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反思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年来,各级政府在制定、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过程中存在过度重视工商资本农企、不重视在乡小农的新型农业职业化培育、对农民合作社扶持过度及对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的经营方式定位不清等问题。学界对此进行了探讨并给出了一些政策建议,但一些研究结论有失偏颇,应予以矫正。通过调研分析认为,政府应恢复工商资本农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地位,积极培育在乡小农为新型农业职业农民,消减和调整对农民合作社的扶持,促进种养大户规模化经营和家庭农场集约化经营,以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立,充分发挥其对我国农业发展的正面带动作用,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
农业大户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和农业经营的方向。通过典型调查研究,探讨了贫困县农业大户在实践发展中的几个关键问题,一是丰富的社会经历是农业大户的关键,青壮和健康是农业大户经营者的基础;二是种养结合是大户经营的方向,种植业难以专业化经营;三是夫妻是农业大户的主要劳动力。农业大户持续发展的方向,一要探索大户经营模式,二要规范大户经营管理方式,三要引导农业大户组建专业合作社,四是农机、信贷、农田基本建设等是政策扶持的核心。  相似文献   

3.
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矛盾:银行贷款小额化、短期化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额化、长期化需求的矛盾;银行抵质押条件苛刻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质押物不足的矛盾;金融供给单一化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多样化的矛盾;银行安全性经营原则与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规范、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缺失矛盾.针对这些矛盾,淄博市在拓展抵质押品范围、拓展融资渠道、探索风险分担机制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淄博市的实践说明,只要进一步挖掘现代农业发展的潜力,通过扩大抵质押品范围、建立信贷风险的补偿分担机制、依靠现代资本运作打造传统农业,金融与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也可以找到很好的结合点.  相似文献   

4.
5.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是我国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更是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通过Bootstrap-DEA模型,对淡水养殖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评价,并通过分位数回归模型,对不同经营主体效率优化路径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在相同生产要素投入下,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效率明显高于传统养殖户,但由于新型主体内部差异较大,因而整体效率水平与传统单家养殖户相当,且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以及龙头企业应分别从增加投入、精简规模以及拓宽产业链等方式不断提升生产效率。最后,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应针对不同经营主体构建差异化的政策扶持体系,通过发挥不同经营主体的自身优势,真正实现农业生产效率提升。  相似文献   

6.
现有的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无法满足中国社会转型和农业商品化的需要,由此使得家庭农场这一新型经营主体的出现成为必要。相比于其他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是以家庭为农业经营的主体,其劳动和资本的合一使得家庭能够在农业种植领域具有独特的优势。通过对比和参照分析,不仅能对家庭农场本身的功能进行定位,也能获得对其他新型经营主体功能的新认识。  相似文献   

7.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绩效关系到其可持续发展。采用农村固定观察点对我国各省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调查数据,运用随机前沿分析法,对不同类型的经营主体的经营绩效进行分析,并进一步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差异性。结果表明:相比小农户而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绩效相对较高,但是其平均绩效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融资难和人才缺乏的问题,且该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最为突出;我国家庭农场的经营绩效在三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是最高的,其次是农业(龙头)企业,最后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此,提出应完善土地“三权分置”机制,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生产,进一步解决其融资难和人才缺乏的问题,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建议。  相似文献   

8.
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小农经济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农业发展的核心力量。对太湖县融资状况调研发现,新型农业发展主体面临管理水平低、融资难等一系列问题。为解决经营主体融资难题,应积极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部管理机制,促进金融机构体系创新。  相似文献   

9.
本文基于2013年8月对重庆市所辖14个区县的387个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问卷调查,借以比较不同类型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效率,探讨不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发展方向。结果显示,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率总体较优,应是培育重点。  相似文献   

10.
通过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证研究,分析福建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和农业机制环境,发现存在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在此基础上,从政策支持机制、金融支持机制、人才培育机制、农业保险机制、农业生产性服务补贴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培育福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创新农业机制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1.
家庭农场是我国农村经营体制的制度创新,这一制度创新必将极大地解放农业生产力,加速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我国家庭农场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建立在公有产权基础上的农业经营组织;一种有效率的农业经营组织;大、中、小农场共同发展是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的趋势。当前家庭农场发展面临的"瓶颈"是:家庭农场土地流转集聚难;家庭农场主文化程度偏低;农业科技有效供给不足;家庭农场融资困难;农业信息化服务水平低。破解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瓶颈"的对策是: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家庭农场主;有效供给农业科技;创新农村金融,强化政府扶持政策;提高农业信息化服务水平。  相似文献   

