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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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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已于2008年12月17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2.
第一章第一条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以下简称争议),规范仲裁办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相似文献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5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已于2010年1月19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38次部务会议通过,并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4.
2008年12月17日公布并施行的《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在很多方面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行了细化规定,对仲裁实务操作起到了一定的规范引领作用。但同时要承认,《办案规则》如能引进《民事诉讼法》中比较成熟的一些规定,将更加有利于仲裁案件的程序处理,有利于劳动关系中双方权益的维护,便利民众申请仲裁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应对《办案规则》中立案条件及部分程序问题作出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围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相似文献   

6.
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于2008年底正式挂牌成立,通过短短几年的探索发展,已经成为"全国领先,西部一流"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1987年,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在以后的许多年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劳动争议仲裁行政管理机构合署办公,行政管理与办案职能不分。2000年开始,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和非公有制经济的长足发展,劳动关系中呈现出主体日趋多元化,关系日趋复杂化,劳动争议日趋显性化,劳动争议数量不断攀升,处理难度日益加大的特点。  相似文献   

7.
一、为什么要制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以下简称《组织规则》)? 答:制定《组织规则》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 一是法律规定的需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后,  相似文献   

8.
<正>近日,吉林省蛟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为有效化解劳动争议在基层,提高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效率,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效益,成立了预备仲裁庭,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单争议案件,实行劳动争议仲裁预备庭先行调解,调解率达到65%以上,使大部分简易劳动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促进了当地劳动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0.
<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和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现对改革创新调解仲裁制度提出以下初步建议:明确调解仲裁制度改革创新方向  相似文献   

11.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内部监督机制设置近乎空白,这十分不利于其自身的发展。在综合考虑了当前的立法现状、相关部门所作出的实体化建设以及人民法院的成功经验等因素的基础上,本文建议建立审理监督委员会,以此弥补仲裁机构监督机制的缺陷。在符合当前立法精神和实际形势下合理设置审理监督委员会,势必能够更好的配合劳动仲裁和人事仲裁的机构整合,更好适应我国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人社部发[200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为深入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积极应对当前企业劳动争议增多的问题,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切实维护当事  相似文献   

13.
<正>在劳动争议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时效往往是当事人争议的一个焦点问题,对于仲裁时效法律适用的准确把握,不仅涉及到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衔接,更决定了案件的审理方向和处理结果。仲裁时效作为一种抗辩事由,在一方当事人(主要是用人单位)提出的情况下,无论是仲裁机构还是人民法院均应当审查仲裁时效期间是否超过法律规定,此无争议。但对于当事人未提出仲裁时效抗辩的情况下,应否主动审查仲裁时效期间,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掌握标准并不统一,造成司法实践中比较混乱,有必要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4.
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制度设计进行了改革和创新,在探索新时期调解仲裁运行机制上迈出了极为关键的一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施行和国务院大部制改革,推动了新时期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朝着法律适用统一、办案机构统一、办案规则统一的方向发展。新组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贯彻实施该法,已经制定并实施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并且正在抓紧制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各地仲裁、司法部门也在不断地总结经验,采取积极措施,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上海、广东、江苏等地已经针对一些具体的操作问题出台了指导意见和办法。应该说,一年以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得到了稳妥的贯彻实施,对有效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当然,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明确,比如,仲裁机构和队伍的建设、仲裁和诉讼的衔接、多层次争议化解体系的建设,等等。在该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本刊邀请仲裁员、法官、专家学者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相似文献   

15.
为方便用人单位及职工,岳池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实行一地一案。到用人单位上门办案的流动仲裁方式,近三年来已办案37件,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调解成功率100%,降低了当事双方的诉求成本,缩短了争议处理的时间。  相似文献   

16.
劳动争议仲裁参加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归纳和总结现行规定的基础上,对劳动争议仲裁参加人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基本与现行规定一致,但在个别方面补充了新的规定:  相似文献   

17.
成都市新都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最近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全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向实体化、专业化迈进.将进一步推动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更加及时、快捷、有效地处理好各类劳动争议.切实维护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副区长、区仲裁委员会主任冯静要求,要以仲裁院为中心.切实加快劳动争议的处理效率,并以劳动保障所为基础.  相似文献   

18.
当前,我国不少地方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遇到机构性质不明确、社会角色不清晰、仲裁行为没有恰当定性的困扰,无法确定明晰的组织目标,进而阻滞组织建设步伐。通过分析现实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中外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发展及模式研究、相似行业部门的体制进行比较,笔者提出,将我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定位为代表社会公正立场且不受争议相关各方干扰,独立行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权的专门机构,成为社会主义法制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设想。  相似文献   

19.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规定,为加强对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撤销原四川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原四川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整合成立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5月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总结十一五时期,特别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三年来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十二五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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