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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人权的四维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权是人之作为人享有或应该享有的权利,因而也就构成和人类自身伴生,不断为人类反思和探寻的永恒问题.人权即是自然人权、社会人权、法定人权、实有人权四者的有机统一.自然人权,是指作为人享有或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人根据需要而产生的各种欲望、理念,是人的主体性的观念表现;社会人权,即人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应当和实际所享有的权利,受特定的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定;法定人权,即以国家和法律的名义确认和规定的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实有人权,即法律规定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做到的,也就是人实际享有的权利.  相似文献   

2.
人格权溯源于人权,将政治意识形态领域的人权经宪法性法律文件的宣示性规定而固定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人格权,人格权所具有的宪法权利的性质使之得以建立系统的私法保护体系,并以判例的形式加以补充。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格权保护的范围、内容和方式都不尽相同,与人类的文明程度和社会进步相适应,人格权的保护也必将日益丰富、完善。  相似文献   

3.
李秀鹏 《求是学刊》2016,(2):99-106
宪法发展的历史表明,人权可能在民主的名义下遭受到严重的侵害,多数决定的民主原则本身就隐含着对少数人权利的现实危害可能性。为了使社会的每个成员都能切实享受到基本权利带来的利益,不仅要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基本权利,也要保护少数人的基本权利。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践行宪法宽容的精神。现代宪法所体现的宽容精神是少数人权利保障的伦理基础,宪法文本的规定是少数人权利保障的法制前提,而少数人权利保障则是法治国家实现宽容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4.
环境权:理念而非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斌 《学术交流》2008,(5):30-32
从生态学、环境伦理学、生态道德等角度,人类应当享有作为应有权利(或道德权利)的环境权是无可厚非的,"环境权"虽然其作为一项道德权利的存在已经被大多数人认可,但目前仍然被置于法律规范之外.事实上,国际性宣言、各国宪法及环境基本法关于公民环境权的规定只是政策、理念的宣示性务款;大多被确认的与环境有关的权利只是彰显了国家环境管理权和环境保护义务并非法律权利;司法实践中,拒绝适用环境权进一步证明所谓"环境权"条款并非设置实体性权利内容;环境权内容模糊,学界众说纷纭、观点不统一,而且相当一部分环境权的具体权利尚未得到法律的确认时,仅仅由于法律规定了环境权的部分内容就认为环境权是法律权利显然是以偏概全.总之,环境权由道德权利上升为法律权利还有很长的艰难道路要走.  相似文献   

5.
宪法是规定国家为履行其职责而进行活动时所应遵守的"法律程序"的法律,宪法的规制对象主要是国家.因此,宪法所规定的人权是针对国家提出其尊重义务的权利.保障私人间的"自然权"被尊重的职责即保障私人间关系以"个人尊严"为基础而被规范的职责是国家的职责.为了实现该职责,国家依据宪法所规定的"法律程序"制定、执行必要的法律,并对纷争予以裁定.民法是私法中的核心法.民法所规范的.是原理上处于平等立场的私人间的关系,其与以公权力的行使为核心、表现为不平等关系的宪法关系相比较,在个人尊严的表现方式上是不同的.  相似文献   

6.
谈宪法修正案对征收和征用的规定   总被引:25,自引:0,他引:25  
梁慧星 《浙江学刊》2004,(4):116-120
任何国家都已经没有绝对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都有例外规则,就是征收与征用.征收是国家强制收买个人财产,仍然是商品交换关系,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三项条件.征用是强行使用,并不发生任何权利的转移,是紧急状态下的特别措施.因此,我认为应把征收制度规定在宪法,把征用制度规定在紧急状态法,一定不能像现在这样合并规定.  相似文献   

