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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价值反思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借鉴医学院诊所与临床实践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以法学教育改革为契机,突破了传统的授课为主的单一模式,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既巩固学生的法学理论又加强法律职业技能培养。但是,我国“法律诊所”定位不明,缺乏对学生职业伦理的培养。在推广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过程中,有必要对其价值目标作反思。 相似文献
2.
诊所式法律教育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大学法学院教育课程,是一种实践性质的法律教育课程。这种模式通过设立法律诊所,以学生作为教学的主体,法学教师作为指导,由学生去代理或者以其它方式接触各类案件,接触真实的案件当事人,在法学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为当事人处理案件,解答法律咨询。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锻炼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进而缩小理论培养与实践技能的差距。目前,在我国实施本土诊所式法学教育,存在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机构等方面的障碍。应结合国情,转变法学教育理念,合理筹化教育经费,并将诊所教育纳入系统法学教学计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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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晓梅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8(3):86-88
诊所式法律教育是当今世界法学教育的一种趋势。虽然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与诊所式法律教育在师生关系、法学核心职业技能及法律职业伦理的培养等方面存在差异,但诊所式法律教育不能完全取代传统法学教育模式,而是应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共同形成我国法学院职业教育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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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改革的有益尝试——借鉴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曲相霏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6):112-115
诊所式法律教育具有训练法律职业技能和培养法律职业伦理的两大价值。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主要特点为知识积累与思维训练并重;学生参与真实法律问题的解决过程,从经验中学习法律。目前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中国已开始试验,是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最有益的尝试。 相似文献
7.
经过40多年的发展,诊所式法律教育业已成为许多国家法律职业教育的主要培养方向.世纪之交,诊所式法律教育被逐步引介入中国法学教育之中,其发展面临诸多机遇与挑战.广西大学法律诊所草创于2004年11月,几年来的探索与实践,使其在诊所法律教育移植与本土化构建方面初步积累了一些经验.随着与法律援助和法学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力度的加大,加以时日,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必将迎来其发展的黄金时期. 相似文献
8.
诊所法律教育对中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启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王银梅 《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2006,(1):66-69
诊所法律教育是一种起源于国外、注重和强调培养法科学生法律意识、立场、技能及职业的实践性教育方式,与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有很大的区别。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的成功实践表明:它是克服法学教育现存弊端、造就合格法律专业人才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9.
诊所法律教育中教师角色及引导学生提供法律服务的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汤轶群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8,20(6)
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部分高校的引入和发展,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法律教育的不足。在比较传统法律教育与诊所法律教育中教师与学生各自的角色及其特点的同时,总结并提出诊所法律教育中教师引导学生提供法律服务的方法。这些教学方法与传统法学教学方法有益结合,对于当代中国的法学教育改革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相似文献
10.
诊所法律教育中国化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勇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2(3):375-378
诊所法学教育具有帮助法科学生获得法律执业能力、培养敬业精神和强化创新意识的重要价值。但目前诊所教育在中国化的过程中,还存在例如教学评价体系不配套、师资不强和学生起点低以及经费、案源和制度资源缺乏等障碍。克服这些障碍需要调整法学教育定位,因地制宜地开发适合诊所教育生长的本土资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