12.
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复兴镇人民政府安徽安庆246531在我国农村改革逐步深入的大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渐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的主力军,但是由于传统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缓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问题日益凸显。文章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现状着手,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政府政策支持三个角度分析造成融资困境的内外原因。针对这些原因,文章认为,要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困境,需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机构和政府等多方面的通力合作。  相似文献   

13.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近年来我国逐渐形成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传统小农经营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经营规模、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但也在土地流转、资金融通、服务体系和后继人才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从完善新型农民培育体系、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加大农村金融扶持、改革城乡二元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战略审视、逻辑辨识与制度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激发农业生产要素潜力,释放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活力,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的新论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构建"四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环节,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从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高度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进行战略审视,从制度与实践层面对农业经营主体的逻辑变迁进行辨识,在厘清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外部因素与内在短板基础上,探寻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作为农业大省,河南省寻找适合本省实现脱贫的路径至关重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增加农民收入,改变贫困人口思想观念,吸引创业者回乡,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有效促进河南省完成脱贫任务;强化认识,引导参与,因地制宜,完善基础平台,规范运行,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是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现农村贫困人口物质脱贫和精神脱贫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6.
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是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关键。江西石城县着眼于“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立足县域脱贫与发展需要实施了“千人铸造计划”,该计划发挥县级行政动员优势并扎根乡土社会,从培育方案、产业选择、社会基础、组织设置与政策支持等多方面着手,推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嵌入式培育及其内生带动作用激发,形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实践范例。石城经验体现了我国县域政府独特的行政动员机制及其嵌入乡土社会的本土创新,具有重要的推广价值,可为乡村振兴战略下培育扎根乡土致富带头人及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供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17.
分别从"G-W-G'(G+g)"的三个阶段、总体"G-W-G'(G+g)"过程及资本周转等角度剖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的行为,得出二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生产目的是g,而后者的生产目的是W。提出在尊重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政府需完善法律制度,确保各种生产要素具有明晰、完备的产权;完善财政制度,为现代生产要素中的农业现代科技的创新和推广提供财政保障;监督各种不同生产要素定价机制;为商品顺利走向市场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财政支持。  相似文献   

18.
以一个经历农业转型的乡镇为例,分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家庭经营以及乡土社会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从事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不一定能从根本上消灭小农家庭经营、改变乡土社会;而乡土社会也并不一定会以其特殊的社会经济关系结构就天然排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经营并未对村民原先的日常生产生活实践造成过度冲击之时,其所遭遇到的来自乡土社会的反向力量就会相对减弱。与此同时,如能透过连属家庭经营、利用乡土性社会准则这两种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可巧妙地将两者吸纳到自己的支配体系之中,并就此建立起自身发展的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19.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有机载体,有效推动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有助于引导和促进劳动力流动,从而实现农村劳动力的优化配置。基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中国乡村振兴调查(CRRS)数据,选用Logit模型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效应。研究表明:第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促进劳动力的回流,但对劳动力流出无显著影响;第二,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村庄更容易吸引年龄较低和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村劳动力的回流;第三,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引劳动力回流的过程中,参与过非农职业技术培训的农村劳动力更容易回流。基于此,从管理与服务方式、培育方向、人才培养和体制机制四个角度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引导和优化农村劳动力的合理配置提供借鉴经验,对于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动建设农业强国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相似文献   

20.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稳定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对于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农户增收致富至关重要。经过30多年发展,订单合同、专业合作等传统模式仍占主导地位,股份合作、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模式蓬勃兴起,多种联结方式并存的混合模式日获青睐,农村一二三产业呈深度融合发展态势。利益联结模式的选择,与农产品的行业特性、经营主体的发展阶段、农户的素质条件、农业生产条件以及双方的认识有很大关系。结合国外实践经验,当前要准确把握小农户的发展趋势,尊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自愿选择,发挥各自优势,并加大政策支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立正向激励和失信名单机制,进一步优化指导服务,进一步密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