7.
宪政视角下的公民基本权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民基本权利是社会成员的个体自主和自由在法律上的反映,是对于公民不可缺乏不可取代的母体性权利。对基本权利的保障是宪法精神的终结所在,也是宪政的核心价值。我国现行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了列举性的规定,修正案将“尊重和保护人权”“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载入宪法则表达了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关注。但由于我国宪法运行机制缺陷,造成了对宪政实现的阻碍。面对我国的现实情况,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应成为当代中国宪政的起点,作为一种途径和手段,基本权利诉讼是中国宪政实现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8.
蒋海松 《学术交流》2015,(3):99-104
"人权司法保障"这一重要命题首次进入党的纲领性文件,是人权保障的战略突破和顶层设计。从静态的人权立法确认进展到动态的人权司法保障,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为了落实这一战略规划,需要推进司法改革,确保诉权落实,探索司法实施宪法的有效机制,做好制度配套及协调。中国传统文化中不乏人权的基因,但缺乏客观有效的制度保障。对此,既不能堕入法律东方主义者的偏见,更不能重陷文化保守主义的迷恋。高扬人的自由精神并客观保障其外化的权利是社会转型的关键,也是创新、提振中华民族精神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社会权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会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权应由自然权、政治权和社会权三部分组成 ,文章通过四元结构的法律体例划分 ,分析了社会权的特征 ,结合我国宪法、法律、国际公约等规定 ,初步探讨建立我国社会权的内容体系。  相似文献   

10.
论宪法诉愿程序的价值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现代违宪审查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作为直接保护公民宪法权利的宪法诉愿制度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在公民宪法权利与宪法秩序的价值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宪法诉愿制度设计了统一而规范的程序。宪法诉愿程序有助于发挥宪法的人权保障功能,有助于发挥违宪审查制度的功能,有助于建立以宪法救济为中心的权利救济体系,有助于保持宪法诉愿制度的“补充性”功能。是缓和还是强化宪法诉愿程序应考虑各国司法体制的实际情况,从宪法诉愿所发挥的社会功能进行思考,力求在保障人权与维护宪法秩序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社会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一个历史性的转变正在发生,那就是由传统的身份社会、级别社会向现代职业社会迈进。 在我国,新中国成立后,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因而从法律意义上讲,等级身份不复存在。然而,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一些具有“非正式身份”的人依然活跃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享受着种种由国家政策规定的某些特殊权利,在实际上形成了不同的身份、等级群体。例如户籍身份、干群身份、固定工、临时工身份等。在以往相当长的一  相似文献   

12.
健康权是国际人权法及许多国家宪法所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国家对健康权的义务已经进入了有约束力的国际法领域.国际法层面的健康权保障事例具有开创性和启发性.通过对伯吉特·托贝斯所著的<国际法上作为人权的健康权>一书中列举的健康权事例进行分析可知,健康权在一定意义上指向的是获得健康条件的权利和维持既有健康状况不被恶化的权利;健康权并不是一个只能逐渐实现的积极权利,它也具有可诉性;多种多样的非司法途径也对健康权的保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3.
加强受刑人权利保护问题研究的价值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其研究将推动人权研究在我国司法领域的深化和细化,进而促进我国公民权利的确认和保障。受刑人权利保护研究是整个人权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受刑人被剥夺或限制了人身自由,属于弱势群体,其权利极易被侵犯。而只  相似文献   

14.
人权的立法、学理与现实的巨大落差提醒我们人权的某个层面已然被我们忽略;十七八世纪人权被提出的时候深思熟虑的圣哲们明确指出人们从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自从人权被人类所理解,人权的确不首先是法律上的权利或资格。《圣经》告诉我们:福气先于人权、高于人权;没有先存的福气,就没有后来的人权:人类的尊贵荣耀本质根源于造物主按照他的尊贵荣耀形象和样式创造我们,人类本质上的尊贵荣耀成为人权的终极根源,人权是出于上帝爱心的普遍恩惠。人要脱离内心贪恋的罪而成为一个自由的人需要救赎,所以人权需要救赎。真正构成对人权的最大威胁的是超政治、超经济的,就是人的罪,其中最大的就是贪婪,因此真正对人以及人权的解放就是要把人从罪恶本性的奴役之中解放出来,而这就是基督教所宣信的耶稣的救赎。  相似文献   

