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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网络淫秽表演的司法适用存在乱象,类案不类判现象严重,对其进行研究旨在保障案件处理的公正性。祛除上述乱象的根本在于采用法教义学方法界定网络淫秽表演的性质,分析其究竟是“淫乱”“淫秽物品”还是“淫秽表演”。对于私密性的淫秽表演,不能认定为聚众淫乱罪,而应以公然性淫秽表演为判断前提。司法案例确认了“网络淫秽表演是淫秽物品”的裁判要旨,阐明“淫秽物品”应同时具有淫秽性和传播性特征。有案例说明实践中存在随意解释“淫秽表演”之嫌,使得组织淫秽表演罪的内涵不当扩张。另外,私密性聚众淫秽表演有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解释空间,公然性聚众淫秽表演的司法适用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形进行判定。  相似文献   

2.
隐匿、销毁"小金库"账目的行为,阻碍了对"小金库"所诱发的职务犯罪的查处,违反了刑法规定,构成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  相似文献   

3.
"人肉搜索"作为一种独特的网络现象正为社会所关注,随着参与者的不断扩容,特别是一些不良因素的强势渗入,"人肉搜索"渐呈泛滥之势,有逐渐成为一种越轨行为甚至犯罪行为的倾向.然而,我国的相关法律尤其刑法对于"人肉搜索"少有回应,"人肉搜索"入罪呼声渐高.对"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应先明确几个问题,包括造成损害后果情节严重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区分正当舆论监督和侵犯隐私行为,侵害行为由谁进行追究等.  相似文献   

4.
"疑罪"就是司法机关怀疑行为人有罪,但没有确凿的证据来定罪的一种不确定状态."疑罪从无"意味着不能够确证的罪为无罪,决不冤枉任何无辜的公民."疑罪从无"表明现代法律维护公民权利、保证公民自由和尊重公民人格的伦理维度,是"以人为本"理念在法律上的体现.  相似文献   

5.
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部分网络直播呈现出泛娱乐化、内容杂乱无序、无门槛和消费女性文化等消极特点,极易触犯刑法而构成犯罪。网络直播主体包括主播、平台提供者和观看者。主播可能涉嫌的罪名有诈骗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淫乱罪,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和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平台提供者可能涉嫌的罪名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及其他相关犯罪的帮助犯;观看者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故意杀人罪等。另外,在认定网络直播主体违法性认识时,应当将违法性认识必要说作为分析的前提,坚持责任说并将违法性限定为刑事违法性。在分析行为人是否具有违法性认识时,应当根据自然犯与行政犯相区别的原则和推定与例外相结合的原则作出判断。  相似文献   

6.
聚众淫乱罪属于无被害人犯罪的一种类型。我国刑法中聚众淫乱罪分为公然与秘密两种类型。从无被害人犯罪的角度,秘密的聚众淫乱行为入罪不具备法益侵害性、不符合刑法谦抑性、不符合社会需要和民意,应当除罪化。公然的聚众淫乱符合犯罪的本质,应当犯罪化。并且二人的公然淫乱也应当入罪。  相似文献   

7.
"伊斯兰国"(简称IS)在叙利亚丢失阵地后,如何规制那些参与IS的"外国恐怖主义战斗员"回流的问题,既是国际社会的热门话题,也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难题.我国刑法没有专门规定回流的"外国恐怖主义战斗员"治罪问题,但为响应联合国2014年通过的第2178号决议,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和2015年通过的《反恐怖主义法》对"外国恐怖主义战斗员"作了明确的规定.国际社会特别是欧盟及英国的立法和实践也有相应的规定和应对措施,这些经验对我国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和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等预防和惩处回流的"外国恐怖主义战斗员"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聚众淫乱罪的非犯罪化与犯罪化存在争议。从规范的方面分析本罪的犯罪构成特征,将本罪分为秘密型与公然型两种,并对区分秘密与公然的标准提出意见。从法理方面,分别对两种行为类型进行分析:从刑法介入道德的准则角度,分析两种类型违背的伦理道德;从刑法谦抑角度,分析两种行为类型是否符合刑法宽容性、补充性、经济性。结论是秘密的聚众淫乱行为应当非犯罪化,公然的聚众淫乱应当犯罪化。  相似文献   

