真理应属于主观范畴.其理由有三:第一,真理是一种认识,是一种正确的认识,而认识是客观世界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它与被反映物——客观世界应属于两个相对的范畴.第二,客观性和主观性是真理的双重属性,这双重属性存在于它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体中,不能把内容和形式割裂开来分别归入两个相对的范畴.第三,划分范畴的根据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本质属性,真理区别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  相似文献   

5.
<正> 真理具有内容和形式两个构成方面,科学地说明真理内容的性质,对于坚持唯物辩证法的真理观具有重要的意义.众所周知,在真理、真理内容、真理形式三者的性质问题上,哲学界流行的传统观点认为,真理属于主观认识范畴,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笔者认为,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传统观点是值得研究的,因为这一观点在理论上存在着以下不科学之处:第一,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形式是主观的观点,违反了任何事物的内容和形式都是不  相似文献   

6.
“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这是我们哲学界对真理范畴的普遍性认识。我认为,这样的认识,只是反映了我们对真理的认识的一个方面,是很不够的。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固然是真理,那么,人们对如何认识和改造现实世界的正确认识是否也是真理呢?我认为也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不仅存在着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本身是怎样的问题,而且存在着应该怎样认识和改造  相似文献   

7.
<正> 科学真理就是客观真理,因为真理都是客观的,或真理内容是客观的,形式是主观的,这是长期以来我国哲学界流行的观点。我们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科学真理不是客观真理,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 为此,必须澄清几个概念: 本体论的真理和认识论的真理 “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里的反映,马克思主义把我们意识里所包含的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或人类的内容叫做客观真理”,“真理或客观真理……  相似文献   

8.
关于真理有没有阶级性的问题,是与“真理”这个概念问题密切相关的,有些同志把他们自己所确定的真理概念作为“任何真理都没有阶级性”这一全称判断的理论基础,因此,这里有必要先从什么是真理这个常识性问题谈起。我们认为,真理就是人们的主观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它的内容是客观的,但它的形式是主观的,它是属于精神范畴的东西,而不是物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历来把真理看作是客观的,但这并不是说它本身就是客观事物或客观规律,只是说我们头脑里的正确思想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从客观外界事物中反映过来的,而且是相对正确地反映了外界事物。我们必须弄清这  相似文献   

9.
真理有没有阶级性?我认为,真理是属于认识论的范畴,从真理本身具有的属性来看,无论在现今的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还是到将来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真理是没有阶级性的。我想从四个方面划清界限,解决真理有无阶级性的问题: 一是明确真理是客观的,划清客观真理和主观真理的界限。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物质第一性,思维第二性,思维是物质的反映;真理则是人类思维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人们在三大革命斗争实践中,每时每刻都同周围客观事物打交道,经过若干反复,逐步揭露客观事物的本质,从而形成了正确的反映,取得规律性的认识,这就叫做真理。可见,真理既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自己头脑里所固有的,而是从客观实际中抽象出来的正  相似文献   

10.
从实践观点看真理的本质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实践观点看真理的本质规定王书道真理究竟是什么,人们怎样把握真理,这是任何真理理论都必须回答的问题。古典哲学的认识论(包括旧唯物主义反映论和唯心主义理念论两种形式)肯定真理的存在,从主观与客观的符合关系来理解真理问题,这便产生了旧唯物主义的客观真理论...  相似文献   

11.
读了李振伦同志在《河北学刊》1983年第2期发表的《主观真理和客观真理》(以下称《李文》),受到一定的启发,但是我们认为,该文提出的许多重大观点不仅不能达到他所愿望的“澄清长期围绕真理讨论所出现的众多分歧”和“捍卫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反而会将人们引向他途,所以在此同李振伦同志商榷。 一 从五十年代起,我国哲学界就围绕着什么是真理(包括主观真理和客观真理)的问题,展开了讨论。经过讨论,对于真理的“普遍”(《李文》的用语)看法是:真理是与客观世界及其规律一致的认识;或者真理是客观世界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简单地说,真理就是人的正确认识。同《李文》相反,我们认为这个“普遍”的看法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正确的。首先,真理是一种认识,因而包括所谓主观真理和客观真理,就都既不是人们的主观意识自身,也不是客观世界本身,而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其中既带有人们的主观形式,也有不依赖于人们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内容;其次,真理作为认识,当然只是人们的主观对客观的正确认识,或正确反映,而不是错误的认识或错误的反映。既然真理是人们的主观对客观的正确认识,属于主观的范围,因此人们有时称其为“主观真理”。譬如,马克思就讲过“思维的真理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  相似文献   