15.
论现代宪法的地方自治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越来越多的国家将地方自治确认为宪法的基本原则。在文本结构上,宪法的地方自治条款通常包含总纲或基本原则部分的确认条款、地方自治制度章的重复确认条款和地方自治制度的基本设置条款:宪法对地方自治原则的确认使地方自治条款具有宪法保留的效力,即使是国家议会制定的地方制度法也必须受到地方自治原则的约束:地方自治原则与人民主权、基本人权和权力分立原则之间存在内容上的关联,但它又是一项独立的宪法基本原则。地方自治原则获得成文宪法的承认,表明现代宪政主义已经摆脱单纯的国家中心主义.  相似文献   

16.
制约国家权力以保护个人权利只是宪法的一面,而国民作为主人公,发挥能动性则构成宪法的另一面。护宪派从宪法的社会契约性与普遍的价值性出发认为不应修宪,而修宪派则以日本宪法在制定程序上存在问题为由主张修宪:他们的问题都在于将法律文本绝对化,而宪法,并不仅仅指的是成文的法典,而是与宪法内容相关的各种法、制度、习惯的全体,是人民通过主观能动的政治实践活动形成的宪法。  相似文献   

17.
当代西方宪法人权理论以美国的“个人主义”与德国的“人格主义”人权论为两大典型,前者通过“自由的镜头”观察人、后者则以“尊严的镜头”观察人,并在宪法上塑造出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的形象”.“个人主义”人权论以个人自由为其至高价值,在“个人自治”与“自我决定”、隐私权、行为自由与表达自由等权利保障领域,呈现更为注重防御政府的单一维度;而“人格主义”人权论则以人性尊严与人格自由发展为核心价值,在上述权利保障领域以人格关系为框架建构权利的具体内涵,强调在实现人的固有价值的同时,以社会责任与义务约束个人的自由,寻求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融合性.两种人权理论体现了西方宪法上关于自由主义和个人价值两种不同的诠释进路.就中国宪法而言,德国的“人格主义”权利论或许更具“亲和力”和借鉴意义.但由于缺乏个体和权利观念,我国的宪政法律文化若不经过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创造性转化”,为其注入个人权利本位之内核,与人格主义权利论并不具有天然的契合性.  相似文献   

18.
财产权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权利概念,传统的私有财产权强调的是个人对物质财富的控制权。但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财产权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私有财产权经历了从“不得侵犯”的绝对保护到为社会公益而相对限制的过程,这一变化在各国宪法及其相关文件中都有所体现。对私有财产权的限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财产权的社会义务理论强调私有财产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受到限制,主要是为了社会公益目的。同时国家对私有财产权的限制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能突破社会公益的标准。各国宪法对私有财产权限制的相关规范中,包含了几个共同要素,即对私有财产权限制的目的要素、根据要素以及正当性要素。财产权的概念又涉及个人权利及社会责任这两个要素,从个人权利保护的角度看,要规范和限制国家权力,防止国家权力对私人财产权的不当侵害与干涉。从社会责任角度看,对财产权的保护不是绝对的,财产权也负有社会责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其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19.
角色在社会学上指人们期望中的具有一定社会地位或身份的个人所应有的行为。在社会生活的舞台上,一个人常常历演多种角色,每种角色都赋予他一定的权利与义务或权力与责任,并要求他的行为与特定的角色关系相适应。例如,一个人作为普通公民,作为“权利人”,可以凭借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在一定的法律关系中,为自己谋取合理合法的利益。一个人作为国家干部,作为“权力人”,则必须忠于职守,遍减为公共利益服务,不得凭借权刀为个人谋得税利。姐果一个人利用自己担当另种社会角色的条件,挖不同的角色行为混同起来,从而使权利名艾…  相似文献   

20.
闫小军 《社科纵横》2009,24(2):79-81
沉默权是中国人权保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是对国家公权的制约,它是和谐人权社会的重要内容。沉默权制度是刑事诉讼进步的标志,作为一种成熟的法律制度,沉默权制度在司法和审判的实践中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我国目前的人权保障制度正日益完善,中国实行这项制度的时机已经逐渐成熟。本文通过对沉默权的论述,结合我国具体的司法实际,阐述了在我国设立有限制沉默权对于构建和谐人权社会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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