9.
谢晶 《社会科学》2022,(5):181-191
聚众哄抢罪是我国当代刑法中特有的、来自实践的罪名,相关行为及司法处置在传统时代亦不鲜见,有必要运用历史解释的方法、从法律史的视角进行解读。在这样的解读之下,聚众哄抢罪是抢夺罪而非盗窃罪的特别减轻法条。因为抢夺罪与盗窃罪的界限在于公然性(而非公开性),公然性包括主观恶性与客观上对社会公共秩序的损害及可能损害。聚众哄抢罪与抢夺罪保护的法益均包括社会公共秩序,但主观方面的期待可能性和主观恶性较低。盗窃罪与侵占罪较抢夺罪轻,具备与聚众哄抢罪同样主观心态的盗窃、侵占行为人,也应类推适用特别减轻的办法。不仅研究聚众哄抢罪、抢夺罪这样与传统有莫大关系的罪名可以并应当运用历史解释、法律史的方法,而且现行各类民商事、行政、诉讼程序制度和实践均存在古为今用的空间与价值。  相似文献   

10.
所谓"西藏问题",是由逃亡国外的达赖集团和美国等西方干涉势力一手制造的.美国在这一问题上采用了种种卑劣手法捏造历史事实,大肆鼓吹"西藏独立";直接插手,唆使上层反动集团发动武装叛乱;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场合,为西藏分裂主义分子造声势和提供表演舞台;以"人道主义"卫士自居,大打"人权牌".由此可见,干涉与反干涉的斗争仍将是激烈的.  相似文献   

11.
论信息域的聚众性犯罪形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德胜 《北方论丛》2005,(6):136-138
信息域的聚众性犯罪由于发生在信息域这一特定领域中,其在构成要件和基本属性等方面具有不同于传统聚众犯的鲜明特征:因而从信息域聚众犯的定义入手,围绕信息聚众犯的基本特征和倡议犯的法律定位等两个问题,深入地探讨信息聚众犯罪的复杂性、特殊性以及它与传统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某些规定的内在冲突性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医闹"事件中"弱者的武器"与"问题化"策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引发"医闹"事件的常常是人们认为不应该导致死亡的病例,即医疗事故具有可争议性是发生"医闹"事件的诱因.由于医患关系信任的缺失、医疗鉴定制度的不健全、患者及其家属利益表达渠道不畅,以及缺乏解决医疗纠纷的制度化途径,患者及家属只有采用"弱者的武器"和"问题化"策略来争取自己的权益,最终导致"医闹"事件的发生.应该建立健全医疗鉴定制度和类似消费者协会的组织保护患者权益,以及制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等,这样才能给医生一个清白,还患者一个公道.此外,重塑医患信任关系也是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3.
《江西社会科学》2017,(7):157-166
高利贷行为应否入罪、如何入罪,须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在准确界定高利贷行为内涵的基础上,针对普通高利贷和暴利贷两种不同类型,从形式层面进行民事、行政和刑事的违法性判断,从实质层面进行公平、自由与效率的价值评价和选择,以寻求高利贷行为入罪的正当根据。普通高利贷具有民事违法性,刑法不宜介入,但可追究催讨强索高利贷等衍生行为的刑事责任;暴利贷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行为,具有行政违法性,但并不符合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的前置法条件,因而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但可通过对催讨强索等高利贷衍生行为的刑法认定,追究高利贷者直接实行或参与实施相关犯罪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不少前所未有的同性性暴力案件。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如果男性违反女性的意志,以暴力、胁迫等方式与之发生性行为的,构成强奸罪。如果男性违反另一男性的意志,以强迫、威胁等方式与之发生性行为,1997年修改后的刑法并没有对奸淫同性行为作出任何规定,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司法机关不能对奸淫同性的行为人定罪处罚。按照现行法律,如果受侵害男性不满14岁,构成猥亵儿童罪,但超过14岁,侵害人反而构不成犯罪。笔者认为,在刑法中应规避奸淫同性行为,这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如何对同性性暴力进行法律规范是我国亟待解决的立法问题。本文立足于法理学、刑法学和现行法律规章,结合社会实践,从同性性暴力作为犯罪的必要性、完善立法等方面提出看法。  相似文献   

