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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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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情事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已被大多数先进法治国家的判例、学说与立法所确认。然而,我国《合同法》并未采纳该原则。由于此立法缺漏的存在,不仅凸现出制度本身与法的价值理想的矛盾与冲突,而且直接导致司法实践中混乱局面的出现。因此,我国有必要在立法中确立该原则。  相似文献   

2.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合理分配风险,保证交易安全,为我国司法部门提供处理此类问题的法律依据,作者提出了应确立情事变更原则问题  相似文献   

3.
由于情事变更原则对生效合同的毁弃效力,受注重形式理性的概念法学影响,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对情事变更采取了几近排斥的态度,多不直接规定情事变更原则。学界证明情事变更的理论根据的努力主要在实证分析和逻辑分析两个进路上进行。对有关这两种进路的各种学说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各种学说本质上仍然囿于概念法学的窠臼。情事变更原则的理论根据应当导源于与法律的社会统制目的相关联的实质正义与公平。  相似文献   

4.
累计期权合约是金融创新的产物,产生的目的是为了规避价格风险。但累计期权合约的保证金制度的运用决定了累计期权合约的高杠杆性。一旦遭遇金融危机之类的重大情事变更时,累计期权合约的一方当事人获得超额收益的同时,合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必遭受巨大亏损。而作为合同必守原则的例外、旨在矫正合同订立后因情事变更所引发的合同双方的不公平的情事变更原则,此时在此是否适用于累计期权合约成为值得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李晓艳 《理论界》2009,(5):76-78
我国应顺乎国际合同立法的趋同性,确立情事变更原则.本文就该原则适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有益探讨,首先分析了情事变更原则理论上的构成要件,进而论述了司法实践中该原则适用的具体规制,最后探讨了司法审判中适用该原则应注意的一些问题.本文旨在促进我国合同立法臻于完善,并对我国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林树杰 《理论界》2010,(1):77-78
以国家契约论为基础,可以推导出税收法律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公法上的债务关系,其既有一般金钱之债的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又有一方具有优势地位的特征。情事变更制度作为债法中的制度是适用于具有平等性特征的税法的,把它引入税法的价值在于赋予纳税人税收减免请求权以维护纳税人的税收权益。  相似文献   

7.
殷武 《社会科学家》2005,(1):109-111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艰难情形规则"是为了解决国际商事交易中,因经济环境异常变动所造成合同履行结果对一方显失公平而设计的旨在平衡、协调双方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关系中的具体运用.该制度在大陆法系被称为"情事(势)变更原则"或"情势变迁原则",而我国立法上尚处于空白,因此,它对我国合同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是当今司法实践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如果忽视这一现实,就可能造成其他合同免责制度等法律制度的误用或滥用。在当前的法律体系下,存在该原则的适用空间,采用隐性方式适用之,也是基于公平和合理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9.
由于我国现行《合同法》没有确立情势变更原则,造成明显的法律漏洞,给司法实务留下了一个难题。为此,本文根据合同法理论,主要阐述了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情势变更原则的效力,以及在实际中与相关的一些概念的区别,并指出在目前情况下可以适用《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来解决因情势变更引起的合同纠纷,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相关合同纠纷提出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10.
徐祖林 《云梦学刊》2001,22(5):29-31
我国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含义应当给予修正,以实现从形式到实质、从内容到结果的合同全面公正.虽然公平原则已在我国合同法中得到充分体现,但在情事变更和风险分担等问题上仍有重大缺陷.公平原则之功能亦未得到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11.
情势变更原则是关系到合同效力的一项重要原则。《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已体现了这一原则的内容。应确认这一原则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2.
傅健  薛林 《社会科学家》2000,15(1):69-73
1999年3月15日颁布的《合同法》虽未最终确立情势变更原则,然情势变更在经济生活中却是难以避免的。笔者试从情势变更原则的概念、适用条件、法律依据、与不可抗力及合同落空的区别及如何防止其不利影响作一系统而概要的阐述,以期对将来的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杜文聪 《江汉论坛》2004,(7):135-137
缔约过失责任是1861年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我国合同法对此也作了规定。它是在缔约过程中,缔约一方当事人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它的理论基础应是诚实信用原则。既不同于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法律设定缔约过失责任旨在弥补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调整范围以外的先合同义务的漏洞。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4.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确立诚实信用原则是克服辩论主义缺陷的需要,是防治实务中不诚信诉讼行为的需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履行真实义务、诉讼促进义务、事实阐明义务,禁止滥用诉权,禁止滥用诉讼权利,禁反言。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要提醒当事人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告知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后果,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依法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15.
从制度层面来说,现行立法及司法解释在相关制度设计上存在一定缺陷,导致了刑事审判中的罪名变更问题上的检法冲突和辩审矛盾。文章从完善立法、司法实践与理论发展、与国际接轨三方面分析了制度建构的必要性,按照控审分离原则、维护被告人辩护权、兼顾公正与效率等诉讼理念,对罪名变更的制度建构进一步探讨,提出了包括条件和范围、方式和适用以及协商变更的程序等内容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16.
答辩失权制度在我国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诉讼中的答辩失权制度把答辩作为一项义务加以规定,如果答辩主体不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答辩,将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我国没有规定答辩失权制度,学界对是否构建答辩失权制度也存在不同的看法.答辩失权体现了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对促进诉讼公正、实现诉讼效益、保护当事人平等的诉讼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应当从确立不应诉判决制度、明确答辩的形式和内容、设定合理的答辩期限和明确答辩失权制度的适用程序等方面来探索构建我国答辩失权制度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17.
18.
刑事诉讼客体是刑事诉讼主体参与诉讼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具有单一性与同一性。在传统刑事诉讼法理论中,诉之变更制度包括法院变更起诉罪名制度及公诉变更制度等,即在检察机关起诉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有权改变、追加或撤回起诉的法律制度。诉之变更制度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必要手段,虽受刑事诉讼客体单一性与同一性特征的限制,但本身并不为诉审同一原则所排斥。为完善诉之变更制度,我们应采用诉讼客体自然事实同一说理论,结合诉审同一、控审分离原则,使诉之变更制度更趋合理,以达到提高诉讼效率、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的目的。  相似文献   

19.
论缔约过失责任及在我国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当代民法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确立对维护缔约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这一制度在我国民法中却并不完善,它诸多方面的内容在我国民法学界存在许多争议。对此,本文系统地介绍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对目前理论界的争议问题进行论证,介绍了缔约过失的基本理论以及该制度在两大法系和各国的确立和发展概况,展示了缔约过失制度的丰富内涵和特质,其中更着重论述了缔约过失在我国的立法状况和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特别是审判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运用)。笔者对缔约过失责任的相关理论作了一定的总结和评价,对我国缔约过失制度的完善和改革之路作了一些浅薄的探讨,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相似文献   

20.
本文揭示了情势变更的合义,剖析了合同法未引入情势变更制度的原因;论述了将情势变更制度引入合同法的必要性,并就将情势变更制度引入合同法之中需注意的几个具体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笔者认为,在合同法中应当引入情势变更制度,应将其规定在合同履行一章之中,在当前,可通过司法解释对此作出特别规定,待条件成熟了,再将其补充到合同法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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