12.
实践范畴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科学基石。但是,在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学和研究中,实践范畴却一直被定义为“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活动”,即实践的对象化过程;其另一方面的内容即实践的非对象化过程始终未能为人们所肯定和重视。这不能不说是理论上的一个缺陷。我们认为,实践活动应该被规定为对象化和非对象化的双重过程。 对象化和非对象化是表示实践活动内容和过程的一对认识论范畴。所谓对象化,就是主观的客观化、现实化。实践的对象化过程,就是实践活动把主体的本质力量(能动性)和主观目的(目的性)客观化,使之以对象的和客观的形式表现于现实中的过程。所谓非对象化,就是客观的主观化、主体化。实践的非对象化过程,就是实践活动把客体中的客观物质和客观逻辑主观化、主体化,改造和形成主体的思维能力、感知能力和活动能力,转化为主体本质力量的过程。  相似文献   

13.
真理和错误是认识论中的一对基本范畴。在认识论范围之外,无所谓真理和错误。所谓真理,就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或正确认识),就是主观符合于客观的认识。真理,从表现形式上看是主观的,但又不是纯主观的东西;从内容来说它又是客观的,它包含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或人类的客观内容,但它又不等于客观现实。所以,真理有其主观的形式,客观的内容,是主观和客观相符合。人的主观认识,包括思想、理论、学说等,只有符合于客观实际的,才叫做真理。所谓错误,就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歪曲的反映,就是主观不符合于客观的认识。错误,也有其  相似文献   

14.
(一)什么是实践标准?实践标准是“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简称。实践之所以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由于真理的本质特征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真理的本质特征就在于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相符合、相一致。但是要判断主观与客观是否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单从主观...  相似文献   

15.
辩证法有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真理也有主观真理和客观真理。在理解真理概念的内涵和使用真理范畴的时候,注意到主观真理和客观真理之间的区别和联系,能澄清长期围绕真理讨论所出现的众多纷歧。  相似文献   

16.
一、“实践标准”的真实涵义“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是马克思主义教科书中的经典表述.支持这一结论的基本论证是:真理在本质上是主观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在主、客观两个世界之间,唯一的桥梁是实践这种主体能动地改造客体,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感性活动.离开了实践,主观不能通达客观,客观信息也无法达致主观.因而唯有通过实践,才能把主、客观联系起来,加以对照,从而对认识的真理性作出判断.对比分析上述论证与结论,我们感到论证对结论的支持关系是存在一定问题的,这个问题可以主要概括为:实践究竟是检验真理的途径、方式,还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尺度?无论从真理的本性,还是从实践的特点作论证,似乎都在说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根本途径,而非检验真理的标准本身.  相似文献   

17.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行动的结果是对主观认识的检验和真实存在着的客观性标准”。(《列宁全集》38卷235页)认识的真理性是由实践的结果证明的。一个是真理性的认识,一个是实践的客观结果,二者之间有什么内在联系呢?对立的双方是如何统一的呢? (一) 真理是人的主观意识对于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的内在本质是什么呢?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认识的真理性取决于其客观内容而不取决于其主观形式。第一,真理的客观内容是以主观的形式反映的。但是,它如果停留在主观的形式中,停留在头脑里和本本上,那也只能作为一种观念、理论、思想而存在,并不是客观实在,并不是现实的物质力量。真理的客观内容只有扬弃自身的主观外衣,由主观转化为客观,才能显现其客观性本质,确立自身的客观地位。换言之,真理的客观性只有转化为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客观实在才能得到证明。  相似文献   

18.
“我们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中说的这段话可以看成是对真理所下的最精确的定义。主观和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个命题首先表明了真理与错误区别的根本点。在一定的具体的历史的条件下,主观对客观的正确反映,就是真理,它不是主观对客观的歪曲反映,不是错误。这同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说的在“非常有限的领域”、“狭窄的领域”里,真理和错误的对立具有绝对意义的看法是一致的。主观和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个命题还表明,真理是绝对的,同时又是相对的,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统一。主观和客观的统一、符合,具有客观真理的意义,当然就具有真理的绝对性,正如列宁所指出:“承认客观的即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真理,也就是这样或那样地承认绝对真理”(《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  相似文献   

19.
<正>在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中,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见解:一种认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对象,或说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一种认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在每一次大的讨论中,后一种观点虽然总是占绝大多数,居绝对优势,但前一种观点也始终没有偃息过,在一个时期消失了,在另一个时期又冒了出来,犹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就不能不呼唤人们去认真思考这两种见解存在的合理性及其相互关系,给出恰当的正确评价。 我认为在真理的标准问题上,应当有真理的标准和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样两个角度、两种标准。真理的标准是说,一种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多少,要视其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对象,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对象为标准。道理很简单:主观认识是对客观对象的反映,主观映象是否正确,当然要以客观对象为标准,主观映象符合客观对象就是正确的,就是真理;  相似文献   

20.
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我认为这种提法是不科学的。本文就此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意见,以期引起深入的讨论。一在“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这个表述中,“客观的”指的是什么?“主观的”指的又是什么?一些论著和教科书认为:“说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意思就是指它作为一种认识、一种意识形态而存在”,“真理之所以是真理,不在于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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