15.
石魏 《北方论丛》2021,(4):85-93,168
"软暴力"既与暴力行为具有同质性,又呈现出隐蔽性强、犯罪成本低、法律惩治难、认定标准模糊等特点,已成为黑恶势力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手段.针对"软暴力"犯罪惩治过程存在的认定难、界分难、表述难等问题,应结合组织形态、入罪条件、本质特征等,合理界分黑恶势力及普通刑事案件中的"软暴力"行为,并规范黑恶势力案件中"软暴力"的认定标准,在对"软暴力"具体个罪深入剖析的同时,对裁判文书涉"软暴力"实践问题结合三种具体形态加以合理界分,为全面惩治"软暴力"提供扎实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6.
在新文化运动时期,"新青年派"知识分子就旧戏改良问题与张厚载等人进行论争,这是中国文化界第一次对传统戏曲现代化问题进行理论探索.在论争中,"新青年派"在新旧文化对比、中西文明对比的基础上,形成了以注重戏曲在新文化传播中的载体功用、注重新的剧评体系建设、关注现实题材、追求表演写实性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性戏剧理论.但由于对传统戏曲的表演方式、传播形式等方面缺乏深入研究,"新青年派"所提出的一系列改良措施往往不具备可行性,形成了现代性理论之"实"与改良性操作之"虚"之间的矛盾,使旧戏改良无法真正实施.在论争后期,"新青年派"转而主张学习西方戏剧特别是现实主义话剧,并进行话剧的译介、创作等活动,对我国现实主义话剧传统的形成作出了贡献.  相似文献   

17.
治理"隐性腐败"迫在眉睫,而现行刑法对治理"隐性腐败"出现失调,应及时修正予以跟进规制:调整我国对惩治贿赂犯罪的刑事立法方式;将贿赂的内容由"财物"修改为"不正当好处";改变行贿行为的单一性规定,增加行贿行为的方式;调整我国刑法在贿赂犯罪侵害法益的保护方向和主次地住,提高行贿罪的法定刑,增设罚金刑、资格刑.  相似文献   

18.
当前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中,不少学者自觉不自觉地将费孝通笔下的"乡土中国" 当成研究基点.在经验层面,"乡土中国"变成传统中国乡村社会最真实的写照,构成理解中国乡村社会性质与中国乡村社会变迁的起点;在理论层面,"乡土中国"中的一些概念成为理解中国乡村社会现象的最好的"工具",现实经验成为"乡土中国"的注脚.在此意义上,"乡土中国"构成中国乡村社会研究的"他者",限制了学者的视野.只有突破作为"他者"的"乡土中国"的限制,在正确地对待费孝通学术"遗产"的基础上,才能吸收和批判既有的学术资源,从而推动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  相似文献   

19.
曲新久 《河北学刊》2012,32(1):129-134
《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第133条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将本条罪名抽象为危险驾驶罪,"醉驾"、"飙车"这两种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的行为确立为犯罪,使之从行政处罚领域进入到刑法控制领域。从刑事立法学上讲,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的设立,是中国刑法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对于日后刑法立法乃至司法均将产生重大影响。对此,首先需要从规范层面上认真思考,同时需要从刑事政策层面上进行思考。"醉驾"型和"飙车"型两种不法行为在构成要件上具有明显差异,其真正的共同点是,在各自的罪状当中都没有出现的"不能安全驾驶"这一构成要件。也就是说,危险驾驶罪包含着"不能安全驾驶"的构成要件,而这也就是"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和"飙车"型危险驾驶罪本质性的共同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20.
"期权"受贿是近年来滋生出的新的犯罪形态.为惩治和预防这种新型受贿犯罪,应当进一步完善对离职以后原国家工作人员从业行为的法律规范,并通过法定程序对<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修订;在<刑法>中增加受贿罪的"约定"行为类型,以便为惩治"期权"职务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将<刑法>中规定的贿赂范围由财物扩大为"不正当好处",以同惩治"期权"职务犯罪的现实要求相适应;在<刑事诉讼法>中引入贿赂推定制度,以使我国的法律规定与国际推定及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相衔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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